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江西文都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都昌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项目编号:JXWD-2025-GK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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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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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江西文都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都昌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项目编号:JXWD-2025-GK001 )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江西文都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都昌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项目编号:JXWD-2025-GK001 )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都昌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WD-2025-GK001

项目名称: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都昌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都购2025B000140442 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项目资金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都购2025B000140441 都昌县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承接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3.本项目采购国内服务,不允许提供进口服务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都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电子函件:********@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都昌县林业局

地址: 都昌县万里大道

联系方式: 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文都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建材大市场A1栋401室

联系方式: 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女士

电话: 180********

采购公告.pdf 采购需求.docx

江西文都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都昌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项目编号:JXWD-2025-GK001)电

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都昌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WD-2025-GK001

项目名称: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都昌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都购2025B000140442 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项目资金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都购2025B000140441 都昌县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

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承接

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4.2如本项

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

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

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

***********)。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

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

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政府采购)》(网址:***********)。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

系电话:********;3.本项目采购国内服务,不允许提供进口服务参与采购

活动;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5.本项目采用远

程异地评标。6.都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电子函件:

********@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都昌县林业局

地址:都昌县万里大道

联系方式: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文都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建材大市场A1栋401室

联系方式: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8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内容(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1 造林18556亩 森林质量提升共16867亩 退化林修复(补植修复) 12971
2 中幼林抚育 3896
3 人工造林 1689 亩 人工造林(更新) 206
4 防沙治沙-人工造林 1483
5 典型示范点建设 森林质量提升 1
6 防沙治沙-人工造林 2
7 配套建设作业便道 14000

各乡镇服务内容表

单位:亩、个、千米

序号 乡镇 营造林 配套设施
合计 森林质量提升 人工造林 作业便道
退化林修复 中幼林抚育 人工造林(更新) 防沙治沙-人工造林
补植修复
面积 小班数 面积 小班数 面积 小班数 面积 小班数 面积 小班数 长度 小班数
都昌县合计 18556 108 12971 81 3896 16 206 3 1483 8 14 8
1 蔡岭镇 296.4 1 296.4 1
2 大港镇 1329.8 9 1329.8 9
3 都昌镇 1585.6 8 1585.6 8
4 多宝乡 7835.9 53 6146.9 42 206 3 1483 8
5 鸣山乡 826.1 4 826.1 4
6 苏山乡 115.9 2 115.9 2
7 土塘镇 1125.7 6 1125.7 6
8 汪墩乡 76.1 2 76.1 2
9 武山林场 3643 14 340.3 2 3302.7 12 14 8
10 徐埠镇 1721.5 9 1128.2 5 593.3 4

(二)服务内容:

1、树种

依照树种选择原则,结合《江西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2021年),根据项目区立地条件及都昌县国土绿化需求,选择湿地松、木荷、枫香、棱角山矾、红豆杉等作为主要的造林补植树种。

2、中幼林抚育

(1)实施对象

选择现状以杉木、阔叶树为主,且郁闭度为0.7及以上,叶林及天然林侧重密度不均与空间分布离散;胸径/树高生长滞后、自然整枝异常,枝下高超树高1/3-1/2或侧枝交叉紊;或遭受轻度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的林分作为抚育对象,作业实施中幼林抚育面积3896亩。

(2)抚育目标

通过抚育间伐,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改善林分健康状况,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蓄积,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稳定性。根据郁闭度、龄组等林分状况采取不同强度的间伐抚育措施。到林分目标树培育周期完成时,培育形成杉木中大径材。其中,抚育采伐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

②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树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

③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

④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

(3)抚育模式

本项目设计抚育方式为疏伐,林种为用材林和防护林,用材林设计疏伐株数强度为总株数的15%~30%,或者蓄积强度为总蓄积的10%~20%;防护林设计疏伐株数强度为总株数的10%~25%,或者蓄积强度为总蓄积的5%~15%。

中幼林抚育模式设计表

单位:%

模式号 培育目标 抚育方式 龄组 林种 株数采伐强度 蓄积采伐强度
F1 杉木中大径材 疏伐 中龄林 用材林 15~30 10~20
F1 优化林分结构 疏伐 中龄林 防护林 10~25 5~ 15

(4)技术措施

中幼林抚育应采用综合抚育措施,具体包括抚育采伐、割灌除草、采伐剩余物清理等内容,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同时,施工过程中应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有野生动物巢穴的林木、珍稀濒危植物的林木及其它有利用价值的林木及区域要做标记保护。

①抚育采伐:根据林分发育、林木竞争和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按照采劣留优、采弱留壮、采密留稀、强度合理、保护幼苗幼树及兼顾林木分布均匀的原则,伐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调整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采伐作业要与具体的抚育措施、林木分类(分级)要求相结合,避免对森林造成过度干扰。采伐木顺序为:Ⅴ级木(濒死木、枯死木)、Ⅳ级木(被压木)、Ⅲ级木(中等木)。

②割灌除草:在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周围局部,割除影响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杂灌杂草和藤本植物。采用人工、割灌机等方式清除灌木、藤条和杂草,提倡使用割灌机等机械进行割灌除草,即机械割灌除草。

③修枝:对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木和高大且其枝条妨碍目标树生长的其它树,采用平切法清除林木下部枝条,要求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1~2轮活枝;幼龄林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2/3、尽量修平整;中龄林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1/2、枝桩尽量修平整。

④采伐剩余物清理:伐后要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走,同时清理采伐剩余物,采取运出,或平铺在林内,或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在林内等方式处理;有条件时,粉碎后堆放于目标树根部鱼鳞坑中。

3、补植修复

(1)实施对象

对象1:选择现状优势树种为马尾松、湿地松、阔叶树等,且郁闭度为0.5及以下的林分,作业实施补植修复面积6704.9亩。

对象2:选择沙山地块,且郁闭度为0.3-0.6的林分,不进行采伐,补种湿地松,作业实施补植修复面积6266.1亩。

(2)补植目标

①补植树种能与现有树种互利生长或相容生长,且能从林下生长到主林层。

②补植后林分内的目的树种或目标树分布均匀,且林内无直径大于主林层平均高的林窗;

③不损害林分中原有幼苗幼树;

(3)修复模式

一是对发生松材线虫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的退化林分,根据枯死木、濒死木、受害木的分布特征,对其采取单株采伐、团状采伐后,视林分状况和经营目标进行补植补造;二是对缺乏目的树种,需要调整树种结构、提升主导功能的乔木林进行采伐和补植补造。采用乡土阔叶树种,一种通过补植形成阔叶混交林,补植树种主要选择枫香、木荷、棱角山矾和红豆杉。另外沙山地块补植湿地松。

补植修复模式设计表

模式号 培育目标 林种 采伐树种 补植树种 修复方式
B1 针阔混交林 用材林、防护林 湿地松、阔叶树 10 枫香 郁闭度 0.4—0.5 采用采伐+补植修复方式;郁闭度 0.4 以下采用补植修复方式
B2 针叶林 防护林 / 10 湿地松 郁闭度 0.4—0.5 采用采伐+补植修复方式;郁闭度 0.4 以下采用补植修复方式
模式号 培育目标 林种 采伐树种 补植树种 修复方式
B3 阔叶混交林 防护林 湿地松、马尾松、阔叶树 5 枫香 5 木荷 郁闭度 0.3-0.6 采用补植修复方式
B4 阔叶混交林 用材林 阔叶树 4 木荷 3 棱角山矾3 红豆杉 郁闭度 0.4—0.5 采用采伐+ 补植修复方式;郁闭度 0.4 以下采用补植修复方式

(4)技术措施

补植修复的技术措施包括抚育采伐、采伐剩余物清理、整地挖穴、施基肥、栽植、幼林抚育等内容。

①抚育采伐:优先采伐干扰树或Ⅴ级、Ⅳ级木,需要调整树种结构或促进天然更新时,适度采伐其他林木或Ⅲ级林木;采取群团状采伐时,伐后形成的最大林窗直径不超过周围林木平均高,相邻林窗间隔不小于周围林木平均高。采伐方式不包括皆伐。

②采伐剩余物清理:伐后要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走,同时清理采伐剩余物,采取运出,或平铺在林内,或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在林内等方式处理。

③整地挖穴:完成采伐剩余物清理后,对林中林缘空地进行整地挖穴工作,采取穴状整地方式,以补植苗木位置为中心,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为50厘米×50厘米×40厘米,沙山补植穴规格为60厘米×60厘米×60厘米。

④施基肥:在整地挖穴后苗木栽植前施基肥,先将定植穴回填表土至穴深1/3处,每穴放入1.5千克有机肥,充分拌匀基肥与表土,再将心土填满定植穴,回填士略高于地表。

⑤栽植:根据目的树种林木分布现状确定补植方法,采取均匀补植(现有林木分布比较均匀的林地)、群团状补植(现有林木呈群团状分布、林中空地及林窗较多的林地)、林冠下补植(现有主林层为阳性树种时在林冠下补植耐阴树种)等方式。根据经营方向、现有株数和林分所处年龄阶段合理密度,设计枫香、木荷、棱角山矾、红豆杉和湿地松5种补植树种,补植密度为30~60株/亩,补植后密度应达到该类林分合理密度的85%以上。造林后当年春季及时补植死株、缺株。

⑥幼林抚育:补植当年4-6月、9-10月扩穴培土各一次,第2年锄草扩穴培土二次(4-6月、9-10月),第3年锄草扩穴培土一次(一般在7月),均在植株四周局部松土。补植当年每株追肥0.1千克,第2年每株施追肥0.15千克。

4、人工造林(更新)

(1)林地选择

选择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他林地作为人工造林(更新)的实施地块,实施面积为206亩。

(2)树种选择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都昌县当地需求及项目区立地特征,人工造林(更新)小班栽植湿地松和木荷等主要树种。

(3)造林模式

综合考虑造林绿化培育目标和经营主体建设需求,确定都昌县人工造林(更新)模式。

人工造林(更新)模式设计表

单位:株/亩、m

模式号 培育目标 林种 树种配置 初植密度 株行距 配置方式
Z2 针阔混交林 防护林 8 湿地松 2 木荷 110 2*3 三角形配置

(4)技术措施

人工造林(更新)的技术措施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基肥、栽植、幼林抚育、有害生物防治等内容。

①林地清理:在造林前完成林地清理,根据造林地植被和坡度情况选择合理的林地清理方式,仅清除栽植穴一米见方范围内的灌草,并保留林地上原生阔叶树和珍稀珍贵树种,具体为:a.空地较小的,采用局部劈草清杂方式清理,以减轻植被大面积破坏;b.空地面积较大的,采用带状劈草清杂方式清理,以减少土壤裸露和水土流失;c.采伐剩余物多,坡度25°以下,采用带状劈草清杂方式清理,以减少土壤裸露和水土流失;d.采伐剩余物和杂灌较少,坡度25°以上,采用局部劈草清杂方式清理,以减轻水土流失。

②整地挖穴:在造林前完成整地挖穴。选择穴状整地方式,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为60厘米×60厘米×60厘米以上。

b40cm

纵断面图

a: 穴径 40c
b: 穴深 a: 短径
50cm b: 长径c:埂顶宽d:土埂高
穴状整地示意图 平面图50cne: 沟深

图5-1整地示意图

③施基肥:在整地挖穴后苗木栽植前施基肥,先将定植穴回填表土至穴深1/3处,每穴放入1.5千克有机肥,充分拌匀基肥与表土,再将心土填满定植穴,回填士略高于地表。

④栽植:栽植时间以1~3月份为宜,最迟不超过3月中旬,但依据实际情况,人工造林(更新)的栽植时间为秋季造林和第二年春季造林(*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为宜。以雨后的阴天或小雨天进行为宜。栽植时,如果苗木为塑料容器袋的,种植前必须将塑料袋底撕破(若为无纺布轻基质苗木造林,则无需脱袋),栽植时要压紧,注意不能直接踩在营养土上面,以免踩碎营养土,影响成活率,必须从营养土外侧向内压紧;如果苗木为裸根苗,栽植时应扶正苗木,居于穴中央,使根系舒展,做到“深栽、不窝根、压实”,然后培土压紧踩实、覆土。造林后当年春季及时补植死株、缺株。

根据不同树种生物学特性,结合立地条件、经营目的、目的树种和混交方式等因素确定造林密度和株行距,为56~110株/亩。对造林地上现有幼树幼苗、原生阔叶幼树,视其树种、数量、生长及分布等情况,酌情纳入造林密度计算,并与新造林幼树同等对待。

⑤幼林抚育:幼林抚育要适时,抚育时保持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水土流失,只清除影响幼树生长的杂草杂灌,保留混生的阔叶树和植被带,清除的杂草和周边的表土培蔸,增强植株的抗旱、抗风能力。造林当年4-6月扩穴培土追肥每株复合肥0.1千克,抚育一次,9-10月抚育一次;第2年4-6月除草扩穴追肥每株复合肥0.15千克,培土抚育一次,9-10月抚育1次;第三年4-6月除草抚育1次,9月-10月抚育1次。

⑥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化学药品的使用,按需使用农药。设计农药用量为0.1千克/亩。

5、防沙治沙-人工造林

(1)林地选择:鄱阳湖周边的都昌县沙山地

(2)树种选择

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选择根系发达、耐风沙、耐干旱和具有强抗逆性的树种,如湿地松等。

(3)造林模式

综合考虑造林绿化培育目标和经营主体建设需求,确定都昌县防沙治沙-人工造林模式。

防沙治沙-人工造林模式设计表

单位:株/亩、m

模式号 培育目标 林种 树种配置 初植密度 株行距 配置方式
Z1 防沙固沙林 防护林 10 湿地松 110 2*3 纯林

(4)技术措施

防沙治沙-人工造林的技术措施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基肥、栽植、幼林抚育等内容。

①林地清理:在造林前完成林地清理,根据造林地植被和坡度情况选择合理的林地清理方式,仅清除栽植穴一米见方范围内的灌草,并保留林地上原生阔叶树和珍稀珍贵树种,具体为:a.空地较小的,采用局部劈草清杂方式清理,以减轻植被大面积破坏;b.空地面积较大的,采用带状劈草清杂方式清理,以减少土壤裸露和水土流失;c.采伐剩余物多,坡度25°以下,采用带状劈草清杂方式清理,以减少土壤裸露和水土流失;d.采伐剩余物和杂灌较少,坡度25°以上,采用局部劈草清杂方式清理,以减轻水土流失。

②整地挖穴:在造林前完成整地挖穴。选择穴状整地方式,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为60厘米×60厘米×60厘米以上。

③施基肥:在整地挖穴后苗木栽植前施基肥,先将定植穴回填表土至穴深1/3处,每穴放入1.5千克有机肥,充分拌匀基肥与表土,再将心土填满定植穴,回填士略高于地表。

④栽植:栽植时间以1~3月份为宜,最迟不超过3月中旬,但依据实际情况,防沙治沙-人工造林的栽植时间为秋季造林和第二年春季造林(*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为宜。以雨后的阴天或小雨天进行为宜。栽植时,如果苗木为塑料容器袋的,种植前必须将塑料袋底撕破(若为无纺布轻基质苗木造林,则无需脱袋),栽植时要压紧,注意不能直接踩在营养土上面,以免踩碎营养土,影响成活率,必须从营养土外侧向内压紧;如果苗木为裸根苗,栽植时扶正苗木,居于穴中央,使根系舒展,做到“深栽、不窝根、压实”,然后培土压紧踩实、覆土。造林后当年春季及时补植死株、缺株。

根据不同树种生物学特性,结合立地条件、经营目的、目的树种和混交方式等因素确定造林密度和株行距,为56~110株/亩。对造林地上现有幼树幼苗、原生阔叶幼树,视其树种、数量、生长及分布等情况,酌情纳入造林密度计算,并与新造林幼树同等对待。

⑤幼林抚育:幼林抚育要适时,抚育时保持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水土流失,只清除影响幼树生长的杂草杂灌,保留混生的阔叶树和植被带,清除的杂草和周边的表土培蔸,增强植株的抗旱、抗风能力。

造林当年4-6月除草抚育一次,9-10月抚育一次;第2年4-6月除草扩穴追肥每株复合肥0.2千克,培土抚育一次,9-10月抚育1次;第三年4-6月扩穴培土追肥每株复合肥0.3千克,除草抚育1次,9月-10月抚育1次。

6、苗木组织

(1)苗木数量

根据作业小班的面积、绿化模式、立地条件、海拔、坡度等相关因素,按照每个小班种植密度及树种配置测算需苗量。经测算,本项目共需苗木964050株,

苗木数量需求表

单位:株、%

序号 树种 苗木数量 数量占比
合计 补植修复 人工造林(更新) 防沙治沙-人工造林
合计 964050 778260 22660 163130 100.00
1 枫香 220806 220806 22.90
2 木荷 182456 177924 4532 18.93
3 湿地松 557026 375768 18128 163130 57.78
4 棱角山矾 1881 1881 0.20
5 红豆杉 1881 1881 0.20

(2)苗木规格

本着“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本项目优先使用林木良种和本地乡土树种。所有苗木具有“两证一签”等凭证,执行国家或江西省苗木标准。

苗木规格统计表

序号 树种 苗木规格 备注
1 湿地松 地径≥10mm,苗高≥60cm 2 年生容器苗
2 木荷 地径≥8mm,苗高≥ 100cm 2 年生容器苗
3 枫香 地径≥8mm,苗高≥ 100cm 2 年生容器苗
4 棱角山矾 土球苗(地径 40mm,高 1.5-2.0m ) 土球苗
5 红豆杉 土球苗(地径> 10mm,高> 1m ) 土球苗

(3)苗木来源

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所需苗木优先采购项目区内良种繁育基地或乡土种源基地的轻基质容器苗的Ⅰ级苗,不足部分从周边相似生态区域购入,要求种源清楚,严禁将疫区苗木引入项目区造林。

(4)苗木质量与检疫

为了提高造林成活率,培育优质稳定的林分,所需造林苗木按《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执行,严格苗木品种和质量要求,并根据树种或品种特性及地方栽培标准选择适宜苗木,乡土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列入江西省林木良种名录的主要常规造林树种)达到90%及以上。

苗木检疫由苗木生产属地林业森防站进行检验,必须符合森防检疫相关技术规定,对合格苗木签发苗木检疫合格证。所有用于造林的外购苗木,必须具备“两证一签”,即苗木检疫证、苗木检验合格证、苗木生产标签。凡是有病虫害发生的苗木不能用于造林。

7、采伐量

以采伐作业区小班标准地调查结果为依据,测算都昌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总采伐量为3771.2立方米,其中中幼林抚育采伐1710.1立方米,补植修复采伐2061.1立方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赣府字〔2021〕1号),都昌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50918立方米,其中公益林采伐限额为18114立方米,商品林采伐限额为32804立方米,能够满足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需求。

8、示范点作业要求

(1)建设地块选择

作为示范项目,示范点建设是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为全县森林质量提升和林业生态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选择立地条件好,水源灌溉有保障,选择交通条件好、集中连片、村组班子得力、群众基础好的乡村(场区)建设示范点,示范点单个规模不小于100亩。

项目拟在土塘镇朝阳林场建设森林质量提升(补植修复)示范点1个,面积355.5亩,该示范点地块毗邻水库,交通条件良好、水源灌溉有保障,经营权属人实施积极性高,现状林分以阔叶林为主,符合示范典建设地块选择要求;防沙治沙-人工造林示范点2个,总面积562.3亩,该示范点地块交通条件良好、经营权属人实施积极性高,符合示范典建设地块选择要求。

(2)主要示范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建设布局,都昌县属五大治理分区中的“鄱阳湖滨综合治理示范区”,系统治理重点在于增绿扩面,提升森林质量,构建生态缓冲带,减少水土流失。通过贯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与林权所有主体深入沟通,放活林地流转,保障示范点897.8亩林地集中连片,采取统一的绿化措施,示范带动区域森林质量提升。

①经营模式示范:

土塘镇朝阳林场示范点地块,以国有林场为主体,依托其资源管理与生态修复经验开展作业。针对现有林分结构不合理、植被退化等问题,通过补植枫香、木荷等适生苗木,优化森林群落结构,提升林木覆盖率与生态功能,强化森林的生态防护、碳汇能力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兼顾可持续林业资源管理。

防沙治沙-人工造林示范点地块,以乡办林场为实施主体,充分调动地方基层力量,结合当地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种植两年生湿地松容器苗,构建防风固沙林带,减轻风沙对周边农田、村庄的侵蚀,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安全,同时促进沙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②技术措施示范:

补植修复示范点优先选用具有景观效用的彩色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通过补植修复措施提高区域森林彩色树种占比,从而构建多树种、多群落、多景观的近自然植物群落。通过树种搭配密度调整,构建健康稳定、叶色丰富、花果美丽季相分明的彩色森林景观,实现“一年见效,二年增色,三年提质,四年出彩”的效果,促进森林景观异质镶嵌,提升森林的生态价值与观赏价值。

沙山造林示范点将沙地生态恢复作为改善鄱阳湖沙区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来对待,现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南方湿润地区防沙治沙经验。目前项目区沙化土地治理主要以营造湿地松人工固沙林为主,对于轻度和中度侵蚀区,选取两年生以上湿地松大苗带土深栽,有效抑制沙化土地扩张。对于造林难度较大的严重侵蚀区,尊重自然演替规律,需先结合灌草植被,防止沙地裸露造成沙丘移动,在具备造林条件后开展固沙林营造。此外,通过治沙工程初步营造的生态防护体系较为脆弱,植被群落稳定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需长期坚持建后抚育保护工作。

(3)主要建设内容

在土塘镇朝阳林场建设森林质量提升(补植修复)示范点1个,面积335.5亩;在多宝乡西山开发公司地块建设防沙治沙-人工造林示范点2个,面积共562.3亩,示范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开展常规营造林工程建设,高标准实施补植修复和防沙治沙-人工造林措施;②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示范基地,分区块施工、管理;③树立示范基地标识牌两块,规格宽2米(宽)×1.8米(高),主要介绍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示范内容,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简介、面积、实施年度、技术措施、经营主体等信息,充分发挥示范点在全县的示范带动作用。

都昌县示范点建设一览表

单位:亩、个

建设类型 模型名称 乡镇 面 积 标识牌
退化林修复(补植修复) 枫无补植修复 土塘镇 朝阳林场 335.5 2
防沙治沙-人工造林 湿地松沙山造林 多宝乡 西山开发公司 236.2 2
326.1 2

9、生境保护

(1)水土保持

为防止水土流失,营造林活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等有关规定要求。

①优化整地方式。根据生态区位、地形、坡度、林种等,按照保持水土、经济适用原则,采用集水、节水、保土、保墒、保肥等整地方式。山地缓坡和丘陵选择带状整地,沿等高线进行,其形式有水平阶、水平槽、反坡梯田等。在坡度超过25度的陡坡地以及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敏感区域,采取穴状整地。整地时充分保护和利用已有植被,山区集中连片大面积造林在山顶、山腰和山脚部位保留适当宽度的原生植被带。带状整地的带与带之间保留1~3米原生植被带;穴状整地保留穴与穴之间的原生植被,因原生植被影响造林施工的,原则上只砍灌不垦复。除杂草杂灌丛生、采伐剩余物堆积、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严重等,不进行清理无法进行整地造林外,原则上不对林地进行全面清理。整地在秋冬季节进行,次年3月底前完成造林,不宜在雨季整地。

②落实水保措施。在5度以上坡地种植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发展林下经济等营造林活动的,因地制宜采取修建水平梯田、隔坡梯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在经营强度高、连片面积大、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区域,平行于等高线方向修建适当的拦水沟、竹节沟等水保设施,或者营建一定宽度的植物篱,分散地表径流、降低水流速度、促进雨水下渗、有效拦截泥沙。

③精细开展造林抚育。抚育过程中采取水平带状或块状作业方式,围绕幼树进行扩穴、松土、除草,避免全面垦复、全面割灌等过度作业,尽量保留幼林地的天然植被。在坡地上进行林间混种按水平方向进行,大于25度的坡地上

④不允许进行间种作业。施肥要尽量选用有机肥,施用的时间、次数、数量和方式要严格按照肥料的特性和要求进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采用穴施或条施,严禁撒施,要将肥料施于穴的上坡向,且以土壤覆盖防止养分流失和地表水污染。需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执行《主要造林树种林地化学除草技术规程》(GB/T15783),防止过量过度使用除草剂。

(2)野生植物保护

都昌县境内有野生植物种类丰富,国家I级重点保护鸟类7种,以白鹤、东方白鹳为代表种群,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38种,以小天鹅、灰鹤、白额雁为代表种群。保护区总面积411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8200公顷,实验区面积32900公顷。因此,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重点保护珍稀野生植物资源。

①积极保护野生植物。依据现有野生植物保护名录及生存现状,划定避让区域,设立明显的保护标识。抚育间伐、林地清理时保护好作业地块内的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古树名木等。控制皆伐面积,禁止炼山整地。组织施工人员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培训,增强保护意识,确保营造林活动遵循生态优先原则,营造自然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②植被恢复与重建。

根据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植被生长发育规律、生活生产生态需要,优先选用当地乡土珍贵树种,减少外来物种引进,确保植物的生态适应性。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和植被类型,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选择补植修复、割灌除草、抚育间伐等措施,逐步恢复森林生态功能。

(3)野生动物保护

都昌县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多样,境内分布有兽类动物12科15种,鸟类动物14科19种,天然鱼类10科64种。爬行类动物有17种,两栖类动物有7种。昆虫类有14种。国家及省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国家I级保护的有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国家II级保护的有穿山甲、河麂、虎纹蛙;省级保护的野猪、棘胸蛙、乌梢、金环蛇、银环蛇、眼镜蛇、尖吻蝮,雉鸡、灰胸竹鸡、云雀、画眉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①栖息地保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在施工前,开展全面的生态调查,明确野生动物的分布范围和活动规律,避免在重要栖息地内进行大规模开发或干扰性活动,为野生动物保留足够的栖息空间。

②迁徙通道保护。合理规划施工区域。避免在迁徙通道内进行大规模施工,对于不可避免的施工活动,采取分段施工、错峰施工等方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建设或优化生态廊道。在道路两侧或适当位置设立生态廊道,为动物提供迁徙和交流的通道,减少道路对动物活动的影响。

③野生动物救助。建立野生动物救助机制。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救助。救助过程中,遵循“最小干预”原则,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4)森林防火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循《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①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联防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防火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不同经营单位的划分,明确防火责任区,并配备专职护林员,负责森林火情巡护。此外,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②严格管理野外用火。落实森林防火防范措施,加强场地内可燃物管理和清理,减少火灾隐患。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区使用明火,确需用火的必须依法申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做好主要火源的全方位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看守,不留死角和空白。

③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在作业区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桶等。合理规划防火通道,确保防火设施的有效利用,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④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项目区外围设置明显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同时,施工人员需掌握基本的防火和灭火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5)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①严格管理病害木。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23〕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等相关文件,坚持严管疫木、科学安全的原则。松材线虫病疫区松科植物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集中完成疫木除治性采伐任务。按照疫木处理能力和监管能力决定采伐量的要求,在确保完成病死(濒死、枯死等)疫木除治性采伐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除治性采伐。除治性采伐的疫木在山场就地进行粉碎(削片)或烧毁处理,做到严格监管、及时处置。疫木粉碎物的最大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采取烧毁方式处置疫木的,必须全过程摄像并存档。严禁采取套袋熏蒸措施处理疫木。

②增强林木抗病性。林业生产经营者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良种壮苗,采用混交栽植模式,适地适树造林,避免营造大面积人工纯林,做好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及时改善林分卫生状况,提高林木抵御病虫害的能力。禁止使用带有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造林。选择的伴生树种不应与主要树种存在共同的危险性有害生物。

加强有害生物防治。根据《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规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防治的原则,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和能力。加强苗木检疫工作,规范调运检疫程序,防止林业有害生物随林产品调运扩散蔓延。积极使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措施,采用人工诱捕、保护天敌清除病害植株等方法。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

(6)采伐剩余物处理

根据相关法规和实践经验,采伐后及时清理剩余物,包括枝丫、树梢、伐根等。经林业防治机构现场鉴定,需要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松科植物(以下简称疫木)采伐的,都昌县林业局发布公告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指导林业经营者及时伐除疫木,就地进行除害处理。对于感染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林业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剩余物等应全部清理出林分,集中烧毁,或集中深埋,严禁随意丢弃或违规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捡拾、挖掘、采伐疫木及其剩余物。

(7)其他保护措施

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采取以下措施:①严格控制除草剂的使用量,避免过量和过度使用。严禁使用剧毒且残留期长的农药,确保农药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②优先施用复合肥和有机肥,追肥集中施于林木根系分布区,不得超出树冠覆盖范围。施肥后及时覆盖土壤,防止肥料随雨水流失,污染水源;③在防治病虫害时,尽量使用生物药剂或低毒、高效、残留期短的农药;④在营造林、施肥及病虫害防治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时收集、集中堆放并进行统一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10、作业便道施工要求

(1)道路参数

作业便道设计采用随形就势布线法,道路线形贴合等高线,宽度不超过3米,转弯半径≥6米,纵向坡度≤10%,道路两边或单边设置排水沟。道路两侧保留1米宽原生植被缓冲带。

路面结构:不硬化路面结构,20厘米压实黏土,压实度≥93%,根据需要铺设砂石。

排水沟:梯形断面(上口0.8米×深0.4米)。

(2)路基处理

如遇路基需要处理,清除杂草、树根、腐殖物及其他杂物,清除的表土集中堆放。在清表后,先进行原地面整平、夯实与碾压,形成施工横坡,以利于排水。基底在填筑前进行压实,压实度按规范要求,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现场妥善处理坟坑、井穴,并分层填实至原基面高。

注:以上服务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或者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分6个阶段支付合同款项。

(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额的10%;

(2)第二阶段:工程进度完成50%,支付合同额的20%;

(3)第三阶段:工程全部结束并通过县验收后,支付合同额的30%;

(4)第四阶段:第二年工程通过省市验收后,支付合同额的20%;

(5)工程通过国家验收后,支付合同额的10%;

(6)工程经审计结算后,根据决算价格支付剩余尾款。

2、服务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技术规程》(GB/T15781-2015)、《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森林抚育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林造字〔2017〕63号)技术和采伐管理办法。

5、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监理单位的验收考核、相关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由监理单位全程监理,按照《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及《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九江市都昌县作业设计作业设计》等进行检查。

6、其它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国土绿化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中标供应商须按照现行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规范、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确保服务质量。保证项目完成后达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要求。

(3)在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应注意自身劳动生产安全,如遇突发状况或因中标供应商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相应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4)中标供应商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5)申请拨付下阶段工程款时,须提供人员工资发放表,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

注:以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或者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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