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17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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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本级 | 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ZX-********

项目名称: 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400000,********,200000,200000,600000,600000,600000,200000,200000,400000,600000,200000,200000,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_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发展及其综合利用产品在工程领域应用研究

备注:

标项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省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估研究

备注:

标项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完善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

备注:

标项四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城市更新背景下居民参与老旧住宅更新的模式研究

备注:

标项五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省城镇住房高质量发展机制和路径研究

备注:

标项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农房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治理标准规范体系构建研究

备注:

标项七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供排水全过程安全管理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备注:

标项八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机制研究

备注:

标项九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共同富裕背景下的山地城市建设与更新路径研究——以青田山地城市建设为例

备注:

标项十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体系研究

备注:

标项十_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AI赋能构建浙江省建筑业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备注:

标项十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备注:

标项十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城市更新过程中强化城乡风貌管控的路径与技术研

备注:

标项十四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省汽车加氢站运营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研究

备注:

标项十五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省“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4、5、6、7、8、9、10、11、12、13、14、15,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标项2:无;标项3:无;标项4:无;标项5:无;标项6:无;标项7:无;标项8:无;标项9:无;标项10:无;标项11:无;标项12:无;标项13:无;标项14:无;标项15: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_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地 址: 省行政中心二号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三路508号天苑大厦B座15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毛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

质疑联系人: 王海芳

质疑联系方式: 13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何_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布).docx

677.9K

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布).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交易)

项目编号:ZJZX-********

采购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

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X-********

项目名称: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5万元。

最高限价(元):675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标项见下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发展及其综合利用产品在工程领域应用研究 1 40万元 4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2 浙江省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估研究 1 100万元 10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3 完善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4 城市更新背景下居民参与老旧住宅更新的模式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5 浙江省城镇住房高质量发展机制和路径研究 1 60万元 6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6 农房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治理标准规范体系构建研究 1 60万元 6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7 供排水全过程安全管理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1 60万元 6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机制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9 共同富裕背景下的山地城市建设与更新路径研究——以青田山地城市建设为例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0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体系研究 1 40万元 4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1 AI赋能构建浙江省建筑业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1 60万元 6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2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3 城市更新过程中强化城乡风貌管控的路径与技术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4 浙江省汽车加氢站运营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研究 1 15万元 15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5 浙江省“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1 120万元 1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508号天苑大厦B座1502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1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

1.征集供应商

1.1邀请供应商。

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

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

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

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

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

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

3.磋商与评审

3.1磋商小组签到。

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

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

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

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可在采购代理机构4楼讲标室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或自备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等开展磋商活动。

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

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

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成交

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5.合同及履约验收

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3合同履约。

5.4采购人组织验收。

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

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项目属性 服务类。
2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2)属于其他未列明 行业;
3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4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
5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6 样品提供 þA不要求提供。 ☐B要求
7 方案讲解演示 þA不组织。 ☐B组织。
8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
9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0 最后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最后报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1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12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文件(U盘)送达地点:杭州市文三路508号天苑大厦B座1502;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季工15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
13 特别说明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标项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单个标项金额100万以下部分,按费率1.5%计取,超出100万以上部分,按费率0.8%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 户名: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帐号:33********21703开户行:杭州银行城西支行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响应有效期

▲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

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

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4.响应费用

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支持绿色发展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

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支持创新发展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四、询问、质疑与投诉

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2.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供应商质疑

3.1质疑提出时效

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3.2质疑答复

3.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杭州市集中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

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

质疑内容 质疑答复责任主体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 采购人
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 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 采购人
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3.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3质疑函

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

4.供应商投诉

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

1.磋商文件的构成

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

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响应函

(2)资格文件

A、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

B、联合协议(如果有);

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D、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

(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5)所有资信文件(如果有);

(6)响应截止时间近三年以来供应商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以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还需提供其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证明材料。);

(7)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8)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9)技术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

(10)组织实施方案。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11)售后服务方案。项目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方案,包括本地(杭州)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供应商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12)项目小组人员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

(1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14)培训计划(如果有);

(15)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成交价格;成交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

(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

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

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

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

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

2.备份响应文件

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

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不可修改的电子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

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

1.开启响应文件

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

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信用信息查询

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

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提交最后报价

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

1.1最后报价一览表;

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十、评审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

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十一、成交

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

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

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二、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合同的签订

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

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3.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

4.预付款

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

十三、验收

1.验收

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一览表

序号 标项名称 进度计划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发展及其综合利用产品在工程领域应用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40万元 40万元
2 浙江省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估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100万元 100万元
3 完善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20万元 20万元
4 城市更新背景下居民参与老旧住宅更新的模式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20万元 20万元
5 浙江省城镇住房高质量发展机制和路径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60万元 60万元
6 农房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治理标准规范体系构建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60万元 60万元
7 供排水全过程安全管理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60万元 60万元
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机制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20万元 20万元
9 共同富裕背景下的山地城市建设与更新路径研究——以青田山地城市建设为例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20万元 20万元
10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体系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40万元 40万元
11 AI赋能构建浙江省建筑业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60万元 60万元
12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20万元 20万元
13 城市更新过程中强化城乡风貌管控的路径与技术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20万元 20万元
14 浙江省汽车加氢站运营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研究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15万元 15万元
15 浙江省“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1 120万元 120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紧扣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工作方向和厅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我厅“一大抓手、两大产业、三大领域、四大牵引”,结合浙江省住建领域既有改革成果,所提出的体系设计及系统框架研究系列成果,既要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又要具备可操作性;应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方案应在技术方面上具备可实现性、经济性;在解决具体问题方面具备针对性、专业性。

(二)具体要求

序号 标项名称 研究方向及要点 单位及人员业绩要求
1 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发展及其综合利用产品在工程领域应用研究 基于浙江省“十四五”时期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产品推广的实践基础,分析研判我省未来五年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的发展形势,重点从“减量、利用、消纳、监管、打击”五个方面,构建建筑垃圾长效治理体系。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潜力研究,聚焦建筑垃圾在产品和工程中的应用比例,系统推动我省综合利用产品规模化应用。要求完成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发展研究报告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研究报告,形成《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五年行动计划》《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指引》及配套技术文件等成果。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 浙江省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估研究 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相关要求,结合对全球、区域城市发展背景和趋势研判,以及浙江省城市体系演变规律和现状特征问题梳理,开展浙江省现代化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体系、评价体系研究。以相关评价体系为依托,分层、分类对浙江省城市高质量发展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3 完善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 本研究以完善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目标,重点开展四方面研究工作:一是梳理制度政策背景与发展演进脉络,明晰制度建设的现实逻辑;二是研判制度运行现状,并评估实施成效;三是剖析制度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与制约瓶颈。在此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提出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制度优化方案,为浙江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决策支撑与实施指引。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4 城市更新背景下居民参与老旧住宅更新的模式研究 通过对浙江省老旧住宅自主更新更新典型项目进行剖析,系统梳理浙江省在推进老旧住宅自主更新实践过程中存在难点堵点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提炼总结浙江省在推进老旧住宅自主更新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此外,与全国其他省区市老旧住宅自主更新的典型地区进行比较,研究提出全国层面的居民参与老旧住宅更新的政策建议。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5 浙江省城镇住房高质量发展机制和路径研究 本研究以推动城镇住房和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研究六方面内容:一是系统评估浙江省住房发展现状特征、发展成效与典型经验,主要问题与短板。二是科学研判浙江省住房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明确政策取向与底线要求。三是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住房品质、存量土地和住房等情况,研判住房需求规模与结构。四是开展主要房地产企业、项目运行情况调查,提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落实项目开发公司制的建议。五是系统梳理浙江省住房领域土地、金融、财税运行现状,提出资源配置优化与联动机制建议。六是聚焦住房市场、住房保障、租赁市场、品质提升、住房公积金、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数字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等领域,明确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6 农房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治理标准规范体系构建研究 梳理研究农房设计、施工、建材选用等方面的技术需求,以城市住房建设成熟技术经验为借鉴,结合农村实际形成农房建设改造可推广应用的具体技术建议,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提出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服务模式优化方案。同时,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五年行动成效为基础,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分类提出保留、修改、废止、失效的意见,并针对当前急需修改的标准规范提出修改文本建议。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7 供排水全过程安全管理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供水安全、二次供水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编制适用全省的工作指南或技术规程,构建供排水安全、高效运行管理和风险评估机制,提升全省供排水基础设施全过程管理水平。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机制研究 结合浙江省拟出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及专家论证等关键环节的严重缺陷判定提供技术支撑与明确指引;同时,研究提出“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负面清单”,对不合规行为进行重点把控,为危大方案的安全实施提供保障;构建浙江省超危大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表,强化全过程管控效能,推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超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10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9 共同富裕背景下的山地城市建设与更新路径研究——以青田山地城市建设为例 以青田为重点研究对象,调研分析青田在山地城市建设方面的建设基础与核心问题,借鉴国内外山地城市建设重要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明确青田山地城市试点建设与更新的研究重点,提炼山地城市建设的空间布局与交通特色、山地适应性的空间营建方式及面向实施的山地城市建设管控体系等,对交通、市政、建筑等现行及未来考虑出台的标准或建设导则等提出山地适应性的优化或新增建议。立足青田试点,为浙江山区县发展提供可复制的参考路径。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10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体系研究 通过对浙江省传统村落进行实地调研、采访,梳理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综合考虑浙江传统村落各方面自身特征,从省级层面研究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体系,统筹谋划特色保护区,修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同时针对当前传统村落的物质以及非物质要素如何保护与利用提出要求,提出保护利用正面指引和负面清单,妥善解决传统村落保护与居住条件改善、业态发展需求的矛盾,全面指导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11 AI赋能构建浙江省建筑业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围绕省政府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AI赋能智能建造应用路径模糊、成效评价标准缺失等瓶颈问题。系统性研究构建涵盖产业链整合、智能建造、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和人才培育五大维度的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同时,深入研究“AI+建筑业”的场景化应用与智能建造技术的量化评价方法,形成研究报告,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兼具宏观路径与微观指引的理论支撑。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12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1、全面梳理我省检测行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为数字化监管提供支撑;2、依托“浙里建”平台,构件数字化监管系统框架;3、建立检测机构动态监管预警机制,推动我省检测行业规范化发展。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具有相关管理类标准编制或专项项目研究方面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申请单位:在相关管理类标准编制或项目方面具有相关经验。
13 城市更新过程中强化城乡风貌管控的路径与技术研究 深入剖析城市更新背景下风貌管控的新内涵、新目标与新挑战。探索建立落实城市工作会议总体要求、地域特色彰显、历史文脉传承、城市活力激发、人居环境改善的城乡风貌管控总体框架与实施路径。开展在城市更新中落实城乡风貌管控的关键技术体系研究,包括研究建立科学、动态的风貌特色评估、识别与价值认定方法;聚焦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如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历史街区、滨水区等),研究不同尺度(城市-片区-节点)风貌要素(建筑形态、色彩材质、公共空间、景观环境、天际线等)的精细化管控技术方法;探索运用数字化技术,构建风貌管控的数字化平台与智能辅助决策工具。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14 浙江省汽车加氢站运营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研究 对汽车加氢站运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隐患识别,从人员、设备、物料、环境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隐患等级、判定标准、排查频次、排查方法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完善全省隐患排查工作体系,加强安全评估工作,健全“发现、管控、研判、处置、复盘”的管理闭环,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结合新趋势,开展新型站点安全运营管理的前期研究。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15 浙江省“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按照《浙江省省级“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和《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2025版)》要求,评估“十四五”期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成绩和问题,确定“十五五”期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目标指标、任务举措、改革事项,并明确市县目标和任务,谋划标志性项目。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在相关专项项目研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项目组成员:与专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3、在同类研究或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三、成果要求

(一)提交各标项对应的符合要求的专项项目报告。除书面报告外,中标方应将所完成的工作内容、文字稿件以硬盘(U盘)形式存档提交。

(二)其他要求

1、专项项目研究的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后,采购人将组织专家对专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评审,以确保专项项目研究质量。

3、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严格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三)项目检查和验收

1、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抽查中标供应商执行情况,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2、采购人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验收。验收时,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3、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采购人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中标供应商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本次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在甲方履行财政相关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乙方提交中期成果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在甲方履行财政相关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5%的款项;*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评审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在甲方履行财政相关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款项。

(三)其他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供应商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如有偏离,请在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反映。

五、实质性内容

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该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

注:“▲”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评审方法前附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权重 主观分/客观分属性 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履约能力
1 荣誉证明 根据供应商所获得的荣誉情况进行评审。供应商近三年内专项项目被评为厅级或以上优秀项目的每个得2.5分(0-5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0-5
2 供应商业绩 从提供的各标项对应专业领域的地方(国家)标准、专项项目研究或实施工程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0-1分)(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无法认定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得分) 0-1
技术服务水平
1 需求响应符合性 总体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是否充分考虑采购方工作的实际需求,是否满足“总体要求”中相应内容的情形,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分析是否到位,相关资料的提供情况,是否真实、完整、清晰、有序、合理。(0-8分) 0-8
2 标准具体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中相应内容的情形,不满足扣15分,全部满足为15分。(0-15分) 0-15
3 主要技术思路 详细阐述技术思路,包括立项背景、国内外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创新点亮点、计划进度及预期成果等内容。(0-45分)1、技术思路科学合理、内容完整详实、创新特色突出的评价为优秀(35-45分);2、技术思路科学相对合理、内容相对完整的评价为良好(25-35分);3、技术思路尚可、内容基本完整的评价为合格(15-25分);4、技术思路存在问题或内容不完整的评价为不合格(0-15分)。 0-45
4 项目组团队 项目组人员数量是否充足,配备是否合理,人员技术能力,服务经验等,从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及对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角度进行评审。(0-6 分) 0-6
5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0-4分)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如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省厅专项项目负责人等),从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及对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角度进行评审;(0-2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担任专项项目负责人,且被评为优秀专项项目的,得2分。(0-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0-8
6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本项目的具体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从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及对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角度进行评审。(0-2分) 0-2
商务分 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0-10

“*”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一、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二、磋商小组的组成

1.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

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

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四、评审程序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

五、评审须知

1.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

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

▲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

3.响应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

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

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

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3.15《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3.16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

3.17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8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19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3.2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终止采购活动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

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标项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书

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

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一、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码 单位类型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负责人 职务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E-mail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其他合作单位 单位名称 主要职责 联系方式
项目主要内容介绍(完成任务简介):

二、研究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工作要求或(拟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标准主要指标或项目目标)

三、技术路线及计划进度

1)技术路线

2)计划进度

起止年月 进度目标要求

三、乙方及主要研究人员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码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学 历 学位 职称 现从事专业

主要研究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本项目任务 所在单位

四、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数量:1项

(二)合同金额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包括完成本项目实施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

(三)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在甲方履行财政相关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乙方提交中期成果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在甲方履行财政相关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5%的款项;*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评审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在甲方履行财政相关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款项。

(四)费用组成明细

序号 费用明细 金额
1 印刷费
2 专用材料费
3 差旅费
4 会议费
5 委托业务费
6 劳务费
7 咨询费
8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合计

注:费用的使用须符合《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课题研究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合同条款

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某项条款,由签订合同各方共同商定修改。非经签约各方同意,不得单方更改。修改内容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协商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二、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挪用科研经费、违法渎职等,致无法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所拨经费。

由于主观原因致合同规定的原进度拖延所产生的额外经费,由乙方自理。

三、合同经费,应专款专用,单独列帐,专项管理,并应按国家科技经费开支范围和现行财务制度开支标准掌握使用,不合乎规定,甲方有权拒付和追回已拨款经费,情节严重应追究责任。

四、甲方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项目验收通过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资料(一式四份,包括电子稿)。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成果发表或应用应明确是由专项项目专项经费资助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科研成果。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签订各方均应负合同的法律责任。

七、验收

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并按要求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认为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当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甲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当组织进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认定通过验收:

1、项目成果已被甲方转化应用;

2、项目主要内容取得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3、项目主要内容在核心期刊刊登。

验收不通过的,乙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再次验收不通过的,终止项目实施。

八、违约责任

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的,或者验收不通过导致项目终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甲方已经支付合同所涉金额如数退还,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相关费用和损失。

2、因客观原因,需要终止专项项目,乙方应当在客观原因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终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终止专项项目研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投入,结算相关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专项项目的部分或全部研究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的研究成果被证明属于第三方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的责任及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专项项目涉及的任何研究成果,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服务期内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含提供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可按次向乙方扣减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请其它专业单位进行服务,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费用的增加和损失,甲方有权从剩余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如待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上述费用和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款项。

8、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周,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9、双方均可由于对方没有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九、知识产权及保密

1、本项目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与仲裁相关的费用。乙方在提出验收申请时,应一并附上书面相关承诺及查重报告。

2、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1、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2、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转让

1、本合同不得转让。服务期内,乙方如发生债权债务变动或关联公司战略重组需经甲方认可。

十三、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其他约定:若因乙方原因,至使无法完成专项项目,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参与以后专项项目投标的,将给予否决。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备案一份。

签订合同各方

甲方: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地址、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目录

(1)响应函…………………………………………………………………………(页码)

(2)资格文件………………………………………………………………………(页码)

(3)法人授权书……………………………………………………………………(页码)

(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

(5)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页码)

(6)主要业绩证明…………………………………………………………………(页码)

(7)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页码)

(8)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页码)

(9)技术解决方案…………………………………………………………………(页码)

(10)组织实施方案…………………………………………………………………(页码)

(11)售后服务方案…………………………………………………………………(页码)

(12)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页码)

(1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页码)

(14)培训计划………………………………………………………………………(页码)

(15)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页码)

(16)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

(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

(18)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自行拆分)

一、响应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7.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7.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8、承诺之前有(或无)超期限未完成(无法完成或因客观原因,需要终止专项项目)的项

目;若有,如因我方原因造成延期或终止的项目,承担由此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

9、承诺若因我方原因,至使专项项目无法完成,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参与以后专项项目投标的,将给予否决。

10、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二、资格文件

A、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B、联合协议(如果有)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标项名称)响应。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D、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年月日

三、法人授权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年月日

联合体响应授权书(扫描件加盖上传单位电子签名)

(适用于联合体响应)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年月日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

四、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标项名称)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八、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年月日

五、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六、主要业绩证明

附表:相关项目建设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简要描述 项目投资(万元) 开竣工日期 项目地址与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所在页码

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单位验收证明并注明所在文件页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七、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八、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九、技术解决方案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响应产品规格配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响应品牌及型号 规格配置详细说明 数量 备注
1
2
3
4

注: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配置清单。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签名)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签名)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组织实施方案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附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以生效日算起)

工作日工作日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供应商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自行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一、售后服务方案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二、项目小组人员名单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

姓名 响应截止时间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
性别
年龄
职称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
资质证书
其他资质情况
联系电话

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

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页码) 专业(页码) 职称(页码) 本项目中的职责 项目经历 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

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

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三、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四、培训计划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附表:培训日程及费用

课程名称 提供的资料 持续时间 授课教师 培训对象 培训地点 课程费用
费用总计

注解:A课程清单按时间顺序排列,并提供以下详细资料:

*课程概要

*课程目的

*教学方式

*先决条件

*教材目录

B按照附表A提供授课教师的简历

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五、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名称 品牌 制造厂/原产地 规格型号 数 量

注: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是指供应商在供货时免费赠送给采购人的工具及零配件,以备用。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六、认为需求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八、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你公司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的采购中若获成交,我单位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向你公司(即: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你公司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第八部分初始报价格式

(一)初始报价一览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最后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标项名称)的实施。

初始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人数 备注(如果有)
1 XX
2 XX
最后报价(小写)
最后报价(大写)

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初始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初始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

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

4、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

附件

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附件4:

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供应商(法定名称章):

日期:年月日

附:

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行业 中小微型企业(或) 中型企业(且) 小型企业(且) 微型企业(或)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农、林、牧、渔业 20000万元以压 500万元及以上 50万元及以上 50万元以下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0人以下 40000万元以下 300人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300万元及以上 20人以下 300万元以下
建筑业 80000万元以下 80000万元以下 6000万元及以上 5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以下 300万元以下
批发业 200人以下 40000万元以下 20人及以上 5000万元及以上 5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5人以下 1000万元以下
零售业 300人以下 20000万元以下 50人及以上 5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1000人以下 30000万元以下 300人及以上 3000万元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200万元及以上 20人以下 200万元以下
仓储业 200人以下 30000万元以 100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2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邮政业 1000人以下 30000万元以下 300人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2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住宿业 300人以下 1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餐饮业 300人以下 1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000人以下 10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0人以下 1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5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50万元以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00万元以下 10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及以上 50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以下 2000万元以下
物业管理 1000人以下 5000万元以下 300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100人及以上 500万元及以上 10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人以下 12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8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00人以下 100人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人以下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日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交易)

项目编号:ZJZX-********

采购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

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X-********

项目名称:2025年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5万元。

最高限价(元):675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标项见下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发展及其综合利用产品在工程领域应用研究 1 40万元 4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2 浙江省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估研究 1 100万元 10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3 完善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4 城市更新背景下居民参与老旧住宅更新的模式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5 浙江省城镇住房高质量发展机制和路径研究 1 60万元 6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6 农房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治理标准规范体系构建研究 1 60万元 6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7 供排水全过程安全管理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1 60万元 6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机制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9 共同富裕背景下的山地城市建设与更新路径研究——以青田山地城市建设为例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0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体系研究 1 40万元 4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1 AI赋能构建浙江省建筑业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1 60万元 6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2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3 城市更新过程中强化城乡风貌管控的路径与技术研究 1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4 浙江省汽车加氢站运营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研究 1 15万元 15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15 浙江省“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1 120万元 12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6个月内完成结题。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508号天苑大厦B座1502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1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

1.征集供应商

1.1邀请供应商。

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

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

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

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

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

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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