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22
发布于
青海黄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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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鼎弘竞磋(货物)2025-02

项目名称: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600000,510000,378000,7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包一 数量: 20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建设防疫注射栏20套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包二 数量: 170 预算金额(元): 510000 单位: 吨 简要规格描述: 饲料170吨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包三 数量: 210 预算金额(元): 378000 单位: 吨 简要规格描述: 饲草(燕麦青干草)210吨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包四 数量: 18 预算金额(元): 72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设备购置18个(其中:恒温饮水槽(牛用)8个;恒温饮水槽(羊用)10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2号华益大厦东北角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 CA********。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河南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2号华益大厦东北角二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先生

电 话: ********

附件信息: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磋商文件(最终版).pdf

449.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2号华益大厦东北角二楼
预算金额 ¥15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河南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2号华益大厦东北角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弘竞磋(货物)2025-02

采购人: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说明..........................................................................................-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

四、网上投标................................................................................................-12

五、磋商过程................................................................................................-13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4

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4

八、确定成交人............................................................................................-20

九、授予合同................................................................................................-21

十、招标代理费............................................................................................-22

十一、其他....................................................................................................-22

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4

第五部分磋商文件格式....................................................................................-41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3

(一)投标要求............................................................................................-63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64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河南蒙古族

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河南县2025

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青海鼎弘竞磋(货物)2025-02)进

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鼎弘竞磋(货物)2025-02

项目名称: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元整)

最高限价(元):包一: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包二:

510000.00元(大写:伍拾壹万元整);包三:378000.00元(大写:叁拾柒

万捌仟元整);包四:72000.00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包一:建设防疫注射栏20套;包二:饲料170吨;包

三:饲草(燕麦青干草)210吨;包四:设备购置18个(其中:恒温饮水槽

(牛用)8个;恒温饮水槽(羊用)10个),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合同履约期限:7个月,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

请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元):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北京时间)

-2-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2号华益大厦东北角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内容以青

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

截止日前上传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

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人工);天谷CA********。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
名称: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河南县优干宁镇高原路2号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2号华益大厦东北角二楼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方式:********

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鼎弘竞磋(货物)2025-02
2 项目名称 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
3 采购人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4 磋商代理机构 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项目分包个数 本项目共4个包,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个包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包。
8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00元(包一:600000.00元;包二:510000.00元;包三:378000.00元;包四:72000.00元)
9 采购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10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10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1 磋商保证金 包一: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包二: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包三: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包四:1400.00元(大写:壹仟肆佰元整)收款单位: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岔路口支行银行账号:63********000317款项用途:须注明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缴费时间: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递交,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12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3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14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
1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1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17 提交响应文件 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
17 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18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2、按照线上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线上磋商响应文件。
19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签到。
20 答疑澄清方式 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
21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2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
23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
24 采购代理费 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25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河南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6-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

3.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

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

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5.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

-7-

供应商认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

潜在供应商可以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

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

次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

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

《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5日内报采购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线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6.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同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

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

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

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

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1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制作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

运输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

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报价方案。

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

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最后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9-

9.磋商保证金

9.1保证金缴纳情况

包一: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包二: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包三: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包四:1400.00元(大写:壹仟肆佰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岔路口支行

银行账号:63********000317

款项用途:须注明河南县202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投标保证

金。

缴费时间: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递交,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9.2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

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

9.3磋商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

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

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或

者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

10.磋商有效期

-10-

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

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

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承诺函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资格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投标保证金证明

(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12)分项报价表

(13)技术规格响应表

(14)其他投标产品证明材料

(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17)从业人员声明函

-11-

(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20)最终磋商报价表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

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

格式须按磋商响应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且目录索引

定位到内容。

12.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

12.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2.4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

12.5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

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

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

12.6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按

以下要求分两部分编制。分别为:

资格审查部分,包括11.1(1)至(10)的内容;

符合性审查部分,包括11.2(11)至(18)的内容;

以上两部分磋商响应文件建立在一个文件中,文件名设定为“***投标单位

***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与数据文件一并上传至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

四、网上投标

-12-

13.网上投标

13.1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

件。

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填写交货期。

13.3开标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

14.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若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集中

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

延长至新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成交供应商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

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集中

采购机构、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

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线上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磋商过程

16.磋商过程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

动。供应线上参加。

16.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

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

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7.资格审查

1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资格审查。

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磋商程序及方法

18.磋商小组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

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

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4-

(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8.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

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8.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9.磋商程序

19.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

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

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评分。

19.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

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9.2.1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

离和非实质性偏离。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

应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15-

(3)未按第11款(11)-(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6)交货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磋商项目的内容、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8)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

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

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

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

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

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

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

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19.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

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

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

意磋商结果。

-16-

19.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

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

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

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

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

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

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能力

与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19.5答疑的方式和情形: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

清采用电话或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

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

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

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

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答疑者,

视同放弃答疑。

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大写金额与小

写金额不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17-

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技术水平、履约能力与售

后服务及承诺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20.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分值设置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磋商报价(30分) (1)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的30%(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技术评价(52分) (1)技术参数(20分):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0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4分,
2 技术评价(52分) 扣完该项得分为止.(2)节能和环保(2分):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得1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为准。(3)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5分):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案合理、便捷,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考虑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依次为此项评分依据,优秀者得15分;良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质量保障体系(8分):设置了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能够针对产品特点制定质量保障方案,并且提供详尽、具体的质量保证及措施,优秀得6分;良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配送方案(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具体包括:①配送进度计划②货物包装、运输、配送方案③配送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④安全运输措施;配送方案优秀得4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进度计划与措施(5分):作业流程能满足进度计划和保证质量要求,流水作业能保证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管理措施能有效保证供货计划的顺利完成。所述内容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履约能力(8分) (1)类似业绩情况(6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合同包含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2)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2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排者得2分;反之不得分。
4 售后服务(10分) (1)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1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具体内容如下: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①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②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情况③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对以上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以及响应时间等综合评定,优秀者得10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八、确定成交人

21.推荐并确定成交人

21.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并由采购

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21.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

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重

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0-

22.成交通知

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

公告。

2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人无正当

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磋商文件和中

标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

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3.2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

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采购合同

总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4磋商文件、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

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3.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

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3.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

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

23.7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

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3.8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

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

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

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十、招标代理费

1、收取对象:采购人

2、收费金额: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十一、其他

1、供应商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

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磋商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磋商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

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

方式处理:

(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磋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磋商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

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4、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执行。

-23-

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盖章)

中标人(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24-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关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凭证。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

包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

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

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25-

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免费质保期:。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

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服务期满(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

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

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

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

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前,乙方按合同总额的5%,即人民币,元(大

写:,)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待产品交付完毕且验收合

格,甲方向乙方退还2%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结余价款3%即人民

币元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产品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0%金额,即

人民币元,大写:,。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

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6-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

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

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

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服务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运输过程造成的产品缺陷或损害,由

乙方全权负责,严重情况需照价赔偿甲方损失

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

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

-28-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

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

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

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9-

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

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

家均为原厂商。

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

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

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3.合同范围

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

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

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

技术文件。

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

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

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30-

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

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

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

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

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

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

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

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

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

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

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

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

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31-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

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

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

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

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

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

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

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

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

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

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

-32-

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

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

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

乙方接受。

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

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

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

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

规定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

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

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

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

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

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

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

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

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

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

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

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

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9.价格

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

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

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

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

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

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

费用。

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

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4-

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

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

乙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6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

品3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

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

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

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

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

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检验验收

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

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

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35-

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

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

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

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

担。

11.3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

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

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

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

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

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

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36-

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九授予合同”中第

23.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

有约定的除外):

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支票或汇票。

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索赔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

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

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

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

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

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

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

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

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

估价格为准。

-37-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

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

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

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

应补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

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

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

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38-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

解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

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

部分货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

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

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

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39-

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

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

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

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40-

第五部分磋商文件格式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1-

目录

(1)磋商函…………………………………………………………………所在页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4)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10)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

(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所在页码

(12)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

(13)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

(14)其他投标产品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6)中小声明函…………………………………………………………所在页码

(17)从业人员声明函……………………………………………………所在页码

(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

(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20)最终磋商报价表……………………………………………………所在页码

-42-

(1)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

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

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

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

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

-43-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4-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

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职务: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月日

-45-

(4)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

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

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

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

济责任;

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

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6-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

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

与同场竞争的其他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

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

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

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

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

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7-

(6)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

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

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

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

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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