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A)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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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2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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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MCG2025000205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 3.项目预算:********.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 1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载明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部分产品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二、货物清单明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0.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1)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1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含生产Ⅲ类射线装置)扫描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同时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发的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含生产Ⅲ类射线装置)扫描件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扫描件。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 请点击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9********)。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质疑咨询电话:********。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咨询电话********转8或拨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马田街道上石家路2-3号)行政楼401室 联系方式:********-89411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转1转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 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 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附件2:[GMCG2025000205-A]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docx 附件3:[GMCG2025000205-A]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pdf 附件4:[GMCG2025000205-A]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szczf

深圳交易集团

附件6: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

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

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

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

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

彻执行。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

订说明。

国家统计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

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

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

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

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

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

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

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

75号)同时废止。

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1000Y≥40000 300≤X<********≤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 万元万元 Y≥80000Z≥80000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Z<5000 Y<300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200Y≥40000 20≤X<********≤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300Y≥20000 50≤X<300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1000Y≥30000 300≤X<********≤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200Y≥30000 100≤X<********≤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1000Y≥30000 300≤X<********≤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300Y≥10000 100≤X<********≤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300Y≥10000 100≤X<********≤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2000Y≥100000 100≤X<********≤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300Y≥10000 100≤X<********≤Y<10000 10≤X<10050≤Y<1000 X<10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 万元万元 Y≥200000Z≥10000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Z<5000 Y<100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1000Y≥5000 300≤X<********≤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 人万元 X≥300Z≥120000 100≤X<********≤Z<120000 10≤X<100100≤Z<8000 X<10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

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

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

(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

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

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

(3)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

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

相关服务;

(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

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

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

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

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

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

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

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财政部

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

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

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

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

第四条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

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

1

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

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

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

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

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

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

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

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

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

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

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

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

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

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

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走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

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

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又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

3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

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

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

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

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

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

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

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

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

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

4

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中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

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

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

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

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

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

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

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5

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

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

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又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

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

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

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

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

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

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

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

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6

第十八条主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

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

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

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

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

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

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

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

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

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

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

7

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

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

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财政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8

附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

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9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0

附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

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填写“采购项 (精确到万元)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11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公

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

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中央国家

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财政部各地监管

局。

财政部办公厅*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

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

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

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

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

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

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精神,发挥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

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

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

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

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

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

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

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

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

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

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部司法部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

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

《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

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

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

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

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

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

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

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

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

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执行。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

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

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

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

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

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

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

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六、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核实所提交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投标供应商除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报告编号、出具机构等基础信息外,还应尽可能通过检测报告出具机构的官网、邮箱、电话等可靠途径查询所提交检测报告具体内容的真实性(不可轻信检测报告上载明的网址、电话、二维码等),并留存核实过程证据备查,避免因未尽核实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伪造、变造的虚假检测报告而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GMCG2025000205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
包号: A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 采购标的/所投产品/货物(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
11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12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投标人所投产品除【俯卧位床垫、医用测听隔音屏蔽室、翻身床垫、干燥箱、心肺复苏抢救车、抢救车】外均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证明材料(须体现所投产品型号/规格)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15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或逐级授权的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免费保修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部分 6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55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或优于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的得100分,带▲的重要参数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其他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02分,扣完为止,最低0分。
2 技术保障措施 5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技术保障措施,包括:1、技术团队;2、技术方案;3、技术人员;以上每满足一项得20分,最高得60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技术保障措施完整详细,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实操性,得40分;技术保障措施较完整详细,针对性、可行性、实操性较强,得30分;技术保障措施完整详细度一般,针对性、可行性、实操性一般,得10分;技术保障措施不完整不详细,无针对性、可行性、实操性,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商务要求偏离情况 5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或优于要求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0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情况 5 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载明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部分产品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二、货物清单明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0.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1)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1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含生产Ⅲ类射线装置)扫描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同时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发的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含生产Ⅲ类射线装置)扫描件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扫描件。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涉及事项 具体补充内容
3.1 采购人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马田街道上石家路2-3号)行政楼401室联系方式:张工********-81916
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2/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20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25 投标文件的大小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26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3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8 定标方法 非评定分离
46 履约担保 不需要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1、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3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根据通用条款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核心产品进行处理。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价格扣除比例及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货物制造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财政预算 最高限价
1 GMCG2025000205 PLAN-2********0-113005-04836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设备购置项目A2包 2135.7万元 2057.69万元

二、货物清单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是否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的所属行业
1 床旁DR 1 95 拒绝进口 工业
2 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多功能胃肠机) 1 300 接受进口
3 血气分析仪 1 14.25 拒绝进口
4 主动脉球囊反搏泵IABP 1 148 接受进口
5 亚低温治疗仪 4 15 拒绝进口
6 无创连续心排仪 1 44.65 拒绝进口
7 纤维支气管镜 3 11.4 拒绝进口
8 俯卧位床垫 2 15 拒绝进口
9 翻身床垫 3 7.4 拒绝进口
10 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 2 12.4 拒绝进口
11 加压加温输血仪 4 5.7 接受进口
12 医用输血输液加温仪 4 6 拒绝进口
13 患者升温系统 4 3.6 拒绝进口
14 视频插管软镜 1 20 拒绝进口
15 自动心肺复苏器 1 16 拒绝进口
16 呼吸回路消毒机 1 13 拒绝进口
17 电动站立辅助系统 1 13.5 拒绝进口
18 营养泵 14 0.95 拒绝进口
19 心肺复苏抢救车 3 1.9 拒绝进口
20 可视喉镜 1 3.5 拒绝进口
21 防辐射设备 2 1.9 拒绝进口
22 抢救车 2 0.44 拒绝进口
23 电动吸引器 2 0.15 拒绝进口
24 干燥箱 1 0.46 拒绝进口
25 咳痰机 2 7.6 拒绝进口
26 全自动床边血滤系统 6 50 接受进口
27 眩晕症诊疗系统 1 150 拒绝进口
28 手术动力系统 2 89 接受进口
29 鼻内镜显示系统 2 60 拒绝进口
30 超声手术系统 1 87 拒绝进口
31 耳鸣诊疗系统 1 45 拒绝进口
32 视频眼震图仪 1 55 拒绝进口
33 听觉脑干诱发电位 1 50 接受进口
34 医用测听隔音屏蔽室 1 27 拒绝进口
35 耳声发射仪 1 20 接受进口
36 诊断型声阻抗中耳分析仪 1 18 接受进口
37 支撑喉镜 2 8 拒绝进口
38 纯音听力计 1 11 接受进口
39 头灯 13 0.55 拒绝进口
40 鼻阻力诊断系统 1 16 拒绝进口
41 可调式护胸版 2 3.9 拒绝进口
42 高流量湿化仪 2 4.9 拒绝进口

备注:1、“是否接受进口”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序号26:全自动床边血滤系统。

4、超出财政预算限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三、★货物配置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项总配置清单
1 床旁DR 1.高压发生器1个2.X射线管组件1套3.限束器1个4.14"*17"便携式无线平板探测器1块5.主机系统1套6.无线遥控器1个7.整机动力及曝光供电系统1套8.图像处理工作站1套9.工作站软件1套10.整板充电的平板电池1套11.机身电池1套
2 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多功能胃肠机) 1.30cm×30cm大平板C形臂1个2.一体化高压发生器1个3.DICOM3.0功能1个4.高级血管软件包(DSA)1个5.多功能脚闸1个6.ERCP专用手术床1台7.床旁防辐射铅帘1个8.防辐射衣(含铅衣.围脖.帽子)5套
3 血气分析仪 1.全自动血气电解质和代谢物分析仪1台2.电源适配器1个3.可充电锂电池1个4.打印纸1筒
4 主动脉球囊反搏泵IABP 1.主机1台2.光纤导管模块1个3.触摸屏1个4.显示屏连接线1根5.ECG导联连线1根6.动脉压力缆线1根7.P—P线1根8.氦气罐1个9.氦气转接头1个10.打印纸1套11.附件背包1个12.静脉输液架1个
5 亚低温治疗仪 1.主机4台2.控温毯(冰毯)(含防冷凝毯套)4套3.控温毯(冰帽)(含防冷凝帽套)4套4.体温传感器8根5.保险管20个6.排水管(含接头)4条
6 无创连续心排仪 1.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主机1台2.专用病人数据采集缆线1根3.血氧饱和度指夹1个4.成人血压袖带套件1套5.专用推车1台6.激光打印机1台
7 纤维支气管镜 1.主机3台2.软镜3条3.防水盖3个4.钳道阀3个5.吸引阀3个6.测漏表3个7.清洗灌流器3个8.镜箱3个
8 俯卧位床垫 1.医用防褥疮床垫2套2.可双向拉伸床罩2套3.自动传感器垫片2套4.CPR手柄2套5.充气泵主机2套6.压力调节旋钮2套7.床旁挂钩2套8.五路充气管路2套
9 翻身床垫 1.电动气压翻身床垫主机3台2.电动气压翻身床垫垫体3张3.导气管3套
10 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 1.主机2台2.护腿绑带2根
11 加压加温输血仪 1.加温器4套
12 医用输血输液加温仪 1.双通道加温器主机4台2.插拔式加热管8条3.加热管夹子8套
13 患者升温系统 1.主机4台2.台车4台3.送风管4条4.升温毯102条
14 视频插管软镜 1.13寸工作站主机1台2.视频插管软镜1根3.3.5寸显示器主机1个4.一次性电子支气管镜1根5.便携箱1个
15 自动心肺复苏器 1.主机1台2.锂电池1块3.适配器1个4.适配器8字插线1根5.急救包1个6.吸盘2个7.手部固定带2个8.稳定带1个
16 呼吸回路消毒机 1.主机1台2.熔断丝2只3.波纹管2根4.硅胶堵1个
17 电动站立辅助系统 1.电动移位机主机1套2.一体化称重功能1套3.手持式控制器1套4.绑带吊兜1个5.吊兜1个
18 营养泵 1.营养泵14台
19 心肺复苏抢救车 1.心肺复苏抢救车3套
20 可视喉镜 1.喉镜主机1台2.重复性喉镜片3个
21 防辐射设备 (一)医用射线防护服1.正穿半袖铅防护上衣1件2.正穿半袖铅防护下身裙1件(二)不锈钢三联铅屏风1.铅屏风挡板(含铅玻璃)1樘
22 抢救车 1.抢救车2套
23 电动吸引器 1.电动吸引器2台
24 干燥箱 1.干燥箱1台
25 咳痰机 1.无创咳痰机主机2台2.一次性使用麻醉呼吸机管路2根3.一次性使用麻醉面罩2个
26 全自动床边血滤系统 1.主机6台2.彩色液晶触摸式显示屏6套3.电源线6个4.托盘6个5.滤器支架6个6.二级膜支架6个7.血液泵6个8.滤过泵6个9.透析液泵6个10.补液泵6个11.注射泵6个12.漏血检测器12个13.气泡检测器12个14.漏空检测器12个15.加温器12个16.备用电池6个17.输液支架6个18.脱血压监测器6个19.入口压监测器6个20.静脉压监测器6个21.滤过压监测器6个22.二次膜压监测器6个23.机器保护套6个24.双膜净化(DFPP)模组6个
27 眩晕症诊疗系统 1.主机1台2.微型计算机1台3.激光打印机1台4.显示器2台5.不间断电源1台6.眼罩1个7.眼罩海绵100只8.头垫海绵50只9.儿童座椅1套10.坐垫2个11.头枕5个
28 手术动力系统 1.手术动力系统主机2台2.脚踏2个3.鼻咽喉吸切手柄4个4.高速耳科手柄2个5.直型驱动附件2个6.角度驱动附件2个7.直刀头10根8.角度刀头6根9.耳科钻头(各规格型号)48根10.颅底钻头4根
29 鼻内镜显示系统 1.4K内窥镜摄像系统2套2.4K内窥镜摄像头2个3.医用内窥镜冷光源2个4.4K医用监示器2台5.导光束2个6.内窥镜台车2台
30 超声手术系统 1.超声手术系统主机1台2.手柄1把3.刀头2把
31 耳鸣诊疗系统 1.软件配置(含患者管理.问诊评估.听力耳鸣检查.耳鸣治疗)1套2.耳鸣治疗仪主机1台3.气导耳机1副4.骨导耳机1副5.受试者应答装置1只6.PC工作站1台7.受试者回讲装置1套8.监听耳机/对讲话筒1套
32 视频眼震图仪 1.主机眼罩1套2.电脑工作站1套3.打印机1台4.全视野刺激视靶1台5.冷热刺激器1台
33 听觉脑干诱发电位 1.内置放大器式主机1台2.ER3C插入式耳机1副3.听诱发电位软件包1个4.USB连接电缆1条5.鼓膜贴附式耳蜗电片2片6.鼓膜贴附式耳蜗电极线1根7.纽扣电极线5根8.Y型电缆1根9.一次性纽扣电极片1包10.耳塞1盒11.5孔导联线1根12.4孔导联线1根13.磨砂膏1支14.品牌电脑1台15.品牌打印机1台
34 医用测听隔音屏蔽室 (一)纯音测听室2间1.测听室主体2套2.测听室外观喷涂2套3.测听室内吸音处理2套4.底部支撑2套5.内隔声窗2套6.外隔声窗2套7.内隔声门2套8.外隔声门2套9.进气消声器2套10.排气消声器2套11.风机2套12.风道2套13.地毯2套14.对接面板2套15.测听室室内照明灯2套16.测听室电源插座6套17.照明开关2套(二)屏蔽室1间1.测听室主体1套2.测听室外观喷涂1套3.测听室内吸音处理1套4.底部支撑1套5.内隔声窗1套6.外隔声屏蔽窗1套7.内隔声门1套8.外电磁屏蔽隔声门1套9.电磁屏蔽层1套10.进气消声器1套11.排气消声器1套12.风机1套13.风道1套14.地毯1套15.穿线孔1套16.地线接口1套17.测听室室内照明灯2套18.测听室电源插座3套19.照明开关1套
35 耳声发射仪 1.主机1套2.探头1套3.耳塞1盒4.软件系统1套5.便携包1个
36 诊断型声阻抗中耳分析仪 1.主机1套2.诊断探头1套3.肩带1条4.耳塞盒1盒5.对侧耳机1套6.多频率耦合腔套件1个7.内置打印机1套
37 支撑喉镜 1.窥视管大号2支2.窥视管小号2支4.灯芯2支5.支撑架2套6.喉内窥镜2支7.显微喉钳2把8.显微喉钳2把9.显微喉钳2把10.显微喉剪2把11.显微喉剪2把12.显微喉钳2把13.喉粘膜钳2把14.显微喉钳2把15.显微喉钳2把16.显微喉剪2把17.显微喉剪2把19.显微喉刀2把20.显微喉刀2把21.显微喉刀2把22.吸引管2支23.吸引管2支24.吸引管2支
38 纯音听力计 1.主机1台2.气导耳机1付3.骨导耳机1付4.患者对讲麦克风1个5.患者应答器1个
39 头灯 1.医用LED头灯13台2.聚合物锂电池26块
40 鼻阻力诊断系统 1.鼻阻力测试仪1台2.呼吸套件1套3.腔体套件10套4.定标筒1个
41 可调式护胸版 1.升降器2支2.星型手轮2只3.调节横杆2支4.托盘2只5.固定夹2只
42 高流量湿化仪 1.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2台2.过滤棉2袋3.台车2套4.血氧模块2个5.呼吸管路组件2套

四、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具体以带“★”的为准。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五、技术要求

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条款,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3、招标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涉及区间的技术要求,除特别注明以外,所投产品范围涵盖对应的区间即认定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例:区间要求为5-20ML,所投产品范围最小值≤5ML,范围最大值≥20ML,即同时包含该范围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

5、若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内容超出该检测机构CMA、CNAS等资质范围或检测范围的,该检验(检测)报告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负偏离处理。

6、若投标人响应的参数的单位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参数的单位不一致,需投标人提供换算依据。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要求1床旁DR1、整机系统:1.1、机身宽度≤550mm1.2、机身长度≤1100mm1.3、机身最大高度≤1800mm▲1.4、球管立柱旋转角度≥±330°(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1.5、满电(100%电量)情况下可连续拍摄≥700张胸片,或在水平地面上电助力行走≥70km1.6、配备有前方障碍雷达探测灯光预警功能和前方碰撞停止运动功能1.7、整机锂电池供电1.8、整机充电时间:电量从0-100%,充电时间≤4小时1.9、整机电池组能够同时支持机器移动和曝光控制所需电力2、高压发生器:2.1、最大输出电功率:≥30KW2.2、高压发生器与球管采用分离式设计,非组合式机头2.3、最高逆变频率≥460kHz2.4、最高管电压≥150KV2.5、最高管电流≥500mA2.6、最大电流时间积≥320mAs2.7、主机具有触摸控制屏,能够修改和设定曝光参数值2.8、主机能够通过无线射频遥控装置实现隔墙曝光控制,可遥控曝光距离≥10m2.9、具备≥3种的延时曝光功能2.10、整机可接≥220V交流电后立即实现曝光拍片功能3、X射线管组件:3.1、球管类型:旋转阳极球管3.2、阳极热容量≥140kHU3.3、管组件热容量≥1.25MHU3.4、焦点尺寸小焦点≤0.6mm,大焦点≤1.2mm3.5、球管旋转角度以X线出射中心线为轴≥±90°以球管横向为轴,起仰角度范围不少于-15°至+90度▲3.6、束光器具备LED照射野光源和双面调节控制视野大小功能(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3.7、最大照射野≥43cm×43cm3.8、球管臂升降范围:550~2300mm▲3.9、球管焦点到地面的最高距离≥2300mm(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4、便携式无线平板探测器:4.1、碘化铯+非晶硅无线平板探测器,整板非拼接4.2、无线平板探测器结构为带把手的无线便携式4.3、无线平板探测器总像素≥780万4.4、像素尺寸大小≤140um4.5、空间分辨率≥3.6lp/mm4.6、无线平板探测器有效数据位数≥16bit4.7、无线平板探测器尺寸≥14"×17"4.8、无线平板探测器重量≤3.5kg(含电池)4.9、充电方式:无线平板探测器放置在系统主机内联机充电,无需取出平板探测器用座充充电或抠取平板探测器电池的方式充电4.10、无线平板探测器均具有自我防护功能,且防水防尘等级≥IP545、图像处理工作站:5.1、图像处理工作站须与无线平板探测器、工作站软件相配套、兼容,集病人信息管理、图像采集、存储、图像后处理功能为一体5.2、影像存储(张数)≥2000张5.3、工作站固态硬盘容量≥120G,内存≥4G,CPU主频≥2.1G5.4、检查:曝光参数选择、APR多体型曝光参数选择检查5.5、图像旋转/镜像、标注文本/图形、打印队列管理、病人数据保护、图像缩放、漫游、图像亮度、对比度调整5.6、多频率窗/多灰度窗图像管理处理,提高图像显示动态范围,能够保证图像中高、低密度区域细节对比度清晰显示5.7、根据解剖部分自动进行图像优化处理5.8、接口支持:DICOM3.0格式图像,有传输/接受、打印、存储、查询、工作表等功能,主机免费开放PACS/RIS系统端口,并能与医院PACS系统无缝对接5.9、工作站显示器尺寸≥19英寸5.10、工作站显示器类型彩色液晶触摸屏,支持多点触摸操作5.11、系统:Windows7或以上,全中文界面显示5.12、具有与移动DR制造商连接的远程升级、远程故障诊断、远程桌面协助功能5.13、工作站界面:能够实时显示电池状态、无线连接状态等信息6、远程会诊系统软件:6.1、支持建立离线交流群组,支持两人或多人离线交流,以及离线DICOM图像上传和下载6.2、适用多种终端,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6.3、提供不同用户针对单一病例的诊断讨论及评论功能6.4、支持多种查询条件组合查询功能(上传者、病人姓名、检查类型、检查时间、标签等)6.5、支持桌面直播功能。工作站和用户端都能进行桌面直播,接收端可以看到发起端的桌面直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播放的ppt,打开的word文档,以及播放的视频等6.6、支持文件分享功能,图像和视频文件可以直接从app分享到微信群或朋友圈,并可在微信中,通过转发链接直接查看DR图像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多功能胃肠机)1、C型臂架构▲1.1、垂直升降≥450mm(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1.2、沿轨道旋转≥148°1.3、轴向旋转范围:-225°至+225°1.4、左右摆角范围:-12°至+12°1.5、C臂开口径≥840mm1.6、C臂深度≥730mm2、X线发生器▲2.1、最大实际输出功率(非等效)≥25KW(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2.2、最大电压≥125KV▲2.3、透视最大电流≥220mA(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2.4、单幅点片最大电流≥250mA2.5、最大脉冲频率≥30p/s2.6、最小脉冲频率≤0.5p/s3、球管▲3.1、阳极热容量≥365KHU(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3.2、阳极散热率≥91KHU/min▲3.3、球管热容量≥10.8MHU(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3.4、球管大焦点≤0.5mm,球管小焦点≤0.3mm(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4、平板探测器4.1、平板探测器材料晶体硅碘化铯(CMOS)4.2、图像采集矩阵≥1952×19524.3、像素尺寸≤152µm4.4、显示器可见分辨率≥3.1lp/mm4.5、具备可拆卸滤线栅5、监视器5.1、配备2台医用显示器,尺寸≥19英寸5.2、最大亮度≥650cd/cm26、移动式工作站6.1、具备数字减影(DSA)功能6.2、具备路径图(Roadmap)功能6.3、Windows10以上操作系统,处理器≥64bit,≥16GB内存7、图像资料存储系统7.1、支持DICOM3.0功能7.2、存贮图像容量(内置工作站硬盘存储)≥300000幅7.3、具备USB导出功能8、机架操控部件8.1、机架触摸屏控制面板尺寸≥12.1英寸8.2、触摸屏控制面板分辨率≥1280x800Pixels8.3、原厂触摸控制屏+显示器≥4个9、机架设计9.1、C形臂主机和工作站分体设计,方便术中隔室观察9.2、C形臂主机重量≤360KG10.其他10.1设备主机、球管、高压发生器等主要部件为同一品牌。3血气分析仪1、方法学:电极法2、进样方式:全自动吸样进样3、用血量:最小样本量≤63μl4、测试参数:PH、PO2、PCO2、Na+、K+、CL-、Ca++、Hct、Lac、Glu。计算参数:cH+,HCO3-act,HCO3-std,BE(ecf),BE(B),BB(B),ctCO2,sO2(est),Ca++(7.4),AnGap等≥24项5、定标方式:可自动定标及手动启动定标6、▲检测时间:从开始测量本次样本到给出本次样本血气结果≤45s(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7、检测耗材:测试卡、定标液,常温(2~26℃)或冷藏(2~8℃)保存8、测试卡规格:50人份、100人份、200人份、300人份、600人份,科室可根据需要灵活选择9、测试卡、定标液(试剂包)货架期≥180天,上机≥30天10、耗材更换:仅需更换测试卡、试剂包,一步更换,耗材信息机内自动识别,步骤简单11、质量控制:提供原厂配套三级液体质控品,支持L-J、Wesgard质控规则12、操作界面:≥10.1英寸彩色TFT显示屏,中英文语言自由切换,内置多媒体操作教程13、内置≥5000mAh高容量可充电锂电池,断电后仍可待机时间≥4h或可连续测量时间≥2h(含打印)14、重量:≤9.1Kg(含电池)15、内置条码扫描器,支持通过USB接口外接指定型号扫描仪16、数据接口:RS232串口、网络接口、USB,有线、无线网络链接,可连接LIS、HIS系统,通过POCT管理软件支持双向通信17、仪器升级:可通过U盘及4G网络升级软件18、支持仪器故障一键排除19、支持外接打印机,打印报告规格为A4和B520、内置酸碱平衡图,辅助快速诊断,具备参数自由灵活组合,可自定义检测项目。4主动脉球囊反搏泵IABP1、电源1.1、交流电源:电源范围110V-240V;电流2.8A(240V);频率50-60Hz1.2、电池供电:充满后可工作≥90分钟(40CC导管,80次/分钟心率,1:1反搏);充电时间≤4小时(充至80%电量)2、工作全重:≤48千克3、显示3.1、显示器:单一的,≥13.3寸触摸屏3.2、显示语言:中/英文可选▲3.3、波形显示:包括但不限于ECG,AP,BP波形;ECG可以显示充气间隔;可以精确显示导管压力(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3.4、生理数据:心率,被辅助收缩压/舒张压/平均压/反搏压,无辅助收缩压/舒张压/平均压3.5、图标显示:电池容量,氦气瓶容量;可以显示氦气瓶压力数值3.6、可以精确显示导管充气量3.7、报警显示:报警信息按照高级(红色),中级(黄色),低级(蓝色)分级显示;文字提示报警信息;报警角可以360度可见,可以暂停声音报警4、控制4.1、单一触摸屏控制;按键控制;报警角控制4.2、关键/常用功能双重控制:触摸屏/按键:辅助启动,辅助频率,屏幕冻结,打印,参考线设置5、工作模式5.1、自动/手动;工作模式转换过程不影响正常反搏;工作模式转换,设备自动保留原有设置5.2、自动模式:自动选择信号源;自动选择触发模式(6种);自动选择时相算法;实时评估ECG导联状态;自动选择最佳ECG导联(7种)5.3、手动模式:可以选择信号源;选择触发模式;调整时相;选择ECG导联6、触发模式▲6.1、≥7种:Pattern/Peak/Aifb/起搏器V/A-V/起搏器A/AP/机内设置(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6.2、Pattern模式:适合窦性,慢心率(<130次/分钟)6.3、Peak模式:高心率(>130次/分钟)或部分房颤心律(R波排不安全)6.4、Aifb模式:房颤心律(结合R波排气安全分析的结果,自动开启/关闭Afib模式)6.5、起搏器V/A-V:心室起搏器6.6、起搏器A:心房起搏器6.7、AP:压力搏动6.8、机内设置:机器设置固定频率7、排气分析7.1、实时计算排气速度,评估R波排气安全性8、辅助频率:≥4种:1:1/1:2/1:4/1:89、动力系统9.1、驱动方式:步进式马达加钛合金风箱9.2、增压系统9.3、反搏频率:可达≥200次/分钟▲9.4、反搏容量:0-50毫升,可精确调整,调整精度≤0.5毫升(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9.5、除水:每20分钟一次;自动完成,不影响正常辅助9.6、气体补充:自动补充9.7、驱动气体:氦气;可用一次性氦气瓶或重复使用氦气瓶10、光纤系统▲10.1、WAVE软件:将压力信号转换为流量信号,根据流量信号实时设置充气时相(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10.2、光纤压力信号调零:可以在体外调零11、辅助功能11.1、患者数据报告:可以显示并打印记录全部反搏相关的患者信息11.2、开机自检清单:清单式提示功能自检结果11.3、报警历史记录:可以显示并打印最近100次报警5亚低温治疗仪1、电压AC220V±22V,频率50Hz±1Hz2、功率:整机输入功率≤300VA3、主机重量:≤40kg4、毯面尺寸:950mm×600mm(误差±5%)5、噪声:≤60dB(A)6、循环水温度设置范围:5~39℃,连续可调(步进0.5℃),控温精度±1℃;7、体温设置范围:30~40℃,连续可调(步进0.1℃),体温测温精度±0.2℃▲8、空载升降温速率:降温≥2.8℃/min,升温≥1.4℃/min;负载升降温速率:降温≥4℃/h,升温≥3℃/h(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9、运行模式:常规降温、常规复温、手动降温、手动复温、自动降温、自动复温、体温监测模式。10、设备自动导入上一次运行参数,自动记忆,一键启动11、报警功能:缺水自动报警、传感器脱落报警、循环水高低温、低流量、低水位、体温高低温停机等报警、三重高温安全保护;12、定时功能:同时具备定时运行和连续运行,定时范围0-72H;13、配件:控温毯(毯帽)采用聚氨酯TPU材料,配套毯帽保护套易更换清洗;14、控温毯(降温毯)和温度传感器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15、水路接头采用双路一体化防插错防喷溅接头。6无创连续心排仪1、适用范围1.1、采用胸电生物阻抗法原理,床旁无创血液动力学实时监测系统1.2能快速、准确地为临床提供专业的血液动力学参数,帮助诊断,指导治疗2、硬件要求2.1、系统设计:无创血液动力学监护系统专用一体机(非PC机、插件式、模块式)2.2、屏幕设计:≥12英寸医用专用彩色显示器,可触控2.3、键盘设计:一体化面板触摸式设计,非外接键盘2.4、便携式设计,具备内置电池,待机时间≥2小时2.5、配备专用的台车和打印机2.6、配备可远程通讯的4G模块,用对设备进行远程维护与升级2.7、数据导联线:专用数据采集线2.8、配备氧合参数监测缆线接口3、软件要求3.1、信号测定:数字化阻抗信号处理3.2、每搏输出量计算:自动调整主动脉顺应性计算方法4、功能要求4.1、具备心电波形显示功能;4.2、通过心电波形测量心率,而非脉搏率4.3、具有心电波形ECG(标I、标II、标III)可切换功能,保障监测的准确性4.4、采用通过监测主动脉血流速度指标反映患者心肌收缩力的参数4.5、Starling-SV曲线,为PLR(被动抬腿试验)及负荷试验结果等提供动态的客观依据4.6、心肌反应性趋势曲线显示,观察前负荷与心肌收缩力的影响关系,指导治疗4.7、监护功能:≥4种独立监护模式;且可分屏显示。包括有常规监护软件、诊断分析软件、治疗分析软件、容量分析软件4.7.1、监护功能软件:由ECG/ICG/SpO₂波形区、病因分析区、功能分析区、常规参数区组成;参数异常颜色报警;实现血液动力学常规、连续、实时监测▲4.7.2、诊断分析软件:同时显示多个参数正常值范围及趋势图,参数可切换。含正常范围数值标识及红黄绿颜色标识、报警功能)及对应参数(含中、英文参数名称,计算单位,实测值四类指标)评估病人血液动力学状况及病情进展;分析血液动力学各参数之间的变化关系;为临床诊断提供血液动力学依据。(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4.7.3、治疗分析软件:由治疗效果分析图、病因分析趋势图组成。监测各参数经治疗干预后的变化趋势,评价治疗效果,指导治疗。▲4.7.4、容量分析软件:由ECG\ICG两通道波形显示区、容量反映参数区、心功能分析区、心肌反应性分析区、Starling-SV曲线组成。准确、快速地分析容量反应性并指导病人液体管理(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4.8报告功能4.8.1、报告种类:≥4种血液动力学报告格式,包括状态报告、趋势报告、汇总报告、屏幕打印报告。4.8.2、血液动力学状态报告≥15条血液动力学条形图,反映正常值范围及测量数据的位置)4.8.3、可提供多种体位的血液动力学状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1.端坐位2.平卧位3.半卧位4.被动抬腿)4.8.4、具有智能化血液动力学状态报告分析功能4.9、回顾功能:4.10、具有监测过程中实时回顾功能4.11、有中文输入功能4.12、可接入血液动力学数据分析处理工作站4.13、允许客户与医院HIS系统对接4.14、允许对软件进行云端升级5、监测参数及要求5.1胸液水平(TFC)5.2加速度指数(ACI)5.3速度指数(VI)5.4心输出量(CO)5.5心脏指数(CI)5.6每搏输出量(SV)5.7每搏指数(SVI)5.8外周血管阻力(SVR)5.9外周血管阻力指数(SVRI)5.10左心做功(LCW)5.11左心做功指数(LCWI)5.12射血前期(PEP)5.13左室射血时间(LVET)5.14收缩时间比率(STR)5.15每搏变异率(SVV)5.16血氧饱和度(SpO2)5.17氧输送(DO2)5.18氧输送指数(DO2I)5.19氧耗(VO2)5.20氧摄取(O2ext)5.21每搏做功(LSW)5.22每搏做功指数(LSWI)5.23每搏外周阻力(SSVR)5.24每搏外周阻力指数(SSVRI)5.25收缩时间间期(STI)5.26休克指数(SI)5.27血压(NIBP)5.28心率(HR)7纤维支气管镜1、操作手柄(含插入管):1.1、成像原理:电子成像技术,工作软管不含导像、导光纤维。1.2、采用高清CMOS镜头,镜子图像像素≥16万,空间分辨率≥14.3lp/mm2、软镜外径和工作通道直径2.1、软镜插入管外径2.8±10%mm,无工作管通道。2.2、软镜插入管外径3.0±10%mm,工作通道≥1.2mm。2.3、软镜插入管外径4.0±10%mm,工作通道≥2.0mm。2.4、软镜插入管外径5.2±10%mm,工作通道≥2.8mm。2.5、软镜插入管外径5.8±10%mm,工作通道≥3.0mm。2.6、插入部有效长度≥600mm±3%,自带有刻度标识,有利于操作者辨别诊治时的插入长度。2.7、视场角≥120°±10%。2.8、景深:3-100mm。2.9、插入管弯曲部弯曲角度:向上弯曲≥180°,向下弯曲≥130°,双向弯曲≥310°,配合前端更小弯曲半径,精准诊疗。2.10、弯角手轮上应有操作方向U、D标记,角度把手调节至D处时,弯曲部向下弯曲,角度把手调节至U处时,弯曲部向上弯曲。2.11、镜体与主机之间采用一键插拔,需方便医护人员应急操作,迅速成像。2.12、操作手柄前端具有左右旋转关节和转轴定位点,可带动插入软管部先端左右旋转,向左≥120°向右≥120°。2.13、插入管具有被动弯曲功能,可保证插入管顺畅插入,减少粘膜损伤。2.14、吸引按钮可拆分清洗,避免吸引按钮洗消不彻底的问题。2.15、连接方式:视频转接线与操作手柄可直接连接安装,镜体可耐受浸泡消毒。2.16、操作手柄有≥1个独立电子功能的按键,搭配≥15.6寸屏幕主机可以自定义功能。2.16.1、操作手柄按键可控制图像缩放功能;2.16.2、操作手柄按键可控制拍照、录像功能,录像同时进行拍照;2.16.3、操作手柄按键可控制图像冻结和解冻,图像冻结同时进行拍照。2.16.4、搭配专用图像处理器,可以根据图像处理器实现按键自定义功能,满足不同医生操作习惯和需求。2.17、照明光源和观察视场的重合性:在工作距离处照明光斑应充满视场,无明显的亮暗分界线。▲2.18、内置≥两颗LED冷光源,内镜镜头具备防雾功能,无需预热即可观察。(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2.19、操作部防水等级:≥IPX7。配备防水盖,可进行全浸泡消毒。2.20、消毒灭菌无需ETO帽、NT阀,无需更换配件。3、主机技术参数要求3.1、采用全视角防眩光高清高亮显示屏,视场角≥100°。3.2、主机屏幕≥3.5寸,显示分辨率≥640×480,可扩展≥15.6寸,显示分辨率≥1920×1080,60Hz(刷新率)。3.3、屏幕可升级≥15.6寸屏幕,采用电容触摸屏。3.4、可通过≥3种信号线方式(HDMI、DVI、SDI)外接显示器,实现实时显示传输。3.5、主机内置多媒体系统,可拍照、录像,可在主机上直接浏览、回放。3.6、具备≥4种USB、HDMI、DVI、SDI输出方式,方便科研、教学。3.7、内置锂电池,容量≥9500mAh,工作时间≥240分钟,具备电量管理功能。3.8、主机与各种手柄均可带电一键热插拔连接、分离,无需旋转,方便临床使用及携带。3.9、采用≥3.5寸显示器能上下左右≥120°转动,≥15.6寸支撑架配置可实现显示器上下0-180°旋转,方便特殊体位的操作,方便携带。3.10、可选配显示器工作站,工作站屏幕≥22寸,内置病例管理系统,支持并列管理功能,可制作图文报告、视频报告、查看、编辑、打印病例报告。8俯卧位床垫1、总体要求:1.1、设备主要用于预防压疮及俯卧位护理使用;1.2、气垫具有动态交替模式和静态模式,能够支持不同护理模式的需求;1.3、气泵防护等级:≥IP21;1.4、气垫的最大安全承重:≥250kg;2、气垫主要技术要求:2.1、气垫的长度≥2080mm;宽度≥800mm;厚度(边缘处)≥210mm,能够适用国际标准的常规病床以及俯卧位支撑;2.2、高安全承重:气垫的最大安全承重≥250kg,能够满足多数病患及特殊体重病患使用;2.3、要求床垫气囊单元定期的交替充气和放气功能方式为1:1交替,充气和放气功能循环周期为≤10分钟,时间误差≤10%,在俯卧位治疗时部分气囊单元调节放气后,仍可实现1:1进行交替充气和放气功能2.4、为防止俯卧位病患触底,要求气囊制作符合深“8”双层设计,头部及大腿、足跟的气囊单元可以全放气,躯干部位气囊单元可维持部分放气,避免病人触底压疮发生;2.5、为便于临床随时调节充放气,要求所有伤口排气阀必须直接裸露在在床垫的外侧,并可一键调节到位2.6、要求具备可拆卸的顶罩,要求透气、防水、可双向拉伸,保障压力重新分配效果及舒适度;2.7、要求具备顶罩隐藏式的拉链,减少意外进液污染,具有阻燃性和易清洁性;2.8、要求顶罩能够抑制常见病菌,如:肺炎克雷伯氏菌以及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实现≥99%的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黑曲霉实现≥100%的抑制;2.9、要求电源线能够固定在床垫侧边,降低患者和护理人员意外绊倒的风险,同时也不影响病床的升降和转运;2.10、床垫底部具备≥4块传感器垫片,确保患者能够在最佳压力分布下获得自动支撑,不受患者体型、身高、体位或体重分布的影响2.11、要求气垫具备≥19个独立的气囊单元,每个气囊单元能够独立控制放气或充气,保障俯卧位时易发压疮部位处于零压状态,如眼部、脚尖等;2.12、要求足部的≥5个气囊单元具备断电“固定带”,可实现在泄气时最大压力卸载,从而长时间保持脆弱的足部承受低压;2.13、防褥疮床垫工作时噪声≤45分贝2.14、要求具备转运模式,在断电情况下,能够将空气密封于床垫内≥12小时,方便患者转运以及在断电期间仍能提供稳定的患者支撑2.15、要求具备生物过滤器,清洁空气透过床垫≥99.97%,保证过滤≤0.3微米的所有粒子,可消除系统中的细菌2.16、要求具备手柄式CPR快速泄气功能,可单手一键操作,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够进行快速安全的心肺急救3、气泵主要技术要求:3.1、要求具备舒适度控制功能,通过舒适度控制旋钮调节充气压力而不影响治疗性能;3.2、要求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在断电、压力偏高/偏低以及气泵故障等情况下给临床提示;3.3、要求气泵的循环周期≤10分钟;3.4、要求具备一键切换功能,便于操作人员进行动态交替模式和静态模式模式的切换3.5、要求具备安全快速脱离接口,主机与气垫之间管路连接可靠,便于临床消毒、安装及收纳;3.6、要求具备防触摸按键锁,避免误操作;9翻身床垫1、床垫具备翻身功能,满足静态材料减压,循环波动,辅助翻身等基础功能,以达到综合预防压疮,辅助翻身等临床理疗功能。2、床垫尺寸:长度≥1900mm,宽度≥900mm,高度≤100mm。3、最大翻身角度:≤25°。4、定时功能:4小时、8小时、12小时、连续,主机可分时段工作,也可24小时连续工作。5、翻身功能:连续侧方翻身模式可设定≥4种状态,左侧翻身,右侧翻身,循环翻身,静态(平卧);可自主设定翻身模式及时间,充放气5-15分钟可调,姿态保持时间30-180min可调。6、波动功能:可通过双管分段循环交替减压,支持全身波动,可以分区波动,充放气1-10分钟可调,交换时间1-10min可调,循环时间4-40min可调。7、CPR快拔接口:床垫软管与主机连接部分具有明显标识的CPR,可快速插拔,紧急放气时间<30s(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8、防侧滑功能:床垫两侧各有一组防侧滑气囊,防止侧滑。9、显示方式:≥4寸彩色液晶触摸屏。10、操作界面:人体仿生学操作界面,具有模式指示和语音提示功能。11、主机功率及噪音控制:主机功率为:≤60VA;工作噪音≤42dB。12、床垫夹层具有气体流动,支持体表微气候循环。13、支持一键自动化辅助临床俯卧位通气治疗。10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1、设备功能1.1、用于对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的使用者肢体进行床旁的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1.2、设备应具有主动训练,被动训练,主被动训练,助力训练,等速训练模式。2、电源电压:AC220V±10%,电源频率:50Hz±2%。3、功率:≥170VA。4、转速康复器被动模式的转速可调节范围:5~60r/min,调节步长为≥1r/min。5、康复器的转速变化率为≤0.5r/s2。6、康复器下肢最大输出扭矩为≥9.2N·m,具有三档助力调节。7、康复器的阻力扭矩可调节范围:0~20档,分别对应0-20N.m的阻力扭矩值。8、康复器训练时间可调节范围1~99min,步长≤1min。9、康复器提供肌力对称性信息,对称性信息以图示的方式显示,并含有相对比例数据。10、紧急保护措施:具有手动急停和痉挛保护功能。11、监测到痉挛发生时,康复器作出保护动作,在5s之内停止运转,并自动转入反向低速运转。该功能默认为开启状态,可在参数设置时关闭功能。12、痉挛等级四挡可调,关闭,低,中,高。13、康复器在正常工作时的噪声≤60dB。14、高度可调节最大行程为≥150mm;下肢驱动机构水平最大可伸缩行程为≥100mm;15、中英文界面可切换。16、具有语音互动功能,在治疗过程中提示及督促患者训练。17、肌张力显示:具有最低肌张力,最高肌张力,平均肌张力三种显示。18、采用≥10.1英寸的彩色触摸屏操作显示。19、具有自动换向,手动换向两种方式,自动换向时间可调。20、训练结束会显示主动训练时间和被动训练时间,及主动训练里程,被动训练里程,能量消耗,痉挛次数,对称性,肌张力等信息。21、具有一键脚刹装置,一键控制四个脚垫的升降。11加压加温输血仪1、加温方式:加温板加温,防止输注液污染,无需更换水浴液体2、加温温度:对液体实际温度进行控制,输出液体温度恒定在≥38℃3、加温控制:微处理器自动控制,温度采集速率≥4次/秒。4、温度显示:液晶数字显示屏,显示温度、报警信息▲5、自动排气:加温过程中自动排除加温产生的气泡(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6、加热时间:至少满足60秒至少达到30℃,在3-10分钟可达41℃7、防逆流:具备防逆流机制,防止患者血液在管路中逆流▲8、自动控压:具备压力调节阀,防止过高压力对管路和患者的伤害(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9、高温报警:第一设定点液体温度:42.5℃,第二设定点加温板温度:50.5℃10、报警系统:检查气泡报警、高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11、供电方式:内置电池供电,无需交流电12、管路锁:通用标准的鲁尔锁,使管路与外接管连接方便13、管路设计:三腔式管路设计,保持液体在管路中的温度,使加热精准。14、管路灌注量:≤7.5mL12医用输血输液加温仪1、尺寸:单手可握持,可固定输液架上2、屏幕可视度:高亮度彩色显示屏,可视角≥170°,非背光屏3、设置温度:33.0-41.0℃4、温度误差:±1℃5、预热时间:从20℃加温至36℃≤2分钟6、加温至33℃最大流速:≥1500ml/h▲7、加热管可选长度≥10种,包括但不限于0.5米,0.6米,0.9米,1.0米,1.2米,1.4米,1.5米,1.8米,2.4米,2.8米。支持定制,可适应从高流量、成人、儿童、新生儿各种需求。(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8、加热管可选内径有≥4种,包括但不限于3.5-5mm(常规)、6-7mm(CRRT)、9.5mm(冲洗)和14.5mm(ECMO)四种规格(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9、防液等级:≥IPX210、高温报警保护:42℃/43℃双重独立超温报警13患者升温系统1、加热方式:热空气对流式加温2、温度设定范围应包括:室温(降温档)、33℃~43℃▲3、温度准确度误差:≤±1℃(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4、超温断电报警保护:45℃软/硬件双重独立保护5、温控超限报警:出风口温度超过设定温度±1.5℃6、加温时间:到达设定温度应≤5分钟7、最大送风量:≥42CFM8、工作最大噪声:≤46dB9、空气过滤器:≤0.2㎛HEPA过滤器10、设备具有单次工作计时功能和累计工作计时和查询功能11、报警保护功能:温控超限报警、超温报警、机械超温保护器触发报警、风机故障报警、加热回路故障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过滤器维护提示12、设备具有面板操作测试功能:对视觉报警、听觉报警、屏幕显示、各按键功能、温度传感器、风机、加热回路、机械超温保护器功能是否正常进行测试;13、运行模式:连续运行制14、额定功率:≥1400VA15、防触电保护类型:I类16、应用部分:防除颤BF型应用部分14视频插管软镜(一)软镜部分1、采用数字电子微成像技术,无内置光纤,视角≥120°,中心分辨率≥11.31p/mm。▲2、插入部外径≤5.2mm,内置吸引通道直径≥2.6mm,长度≥600mm。(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3、软管弯曲部弯曲角度向上≥160°,向下≥150°,弯曲角度支持定制。4、照明采用LED灯,亮度≥2000LUX,三档亮度可调节,非光纤照明。5、成像距离范围2~50mm。6、具备防跌落、可任意弯曲性能,可整体浸泡消毒。7、插入部具备旋转功能,左右各旋转≥120°。8、图像预冻结功能,在不影响实时观察的情况下同时可实现观察预冻结图像。9、具备手柄一键拍照、录像、调节亮度功能。10、与显示器之间的连接采用一键插拔方式,兼容多种显示器,无需旋转,节省临床抢救时间。11、吸引按键可整体拆卸,方便清洗消毒灭菌。12、支持无线及有线两种方式连接图像处理工作站,无需转接,大屏清晰成像。13、内置多媒体系统,可拍照、录像、录音;可阅读、回放;可投屏输出信号,方便科研与教学。14、可通过图像处理工作站接入WIFI和4G网络联网实现远程实时沟通、添加好友、分享视频/图像文件、查看医学资料等功能。15、可通过图像处理工作站制作图文报告、视频报告、自定义及保存常用病例模板、查看、编辑、预览、病历报告检索,并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连接打印机打印病历报告。16、可通过连接图像处理工作站后与手机端APP互联,传输内窥镜镜下及场景影像、分享视频/图像文件至手机端APP。17、图像处理工作站具备前置摄像头可拍摄场景影像,卡扣设计支持在使用中与工作站分离以方便移动、改变拍摄角度及高度,满足不同场景拍摄需要。18、可通过连接图像处理工作站实现双内窥镜设备及操作场景的三画面同屏显示。19、图像处理工作站自带支撑支架可调节观察角度,提手设计方便临床使用及携带。20、可通过图像处理工作站外接鼠标、键盘、脚踏等设备,方便临床使用。21、连接图像处理工作站使用支持调节图像对比度、红绿色调、黄蓝色调、饱和度,还具有不同测光模式以及亮度增益功能。(二)工作站部分1、图像处理工作站采用智能主控芯片,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模式无缝兼容窥视叶片手柄、硬管手柄、软管手柄,无需转接。2、工作站采用≥13英寸的高清触摸显示屏幕。3、内置多媒体系统,可拍照、录像、录音;可在工作站上直接阅读、回放;可通过HDMI接口实现投屏,输出信号,方便科研与教学。4、工作站内置病历管理板块,可制作图文报告、视频报告、自定义及保存常用病例模板、查看、编辑、预览、病历报告检索,并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连接打印机打印病历报告。5、支持与手机端APP互联,可以传输内窥镜镜下及场景影像、分享视频/图像文件至手机端APP。6、具有前置摄像头可拍摄场景影像,卡扣设计支持在使用中与工作站分离以方便移动、改变拍摄角度及高度,满足不同场景拍摄需要。7、可实现双内窥镜设备及操作场景的三画面同屏显示。8、工作站及无线连接模块均内置锂电池,可做电量管理。9、自带支撑支架可调节观察角度,提手设计方便临床使用及携带。10、支持外接鼠标、键盘、脚踏等设备,方便临床使用。11、搭配电子支气管镜使用支持调节图像对比度、红绿色调、黄蓝色调、饱和度,还具有不同测光模式以及亮度增益功能。(三)一次性电子支气管镜部分1、一次性电子支气管镜视场角≥90°;工作距离5mm时,中心分辨率≥11.31lp/mm,视场中心角分辨力≥0.81C/(°)。2、超轻设计,机身轻盈,手持方便。3、最小器械孔道内径尺寸1:≥Φ1.2mm,尺寸2:≥Φ2.0mm,尺寸3:≥Φ2.6mm4、主软管部外径尺寸1:≥Φ4.6mm,尺寸2:≥Φ5.5mm,尺寸3:≥Φ6.0mm5、软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180°,向下:≥180°。6、吸引量:iS-B12A≥100ml/min,iS-B22A≥350ml/min,iS-B26A≥500ml/min。7、一次性电子支气管镜支持图像工作站和小主机两种终端连接成像,满足便携或大屏成像的不同临床需求;且一键插拔式连接,无需旋转,节省临床操作时间。8、观察景深范围3mm-50mm。9、吸引通道入口处有防喷装置,避免液体倒喷。10、一次性电子支气管镜支持无线及有线两种方式连接图像处理工作站,实现远程直播、影像传输、报告制作及打印、一键联系售后等功能,方便医生操作、教学。11、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避免交叉感染。15自动心肺复苏器1、电动电控型心肺复苏机,无需气源即可实现心脏按压2、整机重量(含电池及背板)≤7.9kg3、▲采用背板加双侧支臂式按压结构,支臂与背板采用卡扣式连接,背板轻薄,≤1.3kg,两端无凸起,可快速放置于患者背部(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4、设备连接完毕后仅1步操作即可实现按压,开机后1步启动按压5、启动按压后,按压头接触到患者完成自动定位功能,无需人工定位6、按压头采用负压吸盘设计,有效提拉胸腔回弹,防止胸腔塌陷7、电容触摸屏,屏幕尺寸≥3.5英寸,自动调节亮度功能。亦可通过硅胶独立按键使用,操作灵活方便8、按压深度:30~60mm可调,按压频率:100~120次/分钟9、按压通气模式:≥30:2、连续按压:≥15:210、按压/释放比:按压/释放比为≥50%:50%(即1:1)11、按压低点停留设计,有利于增加组织器官血流灌注,提升CPR质量12、插拔式可充电锂离子智能电池,1块电池可连续工作≥60分钟,具有电量显示灯13、电量报警:具有电池电量低报警,设备还能工作时长≥10分钟。具有电池电量即将耗尽报警,后伴随60S关机倒计时。14、急救事件回顾:可回顾按压时间、暂停时间以及CCF值。15、具有手臂固定带和移位稳定带,手臂可与按压装置固定连接,方便移动过程中使用16、▲与呼吸机联动功能:可通过蓝牙实现与呼吸机联动,实现按压与通气同步(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17、设备兼容性:背板采用塑料纤维材质,可透X光18、配有便携式背包,利于野外或转运过程中携带使用19、整机防护等级:≥IP43;电池防护等级:≥IP4416呼吸回路消毒机1、消毒机理:可采用复合醇复方消毒液、高压臭氧两种消毒剂对呼吸机内部回路进行消毒。2、人机对话模式:≥10.0寸触摸液晶显示屏,一键操作实现雾化、消毒、干燥的全自动消毒灭菌程序。3、消毒工作模式:≥2个自动程序模式,≥1个手动模式。4、复合醇消毒液:复合醇复方消毒液(乙醇:75%±5%(V/V),异丙醇:10%±1%(V/V));5、排气速度(L/min):3~56、O3浓度检测:消毒运行中随时通过高精度传感器检测O3浓度,输入臭氧浓度(mg/m3)≥100。7、回路消毒机在消毒过程中,无需使用一次性过滤装置,减少医院消毒费用,回路外环境臭氧排放浓度≤0.16mg/m3,可人机共存。8、复合醇消毒时间:一个消毒程序≤20分钟,雾化消毒≤10分钟,干燥≤10分钟。9、雾化方式及雾化量(ml/min):0.2~0.5;压缩式雾化,无药物残留量,提高药物利用率。10、消毒效果: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对数值≥3.00、人类冠状病毒杀灭对数值≥4.00、龟分枝杆菌>4.00,大肠杆菌>6.43,金黄色葡萄球菌>6.18,铜绿假单胞菌>6.38,黑曲霉菌>5.26,白色念珠菌>5.11,脊髓灰质炎病毒>4.00。11、内置消毒仓:独特大容量消毒仓设计,专为设备相关附件、手术器械等进行单独密封消毒。12、消毒记录查询打印:消毒结束后,可查询消毒次数,追溯消毒记录,可打印消毒记录,方便使用、易于查验。13、消毒安全:消毒完成后回路内无毒性、无刺激性、无腐蚀;毒性分级属实际无毒。皮肤刺激试验,最高皮肤刺激指数为0,刺激强度属无刺激性。14、报警功能:1)温度检测:温度双循环控制系统,具有超温报警提示功能。实时自动监测消毒机内部温度并自动报警。2)臭氧浓度的自检及报警功能:消毒过程中,动态、实时监测消毒机内部产生的臭氧浓度,无效消毒时自动报警。15、其他:15.1、报警声响≥57dB;15.2、电源:AC220V±22V/50Hz±1Hz;功率:≤100W。17电动站立辅助系统1、具备移动站立及提升辅助功能,可协助患者锻炼以人体自然的活动方式从坐立位转换为站立位。2、具备手持控制系统,可用于升降移位机吊臂以及支腿开合。3、具备紧急停止按钮,紧急情况下,停止任何电动移动。4、具备遇障碍物自动暂停系统,升降臂降到患者身上或碰到障碍物时,自动识别并暂停工作。5、具备超安全承重自动报警系统,安全工作承重≥200kg,身高范围为145-195cm。6、具备应急降低系统,系统故障时提供手动控制的应急下降装置。7、电动控制系统包括手持控制器。8、腿部托板采用硅胶材料,自适应患者膝盖施加的压力,配备安全腿带,支持患者的腿部紧贴腿部托板。9、称重显示功能:显示患者体重,具有归零按键、单位KG和LB转换按键,锁定按键以及开关称重功能按键。10、手持控制器可显示:电池电量,维护提示等。11、手持控制器电动控制按钮可操作功能不少于:向上、向下、底盘支腿张开、底盘支腿合拢。18营养泵1、流速:1mL/h~2000mL/h,可按1、5、10mL/h递增或递减。误差:速度误差:±5%(使用专用管路及营养液),流量误差:±5%(使用专用管路及营养液)。2、预置量:1ml~9999ml,以1、5、10ml递增或递减。阻塞灵敏度:高、中、低三档可选择,也可关闭。根据测试的营养泵运行时实时压力值,确定压力报警值三档范围为:高:70~120Kpa中:40~90Kpa低:20~60Kpa3、报警功能:“气泡”、“阻塞”、“完成”、“开门”、“欠压”、“电池耗尽”、“操作遗忘”、“速度异常”“通讯异常”“超温”报警,且根据不同报警级别按照优先等级报警。4、气泡:开、关。5、快排速度:600mL/h~2000mL/h6、反抽冲洗:有。7、加热温度:范围:30℃~37℃精度:±5℃(室温,流速≤200mL/h)。8、连续工作: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9、内置电池工作时间:充电大于8小时,以100mL/h速度运行6小时以上欠压,欠压半小时后耗尽。10、功耗:≤20VA。11、安全分类:П类和带内部电源以及具有应用部分的CF型。12、防水等级:主壳体:≥IPX5底座:≥IPX319心肺复苏抢救车1、板面及抽屉材料采用不锈钢板材,厚度≥0.8mm;2、车体主架采用≥Φ25mm,δ1.0mm不锈钢管加工、折压、焊接、打磨成型;3、带有两个抽屉,抽屉滑道采用三节静音式滑轮,抽拉灵活,无噪音。可存放一次性输液器、棉签、纱布等;4、治疗车分为上下两层,均带有不锈钢护栏,防止物体滑落。5、下方配有杂物桶,不锈钢管制作的横撑增加车子稳定性。6、配置静音脚轮,承重≥50kg重物时,推动轻松灵活,无蛇行行走及异常噪音20可视喉镜1、显示屏:尺寸≧4",图像空间分辨率≧6.35lp/mm;2、摄像头:分辨率≧1600*1200,视角≧60°3、电池:锂离子电池,容量≧3400mAh,电压3.7V,持续工作时间≥200min;4、工作距离:30-90mm;5、光源:色温≧2300K;照度≧400lx;6、显示器旋转角度:前后旋转角度范围≧140°,左右旋转角度范围≧180°;7、防雾功能:无需预热,开机即可防雾;8、拍照摄像:一键快速拍照,可连续摄像;9、报警功能:电池电量低、电池耗尽、叶片未连接;10、手柄:人体工程学设计,舒适、便携;11、镜片为316医用不锈钢材质;一台主机可以搭配8种型号喉镜片12、镜片通过IPX8防水等级测试;13、存储:内置≧8G存储记忆卡,最大可扩展至32G;14、图像的色彩还原能力应良好,显示的图像应无明显色差或者失真15、显示屏能够调节图像的饱和度、亮度等,方便医生的操作习惯16、显示屏能够以百分比形式显示剩余电量,方便医护人员及时充电21防辐射设备(一)医用射线防护服1、双面防护,提供前身和后身的全面防护,前身铅当量≥0.5mmpb,背面、袖子铅当量≥0.25mmpb;2、防护衣前部、均为整片制作,中间无缝线,不漏射线,有效阻隔有害射线;3、大面积魔术贴设计,防止衣服松开,最大程度减轻上身的压力;4、面料:表面材料采用防水且对人体皮肤无毒无害面料,抗皱、抗静电、结实耐用,防水耐磨、易于清洁、不会被轻易划伤、划破,人体穿戴不过敏;5、内层面料耐磨、防水、抗汗;6、防护性能:实际检测报告显示,在120Kv管电压下,铅当量达到≥0.5mmPb。7、尺寸大中小码、颜色、绣字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尺寸;8、提供抗扯新拉伸强度、伸长率、永久变形、硬度、撕裂强度、老化试验检测报告;(二)不锈钢三联铅屏风1、外装门体304拉丝不锈钢饰面,门框304不锈钢压制而成的型材;2、整体铅板,内部镀锌钢架支撑,采用填充保温隔音材料,防护层采用复合工艺,防护当量满足设计要求,且永不变形带有危,险警示标志。3、铅玻璃抗冲击性好;内材清洁透明度好,铅当量大,具有很强的防辐射能力。4、无杂质、气泡,、折射率低、抗氧化能力强的特点,表面作抗划伤、抗破碎处理,长时间使用不变色、不发乌。铅当量:≥2mmpb。5、铅屏风为移动式,底部采用高档防裂静音万向脚轮,带刹车,脚轮转向灵活更方便更加轻巧移动,主体采用增强尼龙,轮芯采用工程聚丙,轮胶为高弹性热塑弹性体,抗菌、抗老化、防腐蚀材料。6、屏风二联之间缝隙由超轻超薄超柔软型防护材料连接,铅当量≥0.5mmPb22抢救车1、主体:主要由铝·钢·ABS工程塑料结构组成,四柱承重;2、ABS双层底面注塑工艺成型两侧扶手台面,凹陷设计可防止物品滑落,台面上配不锈钢护栏,透明软玻璃、除颤平台,隐形式副工作台,侧边资料盒,方便存放资料;两只ABS污物桶方便存放垃圾;3、升降输液架外杆,≥4个挂钩;背面:除颤板上下托挂钩、电源插板、氧气瓶基座;4、中控锁,配置有五层抽屉(二小抽,二中抽,一大抽),内置分隔片,可自由分隔;5、豪华静音脚轮,其中≥2只带刹车,可在任意状态下使用刹车功能,坚固耐用,可在平整地面上任意推动,转向;23电动吸引器1、采用ABS工程塑料模注外壳;无油活塞泵。2、负压表显示吸引压力,设有止逆阀,防止正压产生;设有浮子阀防止液体吸入负压泵内;3、大口径贮液瓶,配上带密封环的瓶塞,可方便用户开启和盖紧瓶塞,便于清除瓶内污液;4、配备的空气过滤器可以减少吸入物中的细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5、手动开关、脚踏开关双控,使用方便;6、极限负压值:≥0.09Mpa;7、负压调节范围:0~0.09Mpa;8、抽气速率:(泵口)≥30L/min,(终端)≥20L/min;9、输入功率:≥140VA;24干燥箱1、设备容积:≥54L。2、温度显示分辨力:≥0.1℃。3、温度均匀性:≤最高温度±2.5%4、功率:≥1545W5、具有定时功能,声光报警提示,0-9999h/min6、舱体采用不锈钢面板材质,多层可调节搁架(标配2件),箱体外部为碳钢喷塑,采用背部加热,强制对流结构。7、保温层采用硅酸铝棉,保温性能好,设备表面温度低,减少受外界环境温度的影响。8、耐高温硅胶密封条设计,采用高硼硅耐高温玻璃,透视窗结构设计,便于观察设备内部情况。9、具有超温报警系统功能,可设定限制温度,超过限制温度即自动中断加热输出,防止温度过高对仪器产生损害。10、采用PID微电脑控温技术,有温度自整定功能,以及自动故障检测报警功能。LCD液晶温度显示,自带温度偏差校准功能25咳痰机1、显示方式≥10寸,全中文彩色液晶屏幕,触摸操控;2、工作模式≥5种,手动模式、自动模式、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强阶段五种工作模式;3、正压吸气参数范围0kPa~+7.0kPa,连续可调,增量≤0.1kPa。负压呼气参数范围-7.0kPa~0kPa,连续可调,增量≤0.1kPa。呼、吸气时间连续可调0~5.0s,增量≤0.1s。工作时间连续可调1-99min,增量≤1min。吸气流速高、中、低三档可调。4、设备具有≥3种治疗模式,满足不同治疗需求;4.1手动模式:可预设正压吸气和负压呼气参数,通过手动开关进行单次正压吸气和负压呼气动作,并显示单次治疗时间。吸气流量高、中、低三档可调。4.2自动模式:可预设正压吸气和负压呼气参数以及呼气、吸气、间隔时间,设备通过预设参数自动进行正压吸气和负压呼气动作。吸气流量高、中、低档可调。4.3智能治疗模式:预设正压吸气和负压呼气参数以及呼气、吸气、间隔时间进行周期治疗5、振荡模式:吸气相、呼气相、两相同时、无;1)频率设置:1-20Hz,连续可调,步距≤1Hz2)振幅设置:1-10cmH2O,连续可调,步距≤1cmH2O6、暂停时间Tp:0~5.0s可调,步长≤0.1s;7、呼吸触发功能:设备可根据患者自主呼吸触发治疗,提高患者舒适度,触发灵敏度:1-10档可调;8、参数监测:潮气、峰流速等参数实时显示;9、累计咳嗽次数功能:操作过程中咳嗽循环次数累计显示,无需操作人员手动记录;10、并氧功能:可实现吸气时供氧,保证血氧水平;11、具备屏幕按键锁定功能,防止工作过程中用户误操作;12、屏幕显示亮度≥10级调节功能,用于调节屏幕亮度;13、主机可选择交流电源或锂电池供电,充满电的锂电池工作状态下可运行150分钟;14、大容量SD卡存储患者数据;15、参数保存:自动工作模式可自行设定工作参数,并且在下次调整前自动保存,不受开关电源的影响。16、安全类型:≥Ⅱ类BF型;17、工作噪声:设备在正常工作时,噪声不超过75dB(A)26全自动床边血滤系统1、基本要求1.1、多功能体外循环血浆净化装置,适用于新生儿、儿童、成人;1.2、设备自带开机检测功能,开机后设备会完成自我诊断;1.3、采用视窗操作系统和彩色液晶触摸可右右旋转显示屏,使用中文操作界面;1.4、操作界面人性化。从物品准备到废弃管路,整个操作过程都有文字、图形、动画等操作导航。每一步安装管路的操作,系统都有图片与文字提示;1.5、机器报警或故障界面清楚,当出现报警时,机器能在操作界面列出报警在机器与原理图的详细位置,并能请楚的列出解决报警详细步骤;1.6、自动预冲功能,预充时同时对管路状态、计量系统、和各个压力检测器进行自我诊断;1.7、机器上配有USB接口,方便数据复制;1.8、一键式进入工程模式(操作方便,无需密码或专用工具);1.9、在工程模式下,能查看机器的运行状况:如机器的总开机时长、血液泵、排气泵等相关运转信息。1.10、能长期稳定提供与设备同一品牌各种治疗方式的消耗品,如血液滤过器、血浆分离器、血浆成分分离器、选择性血浆成分吸附器。1.11、采用集成式管路,无需人工逐段连接管路。1.12、滤器和管路可分离,方便医院自由选择更换滤器。1.13、自带备用电源,停电时能保障机器正常工作,支持工作≥15分钟;2、驱动泵2.1、具备≥五个驱动泵;▲2.2、血液泵流量控制范围:最小控制流速≤1ml/min,最大控制流速≥400ml/min,血液泵可以以1±0.1ml/min的增幅调节血流速度。(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2.3治疗泵采用三联泵一体式设计,安装管路时一个步骤就可以同时安装三个泵的管路;(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2.4、FP泵(分浆泵/滤过泵)流量控制范围:最小流速≤0.01L/h,最大流速≥12L/h;2.5、DP泵(弃浆泵/透析泵)流量控制范围:最小流速≤0.01L/h,最大流速≥10L/h.;2.6、RP泵(返浆泵/补液泵)流量控制范围:最小流速≤0.01L/h,最大流速≥10L/h.;2.7、抗凝剂泵流量控制范围:最小流速≤0.1ml/h,最大流速≥15ml/h;2.8、抗凝剂泵能设定首剂量和维持剂量功能。同时机器能在治疗前或治疗中手动推注抗凝剂(精度为每次≤0.1ml);2.9、抗凝剂泵一键式自动推注功能,无论在治疗前或治疗中,仅需点击安钮,机器就会按照用户设置的剂量(可设定范围最小≤0.1ml,最大≥3ml)推注抗凝剂。3、治疗模式要求3.1、单重血浆置换(PE)、选择性血浆置换(SPE)3.2、双重滤过血浆净化(DFPP)3.3、血浆吸附(PA)3.4、免疫吸附(IA)3.5、白细胞吸附(LCAP)3.6、血浆透析滤过(PDF)、持续血浆透析滤过(CPDF)3.7、血液吸附(HA)或灌流(HP)3.8、开展血浆置换治疗更换血浆或者废弃血浆时,不需要停止返浆泵和分浆泵,不需要暂停治疗就可以实现更换血浆或者废弃血浆;3.9、可进行持续肾脏替代治疗(CRRT),包括: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F)、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透析滤过(CVVHDF)(前稀释、后稀释)和缓慢持续超滤(SCUF)治疗模式;仅需一套管路可以满足以上功能要求;3.10、CVVHD/CVVHDF/CVVHF/SCUF四种治疗模式,并可以随时切换治疗模式和置换液稀释模式;3.11、开展CRRT治疗更换置换液或者滤过液时,不需要停止补液泵、滤过泵和透析泵,不需要暂停治疗就可以实现更换置换液或者滤过液;3.12、机器对管路和滤器预冲完成后,为了确保预冲的效果,机器上有追加预冲的功能,操作人员可以手动追加预冲。如在双重滤过血浆净化模式下,操作人员可以对一级膜内侧、外侧与二级膜内侧、外侧手动追加预充。一级膜内侧冲洗流量最小≤50ml/min,最大≥250ml/min。一级膜外侧冲洗流量最小≤20ml/min,最大≥150ml/min。二级膜内外侧冲洗流量最小≤20ml/min,最大≥150ml/min;3.13、血滤的废液袋容量≥10L,并能在达到一定废液量时提醒机器操作员更换废液袋;3.14、机器具有一键排废液功能,在血滤结束时,只需点击排液按钮,机器都就把管路液体侧废液排掉,方便管路的回收。3.15、各治疗模式间切换功能:当前模式结束后无需关机可直接切换至另一个治疗模式。如当做完双膜血浆净化后可以无需关机直接返回治疗模式选择界面,选取需要的治疗模式;4、压力监测要求4.1、动脉压压力测定范围:最小测定压力≤-500mmHg,最大测定压力≥500mmHg;4.2、静脉压压力测定范围:最小测定压力≤-500mmHg,最大测定压力≥500mmHg;4.3、滤过压/血浆压压力测定范围:最小测定压力≤-500mmHg,最大测定压力≥500mmHg;4.4、二次膜血浆入口压压力测定范围:最小测定压力≤-500mmHg,最大测定压力≥500mmHg;4.5、TMP压力测定范围:最小测定压力≤-500mmHg,最大测定压力≥500mmHg;4.6、机器带有压力自动追踪功能,机器可设定静脉压等压力的上下限报警范围,此时根据测得压力值报警范围将自动更新,当管路发生压力异常时,及时报警。5、治疗安全要求5.1、具有双重气泡检测器(灵敏度分别为≧0.1ml和≧0.01ml,血泵流量为100mL/min时)、漏血检测器、血液检测器;5.2、血液泵具有自动流量调整功能,当引血不良时,血液泵会自动减速,确保治疗的安全性。5.3、重量计采用总和平衡式计量系统。▲5.4、计量系统安全保护功能,使机器计量不受外力碰撞或冲击等影响;(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页的产品技术要求、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中标注具体参数响应位置)5.5、机器具有液面调整功能,可对静脉壶液面进行调整,在血浆置换(PE)、双重滤过血浆净化(DFPP)模式下还可以对一级膜外侧液面进行调整。5.6、除具有漏血监控系统外,还有绿光溶血检测系统;5.7、具备完善的管路气密性自检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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