武汉长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长江新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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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7
发布于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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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长江新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江新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T-********-25779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20-2025-00479

3、项目名称: 长江新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50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50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最长服务期3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1、包2:无;(2)包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资料: 开户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新区分公司 税号:********MACKPYW69L 开户行账号:1279*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4.项目包信息:本项目分为3个包,其中,包1为:肉水产、蛋禽类及其他,采购预算800万元;包2为:米面粮油、蔬菜水果类及其他,采购预算400万元。包3为:干货、奶制品、豆制品及其他,采购预算300万元。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评审和成交均以包为单位。各投标人可对本次采购项目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包。凡同时参加多个包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特别注明优选成交包号排序(例如:①:包1、②:包2、③:包3),否则将视为其优选成交包号排序顺序为包1、包2、包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汉长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长江新区汉口北大道20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市辖区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港、邱文杰、陈瑜

电 话: ********

相关下载

食材配送采购需求.pdf

项目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一)服务标准及要求(适用于1、2、3包)

1、总体要求服务要求

投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

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卫生

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供应

的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材,

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

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

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材。若因食材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

防疫部门鉴定),投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2、总体质量要求(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1)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

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1)

(7)所有货物必须在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的日历天数不得超

过保质期日历天数的1/3;保质期不足3日或者保质期不能明确的,生产日期应

当为供货日期当日。

(8)属于“QS”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9)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

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0)供货时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

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

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食品:提供生产厂家营

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

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

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供货品中。

(11)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所制定的行业标准、证件齐全。严格执行“一批一

检一报告”要求,并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检测、检疫报告。

(12)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

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3)供货时要提供“SC”或“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

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散装食品:提供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所提供产

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

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供货品中。

(二)具体品类质量要求

1、包1:肉水产、蛋禽类及其他

类别 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肉水产类 符合国家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18406.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1、鲜猪肉鲜猪肉系指生猪屠宰加工,检疫合格而未经冷冻的猪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如去皮五花肉:肥瘦比例不大于7:3,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2、鲜牛、羊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淡黄色(牛)或洁白(羊)。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肌纤维韧性强。3、鲜禽肉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刀口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4、水产符合国家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标准;GB10136-2015动物性水产制品。体态鲜活,体表有光泽和色泽光亮,无变色,粘液透明;鱼肉从腹部剖开,半透明,平滑闪光,体硬肉紧,富有弹性,呈鱼肉固有色泽;无异味。5、冻品①符合国家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18406.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
类别 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肉水产类 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外表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刻显示鲜红色。肉坚硬,像冰一样,敲击有响声。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脂肪猪、羊为白色,牛为淡黄色。肌腱为白色,石灰色。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污血,过多冰衣,无白霜,按标准部位分割。
蛋禽类 1、禽类(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2)屠宰前的活禽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3)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等禽类,质量要求如下: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瘀块;无注水、无内脏、无血水、无异味。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肚内无内脏、眼球饱满,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色,鸡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即恢复,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翼部或关节,无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必须是规范统一定点屠宰的畜、禽,新鲜、无异味、无化学保鲜。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每次供货必须提供该批次货物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书。2、蛋类(1)各种蛋类应新鲜(蛋壳比较毛糙,壳上附有一层霜状的粉末,没有裂纹,色泽鲜明,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表面光滑,必须提供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本项目不允许是冷藏产品。(2)皮蛋需满足以下质量标准:《皮蛋》(GB/T969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49-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2)。

备注:本采购内容为初步预估需求品类,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结算为准。

2、包2:米面粮油、蔬菜水果类及其他

类别 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米面粮油类 1、大米(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大米》(GB/T1354-2018)中的二级及以上质量指标,拥有“SC”生产许可证编号。(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2016)的食品安全要求。(3)袋装交货,装袋(桶)重量每袋25公斤、SC认证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误差率符合国家标准)2、食用油(1)植物油原料应为非转基因油料作物,菜籽油、茶籽调和油制油工艺应为压榨工艺,包括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的食品安全要求。(3)采用合格的PET一次性包装桶装交货,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每桶净油含量不高于10L。(误差率符合国家标
类别 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米面粮油类 准)3、面条类(1)主要种类:米粉、米线、鲜面条、干面条、包面、热干面、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若有未罗列出的品种,根据实际需求配送相应物资)(2)使用特制一等的面粉制作,按斤为单位组合包装。1)原材料符合相应标准和规定。严禁使用回收材料作为加工原料,严禁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等非食品原料。2)鲜面条成品应颜色自然,无异味,条状或片状,粗细或厚薄均匀,长短基本一致,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碜牙,柔软爽口,无肉眼可见杂质。3)水分含量、酸碱度等适宜。4)卫生指标及生产加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3)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4、面粉(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T1355-2021)中的一级质量标准。(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2016)的食品安全要求。(3)袋装交货,面粉包装应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误差率符合国家标准)
蔬菜类 1、新鲜时令蔬菜类质量要求(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NY/T743-2020)、《绿色食品白菜类蔬菜》(NY/T654-2020)、《绿色食品根菜类蔬菜》(NY/T745-2020)、《绿色食品豆类蔬菜》(NY/T748-2020)、《绿色食品瓜类蔬菜》(NY/T747-2020)、《绿色食品葱蒜类蔬菜》(NY/T744-2020)、《绿色食品茄果类蔬菜》(NY/T655-2020)、《绿色食品薯芋类蔬菜》(NY/T1049-2023)、《绿色食品多年生蔬菜》(NY/T1326-2023)、《绿色食品水生蔬菜》(NY/T1405-2023)、《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NY/T1325-2023)、《绿色食品芥菜类蔬菜》(NY/T1324-2023)、《绿色食品甘蓝类蔬菜》(NY/T746-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7096-2014)等的质量指标。(2)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所有蔬菜均来源可靠,属有机、无公害、非转基因蔬菜。严格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要求,并随货物批次提供检测报告。2、具体感观要求(1)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2)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新、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3)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4)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
类别 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蔬菜类 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5)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6)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7)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基本一致,瓜条均匀,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8)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9)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10)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11)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12)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13)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14)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水果类 水果质量要求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水果,成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备注:本采购内容为初步预估需求品类,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结算为准。

3、包3:干货、奶制品、豆制品及其他

类别 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豆制品类 1、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2、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干调类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质量指标。2、经“S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具体标准为“六有
类别 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干调类 三无”,“六有”:有生产日期、有保质期、有质量合格证、有生产厂家、有注册商标、有国家管理质量体系认证标识;“三无”:无假冒伪劣、无腐烂变质、无过期产品。3、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奶制品类 1、送达的牛奶、酸奶在保质期内,且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2、具有食材检验报告。3、牛奶、酸奶质量要求:中标人所供饮品有外包装的,在饮品外包装上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4、要求鲜牛奶为乳白色或稍带淡黄色。鲜牛奶不发粘,无絮状物、无凝块、无沉淀,呈均匀一致的胶状流体。鲜牛奶煮沸时,香味增加,煮沸后凉至室温品尝,味道可口而微甜。5、酸奶蛋白质含量必须≥2.3%,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规格为不低于100克;生牛乳含量≥80%,不得是调味奶或奶制品饮料。
冻冻品类 (1)冷冻食品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GB2707-2016)。(2)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清晰可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解冻失水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糕点类 1、依据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GB7100-2015)。2、感官指标:糕点、饼干、面包应具有各自的正常色泽、气味和滋味,不得有酸败、发霉等的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生虫、霉变及其他外来污染物。

备注:本采购内容为初步预估需求品类,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结算为准。

(三)具体服务要求(适用于1、2、3包)

(1)食品安全卫生: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2)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

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

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

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

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查单等。

并接受采购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食材来源购置计划,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对应包所涉及

的品类采购渠道或生产渠道。

(3)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人员须持

证上岗,服务规范。

(4)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中标人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目

建立档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溯性。

(四)配送要求(适用于1、2、3包)

(1)配送时间

1)为保障机关食堂正常运行,采购人于每个工作日14:00前向投标人下达

次日《食品配送计划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品牌、规格、数量、配送

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需更改货品的,

必须于当晚17:00前告知采购人对接人,经过同意方可配送。

2)投标人须按照采购计划,于需求当日上午6:00前将计划内的货物送至

指定地点。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积极配合,无条件响应。

(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件。

2)配送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驾驶证、健康证),必须都有签字及联系电话

证明留存,且各接收单位指定收货人必须都有签字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充足的运输管理能力,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供货车辆明

细表(包括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的数量、品牌、型号、车况等信息),并附相关

有效证明文件,租赁车辆提供合同和租赁车辆的行驶证。

(五)验收要求(适用于1、2、3包)

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材的品种、规格、

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有达不到验

收标准的,采购人对不合格的物资不予验收和结算。为降低运输损耗对采购人带

来的不利影响,中标人在每次配送中应在采购人需求量上增加3%的配送额,验

收完成后,如有超出供货范围的多余物资,由中标人自行运回处理;如存在物资

数量不足,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补送。

(六)应急服务响应(适用于1、2、3包)

因特殊任务需求及临时活动需要(不受时间限定),由采购人根据需求确定

物资的名称、种类、品牌、规格、数量,由投标人提供临时应急配送服务,应急

服务响应的配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送到,为确保食堂正

常供应,采购人自行采购所产生采购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商务要求(适用于1、2、3包)

1、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

最多续签2次,最长服务期3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

3、报价方式

(1)投标人应参考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价格监测平台”食材均价综合考

虑,以折扣率报价;(以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价格监测平台”食材均价为基准)。

武汉市价格监测平台中有大类但没有符合采购人要求进行细分的品类或者没有

提供的品类,将以武商、中百或沃尔玛等商超询价作为定价依据。

(2)采购人实际结算金额=单一食材基准价×折扣率(如投标人折扣为8

折,则折扣率为80%)×数量

(3)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食材价格、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的所需的服

务费用、所有的税费配送、人员、损耗等因素。

★4、结算方式

(1)中标人应组织人员于每月记录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价格监测平台”

食材单价,若武汉市价格监测平台中有大类但没有符合采购人要求进行细分的

品类或者没有提供的品类,将以武商、中百或沃尔玛等商超询价作为定价依据,

形成该品目的“食材基准价”。由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财务人员和纪检人员各出

1人组成计价小组,由计价小组对最终报价进行单价记录、审核工作。若中标人

提供的“食材基准价”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

下达整改函并处以当月配送金额10%的罚款,此种情况若出现第二次则处当月配

送金额20%的罚款,出现第三次直接终止合同。

(2)中标人按照计价小组核准后的品目单价乘以综合折扣率,按照每月实

际使用量据实结算。

(3)投标人应响应上述的结算方式(提供承诺函)。

5、付款方式

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如超

出采购预算部分,由采购人另行采购。中标人须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配送订单

即账目(应提供《送货清单》、《验收配送单》)与甲方核对;每月10日前,将核

对后的金额开具发票,送交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将对应款项向投标人支付。年度

最后1个月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违约责任

(1)如发现投标人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

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

止合同。

(2)投标人不能以临时突发状况导致的道路管控封闭等原因拒绝准时准点

配送食材,投标人应当有多种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证采购人单位食

堂的正常运转。

(3)投标人全力配合采购人临时提出的应急采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

应食材配送到位。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

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采购人需求按相关的品牌、容量、级别、形态、要求配送

相关食物、食材。

(2)投标人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

可终止合同。

(3)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

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投标人的供货资格,投标人承担由

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4)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投标人对所配送的食材每个月或每个季

度每个产品随机抽样2-3个单品,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检测相关费用均由投

标人承担。

★(5)(提供承诺函)为响应国家政策,《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

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1号)和《省财政厅省

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省总工会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政

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4号)

的文件要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每个自然年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

平台”(***********)采购不低于当年预留份额的食堂

农副产品原材料等相关规定,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如果采购人因上级机关要求

或工作需要对采购有其他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中标人要有物资进出仓制

度与货物验收制度及相关记录。

8、团队、企业实力要求

序号 要求内容 对投标人的具体要求
1 类似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2 用户评议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业绩客户满意的评价意见反馈表(评价应为优秀或满意)。

9、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技术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1 总体服务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总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项目基本状况和特点;2、总体管理服务方案;3、供货计划。
2 管理制度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配送管理制度;2、仓库管理制度;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食品卫生管理制度;5、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或流程。
3 食材来源购置及储备计划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食材来源购置及储备计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食材来源购置计划;2、食材储备计划;3、仓储能力。
4 配送方案及保障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配送方案及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配送方法和配送质量标准;2、运输管理能力和安排;3、货物供应保障措施。
5 服务响应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服务响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服务响应时间;2、服务响应流程;3、服务响应保障措施。
6 食材安全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检测的能力,具备自有或租赁的检测室和检测设备,或与具备相关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协议。
7 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人员配备;2、人员安排与工作分工。
8 验收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验收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验收流程;2、验收标准。
9 应急预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发生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恶劣天气,采购人出现非一般事故情况(如遇停水停电停气、抢险救灾、紧急出动等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应对采购人临时性紧急物资采购需求应急预案。
10 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后续跟踪服务;2、安全及风险承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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