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5-G1-210294-GXZY)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8
发布于
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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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潜在 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 平南县教育局 委托,拟对 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GGZC2025-G1-210294-GXZY )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 20 25 年 11月20 日下午 18时00分 前以书面形式 (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 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反应,以便我 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 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不予受理。

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万豪丽城 2栋3单元1202号

联系人: 贾工 联系电话: ********

附件: 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GGZC2025-G1-210294-GXZY )公开招标文件 预公示内容

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 25 年 11 月 17日

附件信息:

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定稿).pdf (723.3 KB)

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名称: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

央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GZC2025-G1-210294-GXZY

采购人:平南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5-G1-210294-GXZY

项目名称: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元整(¥********.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元整(¥********.00)

采购需求: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1批;如

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

业,供应商必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

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

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人民币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http://***********)、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在线投标的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

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

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

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

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

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

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

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开标,否则后果自负。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或********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8.监督部门:

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南县教育局

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8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万豪丽城2栋3单元12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工

电话:********

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

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

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本需求表中技术参数中带“●”条款为关键条款的内容,投标产品应满足或优于该条款要求,否则

投标无效。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

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

置必须满足采购要求。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

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进行赔偿。

5.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

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当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

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指投标设备的

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

术参数、功能或其它内容有“正偏离”的,投标人须对“正偏离”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投标产品必

须为原装品牌,定制、组装产品不适用本项目采购)。

7.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工业。

8、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不锈钢餐桌。

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设备采购)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数量 单位
1 不锈钢更衣柜 1、规格900mm×400mm×1800mm带隔板;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面板采用1.2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4、层板、门板采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15
2 四层平板货架 1、规格:1500mm×500mm×155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 69
3 地台架 1、规格:1200mm×500mm×1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型材制作。 60
4 拖把池 1、规格1800mm×500mm×55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星盆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4、横脚管用φ50mm×1.0mm,不锈钢管连调节脚。 33
5 单星水池 1、规格10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星盆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4、横脚管用φ50mm×1.0mm,不锈钢管连调节脚。 32
6 不锈钢切配台 1、规格18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工作台面板采用1.2板制造,配可调高度子弹脚;4、层板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31
7 单星水池 1、规格10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星盆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4、横脚管用φ50mm×1.0mm,不锈钢管连调节脚。 24
8 不锈钢切配台 1、规格14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工作台面板采用1.2板制造,配可调高度子弹脚;4、层板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26
9 瓜果切丝切片机 功率:1.5kw,电压:220v,铜芯电机,不锈钢外壳。 27
10 自动送料款切菜机 功率:1.5kw,电压:220v,铜芯电机,不锈钢外壳。 17
11 多功能食具消毒柜 定制可消毒刀具砧板多功能带工作台1、规格≥1800mm×700mm×800mm,功率1220w;2、选用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紫外线臭氧消毒、电热热风循环消毒烘干;4、可消毒24把刀/7砧板。 12
12 单星水池 1、规格7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星盆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4、横脚管用φ50mm×1.0mm,不锈钢管连调节脚。 27
13 不锈钢切配台 1、规格18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工作台面板采用1.2板制造,配可调高度子弹脚;4、层板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30
14 绞切两用机 1、功率:2.2kw,电压:220v,2、铜芯电机,3、不锈钢外壳;4、绞肉量:150Kg/h,切片量:220kg/h。 35
15 商用切肉机 1、规格约:400mm×500mm×750mm;2、功率3kw,电压:220v;3、外壳采用不锈钢制作; 15
15 商用切肉机 4、定制带切块功能。 15
16 多功能食具消毒柜 定制可消毒刀具砧板多功能带工作台1、规格≥1800mm×700mm×800mm,功率1220w;2、选用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紫外线臭氧消毒、电热热风循环消毒烘干;4、可消毒24把刀/7砧板。 11
17 电磁单头大炒炉 1、规格:1100mm×1200mm×800+400mm,功率:25KW/380V,锅直径900mm,厚度3.5mm,使用1.2mm不锈钢板材,炉面一体成型,侧板1.0mm,整机通过防碰撞测试;2、使用磁感8档360度旋转火力调节开关,档位对应精确功率调节;3、全密封防起火模块化机芯,分层负压散热设计,铜桥结构,分层隔离设计,整机通过电磁兼容测试;4、背面使用变频防水风机;5、配置耐高温、耐高压压线盘,防起火材质;6、整机防碰撞设计,满足电磁兼容,满足限用物质要求;7、采用LED防水显示屏设计,屏显动态光弧能量环、火力动态显示,屏显电量累计功能,全屏显示;8、智能故障提醒有:传感器、超温、电压、无锅等保护功能,全屏中文显示。 18
18 电磁单头大炒炉 1、规格:1200mm×1300mm×800+400mm,功率:30KW/380V,锅直径1000mm,厚度3.5mm,使用1.2mm不锈钢板材,炉面一体成型,侧板1.0mm,整机通过防碰撞测试;2、使用磁感8档360度旋转火力调节开关,档位对应精确功率调节;3、全密封防起火模块化机芯,分层负压散热设计, 22
18 电磁单头大炒炉 铜桥结构,分层隔离设计,整机通过电磁兼容测试;4、背面使用变频防水风机;5、配置耐高温、耐高压压线盘,防起火材质;6、整机防碰撞设计,满足电磁兼容,满足限用物质要求;7、采用LED防水显示屏设计,屏显动态光弧能量环、火力动态显示,屏显电量累计功能,全屏显示;8、智能故障提醒有:传感器、超温、电压、无锅等保护功能,全屏中文显示;●9、产品符合GB/T4343.2-2020《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静电放电、电快速瞬变按GB/T17626.2-2018中第8节要求进行试验,测试结果应至少符合GB/T4343.2中性能判据B的要求;浪涌按GB/T17626.5-2019中第8节要求进行试验,测试结果应至少符合GB/T4343.2中性能判据B的要求;注入电流按GB/T17626.6-2017中第8节要求进行试验,测试结果应符合GB/T4343.2中性能判据A的要求;电压暂降按GB/T17626.11-2023中第8节要求进行试验,测试结果应至少符合GB/T4343:2中性能判据C的要求;判定全部合格;●10、产品符合GB/T20138-2023《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要求,检验项目机械碰撞防护等级,按照GB/T20138-2023标准的规定试验,结果判定符合IK09;●11、产品核心配件机芯、控制板符合GBT5169.5-2020《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5部分:试验火焰针焰试验方法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要求,按GB/T5169,5-202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施加试验火焰持续时间ta为10s。在移开针焰后,试样和周围的零部件的火焰或灼热在30s之内熄灭,即tb<30s,而且周围的零部件没有完全烧毁以及规定的铺底层没有起燃,检测结果符合b、tb:2s,单项判定合格;●12、风扇、显示屏符合GB/T39560.301-2020《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3-1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法筛选铅、汞、镉、总铬和总溴》,环境温度:23℃~27℃,相对湿度:55%~65%;检测部件:散热风扇架、黑色电源线皮、线芯、散热风扇叶、通用显示屏黑色面板、通用显示屏面板上白字、通用显示屏背面封胶参照GB/T26572-2011的要求,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澳二苯醚(十溴苯醚除外)的含量不应超过0.1%,镉的含量不应超过0.01%,单项判定合格。 22
19 炉拼台 1、尺寸400mm×1100mm×800+400mm;2、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台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4、装饰面板1.0mm不锈钢板;5、台脚通φ50mm×1.0mm不锈钢钢管及调节脚。 36
20 无水双层工作台 尺寸:1800×1200×800mm,201不锈钢制作,面板1.2mm厚,侧板底板1.0mm厚,带排水槽,无水厨房配置,带防溢水边,带隔渣带,不锈钢子金属弹脚,方便调节高度,不得使用带塑料材质的脚。 40
21 电热蒸饭柜(24盘) 1.尺寸:1366mm×610mm×1450mm;2.功率:24KW/380v,柜身炉身外壳采用不锈钢板;配不锈钢自动补水箱及蒸气压释放装置;3.蒸饭量72KG、蒸饭时间40-60分钟。 2
22 大12盘电蒸饭车 规格:700mm×585mm×1490mm; 20
22 大12盘电蒸饭车 1.采用耐热聚氨酯整体发泡工艺保温;2.新式耐高温胶门封,密封牢固;3、机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造,全自动浮球进水功能,缺少自给,满水自停,一次性冲压成型的不锈钢蒸盘和层架;4、电压/功率:380v/12kw;5、配304蒸饭托12个。6、符合GB4706.1-2005、GB4706.34-2008标准的要求。 20
23 8盘电热蒸饭柜 1.尺寸:700mm×595mm×1150mm;2.功率:8KW/380v,柜身炉身外壳采用不锈钢板;配不锈钢自动补水箱及蒸气压释放装置;3.蒸饭量24KG、蒸饭时间40-60分钟。 12
24 立式冷柜 1、尺寸:1200mm×700mm×1980mm,制冷方式:直冷,功率约360W,电压220V;2、双压缩机,双机双温,上冷冻,下冷藏,容量:1000L,冷冻温度-15~-5°C,冷藏温度-5~+5°C;3、结构形式:四门,食品级0.5mm加厚不锈钢机身,整机满足防护要求;4、箱体内胆均为不锈钢材质,自动回弹门;5、液晶显示温度,温度范围至少在0~-5℃/0~-10℃,不锈钢机身,采用罩机电机;6、隔热层为中空发泡技术,强吸力门封条ABS门板;7、落地式,带4个4寸轮方便移动;●8、产品符合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环境温度:20℃~25℃;相对湿度:50%~75%,检验项目:防水试验(IPX4)按GB/T4208-2017 39
24 立式冷柜 第14.2.4b条,调节水压,压力在50kPa~150kPa的范围,使达到规定的水流量(10±0.5)L/min。试验时间按外壳面积计算1min/m²,最少5min。从喷头上除去平衡重物的挡板,使外壳在各个可能的方向都受到溅水结果符合;检测其他描述:控制温度调节、手动进入/停止化霜、照明操作、参数设定、按键锁定、化霜探头温度显示;●9、冷凝器、铜管、蒸发器、罩极电机、压缩机符合GB/T2423.3-2016《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环境温度:20℃~25℃;相对湿度:50%~75%,检验项目,恒定湿热试验,按GB/T2423.3-2016进行试验严酷等级:温度40±2℃;相对湿度:93±3%持续时间:480h试验后,对试验样品外观进行检查,对其电气及机械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 39
25 电不粘底汤粥炉煲粥炉 1、操控方式:电热款;2、功率:9kW;3、炉容量:170L;4、功能:煮面;熬粥;煲汤;熬汁;焖肉;5、尺寸:620mm×930mm;6、不粘底汤粥炉设计,蒸汽加热模式,干净卫生;7、带不锈钢大口径排水阀,方便出粥和清洗;8、三档火力加热,加热均匀,节能高效。 34
26 炒锅线路改造安装 安装耗材 38
27 不锈钢备餐工作台 1、规格18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工作台面板采用1.2板制造,配可调高度子弹 46
27 不锈钢备餐工作台 脚;4、层板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46
28 双星洗物池 1、规格1200mm×6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星盆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4、横脚管用φ50mmx1.0mm,不锈钢管连调节脚。 44
29 留样柜 1.温度范围.0℃~+10℃;2.可放置GN盘数.10×GN1/2;3.控温类型.电子温控;4.制冷方式.直冷;5.门体材料.铝合金玻璃门;6.净容积.1000L。 27
30 收残台 1、规格12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工作台面板采用1.2板制造,配可调高度子弹脚;4、层板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15
31 单大星洗碗池 1、规格10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星盆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4、横脚管用φ50mm×1.0mm,不锈钢管连调节脚。 24
32 不锈钢工作台 1、规格1500mm×700mm×80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3、工作台面板采用1.2板制造,配可调高度子弹脚;4、层板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25
33 四层沥水货架 1、规格:1500mm×500mm×1550mm;2、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 54
34 汤桶消毒柜 1.容积:1300L;尺寸:1300mm×625mm×2000mm;2.功率/电压:3.2KW/220V;3.消毒温度:30-125℃可调;4.结构形式:双门4+4层,层高可调节;5.可拆卸式硅胶门封条,绝缘性好,密封性好,耐氧,防氤;6.整体不锈钢制作,层架无磁加厚,承重力高;7.热风循环消毒模式,无死角消毒;8.不锈钢子弹脚,可调节高度;9.带定时定温功能;随意控制;整体发泡,节能高效。 14
35 平板车 1、规格:900mm×580mm×870mm;2、选用201#厚1.0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 17
36 加长平板车 1、规格:1300mm×500mm×870mm;2、选用201#厚1.0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 14
37 粥桶 1、规格:300mm×300mm;2、选用304#厚1.0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 241
38 多功能食具消毒柜 定制可以消毒砧板刀具多功能消毒1、功率:1200w,电压:220v;2、定时调节、紫外线臭氧消毒、电热热风循环消毒烘干;3、整体发泡箱体、全无磁不锈钢制作;4、立式款式,带玻璃窗、四门设计;5、无磁不锈钢层架,砧板架,食品安全更高保障;6、不锈钢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21
39 平面双头矮汤炉 1、规格:1300mm×700mm×1200mm,功率/电压:15kw×2/380v;2、炉面板使用1.2厚201材质不锈钢板制作;3、热风对流风道设计、散热快、电子器件与风道 3
39 平面双头矮汤炉 完全隔离,避免油烟侵蚀电路;4、电磁灶机芯全密封设计,电磁炉控制板全密封绝缘胶,多级防护,真正防油、防水、防虫、防尘;5、采用阻燃耐高温PPS聚稀齿状Z级编织铜线线盘,磁场分布均匀、发热损耗小、不偏火、不易烧线盘;6、采用LED功能动态显示器,能清晰显示火力电位、功率显示等功能显示;7、配置8挡磁控火力调节开关,确保精准火力温度掌控;8、配ф500mm食品级汤桶,配食品级304不锈钢摇摆水龙头。 3
40 不锈钢碗柜 1、规格:1200mm×500mm×1800mm;2、采用加厚不锈钢制作。 31
41 灭蝇灯 1.诱虫灯管(支):2;2.功率/电压:30W/220V;3.以诱蝇光波来捕杀苍蝇等飞虫,新型灯具,耗电低,无气味,无辐射,对人体无害。 159
42 电子称 规格:600mm×400mm×700mm,称量:150KG,分度值:1/3000,键盘:双重防水,工作电源:220v,直流配用6v4AH可充电电池。 36
43 打菜勺 规格:360mm×70mm×45mm;材质:优质不锈钢,全身无铅、无磁、无毒,精细抛光工艺,冲压成型。 298
44 收碗车 规格:950mm×500mm×950mm,采用不锈钢制作,带轮。 13
45 味盅 材质:1.2㎜加厚304优质不锈钢,全身无铅、无磁、无毒,精细抛光工艺,冲压成型,加宽卷边设计。 166
46 大锅铲 规格:750mm×165mm×60mm;铲头材质:304优质不锈钢,全身无铅、无磁、无毒,精细抛光工艺,冲压成型。 114
47 不锈钢盆(中) 规格:φ500㎜,材质:304优质不锈钢,全身无铅、无磁、无毒,精细抛光工艺,冲压成型。 375
48 大垃圾桶 规格:420mm×300mm×520mm,容量:50L,塑料制品,带轮。 93
49 菜筐(中) 材质:塑料制品,规格:600mm×450mm×500mm。 179
50 砧板 木制;形状:圆形;厚度:10cm;直径:480mm材料:松木。 105
51 片刀 1、规格:刀身长25cm;刀身宽15cm;刀柄长10cm;刀厚度2mm;2、材质:400系列不锈钢,耐腐蚀性强,无铅、无磁、无毒。 149
52 砍刀 1、规格:刀身长23cm;刀身宽11cm;刀柄长10cm;刀厚度2mm;2、材质:400系列不锈钢,耐腐蚀性强,无铅、无磁、无毒。 119
53 剪刀 1、规格:剪刀长19.5cm,手柄宽10cm;2、材质:310优质不锈钢,无铅、无磁、无毒,精细抛光工艺,冲压成型,耐酸碱。 102
54 刨刀 规格:200mm×34mm×11mm,不锈钢制作。 164
55 锅刷 竹刷规格:长25公分。 389
56 防水围裙 规格长:1000mm,胸围;630mm材质:防水防油优质皮革。 312
57 手提桶 材质:不锈钢;容量:30L;带盖;不锈钢厚度为:1.5mm。 206
58 学生吃饭专用盆(含勺子) 1、盆:外径22cm,高度5.8cm;2、勺子:长度约18cm,勺头宽约3.8cm。材质:304优质不锈钢,全身无铅、无磁、无毒,精细抛光工艺,冲压成型。 4252
59 不锈钢烟罩(含风机) 1、规格:2500mm×1200mm×500mm;2、材料: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带风机。功率≥550W,电压220v,风量≥5200m3/h,压力≥150pa,采购加厚2.0mm专用钢外壳,整体烤漆防锈;配置铜芯国标电机,三元流力学风叶。 40
60 汤炉(80L) 1.使用不锈钢板、不锈钢发热管,内胆:500mm×500mm;2.电功率:9KW/380V、容量:80L;3.汤桶内璧采用1.5mm厚不锈钢材质,汤桶底采用3.6mm厚不锈钢材质,桶底耐高温、不易变型。 1
61 消毒柜(不小于600L) 1.尺寸:1160mm×500mm×1800mm,容量:≥600L;2.功率/电压:1800W/220V4.消毒温度:≥125℃;3.消毒方式:高温+热风循环,采用不锈钢柜体;4.整体全发泡,不锈钢篮筐,耐高温风机,防收缩密封条;5.产品发热管、不锈钢板材(201#)、不锈钢重力脚、层架、篮筐依据GBT2423.3-2016在温度:45℃±2℃相对湿度:90%±3%持续时间:720h试验结束产品外观正常无生锈无变形,通电后正常运行,单项评价合格;●6.产品整机依据GB/T26572-2011所检项目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对壳体部件、发热管部件、托架部件、开关门部件、显示屏部件、电源板、连接线束、罩极异步电动机、电源线、螺丝部件检测符合GB/T26572-2011限量要求的。 11
62 不锈钢餐桌 1、规格:1200mm×1350mm×700mm,采用加厚一次成型钢材,长条固定凳面,加承重板,圆弧设计、不变形;2、桌面:长120mm×宽60mm,凳面1100mm×220mm,凳高450mm,可以坐4人位; 20
62 不锈钢餐桌 3、面板采用国标1.2mm厚,加强筋采用国标1.0mm不锈钢板折弯而成;4、钢架脚柱采用50mm×50mm×1.2mm厚方管,经焊接、打磨、抛光等工艺处理,配置静音防滑垫;5、采用的不锈钢符合限制元素要求,产品整体耐高温和符合动力学要求;●6、产品不锈钢材质符合GB/T228.1-2010《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检验项目:抗拉强度≥680N/mm²;中性盐雾试验(240h)经24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正常无明显腐蚀;银色金属铅(Pb)≤1000mg/kg、镉(Cd)≤100mg/kg、汞(Hg)、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合格;●7、产品整机符合GB/T2423.22-2012《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温度变化》,检测:试验类型:Nb低温TA:-20.1℃受试样品在低温(-20±2)℃条件下放置8小时后,以2℃/min速率升温至(100±2)℃保持1小时,再以2°C/min速率降温至(-20±2)℃保持8小时,再以2℃/min速率升温至(100±2)℃保持1小时,试验结束后恢复2h至正常大气条件后进行外观检查,外观应无损坏和变形符合;●8、产品依据GB/T2423.35-2019《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和导则气候(温度、湿度)和动力学(振动、冲击)综合试验》,检测:低温振动试验(-20±2)℃,高温振动试验(80±2)℃,振幅1.2(mm),加速度0.2(g),扫频速率:1oct/min试验时间:X/Y/Z每个方向各2个循环,检验结果,外观应无损坏符合。 20
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交付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必须服从采购人指定的各使用学校指定地点。
▲报价要求 1、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价格:包括货款和安装调试费、服务费、验收费、税费;(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设备及一切安装辅材费用;(4)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5)保险费、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其它各项成本费用。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即一次性报出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针对本项目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免费服务;故障不能按时排除的,由中标供应商立即无偿提供备用产品给采购人使用。2、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1年(技术参数表中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提供质保期),终身维修。在保修期设备运行中发生问题,设备出现故障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若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此年限或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另有要求的,按厂家规定或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保修)。3、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涉及零配件维修及更换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终身提供设备的维修和配件。(2)设备的使用培训和日常维护等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对设备保养每个季度至少定期回访一次,并提供终身维护。5、安装及调试要求(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在安装地免费对提供设备的调试、设
▲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备的基本功能及快捷按钮的使用与维护。6、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中应注明维修保养期及维保范围,提供免费保修年限、上门保修服务及货物保养服务说明,超过免费保修期之后,紧急情况下如何处理问题的说明。定期回访。采购范围内的配套设备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提供必要的零配件或备件供应。(2)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货物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中标供应商须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调试和免费的技术培训,解决货物的使用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提供技术指导。
▲质量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必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时如发生质量问题免费更换配件,对于由于采购人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原因(如雷击、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以及免费保修期结束后的维修,只能按维修成本收取配件费用。2、投标产品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原装正品,出厂日期不超过1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质保期内若非因人为或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 1、供应商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至100%。2、最终付款金额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如采购人认为有需要取消采购的部分货物供应商必须响应采购人要求,并做出承诺。
▲验收要求 1、配套设备需全新、完好、无破损,按照技术要求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2、配套设备开机试运行,测试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确认各项功能正常运行,同时检查随机文件应齐整。3、本项目所有配套设备必须是未经拆封、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准及安全规定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按国内同类产品国家行业规定全免费上门包换或作退货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投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参数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货物验收时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委托相关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4、由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投标时的招标文件的功能参数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验收合格后才能安装调试,若采购人对所供产品有疑问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参数真实性证明、供货证明函及质量保修函,以上材料不全者,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由此导致整批货物被拒收或索赔而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在验收过程中,如属于中标人原因致使被验收设备未通过验收,中标人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直至设备验收通过。5、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上的产品参数、技术规格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方式 1、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交付清单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2、产品或服务在满足补贴单位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3、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履约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按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的则凭售后服务回访记录证明3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其他要求 1、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如项目接到有与中标货物质量、性能等方面质疑,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本次应标货物清单全套货物样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复检与性能测试;提供的测试样品是全新的、未经改装的、合格的、满足本次采购货物的技术需求,测试时提供厂商全套加盖原厂公章的货物资质原件(供货证明函、参数确认函、对应投标证明材料的原件)现场核查。货物质量、性能、资质原件核查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的,视为虚假应标,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追究其相应责任;2、本项目不允许虚假应标,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均为厂家官网下载或印刷版本或者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投标人未进行篡改,如有发现投标文件的内容与设备实际功能不相符,追究投标人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附件1: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

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

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

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

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

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

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

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

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

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

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附件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1 A020101计算机设备 ★A********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A********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A********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2 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 A********打印设备 A********喷墨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A********激光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A********针式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A********显示设备 ★A********液晶显示器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A********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A********扫描仪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3 A020202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
4 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5 A020519泵 A********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6 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 ★A********制冷压缩机 冷水机组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
水源热泵机组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
★A********空调机组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A********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机房空调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
A********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冷却塔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
7 A020601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8 A020602变压器 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
9 ★A020609镇流器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
10 A020618生活用电器 A********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
★A********空调机 房间空气调节器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A********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
A********热水器 ★电热水器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
燃气热水器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
热泵热水器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
太阳能热水系统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
11 A020619照明设备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
LED筒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12 A020910电视设备 A********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13 A020911视频设备 A********视频监控设备 监视器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14 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 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
15 A060805便器 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
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
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
16 A060806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
17 A060807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
18 A060810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项目内容 编列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6.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公告。
6.2 联合体投标要求
7.2 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1.4 媒体发布渠道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招标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
11.5 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文件组成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有,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文件组成 1、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货物性能配置清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技术方案(格式自拟);4、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5.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文件组成 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6.2 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包含:(1)价格:包括货款和安装调试费、服务费、验收费、税费;(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设备及一切安装辅材费用;(4)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5)保险费、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其它各项成本费用。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即一次性报出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针对本项目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
17.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
18 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
19.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件。(注: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20 备份投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21.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
23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5.3(2) 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9.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 允许负偏离项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30.1 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分得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5 履约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按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的则凭售后服务回访记录证明30个日历天内
35 履约保证金金额 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6.1 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8.2.1 接收质疑函方式 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1)名称:平南县教育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818号(2)名称: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万豪丽城2栋3单元1202号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 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
38.3.1 投诉受理方式 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通讯方式名称: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地址:平南县联系电话:********
4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支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叁万贰仟贰佰柒拾元整(¥32270.0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港北支行账号:45********000406
41.1 解释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
41.1 解释 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41.2 其他释义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实物印章或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6.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

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

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

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

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

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

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

的以上材料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

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8.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

选人。

8.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

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

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

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

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

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

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

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

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

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

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

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

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

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

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

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

所投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

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8.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

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退还手续。

18.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本须知正文第

18.2.1,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

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

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

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

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

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

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2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将拒收。

21.1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

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

“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四、开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

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开标程序

24.1开标形式: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

台依法抽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抽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

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

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

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2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

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

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

时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远程不见面开

标大厅展示;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

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

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

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

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直接在线查询)

(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

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

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

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

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

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

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

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

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28.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

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

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

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

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

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七、中标和合同

30.确定中标人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

起2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

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

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

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31.结果公告

31.1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

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

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

社会监督。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

知书。

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

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

标人的除外)。

35.履约保证金

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

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

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

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6.签订合同

36.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

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

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

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

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

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6.5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

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询问

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

询问。

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

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

合同。

38.2质疑

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

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

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

(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

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

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

答复。

(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

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

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

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

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

(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6)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7)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

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

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

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3投诉

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

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

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

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

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6)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验收

39.验收

39.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

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

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

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

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

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

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

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九、其他事项

40.采购代理服务费

40.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

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40.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5%=1.5万元

(200-100)万元×1.1%=1.1万元

合计收费=1.5+1.1=2.6(万元)

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

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

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2.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

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

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

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

//***********)。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以下勾选的方式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

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第二节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

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4)项情形的。

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