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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ZCG-ZCY202501077
项目名称: 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按照2025年就业工作信息化需求,对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具体需求内容见附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此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完成上述中小企业扶持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如实声明企业规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0,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5室组织项目线下答疑会。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询问的,应于招标采购会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益民大厦5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麒睿
电 话: ********
附件信息:
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doc
400.5K
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服务类)
项目名称: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WZCG-ZCY202501077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1
一、项目概况:1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1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事宜:2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3
六、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3
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
一、说明7
二、招标文件9
三、投标文件10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13
五、开标与评审13
六、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18
七、质疑18
八、合同签订19
九、其他规定20
十、其他内容20
第四章采购合同21
第五章综合评审方法24
第六章采购内容与要求28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29
第一章投标邀请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委托,对“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WZCG-ZCY20250107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条目编号 | 预算金额(元) |
| WZCG-ZCY202501077 | 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 | [2025]3293号 | ******** |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2 |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
| 3 | 开标一览表; |
| 4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5 | 线上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无失信记录; |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此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完成上述中小企业扶持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如实声明企业规模)。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务院四部门联合制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
| 7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
| 8 |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本项。) |
开标时将审查上述资格审查文件,若缺项或不合格为无效投标。
1.1.四、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发布招标文件的网站:请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也将在该网站公布,敬请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6.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7.参与电子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评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供应商未按系统设定程序操作,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各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1.2.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
联系人:王志佩
联系电话:150********
1.3.六、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人:冯麒睿
联系电话:********
1.4.七、其他:
以上日期、时间均为公历、北京时间。
2.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 序号 | 名称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WZCG-ZCY202501077 |
| 项目总预算金额:********.00元一标段: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 | ||
|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 ||
| 2 | 集中采购机构 | 执行组织: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组织: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联系人:冯麒睿联系电话:******** |
| 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予收取投标保证金 |
| 4 | 答疑会 | 答疑会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0。答疑会地点:乌鲁木齐市准格尔街299号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5。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询问、澄清的,应于标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网站上予以公布。 |
| 5 | 开标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地点:网上开评标大厅 |
| 6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开标厅) |
| 7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及要求 |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解密,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解密时长:30分钟 |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 |
| 9 | 评审方式 | ☑明标□暗标(编制投标文件时技术文件中请勿出现投标人名称、签章等任何标识或暗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
| 10 | 是否可以兼中兼得 | □是☑否 (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按其所投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
| 11 | 供货期/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 |
| 12 | 说明 | 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日期、时间均为公历、北京时间。 |
| 13 | 现场勘察事宜 | 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相关资料(如有)。详情咨询采购人。是否需要出具勘察证明:□是 ☑否 |
| 14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要求提供样品提供时间:至样品提供地点:☑不要求提供 |
| 15 | 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 |
| 16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不接受 |
| 17 | 扶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 ☑选择 □不选择 |
| 1. 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经济标基准值以下浮后(如有)的最低价为准,经济标满分为止。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针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经济标基准值以下浮后的最低价为准,经济标满分为止。3.小微企业需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 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之一填写。8.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 ||
| 18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 ☑选择 □不选择 |
|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单位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19 | 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 ☑选择 □不选择 |
|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 ||
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3.1.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指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电子招标投标”:是指政府采购当事人(指交易中心、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新疆政采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物业、保安、保洁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要求
3.1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按第一章“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须真实、有效。若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存在虚假、不实的情况,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该供应商应对因此给主办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l)与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6.联合体投标
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
6.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采购进口产品
7.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国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所称本国货物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予收取投标保证金。
9.招标文件的理解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审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保证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存在误解和遗漏,要求更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认为已包括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果漏项被认为分摊到其他子目中,将不予重新计价;如果计算错误,在项目结束后,也将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可以被拒绝,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项目变更程序
项目资金如有变更,采购人应向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申请变更,否则变更无效,由此引起的纠纷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廉洁自律承诺要求
11.1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保证不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1.2所有投标人必须填写《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填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共七章)及本章第15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均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招标文件的提供
13.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13.2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规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投标。
13.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确认投标的供应商少于三家,交易中心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遵守本章第15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
14.偏离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1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5.1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
15.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5.3如果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等材料中相关内容冲突,请投标人执行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内容,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等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16.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
三、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组成
17.1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1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执行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18.2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时,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18.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未按要求签名和签章的,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无需加盖公章,须在加盖公章处由自然人进行签字。
19.2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21.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22.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供货一览表》(或《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2.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本项目每个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标明单价、总价。单价与总价不符者,适应单价的原则。总价应用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分别表示,数字和文字有不同时,总价以文字表述为准。
2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含标段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2.5投标报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不可抗力因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附加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2.6采购内容与要求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2.7投标人应该考虑但没有考虑到的任何费用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0.5.4款规定修正。
22.9分项价格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报价应按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标准配置和选件分类按规格型号进行报价。
(2)技术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
(3)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4)售后服务费。
23.投标文件的内容
23.1资格证明文件
23.1.1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第一章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
23.1.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3.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23.2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内容包括资质证明、工作业绩、技术实力等反映投标人的项目实施能力的文件。主要包括:
(1)业绩资料;
(2)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3)其他文件(如人员名细、劳动力配置等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明文件)。
23.3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主要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技术方案、技术规格以及所提供详细技术指标等内容。技术文件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概况及特点;
(2)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及设计图纸(如果需要);
(3)技术规格(或服务计划);
(4)供货一览表(或分项价格表);
(5)产品说明书;
(6)技术培训(如果需要);
(7)供货及质保承诺(或完工及服务期承诺);
(8)其他文件(如果需要)。
24.投标文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24.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表格。
24.3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详细填写响应内容,不得简单以“均响应”、“完全响应”等同等含义文字代替技术要求的描述,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未响应。
2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26.投标文件的提交
26.1投标文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无法接受,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26.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至政采云平台的栏目,逾期不予受理。
26.3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提交不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重新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28.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五、开标与评审
29.开标
交易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组织开标会议。
29.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审: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
(3)未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4)未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9.2开标程序
29.2.1投标人签到。
29.2.2解密文件:由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9.2.3资格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监标人(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公布审查结果。
29.2.4唱标:主持人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及质保期或完工期及服务期等交易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9.2.5确认开标结果。
30.评标
30.1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奇数人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30.2评标原则
(1)评标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评标应同时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利益;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标机会均等;
(4)评标人员应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
(6)评标采取质量、性能、价格、服务综合评比。
30.3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0.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4.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进入评审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针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按照以下对照表逐项列出全部偏差,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因素 | 是否符合 | 说明 | ||||||
| 是 | 否 | |||||||||
| 1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或签名 | ||||||||
| 2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 ||||||||
| 3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 | ||||||||
| 4 | 投标报价合理 | 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合理;投标报价中不存在重大漏项 | ||||||||
| 5 | 供货期及质保期或完工期及服务期 |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6 | 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中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7 | 违法投标行为 | 无招标文件28款中的任一情形 | ||||||||
| 8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完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
投标文件如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或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果前予以补正。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审标准,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只有成为入围投标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30.4.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应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4.3多家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要求如下: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载明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1)规定处理。
30.5澄清有关问题
30.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0.5.2评标委员会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非改变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澄清,但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30.5.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数字电文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5.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应对修正后的报价进行确认,如不确认,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30.5.5有效的数字电文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6综合评审
30.6.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0.6.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计分。
30.6.3经济标评审:
(1)经济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经济得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经济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3)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数字电文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0.6.4商务、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评审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30.6.5综合得分:
经济标得分与商务、技术标得分的总和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时,如有小数,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人,若出现几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
30.6.6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及交易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及交易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0.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0.7.1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评审、综合评审后,须按照“真实、公正、可行”的原则,通过审查分析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情况编写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30.7.2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六、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31.中标结果公告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在财政部门的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32.中标通知书
32.1中标结果公告的公示后,交易中心将以数字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宣告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质疑
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3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上一次性提出,开标、评标环节及中标结果的质疑事项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6.前款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8.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9.质疑函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附授权委托书)签名并加盖公章。
40.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合同签订
42.履约保证金
若采购人需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得违规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
43.签订合同
4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3.2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必须以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投标文件为依据,采购人不得与中标人私自协商变更投标文件“供货一览表”中的设备,降低产品性能,骗取财政性资金。若因系统建设需要,不得不更改产品的品牌及配置,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变更无效。
43.3《中标通知书》将是构成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3.4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工作时间表。
43.5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合同备案。
九、其他规定
4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45.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其联系信息、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重要信息。若投标人未能履行信息变更的义务,或由于信息未及时更新而导致招标方无法与投标人联系,投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
十、其他内容
4.第四章采购合同
(此合同内容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
甲方(采购人):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乙方(供应商):
一、总则
根据交易中心年月日关于“2025年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要求,接受了卖方(中标人名称)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本合同中提到的货物和服务以中标人所提交的经交易中心评标确认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2、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满足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的要求。
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为履行合同的真实性负责,甲方有权对合同的履行、项目的实施提出质疑,甲方提出质疑后,乙方必须在二日内做出书面答疑和澄清。
4、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5、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基本条款
2、特殊条款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售后服务承诺
4、供货一览表和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
5、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且符合采购内容与要求。
四、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买方应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内容详见“供货一览表”(或“分项价格表”)和“合同基本条款”。
五、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义务时,甲方依约付款;
2、乙方应自行完成合同义务,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
六、合同金额
根据交易中心所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人民币。(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并包括乙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付款方式
若无特殊要求,本合同的付款方式采用分期支付,并采取以下第①种约定方式付款。(此付款方式作为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①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按照财政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准备相关文件,按甲方所在地财政支付流程提交支付申请。
第二次付款: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满足终验条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准备相关文件,按照甲方所在地财政流程支付合同金额的30%,,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人民币。
②双方约定的分期付款方式如下:(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八、交货时间和验收方法
1.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由甲方(买方)、乙方(卖方)双方人员进行现场设备检测验收。(此交货方式作为参考,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在订立合同时的约定为准)
4.项目验收方式:验收工作原则上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盖章,将验收报告单返还交易中心。采购数额较大且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采购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管理办公室抽取专家,成立验收小组配合采购人组织验收。(此验收方式作为参考,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在订立合同时的约定为准)
5.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九、安全生产及人身安全
乙方履行合同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履行合同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
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意外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责任由乙方负责解决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除双方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除应按照合同总额的%向合同相对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合同相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相对方通过诉讼方式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过程中产生的律师代理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交易中心执壹份,该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具体内容和标准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签约时予以确定)
注: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条款前提下,双方可就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修订或增加内容,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甲方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字日期:
乙方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字日期:
5.第五章综合评审方法
| 评审细则 | |||||
| 名称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 F1 经济部分 | 响应报价 | 10.0% | |||
| F2 商务部分 | 商务要求 | 6.0% | |||
| F3 技术部分 | 技术要求 | 84.0% | |||
| F1、F2、F3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 | |||||
| 评审因素 | 序号 | 评审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权值 |
| 经济部分 | 1 | 价格分 | 经济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经济得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经济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10 | 10% |
| 商务部分 | 1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应项目内容等关键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作为证明,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模糊不清将不计分)。 | 6 | 6% |
| 技术部分 | 1 | 需求理解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开展需求分析,采用功能分解法确认功能性需求、非功能性需求与设计约束。内容应包括:(1)项目概况(2)现状分析(3)项目风险(4)各项功能政策要求、业务规范及流程(5)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内容无缺失且符合采购人需求实际、功能点映射清晰、阐述全面的得 10分;每缺一项内容减2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实际、阐述逻辑错误、理论错误等)的扣1分,未提供得 0 分。 | 10 | 84% |
| 2 | 总体架构设计 | 充分考虑采购人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使用对象、使用规模、网络数据安全等因素,理解政策要求,总体设计应在现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拓展。内容应包含:(1)系统架构设计、模块划分与功能组织(2)系统(子系统)流程图及设计说明(3)公用模块或专用模块设计说明(4)等级保护及商用密码评测开发适配方案(5)系统测试方案包括详细的测试方案、测试用例(6)数据库设计(需考虑数据表结构、数据字典的设计能充分考虑与现有系统的无缝对接以及人社部分类分级规范)(7)数据的传输、存储安全性设计说明(8)运行环境与质量保障设计内容无缺失且符合招标人需求实际、阐述全面的得20分;内容每缺一项扣2.5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不符合招标人需求实际、内容阐述不清晰、理论错误等)扣2分,未提供得 0 分。 | 20 | ||
| 3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需根据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服务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需包括(1)项目人员与组织(2)管理方案及项目质量保障方案(3)进度计划(4)试运行及验收方案方案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贴合实际情况且满足招标人需求得2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实际、阐述逻辑错误、理论错误等)的扣4分,未提供得 0 分。 | 20 | ||
| 4 | 培训方案 | 投标人提供详尽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培训方案,内容包含:(1)培训计划(2)培训师资安排(3)培训目标及内容方案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贴合实际情况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得6分,每一项内容未提供扣2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实际、阐述逻辑错误、理论错误等)的扣1分,未提供得 0 分。 | 6 | ||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提供详尽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1)售后服务体系(2)售后服务流程(3)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后续不同厂商《视频设备api提供接入改造承诺函》、《系统部署承诺函》、《数据迁移承诺函》)(4)服务人员配备(5)故障响应措施(6)质保外服务措施方案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贴合实际情况、响应机制完备、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2分;每一项未提供扣2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理解存在偏差、与采购需求无关、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存在常识性错误等)扣1.5分,未提供得0分。 | 12 | ||
| 6 | 服务团队 | 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4分。(提供有效证书清晰扫描件方可计分) | 4 | ||
| 团队人员: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团队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具有:(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系统分析师;(3)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4)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5)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6)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以上证书,提供1名具有上述证书之一的人员,得 4 分;提供2名具有上述证书之一的人员,得 8 分,此项最高得12分(同一人员具有多个有效证书的,仅按1人计分)。(提供有效证书清晰扫描件方可计分) | 12 | ||||
6.第六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功能指标汇总表
| 序号 | 需求概述 | 完成时限 |
| 1 | 优化职业技术能力培训平台(含技能照亮前程、技能大赛报名、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训过程监管、职业技术能力在线培训平台等功能)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 2 | 孵化基地管理功能迁移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 3 | 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援助对象数据深度分析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 4 | 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审核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 5 | 批量人员社保比对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 6 | 搭建乌鲁木齐市劳动力资源库 | 合同签订后5个月 |
| 7 | 短信调用服务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二、功能指标需求描述
(一)对职业技术能力培训平台进行优化升级改造
1.技能照亮前程
升级开发“技能照亮前程信息发布”功能,支持工作人员查看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求职招聘的企业招聘数据和人社厅新疆人才365的企业招聘数据,实时掌握企业招聘需求空岗情况,审核确认后发布至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前台显示。
学员看到公示信息后,可以通过“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职业技术能力培训网上报名功能进行招聘需求空岗相应的职业技术能力培训预报名。
培训机构在人社服务平台的看到公示信息后,可以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或学员培训意愿、人数等,有针对性的开设培训班。
2.技能大赛报名
升级开发技能大赛报名功能,主要分为审核维护端和网厅端两部分。审核维护端主要包括:大赛项目维护、大赛登记、报名审核、成绩汇总、大赛综合查询等功能。网厅端主要包括:大赛报名,成绩查询等功能。
管理部门通过大赛登记功能录入大赛的详细信息,如大赛名称、大赛项目、类别、参赛须知和赛程安排等。
企业通过网厅端技能大赛报名功能,录入参赛选手详细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参赛区县、指导教师、个人简介、获得荣誉等,并上传所需的附件,提交审核。
管理部门在审核维护端报名审核功能中根据企业提交的参赛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可参加大赛,若审核不通过则将申请信息退回至企业,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管理部门在大赛结束后,通过审核维护端成绩汇总功能下载“大赛成绩表”导入模版,填好后通过成绩导入功能进行导入,系统会自动进行排名。企业在网厅端成绩查询功能中可以查询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同时,保障技能大赛报名功能在实际应用中的优化升级、日常维护。
3.技能大师工作室
技能大师工作室功能主要分为审核维护端和网厅端两部分。审核维护端主要包括:工作室初审(区县)、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遴选、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复审(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公示、工作室撤销初审(区县)、工作室撤销市级审核、技能大师工作室综合查询、工作室变更初审(区县)、工作室变更审核(市级)、工作室年度绩效评估及期满考核、技能大师工作室撤销等功能。网厅端主要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变更。
企业在网厅端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功能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录入申报单位、工作室名称、工作室所在区县、工作室职业(工种)、领办人姓名、领办人身份证号、领办人主要工作业绩、申办单位简介等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选择同意申报承诺后,即可完成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
区(县)就业经办工作人员在审核维护端工作室初审(区县)功能对企业提交上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材料信息进行初审,若存在问题,可以将申请信息进行回退,企业修改后可以再次提交。
管理部门通过审核维护端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遴选对区(县)初审通过的申请信息进行遴选,对通过初审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分组抽取评委。评审结束后,管理部门依据评审结果,通过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复审(市级)功能对申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
同时,保障技能大师工作室功能在实际应用中的优化升级、日常维护。
4.培训过程监管
升级职业技术能力培训过程监管模块,开发录制培训现场视频信息功能,支持各类视频录制设备接入,调试功能的录制设备由投标方提供,实现系统根据数据库中的班期信息及该班期对应的现场视频信息,随机抓取3次短视频或截图,将其上传至信息系统中,作为班期监管材料留存。管理部门也可通过系统中的视频查班功能进行实时查班,系统会保存查班记录,包括10-15秒视频或截图。
同时,保障培训过程监管现场录制设备适配、查班等相关功能在实际应用中的优化升级、日常维护。
5.职业技术能力培训在线教育平台
升级职技术能力培训在线教育平台,培训机构或企业可登录培训平台发布培训理论课程。学员登录后,培训平台会依据其所在班期,自动筛选出相应的培训课程。学员完成学习后,培训平台记录相应学时。培训平台还需提供学员学习情况查询功能。
培训平台所发布的培训理论课程可灵活分配至不同班期,实现一次上传、多次使用的便捷效果。
培训平台既可以通过PC访问,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访问,同时提供课程播放流量服务(流量服务时间覆盖合同服务期及合同维保期)。
(二)孵化基地管理功能迁移
将孵化基地管理功能功能及历史数据从原客户端和原就业系统迁移至网厅端和审核维护端,同时实现乌鲁木齐市相关数据同步至自治区人社厅平台。
网厅端主要包括信息维护、补贴申请、补贴查询等功能。审核维护端主要包括信息维护、信息维护审批、参数设置、补贴审核、查询统计等功能。
(三)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援助对象数据深度分析
利用自治区平台回流数据升级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援助对象数据深度分析模块,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分析模块,系统性地全面收集、细致整理并深度分析涉及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信息数据,涵盖但不限于基本信息、当前就业状态、技能特长、求职意愿以及过往就业经历等多个维度。通过对该模块所汇集数据的深入挖掘与分析,实现精准地识别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需求与面临的挑战,从而为其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化的就业帮扶措施和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的顺利就业和职业发展。
(四)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审核
在网厅端增加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功能,创业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要同时上传相关影像资料,供业务人员在审核维护端进行审核。审核时,系统自动通过历史申请数据、社保缴费数据、其他渠道回流数据对申请单位进行比对校验,验证该企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若符合申请条件,工作人员审批通过该申请;若不符合申请条件,工作人员审批不通过,并通知企业登录网厅端查看;若缺少材料,则工作人员发出补正要求,系统通知企业登录网厅查看并补正缺失的材料。
(五)批量人员社保比对
在审核维护端增加批量人员社保比对与导出功能,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跟踪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实现通过平台批量导入多个人员的名单及其对应的身份证号码,系统将自动进行社保缴纳情况的校验工作。校验完成后,系统可以查询到的所有人员名单及其社保缴纳情况,方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处理。
(六)搭建乌鲁木齐市劳动力资源库
在数据治理的基础上,对人员基本信息库进行进一步规范化治理,识别劳动者的在职状态,标记潜在劳动力,对技能、能力、绩效、潜力、经验、历史变化深度分析,加强时间维度,精准记录劳动者的工作状态变化,将静态的人员记录转换为动态的战略资源。
(七)短信调用服务
提供50万次有效短信发送次数,满足短信通知的日常使用。
以上需求内容涉及互联网的应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技术要求。升级开发改造完的所有功能应符合国家密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且能通过密码评估。具体技术参数、详细功能指标等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所有业务应用必须经过专业测试,其可靠性、稳定性经过严格验证。
2.本项目服务期内,软件版本升级时,投标方应承诺免费更新软件版本,并提供相应的新版本软件功能说明书及修改说明书,由于软件版本升级导致的适配工作由投标方负责适配性验证,以确保业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安全要求
中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三级和《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的相关要求,并确保通过由第三方组织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中标方应提供详细的安全设计方案并详细说明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方面采取的安全措施。系统上线前,应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源代码安全扫描,并对发现的漏洞进行修复,确保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
(三)技术及其他要求
要求升级项目符合完整的系统开发流程,故需要中标方提供针对完整软件开发流程的技术与服务。
1.中标方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需包括项目计划投入人员情况、具体功能进度安排、技术对接方案等)和合同文本内容。
2.在需求分析阶段完成需求的调研,并制定《项目需求说明书》。
3.在设计阶段针对相应的业务需求,制定详尽的《设计说明书》,并经用户认可。
4.在测试阶段由中标方进行测试并形成《测试报告》,依据《测试报告》进行系统上线试运行。
5.中标方在系统试运行阶段,收集相关运行问题并进行整改,制定《试运行报告》。
6.在验收阶段,中标方在系统验收之前须交付《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程序开发工具、系统开发工具授权、系统运行环境授权、源代码、系统部署工具等相关开发材料和工具作为系统验收的依据,依上述出具《验收报告》进行验收。
7.产品授权:中标方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同时使用相关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源代码等知识产权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承担采购人因中标方未授权以上知识产权而产生纠纷形成的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文档所有权:本项目技术文档等本项目下所涉及所有资料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完备实施方案、培训材料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将采购人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使用权:本项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归采购人享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将本项目研究成果提供给第三方。
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所涉及数据(包含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全部为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得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导出、分析以及移作他用。中标方(含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系统架构、拓扑结构、技术参数、部署方式、性能特性、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中标方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源代码管理操作,且本项目中的全部源代码(不包含既有知识产权类和成品工具软件)和知识产权全部为采购人所有,并不得技术捆绑限制采购人,投标方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本项目源代码。投标方提供的源代码不应打包压缩,需与现场部署的业务系统完全一致,且需通过采购人核验。
8.投标方须协调专门人员成立项目组,该项目组全面负责整个项目过程,并指派现场实施具体负责人,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一起全权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管理项目进度、需求变更、协调各方资源等多方面的工作,项目组成员须赴现场实施调研、开发、测试。派赴项目组成员中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人员须占总人数的40%及以上。合同生效后在约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组成员简历、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人员,对于不能胜任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换。
9.投标方(含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保密规定及有关保密制度。
10.服务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11.维保期
维保期1年,投标方需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维保服务,在维保期间针对发生的系统bug,投标方需要免费给予维护。
12.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按照财政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满足终验条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按照财政流程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目录
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服务类)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一、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自然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有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企业类型:
地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影印件 |
授权委托书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由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WZCG)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的
证件号码(身份证):
授权代表证件号码(身份证):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印章或签名)
日期:年月日
| 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
三、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
| 完工时间 | |||
| 服务期 | |||
| 项目负责人 | |||
| 备注 | |||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更好地配合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我们供应商承诺如下:
1、不以各种名义给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借或送现金、有价证券及物品。
2、不以个人名义邀请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参与考察旅游活动和宴请活动。
3、不发生与采购事项有关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如违反其中一项,同意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终止投标资格,今后不得参与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活动,触犯法律由司法部门处理。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无失信记录。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
非中小微企业不填写此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八、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如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本项。)
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成立或注册日期:;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姓名:
2、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
| 年度 | 总额 |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
采购人:
合同签订时间:
数量:
合同金额:
7、开立账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提供开立账户银行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有效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签字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最新的,并且未进行任何形式的篡改或伪造。若提供的任何资料存在虚假、不实的情况,我方将对因此给主办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业绩资料、其他证明文件等;
3、技术文件:供货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等;
4、演示视频(如有)。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2、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承诺以中标为目的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自开标之日起遵循本招标文件规定,若我方成交,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将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内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规定,我方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详细信息: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
备注:
1、除可填信息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声明时间自成立始至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止。
三、业绩资料
类似业绩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完工时间 | 备 注 |
| 合 计 |
投标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页数过多,可只上传主要页。)
四、其他文件
注:1、编制人员明细(包括人员履历、资格证书等)、劳动力配置等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2、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
3、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一、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标段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合计金额 | 服务期 | 备注 |
| 合计 |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服务内容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标段编号:
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响应/偏离说明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响应/偏离说明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服务内容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应作详细的文字描述说明,不得简单填写“均响应”、“完全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视为未响应。
2、“响应/偏离”应注明“响应”或“正/负偏离”。
三、其他文件
注:1、编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如:培训方案等。
2、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
3、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