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江苏淮安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受 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就 金湖县 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进行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 ”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 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 点 00 分 (北 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AGQCG-2025100012-001-JH

项目名称: 金湖县 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单价限价: 120kW充电桩/台32000元、60kW充电桩/台21935元、7kW充电桩/台1760元、监控摄像头/套1830元。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及单价限价 ,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为 8台 120KW 和 30台60KW 直流双枪充电桩 、 2台 7KW交流充电桩 及 18套监控摄像头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 求 , 项目地址:金湖县。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 示范格式一 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 二要求)和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 格证明文件 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各投标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磋商文件,如在规定时 间内未下载磋商文件,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使用“C A 数字证书( CA 锁) ”或“账 号密码 ”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00 秒。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 288 号)三楼 开标 二室。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0 0 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采购投标。请采购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 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二章 13 条磋商保证金详细条款。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 ): 采购人委托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代理本次采 购的相关事宜。

5、采购代理费: 成交供应商 参照 [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最高不超过7000元) 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注 :根据《 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 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 (淮协调办〔2023〕33 号 )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 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中标单位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 钱包 (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七、 “不见面交易采购 ”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 ”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电 脑、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磋商、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 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

1、由于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 ”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 ,项目 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 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 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 ”。供应 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 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 “投标文 件制作软件 ”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 ”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 国企采购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 ”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 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 CA 锁登录系统。扫 码登录时,手 机定位必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 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 ”,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国企 采购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 ”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 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 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 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 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 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 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 15 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 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 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国企 采购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 ”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 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 :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 副锁 ), 必须使用 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 密成功,即视为国企采购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 ”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 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 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 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 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 施,具体包括 : ( 1)软件设施: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及 11 以上 ), 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 互通 的驱动。不得使用 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 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 1024*7 68 像素或以上, 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电信网络, 独立带宽在 10Mbps 以上)、电 源(不间断电源)、 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 720P 及以 上)、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 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 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 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 :手机:189********、1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金湖县

联系方式:潘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湖县健康路 22号

联系方式: 汤 工

电话: 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汤 工

电话: 0517- ********

4.监督信息

名 称: 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金湖县

联系方式: 陈 主任 138********

公平竞争审查表.png

招标公告.pdf

二次-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项目名称 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一充电桩设备采购
招标人 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审查结论 经组织审查,该项目招标文件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要点。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意见 签字:的日期:28.10.21单位
招标人主要意见 活市签字:日期.225.1.21位公章:

受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进行“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QCG-2025100012-001-JH

项目名称: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单价限价:120kW充电桩/台32000元、60kW充电桩/台21935元、7kW充电桩/台1760元、监控摄像头/套1830元。报价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为8台120KW和30台60KW直流双枪充电桩、2台7KW交流充电桩及18套监控摄像头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项目地址

:金湖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各投标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磋商文件,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情

形的,责任自负。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或“账号密码”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二室。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采购投标。请采购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供应

商自负。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二章13条磋商保证金详细条款。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采购的相关事宜。

5、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参照[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最高不超过7000元)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

书前向采购代理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

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中标单位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

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七、“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电脑、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

磋商、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

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

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

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

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

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

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

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

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

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

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

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

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

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

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

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

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

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

、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

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

电话:手机:189********、1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

联系方式: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路22号

联系方式:汤工

电话: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

4.监督信息

称: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湖县

联系方式:陈主任138********

受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进行“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QCG-2025100012-001-JH

项目名称: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单价限价:120kW充电桩/台32000元、60kW充电桩/台21935元、7kW充电桩/台1760元、监控摄像头/套1830元。报价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为8台120KW和30台60KW直流双枪充电桩、2台7KW交流充电桩及18套监控摄像头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项目地址

:金湖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各投标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磋商文件,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情

形的,责任自负。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或“账号密码”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二室。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采购投标。请采购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供应

商自负。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二章13条磋商保证金详细条款。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采购的相关事宜。

5、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参照[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最高不超过7000元)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

书前向采购代理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

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中标单位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

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七、“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电脑、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

磋商、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

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

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

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

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

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

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

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

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

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

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

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

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

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

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

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

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

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

、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

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

电话:手机:189********、1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

联系方式: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路22号

联系方式:汤工

电话: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

4.监督信息

称: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湖县

联系方式:陈主任138********

受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进行“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QCG-2025100012-001-JH

项目名称: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单价限价:120kW充电桩/台32000元、60kW充电桩/台21935元、7kW充电桩/台1760元、监控摄像头/套1830元。报价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为8台120KW和30台60KW直流双枪充电桩、2台7KW交流充电桩及18套监控摄像头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项目地址

:金湖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各投标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磋商文件,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情

形的,责任自负。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或“账号密码”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二室。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采购投标。请采购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供应

商自负。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二章13条磋商保证金详细条款。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采购的相关事宜。

5、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参照[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最高不超过7000元)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

书前向采购代理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

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中标单位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

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七、“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电脑、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

磋商、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

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

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

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

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

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

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

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

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

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

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

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

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

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

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

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

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

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

、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

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

电话:手机:189********、1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

联系方式: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路22号

联系方式:汤工

电话: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

4.监督信息

称: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湖县

联系方式:陈主任138********

受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进行“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QCG-2025100012-001-JH

项目名称: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单价限价:120kW充电桩/台32000元、60kW充电桩/台21935元、7kW充电桩/台1760元、监控摄像头/套1830元。报价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为8台120KW和30台60KW直流双枪充电桩、2台7KW交流充电桩及18套监控摄像头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项目地址

:金湖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各投标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磋商文件,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情

形的,责任自负。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或“账号密码”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二室。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采购投标。请采购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供应

商自负。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二章13条磋商保证金详细条款。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采购的相关事宜。

5、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参照[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最高不超过7000元)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

书前向采购代理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

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中标单位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

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七、“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电脑、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

磋商、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

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

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

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

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

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

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

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

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

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

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

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

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

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

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

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

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

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

、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

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

电话:手机:189********、1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

联系方式: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路22号

联系方式:汤工

电话: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

4.监督信息

称: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湖县

联系方式:陈主任138********

国企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一充电桩设备采购

1

项目编号:HAGQCG-202510012-001-JH

采购人: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O二五年十月

E7

1

国企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人: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标准

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磋商报价明细表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五、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六、服务承诺

七、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八、涉及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九、综合评分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十一、投标人基本信息

十二、示范格式

第一章采购邀请

受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2025

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

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QCG-2025100012-001-JH

项目名称:金湖县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单价限价:120kW充电桩/台32000元、60kW充电桩/台21935元、

7kW充电桩/台1760元、监控摄像头/套183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否则作

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为8台120KW和30台60KW直流双枪充电桩、2台7KW交流充电桩及18套监控

摄像头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项目地址:金湖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

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各投标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如在规定时

间内未下载磋商文件,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或“账

号密码”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

二室。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采购投标。请采购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

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二章13条磋商保证金详细条款。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采

购的相关事宜。

5、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参照[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最高不超过7000元)为此

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

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

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

数字人民币支付:中标单位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

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七、“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电

脑、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磋商、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

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

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

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

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

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

件制作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

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

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

机定位必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前进入国企采购“全流程不

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国企

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

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

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

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

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

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

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

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

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国企

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

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

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

密成功,即视为国企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

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

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

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

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

施,具体包括:

(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

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

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

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

上)、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

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

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

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手机:189********、1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

联系方式: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路22号

联系方式:汤工

电话: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

4.监督信息

称: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湖县

联系方式:陈主任13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代

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采

购的相关事宜。成交供应商参照[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最高不超过7000元)为此

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

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

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中标单位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

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4.3本次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和成交管理费。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5.1磋商邀请

5.2供应商须知

5.3评标标准

5.4合同格式及条款

5.5项目采购需求

5.6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通过以电子文

件形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指: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投标人”登录,从“采购

业务-网上提问”模块提出澄清)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采购人(采购代理)对投标截

止时间五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予以答复。由于供应

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采购代理)将不予受理)。

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7.1在磋商时间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

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7.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

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

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

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编制

8.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编写。

8.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必须使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

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情况!

9.磋商报价

9.1本次项目投标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需的服务费、服务、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

项应有费用(组成详见采购需求),如有疑问应在本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被确定为

成交候选人后,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合同另有约定及不可抗力除外)。

9.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

、降低质量的理由。

9.3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9.4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0.技术要求响应偏离

10.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

11.服务承诺

1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

12.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2.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

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磋商保证金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

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

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

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

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5.响应文件的签署

15.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

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

四、响应文件上传

16.响应文件的上传

1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后即可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淮

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

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

16.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

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6.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4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

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

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6.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提供一正两副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

印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7.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

定的磋商时间之前。

18.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电子响应

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18.3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

18.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

五、磋商

19.磋商组织

19.1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按照磋商邀请中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

。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采购大厅”观看项目的活

动组织。

19.2不见面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组织磋商。

19.2.1公布磋商的会议纪律;

19.2.2公布供应商名单;

19.2.3供应商在线承诺;

19.2.4供应商、采购人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19.2.5导入电子响应文件;

19.2.6网上公布磋商顺序;

19.2.7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磋商;

19.2.8磋商小组综合评审;

19.2.9供应商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磋商报价;

19.2.10网上公布最终报价;

19.2.11网上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9.2.12磋商活动结束。

19.3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

负责。

19.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9.3.2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

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9.3.3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0.磋商程序

20.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

20.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0.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1.1.2/

20.1.1.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照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20.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0.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

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

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服务范围、质量和性

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甲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

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

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

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

20.2.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

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

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0.3磋商小组通过开标大厅与单一供应商以视频方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

20.3.1在视频单一磋商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

,如身份信息不符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

20.3.2磋商小组发起磋商邀请后供应商未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继续和下一家供应商

进行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可

以主动发起磋商申请,磋商小组在收到磋商申请后将和供应商进行单一磋商,未及时响应

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发起磋商申请的将

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

20.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

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电子签章确认(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同其默认)。

20.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

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磋商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

,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0.6响应文件的澄清

20.6.1在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通过开

标大厅进行视频交流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在视频交流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

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或者供应商在磋商小组发起澄清邀请后未能及时

响应的,则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供应商的澄清要通过开标大厅

向磋商小组进行澄清回复,同时必须将澄清内容形成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开标大厅

上传。

20.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0.6.1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

放弃该权利。

20.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两

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

平台进行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供应商插CA锁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点击“采购大厅”→“竞谈、磋商投标报价”进入所参加的项目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

的磋商报价。

注:因本项目采用的是不见面竞争性磋商方式,项目涉及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

开标过程中所有供应商必须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有序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

商报价。

20.7.1如果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或因其自身网络问题无法及时提交报价的

,系统将默认其报价为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初始报价。

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字、电子签章的;

21.2已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系统签到的;

21.3供应商在磋商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承诺并电子签章的;

21.4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

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

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电子签章以确认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

应文件的;

21.5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第五章“项目采购

需求”中加“★”项为实质性条款不接受负偏离,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21.7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1.8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1.9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

21.10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

21.1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1.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2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22.5评标委员会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2.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

人申请后,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磋商。

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3.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3.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

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磋商文件后

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4.磋商过程保密

24.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

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4.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4.3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

24.4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

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

交供应商。

25.2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公告期一个工作日。

25.3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5.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

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

购。

25.5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若第一成交候选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将严格执行以下处

罚措施:自放弃中标之日起,该候选人在壹年内不得参与招采人和所属集团公司组织的任

何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此期间内,招采人发布的所有招标(采购)公告,均不接受该

候选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若发现其违规参与投标,招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已入围的,将作废其入围结果,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知成交供应商。

26.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代理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采购人(代

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成交供应商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必须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印章齐全)正本

一份,副本一份。

26.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同时均具法律效力。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

27.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28.货物和服务的减少

28.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

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

,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9.履约保证金

29.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

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

办发[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建议采用以下方式:

1.中标企业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

的建议向招标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

2.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形式的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相

关保险、担保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实现数字人民币支付保函(保单)保费

29.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9.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25条或26条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可报财政部门取消其中标

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七、质疑处理

30.质疑处理

30.1采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公告期之外以

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0.2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

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0.3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

30.4质疑函必须以参加采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

署本人姓名或印章,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

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

、电子邮件等)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0.6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

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质疑期

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

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作出答复。

30.8采购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

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

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第三章评标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

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成

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

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

三、具体标准: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5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分。 50
商务部分(7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五星售后服务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上传)2、投标人所投每个型号的充电桩产品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多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上传) 7
技术响应(22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2分;标注“★”号的为重点响应部分,必须满足,有一项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标注“▲”号的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需逐条响应),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清晰的均不得分。) 22
业绩(2分)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具体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80万及以上汽车充电桩供货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原件、验收记录、与合同名称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上传,时间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合同内容中需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不得分。) 2
方案部分(11) 1.项目实施技术方案(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供货流程,项目组织机构、系统安全保障、设备安装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进行综合评审,1<优≤2分,0<良≤1分,有明显缺陷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现场调试指导及培训(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全面完善的现场调试指导方案和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审,1<优≤2分,0<良≤1分,有明显缺陷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质保期(4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原有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承诺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未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4.增值服务(3分)供货产品在使用过程如遇雷击、冰雹、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情况造成产品损坏,投标人承诺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无法维修)服务得3分,未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 11
售后服务(8分) 1.现场服务承诺(2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现场服务人员提前2小时到达收货现场,从接货、卸货、安装、调试、交底到协同验收全程在岗指导,承诺提供现场服务,服务内容齐全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1<优≤2分,0<良≤1分,有明显缺陷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优≤2分,0<良≤1分,有明显缺陷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售后服务内容(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寿命周期内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及保障体系进行综合评分,1<优≤2分,0<良≤1分,有明显缺陷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问题处理时间及响应方式进行综合评分,1<优≤2分,0<良≤1分,有明显缺陷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8

注:1、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单

位红章或者电子签章)上传,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生成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

子化交易平台,纸质文件不作为审查对象。如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查阅上述所要求提供的证明

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以未提供证明材料作为打分依据。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

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

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所提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中的数据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人提供

虚假承诺材料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注:以下为招标人提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

中标投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

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签收并完成安装、调试后付至合同价的70%,接入相关平台满足运营条件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收到货物总价95%,验收合格满三年并提供相关质保资料后付清余款,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合同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招标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中标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合同款。
2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3 供货地点:金湖金泽商业有限公司(1912)、江苏国控建工集团、金湖县银涂镇人民政府、金湖金宝水利(国控)、金湖金北街道、经济开发区、城西大修厂、银涂服务区、海晏寺公园、宪法公园、城东湿地公园、尧帝公园、人民公园、党建公园、阀门厂停车场、城西黎城客运站(如有偏差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为准)。
4 质保期:汽车充电桩整机质保5年含5年物联网卡,监控摄像头3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

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必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

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运输过程中

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

的义务。

(5)“买方”系指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技术规格

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

偏离表相一致。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且买方拒付全部货款。

3.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

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

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4.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4.4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

4.5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5.装运条件

5.1根据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5.2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5.3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质量及数量检验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6.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

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

(3)装箱单;

(4)验收合格证书;

(5)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

6.3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

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

8.1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8.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

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

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

,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3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

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

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

的货物或部件。

8.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

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检验

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

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

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

检验证书后面。

9.2买方将在卖方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

相符,买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

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

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买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

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

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和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

价格。

(3)用符合合同的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修补

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

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

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报监管部

门备案,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卖方延迟交货、安装、维修

11.1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安装、维修,并交付买方验收

使用。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安装,维修。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

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安装、维修和提供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安装、维修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安装、维

修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按照专用条款处理(详见专用条款第七条违约责任)。

13.不可抗力

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

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

合同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

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买方、见证方和

卖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

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

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

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

负担,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

负担。

15.履约保证金:

15.1.乙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5.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

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15.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

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15.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

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16、项目验收

16.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16.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

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

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16.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16.4根据需要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报

告的参考资料。

16.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

、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

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

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

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16.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

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

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7.诉讼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

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叁拾天内仍不能解决,应依法向金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违约终止合同

1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以下情况内,买方可向卖方发

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贰拾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可延长的时间内未

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

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破产中止合同

19.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

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

救措施的权力。

20.转让

20.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保险

21.1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规定,卖方承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验

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卖方应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为货物投保一切险、

为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货物交付前有关本项目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

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22.产权与风险转移

除非买卖双方另有规定,合同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

(1)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2)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

权利。

23.保密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为本合同提供的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

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

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4.技术文件

24.1卖方应在供货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产品说明书、装配

图、调试大纲、试验方法、试验记录、合格证、安装图纸、充电桩出厂报告、质量证明书)。

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卖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也应及时向买方提供。

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

24.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

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24.3买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

收所引起的系统或货物或其部件的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

24.4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给买方。

24.5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

24.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货物按货物交付

时间交付给买方。

24.7到货后买方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25.1本项目采购文件、卖方提交响应文件、本次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采购过程中卖方的

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

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买方有权对卖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25.2本合同应在买方、卖方签字盖章,并在卖方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5.3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就,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两份、备案一份。

25.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买方与卖方进行处理。

25.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卖方、买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

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5.6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

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

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5.7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合同协议书

甲方(买方):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企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关于国企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买方和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所

有卖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及卖方提供合同中产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买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

外不再向卖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报价明细如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品牌
1
2 ·
3
合计 大写:(小写¥:元)

注:本项目的采购产品数量,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乙方应将供货计划

报甲方审批后再开始供货。

四、履约期限时间:30日历天。

五、质量:合格。

六、项目实施地点:金湖县(买方指定地点)。

七、质保期:汽车充电桩整机质保5年含5年物联网卡,监控摄像头3年,(自验收合

格之日起,供应商另有承诺延长质保期的按照承诺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

题,免费维修或调换。质保期后,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若有损坏,卖方须负责免费维修,买

方仅支付所需更换的配件费用,配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服务配件价格表》。质保期后,如

买方需要卖方继续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维保服务,则另行协商,卖方商届时不得拒绝提

供服务。

八、付款:所有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签收并完成安装、调试后付至合同价的70%,

接入相关平台满足运营条件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收到货物总价95%,验收合格满三年并提供

相关质保资料后付清余款,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

【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合同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招标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

民币钱包(ID),向中标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合同款。

九、项目验收

1、项目完成后,卖方按规定提交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提交后买方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组

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证明材料。

2、卖方必须保证该项目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如未通过验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整改,

如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货款,卖方不得有异议。

3、卖方需无条件配合设备接入买方自有运营平台,若买方后续改变运营平台,卖方仍

需无条件将所有设备接入买方提供的平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不单独支付。

如无法接入买方平台,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后期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和配合甲方开展

场站第三方验收工作,供货单位无条件配合强制检定等工作,并提供相关国家认可与产品相

关有效期内的CQC和CCC证书等材料,因供货单位无法提供产品有效证书和材料的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供货单位全部承担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供货及知识产权和其他要求

1、卖方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要求。

2、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分批供货,最终供货数量根据买方实际需要按实计算,买方提前

通知卖方到货时间及数量。

3、卖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买方提

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

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

权,由卖方负全部责任。

4、采购的充电桩需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检定要求,如运营期内强制检定不合格,

卖方应无条件负责检修至合格。如无法通过验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

证金并追究相关损失费用。

5、考虑到设备对接匹配和美观度,供应商所投产品每个功率的充电桩必须是同一个品

牌。

十一、安全责任

卖方必须对进场的管理、实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买方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要

求,并检查、督促项目实施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卖方在项目实施前要认真勘查现场,卖方人员对不同安装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

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进行。

一经实施,就表示卖方确认项目实施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和处于安全状态。进场后首先必须做好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防止闲杂人

员进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卖方对实施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

责任。

贯彻谁承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卖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均

由卖方自己负责,与买方无关。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买方应履行的职责

1、卖方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后,买方组织人员进行验货、签收。

2、供应商供货安装前须提供安装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再进行安装。

十三、检验和检测

根据需要买方可对卖方所供货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费用由

买方承担;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由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如卖方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

3、卖方根据买方要求的交货时间按时交付货物,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

卖方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卖方逾期交货达10天,买方有权

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4、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参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买方

拒收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在卖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卖方两次

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退货,卖方应退回全部货款,

并按第2款处理,同时,卖方还须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卖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货物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买方承担违

约责任。

7、汽车充电桩如遇软件升级问题,供应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并指导采购人做好软件升

级工作,因软件升级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货产品在使用过程如遇雷击、冰雹、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情况造成产品损坏,投标

人承诺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无法维修)服务(如果中标单位承诺就加入合同里,未加就不

增加)。

十五、争议的解决及合同纠纷处理

1、争议的解决: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

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

由卖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

2、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可向金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卖方各

执贰份,备案壹份。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委托人签字: 乙方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安全协议书

甲方: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

全管理理念,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责任期限:合同签订后至供货结束。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协调提供工地施工便道、货物堆场。

2.甲方组织对货物的现场验收及工地现场抽样、复检。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安

全行驶;遵守甲方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等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

车辆,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签订本协议时,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所在当地政府运输时

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

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3.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运作,对进

场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负全部责任,并保

证不溯及甲方。

4.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如有造成环

境污染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保证不溯及甲方。

5.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

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

6.乙方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管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需求。由此影响施工所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发现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存在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

度的行为且经甲方提醒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7.乙方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满足甲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应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

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

清洗车辆,造成市容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运货物的车辆进入工地现场,应对施工环境造成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

等制订相应措施、确保进场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符合劳动法规的要求。

(3)乙方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超长、超宽、超高等,符合准运荷载规定要求。进入工

地现场必须熟悉、了解情况有项目部相关人员引领后方可驶入规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对损坏的物件做相应赔偿。

8.乙方应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如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

设备、工具等过程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

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金湖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1、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推荐品牌 单价限价/台(元)
120kW充电桩 ★1、输出最大功率:120千瓦;★2、枪数:2;★3、枪线长度:5米▲4、系统效率:≥95%(半载及以上功率)▲5、功率因数:≥0.99(半载及以上功率)▲6、防护等级:IP55及以上防护等级▲7、工作环境:-25°C~+50°C,室内或室外▲8、联网方式:4G通讯▲9、充电模式:自动充满、按金额★10、网络后台:小桔、中石化、星星充电(供应商承诺协助将场站、充电桩数据推送至甲方自有数据平台)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上传,格式自拟,如实施后发现无法推送数据,按照提交虚假材料处理。★11、启动方式:刷卡、扫码、vin码启动、无卡启动(根据场站性质调配)▲12、保护功能:过压保护、欠压 8 充电桩推荐品牌:阳光电源、鼎充、特来电、公牛、科华、超翔、科大智能、智绿、特变电工、星星充电、绿能慧充,深圳盛弘、洛阳嘉盛、英飞源等品牌充电模块推荐品牌:英飞源、优优绿能、通合模块、永联、盛弘或充电桩推荐品牌厂家自研模块。 32000
货物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推荐品牌 单价限价/台(元)
120kW充电桩 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短路保护、急停保护、防雷保护、绝缘保护、开门断电保护等保护功能▲13、默认使用12V辅源(根据甲方要求可切换至24V辅源)★14、投标人所投每个功率的充电桩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相关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需提供国家认可有效的具备CNAS和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15、后期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配合甲方开展场站第三方验收工作。(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上传,格式自拟)▲16、充电桩整机质保期5年,承包人免费为每台设备提供一张物联网卡供设备联网,物联网卡流量为1G/月及以上,可免费使用5年及以上的时间。▲17、接触器、枪线、模块、断路器等配件使用知名品牌。▲18、提供中国境内保额≥3000万产品有效期的投保证明。(提供材料加盖公章上传) 8 充电桩推荐品牌:阳光电源、鼎充、特来电、公牛、科华、超翔、科大智能、智绿、特变电工、星星充电、绿能慧充,深圳盛弘、洛阳嘉盛、英飞源等品牌充电模块推荐品牌:英飞源、优优绿能、通合模块、永联、盛弘或充电桩推荐品牌厂家自研模块。 32000
货物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推荐品牌 单价限价/台(元)
▲19、防尘:G4级别以上防尘滤网,方便更换。▲20、噪声:≤65dB(距离机柜一米距离)▲21、提供所投充电桩每个功率产品的技术规格书。(提供材料加盖公章上传)
60kW充电桩 ★1、输出最大功率:60千瓦;★2、枪数:2;★3、枪线长度:5米▲4、系统效率:≥95%(半载及以上功率)▲5、功率因数:≥0.99(半载及以上功率)▲6、防护等级:IP55及以上防护等级▲7、工作环境:-25°C~+50°C,室内或室外▲8、联网方式:4G通讯▲9、充电模式:自动充满、按金额★10、网络后台:小桔、中石化、星星充电(供应商承诺协助将场站、充电桩数据推送至甲方自有数据平台)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上传,格式自拟,如实施后发现无法推送数据,按照提交虚假材料处理。 30 充电桩推荐品牌:阳光电源、鼎充、特来电、公牛、科华、超翔、科大智能、智绿、特变电工、星星充电、绿能慧充,深圳盛弘、洛阳嘉盛、英飞源等品牌。充电模块推荐品牌:英飞源、优优绿能、通合模块、永联、盛弘或充电桩推荐品牌厂家自 21935
货物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推荐品牌 单价限价/台(元)
60kW充电桩 ★11、启动方式:刷卡、扫码、vin码启动、无卡启动(根据场站性质调配)▲12、保护功能: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短路保护、急停保护、防雷保护、绝缘保护、开门断电保护等保护功能▲13、默认使用12V辅源(根据甲方要求可切换至24V辅源)★14、投标人所投每个功率的充电桩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相关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需提供国家认可有效的具备CNAS和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15、后期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配合甲方开展场站第三方验收工作。(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上传,格式自拟)▲16、充电桩整机质保期5年,承包人免费为每台设备提供一张物联网卡供设备联网,物联网卡流量为1G/月及以上,可免费使用5年及以上的时间。▲17、接触器、枪线、模块、断路 30 研模块。 21935
货物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推荐品牌 单价限价/台(元)
器等配件使用知名品牌。▲18、提供中国境内保额≥3000万产品投保证明。(提供材料加盖公章上传)▲19、防尘:G4级别以上防尘滤网,方便更换。▲20、噪声:≤65dB(距离机柜一米距离)▲21、提供所投充电桩每个功率产品的技术规格书(提供材料加盖公章上传) 研模块。
7kW充电桩 ★1、输出最大功率:7KW;▲2、输出电流:32A;▲3、电压:AC220V;▲4、防护等级:IP55及以上防护等级;▲5、电气性能要求:产品需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6、联网方式:4G通讯▲7、充电模式:自动充满、按金额★8、网络后台:小桔、中石化、星星充电(供应商承诺协助将场站、充电桩数据推送至甲方自有数据平台)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上传,格式自拟,如实施后发现无法推送数据,按照提交虚假材料处理。★9、启动方式:刷卡、扫码、无卡 2 充电桩推荐品牌:阳光电源、鼎充、特来电、公牛、科华、超翔、科大智能、智绿、特变电工、星星充电、绿能慧充,深圳盛弘、洛阳嘉盛、英飞源等品牌。 1760
货物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推荐品牌 单价限价/台(元)
7kW充电桩 启动(根据场站性质调配)▲10、保护功能: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短路保护、急停保护、防雷保护、绝缘保护、开门断电保护等保护功能。★11、投标人所投每个功率的充电桩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相关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需提供国家认可有效的具备CNAS和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12、后期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配合甲方开展场站第三方验收工作。(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上传,格式自拟)▲13、充电桩整机质保期5年,承包人免费为每台设备提供一张物联网卡供设备联网,物联网卡流量为1G/月及以上,可免费使用5年及以上的时间。▲14、接触器、枪线、模块、断路器等配件使用知名品牌。▲15、提供中国境内保额≥3000万产品投保证明。(提供材料加盖公章上传) 2 充电桩推荐品牌:阳光电源、鼎充、特来电、公牛、科华、超翔、科大智能、智绿、特变电工、星星充电、绿能慧充,深圳盛弘、洛阳嘉盛、英飞源等品牌。 1760
货物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推荐品牌 单价限价/台(元)
▲16、提供所投充电桩每个功率产品的技术规格书。(提供材料加盖公章上传)▲17、枪线长度:5米▲18、显示屏:显示充电信息等内容。
监控摄像头 ★1、摄像头:采用不低于400万像素/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2、3.5米立杆(含基础),立杆材质:热镀锌钢管,配套地笼及螺帽▲3、硬盘录像机(含硬盘,硬盘容量≥2T,存储时间不低于一个月)▲4、室外防水箱:不锈钢材质,内含空开、插座、防雷器、辅材等 18 推荐品牌:大华、海康威视、宇视 1830

注:本项目充电桩报价均包含安装调试费用和13%增值税专用发票,监控摄像头包含安

装与安装相关的所有主材、辅材和配件等相关所有费用和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各供应

商报价时慎重考虑。

2、充电桩特殊功能要求

序号 部件 技术参数及要求 备注
1 充电枪安全性 充电枪的不可拆线电器附件采用超声波焊接或压接方式进行连接。过温保护、防需保护、电池反接保护等输入过欠压保护、输入过流保护、输出过压保护、输出过流保护、输出短路保护
2 专业运维 支持充电模块、显示屏、控制板软件远程OTA升级,可远程设置相关参数,包括IP地址、充电桩二维码、密码修改,手动充电参数配置、VIN码充电设置、远程监控故障信息等。
3 执行标准 GB/T18487.1-2023、GB/T18487.2-2017NB/T33001-2018、NB/T33008.1-2018、GB/T27930-2023、GB/T34658-2017

注:1、投标人应选择清单中的推荐品牌使用,若投标人选择的品牌不为以上清单要求的

品牌,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充分且可靠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须证明所投品牌的材料高于

或等同清单要求的品牌的档次、功能及质量。

2、供货范围汽车充电桩含安装调试,监控摄像头包含安装与安装相关的所有主材、

辅材和配件等相关所有费用。

3、卖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买方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若在安装、

调试中发现缺项(属卖方供货范围)由卖方无偿补充。

4、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分批供货,最终供货数量根据买方实际需要按实计算,买方

提前通知卖方到货时间及数量。

5、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卖方须自行勘察现场。

6、考虑到设备对接匹配和美观度,供应商所投产品每个功率的充电桩必须是同一

个品牌。

7、其他相关要求:

1.设备外观、包装、运输应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准,所有充电设备外观需设置买方指定的

Logo。如因卖方包装、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2.在验收交付之前,供应商对安装的设备及配套设施负有保管责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

用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单独支付。

3.供应商投标时须明确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等。

4.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供货时必须随产品提供出厂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原件)以及设备的测试、运行

、保养手册等材料。

5.质保期后,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若有损坏,供应商须负责免费维修,采购人仅支付所

需更换的配件费用,配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服务配件价格表》。

6.质保期后,如采购人需要供应商继续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维保服务,则另行协商

,供应商商届时不得拒绝提供服务。

7.监控摄像头安装要求:

7.1接地极安装:接地极可采用热镀锌角钢、圆钢、钢管,垂直打入地面,埋设深度距

地表≥2500mm。

7.2接地体核验:接地焊接处焊口、焊面,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气孔、药皮,且

已做防腐处理。

8.安全文明安装要求:

8.1中标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设立统一的安全安装围挡,以区分作业区和非作业区。

8.2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在安装现场设置统一的安装指示牌。

8.3安装单位的安装现场应保持整洁,合理规划,设置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垃圾或废

料应集中堆放、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4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对安装过程中对场地造成的无可避免的污染和损坏进行原样

恢复,其中进行混凝土及砂浆搅拌时应垫三防布或采取其它措施进行防护避免对安装

场地原有地面造成污染。

8.5安装单位进行低压电源接入操作的安装人员必须是有合格操作证的电工,同时应采

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机具。

8.6安装单位进行高空和危险作业时,安装人员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佩戴相应的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其他要求:

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自行踏勘获取相关信息,包含所有充电设备的安装、接线、

调试等。因未踏勘现场导致项目实施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验收

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

11.其他

采购的充电桩需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检定要求,如运营期内强制检定不合格,投标

人应无条件负责检修至合格。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供应商全部

履约保证金和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费用。

12.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12.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充电桩(整机)5年。

12.2售后服务及其他(含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2)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人员培训。

(3)供应商应具备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中标后配备固定的维护人员并有能力及时处理

所有可能发生的故障。

★(4)售后响应速度最低标准为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48小时不

能修复的须免费提供备用设备至修复。(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上传、格式自拟)

★(5)超出保修期后,仍需提供维护服务,并承诺只收取成本费。(提供承诺书加盖

公章上传、格式自拟)

注:以上所有★条款和▲条款需逐条响应(提供响应偏离表),因未响应导致的扣

分和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加★项为实质性条款,不接受负偏离,有一条未响应

做无效标处理。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年月日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磋商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磋商报价明细表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五、服务承诺

六、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七、涉及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八、综合评分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他资料

十、投标人基本信息

十一、示范格式

尊敬的供应商:

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

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部分只需加盖电子公章。

一、磋商函

致:(采购人)

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

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

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

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人民币元(¥)的

磋商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服务。

2、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60天,在

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

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

3、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

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4、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

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服务。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

项条件。

11、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12、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

次投标的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总计 (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元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投标报价总计应满足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磋商报价所述内容。

(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三、磋商报价明细表

(注:根据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填写)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及其它重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总计(元):大写:小写:

投标单位(必须盖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日期:年月日

注:

1、所有价格系以人民币表示。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

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

资料、配合设备接入甲方管理平台、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及维护保养、保证所有设备正

常运行等费用、通信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

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报价必须机打,手工填写按无效标处理。

4、此表不够可复制放大。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序号 项目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条款描述 所报产品规格、型号及相应技术参数描述 偏离情况 备注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3)磋商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第四章中项目需求中要求,并将响应情况及

偏离情况逐项填入上表。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