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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8252025CCS00133
项目名称: 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完成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相关数据采集设施的采购、建设安装和测试验收工作,将我县8家民营加油站的相关数据接入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成品油流通的数字化监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3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双方协商。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绛县商务局
地 址: 新绛县站北路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运城市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 ********/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先生
电 话: ********/180********
附件信息:
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pdf
492.3K
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
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1408252025CCS00133
采购人:新绛县商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采购需求
第二章采购公告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第四章合同草案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根据《运城市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方案》要求,
我县需要按照《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规范》要求的统一技术标准,
完成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相关数据采集设施的采购、建设安装和测试验收工作,将我县
8家民营加油站的相关数据接入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成品油流通的数字
化监管。
2、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3、分包:本次采购共1包,具体如下:
4、采购内容:完成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相关数据采集设施的采购、建设安装和测
试验收工作,将我县8家民营加油站的相关数据接入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实现
对成品油流通的数字化监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内容
(1)购置并安装数据采集服务终端。包括购置安装8家民营加油机数据采集服务、
油罐液位仪数据采集服务、视频分析服务等数据采集服务终端用于加油站进销存数据、
视频数据采集与接入。
(2)加油站各类数据采集服务终端按照《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接
入规范》的相关要求,以设备数据直连的方式接入到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
可以实现边安装边接入省平台。与省平台保持一站一数据同步校验以确保数据符合接入
规范要求。数据不得通过任何第三方软件的方式接入省平台。
(3)对部分非标准加油站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铺设加油站通讯链路,推动
加油机主板升级更新,修复液位仪通讯功能等。
6、服务要求(同《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规范》)
6.1数据接入原则
(1)安全性
加油机涉及民生计量、油机整体防爆性能。加油机数据采集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
封,不得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不得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不得弄
虚作假。为避免数据失真,确保数据安全,民营油库及加油站不得使用三方软件进行数
据采集接入省平台。物联网数据采集服务不得安装在加油机内部,应安装部署在加油站
站房的专用机柜内,确保油机数据采集安全合规。
(2)合规性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实施的《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JJG443-2023)
相关规定,计控主版与编码器、计控主版与指示装置的连接线应完整,中间不得有破损
或接插头。
(3)扩展性
数据采集服务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需能够实时采集符合新国标
(GB/T9081-2023)的加油机数据,从而满足监管部门不同的监管需求。
(4)利旧原则
应充分考虑对加油站原有视频设备的利旧使用,如加油站已安装的视频录像机、摄
像头等。
6.2采集设备数据接入规范
6.2.1加油机数据采集设备
(1)数据采集内容
加油机数据采集设备需通过加油机到站房的原通信经营链路实现数据实时采集。数
据采集设备以直联加油机的方式获取油机一手数据,采集设备与油机之间不得有其它设
备硬件相连。采集数据包括:油站名称、交易时间、订单编号、油品类型、油枪号、单
价、加油量、加油总金额、油枪升累计,油枪金额累计等。加油机数据采集设备须能够
实时监测加油机的运行状况,如加油枪空闲/加油中/异常、加油机在离线情况、加油机
历史泵码数据、加油机累计金额及加油机设备信息等数据。
(2)设备功能要求
1)通过加油机到站房的原通信经营链路以直联加油机的方式实现加油机销售订单
数据的实时采集。
2)支持集成HTTP/TCP/UDP/MQTT协议。
3)支持数据本地存储,支持本地存储不少于每把枪2000笔加油订单数据。
4)支持断网重连(断网离线自动重拨)、断网存储(断网离线自动存储数据)、
断网续传(断网期间数据本地缓存,网络恢复后数据自动续传)。
5)支持断电保存(断电离线自动存储数据),断电续传(断电回电后自动续传数
据)。
6)支持心跳包获取,可实时监测设备在线状态。
7)支持远程参数配置、远程重启、远程升级、远程回滚。
8)支持数据加密传输,支持国密算法。
9)支持4G/宽带/专线数据传输,支持远程配置IP或域名。
10)支持COM口接入/传输,支持COM口扩展。
11)支持运行指示灯、支持网络通讯指示灯。
12)满足静电防护要求。
13)支持对GB/T9081-2023的加油机实时数据采集,同步获取每把枪的唯一ID,
关联的核心部件主板、监控微处理器、编码器、安全装置ID及其变更等数据。
14)支持对GB/T9081-2023的加油机每把油枪的实时报警数据采集,报警信息包括
油枪在离线、安全校验错、计量超差等。
15)支持32路设备接口,需满足三线电流环、两线电流环、RS485、RS422以及加
油机厂家自定义硬件接口等接口传输。
16)支持时间校准功能,通过实时时钟芯片(RTC芯片)与成品油监管平台的系统
时间进行同步校正,确保设备始终运行在标准时间体系下。
17)支持断电等异常处理功能,通过后备电池或电容启动供电,保障设备在短时间
内继续运行,确保数据日志、传输记录等信息及时安全存储,恢复供电后能实时补传。
18)支持断网等异常处理功能,保证了设备在断网的极端条件下,实现有线与4G
信号的自动切换。保障设备在线,及时将相关异常信息进行实时上传。
(3)设备技术参数
| 加密 | 支持硬件加密 |
| 处理器主频 | 不小于300MHZ |
| 内存 | 64MB/128MB,CPU内置 |
| 电子硬盘 | 256MB |
| 油机接口 | 32路 |
| 设备RS232口 | 2路 |
| 调试串口 | 1路 |
| 10/100M以太网口 | 2路 |
| 实时时钟 | 1路 |
| 物联网卡通讯模组 | 支持4G/5G网络 |
| 工作温度 | -40℃~+85℃ |
| 电源输入 | 220V±10%,50HZ |
| 系统 | 嵌入式Linux系统 |
| 文件系统 | YAFFS2 |
| Web服务器 | Boa |
| FTP服务器 | ftpd |
| Telnet服务器 | telnetd |
| Nfs服务器 | 支持nfs加载 |
| Shell服务器 | sshd |
| TCP服务器管理程序 | inetd |
| 支持监管系统与用户应用程序的在线升级与更新 | |
| 支持USB设备热拔插操作 | |
(4)接入省平台方式
为了有效保障数据传输路径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极大降低数据被恶意拦截、被第
三方窃取或篡改的风险,加油机数据采集设备须直连到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
台,不得通过第三方软件的方式接入省平台。
6.2.2油罐液位仪数据采集设备
(1)数据采集内容
油罐液位仪数据采集应通过VR协议与液位仪控制台的连接实现液位仪控制台进油
数据和油罐库存数据的采集。油罐液位仪数据采集设备通过与液位仪控制台的连接可实
时采集加油站油罐数据,包括油罐编号及对应油品型号、油位高度、油罐体积、油罐温
度、油罐测漏记录等。通过对油罐油位高度的实时采集,记录油罐液位的准确变化及油
罐的进油数据,包括进油时间、油品类型、油品规格、进油量、进油次数等。
(2)设备功能需求
1)支持液位仪通用VR协议,实现对市面主流型号的液位仪控制台的数据采集。
2)支持集成TCP/UDP/MQTT协议。
3)支持断网重连(断网离线自动重拨)、断网存储(断网离线自动存储数据)、
断网续传(断网期间数据本地缓存,网络恢复后数据自动续传)。
4)支持掉电保存(断电离线自动存储数据),断电续传(断电回电后自动续传数
据)。
5)支持设备远程监控,支持心跳包监测,智能防掉线,支持信号检测,自动搜索。
6)支持通过无线网络远程参数配置、远程重启、远程升级、远程回滚。
7)支持数据加密传输,支持国密算法。
8)支持4G网络传输全网通。
9)支持电源状态指示,网络信号状态指示,运行状态指示,信号采集状态指示。
10)满足静电防护要求。
(3)设备技术参数
| 加密 | 支持硬件加密 |
| 主频 | 不小于1.2GHz |
| 内存 | 128MB,CPU内置 |
| 电子硬盘 | 256MB |
| 液位仪接口 | 2路 |
| 设备RS232口 | 2路 |
| 调试串口 | 1路 |
| 10/100M以太网口 | 2路 |
| 实时时钟 | 1路 |
| 物联网卡通讯模组 | 支持4G/5G网络 |
| 工作温度 | -40℃~+85℃ |
| 电源输入 | DC12V~24V |
| 系统 | 嵌入式Linux系统 |
| 文件系统 | YAFFS2 |
| Web服务器 | Boa |
| FTP服务器 | ftpd |
| Telnet服务器 | telnetd |
| Nfs服务器 | 支持nfs加载 |
| Shell服务器 | sshd |
| TCP服务器管理程序 | inetd |
| 支持监管系统与用户应用程序的在线升级与更新 | |
| 支持USB设备热拔插操作 | |
(4)接入省平台方式
为了有效保障数据传输路径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极大降低数据被恶意拦截、被第
三方窃取或篡改的风险,油罐液位仪数据采集设备须直连到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
平台,不得通过第三方软件的方式接入省平台。
6.2.3智能AI视联设备
(1)数据采集内容
智能AI视联设备应通过对接加油站已有网络摄像机及硬盘录像机(利旧),实时
对接加油站视频,实现加油站视频监控、远程巡检和AI智能监管(各类监管事件识别
等)。同时,通过链接加油机数据采集设备、油罐液位仪数据采集设备等,实现多维数
据之间的相互补充和验证,实现一站一管理。采集接入数据均需要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
山西省成品油监管平台,保障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设备应具备算法可扩展性,
算法应监管需要推陈出新,不断更新x算法应用从而满足监管部门的不同监管需求。
(2)设备功能需求
1)支持ONVIF,RTSP,GB28181等网络视频接入协议。
2)支持内置智能分析算法,包括车牌识别、车辆类型及颜色识别、抽烟识别、接
打电话检测、烟火识别、消防设备识别、卸油工作流程判定等。
3)支持远程AI算法模型导入、更新。
4)支持OPCDA(2.0),ModbusRTU和TCP接入,可实现OPC、DCS、PLC、传感器
对接。
5)支持64路H.265、H.264网络摄像机接入管理,实现视频预览、存储、回放。
6)支持通过宽带/专线进行数据传输。
7)支持GPU扩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GPU数量。
8)支持HDMI输出,分辨率最大为3840*2160@30Hz。
9)支持设备远程监控,支持心跳包技术,可实时监测设备在离线情况。
10)支持运行指示灯、支持网络通讯指示灯。
11)满足静电防护要求。
(3)设备技术参数
| 物联接口 | RS485/RS232接口 | 12个 |
| 告警输入DI | 16个 | |
| 告警输出DO | 12个 |
| 模拟量输入 | 16个 | |
| (0-5V或4-20mA) | ||
| 物联能力 | 网闸 | 内置单向安全隔离模块 |
| 对下协议 | ModbusTCP,ModbusRTU,ModbusRTUoverTCP,OPCDA(2.0) | |
| 对上协议 | ISAPI,ISUP,SDK,GB28181(视频) | |
| 站点数量 | 主控:20个;采集板:20个 | |
| 整机变量 | 5000个 | |
| 音视频能力 | 网络视频输入 | 64路 |
| 网络视频接入协议 | ONVIF,RTSP,GB28181 | |
| 网络带(IN/OUT) | 输入:320Mbps,输出:256Mbps | |
| 网络摄像机接入分辨率 | 8MP/6MP/5MP/4MP/3MP/1080p/UXGA/720p | |
| 智能分析算法 | 内置算法:抽烟识别、接打电话识别、越界检测、区域入侵、进入区域、离开区域、烟火检测、目标识别、车牌和车型识别、油机提放枪识别等算法。 | |
| 音频输入 | 1个 | |
| 音频输出 | 1个 | |
| HDMI输出 | 1个 | |
| 本地输出分辨率 | 1280×720/60Hz,1920×1080/60Hz,4K(3840×2160)/30Hz,1280×1024/60Hz, | |
| 1600x1200/60Hz,2K(2560×1440)/60Hz | ||
| 本地输出解码能力 | 16个1080P | |
| WEB同步回放能力 | 16路 | |
| 通用接口 | 硬盘接口 | 2个SATA接口,单个SATA支持最大8TB |
| SSD | 1个,内置不小于128GB存储 | |
| 网口 | 主控:6个千兆RJ4510M/100M/1000自适应以太网口 | |
| 采集板:8个千兆RJ45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 ||
| 光口:1个千兆SFP光口 | ||
| USB接口 | 3个 | |
| 对外供电接口 | 1个(DC12V1A) |
| RS232调试口 | 1个 | |
| 一般规范 | 机箱 | 1U标准机箱 |
| 重量 | ≤12kg | |
| 工作温度 | -10°C--+55°C | |
| 工作湿度 | 10%--90% | |
| 供电电源 | 100~127VAC@3A,50/60Hz | |
| 200~240VAC@1.5A,50/60Hz | ||
| (支持宽压输入) | ||
| 整机功耗 | ≤90W |
(4)接入省平台方式
为了有效保障数据传输路径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极大降低数据被恶意拦截、被第
三方窃取或篡改的风险,智能AI视联设备须直连到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
不得通过第三方软件的方式接入省平台。
6.3加油站基础信息采集规范
各地市需通过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登陆相关账号,使用油站档案库功
能上报成品油企业的静态数据,包括成品油企业基本信息、成品油企业经营信息、成品
油企业资质信息、成品油企业投资/经营人信息。通过全面、准确的静态数据采集,加
油站的基本运营信息将得到有效记录,为后续的动态数据分析、实时监测和智慧监管提
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6.3.1基础信息
包括:加油站名称、加油站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证书编号、加油站类型、位置分类、
品牌连锁、所属行政区域(市、区县)、建站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号、加油
站联系电话、营业状态、经营方式、加油站经纬度。
6.3.2经营信息
包括:占地面积、罩棚面积、加油机数量、加油枪数量、汽油罐数量、汽油罐总容
量、柴油罐数量、柴油罐总容量、年检记录与结果、年销售额、年进油量。
6.3.3资质信息
包括:发证日期、证书到期日期、规划确认批复文号、受理单号、规划年度、土地
信息、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号、工程施工许可证
号、进油渠道。
6.3.4投资/经营人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自然人姓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经
济类型、企业社会信用代码、预核准证书、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资金、从业人员、
专业人员、投资/经营人简称。
7、履约验收
(1)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采购人按《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规
范》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
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应保证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或货物)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
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
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4)为保障本项目高效开展,数据采集服务招标完成后、组织安装前需与省平台
进行兼容性测试,确保采购的相关设备能按规范要求直联省平台。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8.3其他特殊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10、项目地点:运城市新绛县
11、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绛县商务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一: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项目清单
|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内容与功能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检测服务 | 评估摸排 | 结合数据采集场景,通过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对加油站油机进行全面评估体检,检测各油机是否按照加油机计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日常维护管理。提前评估油机是否存在相关问题。为高效的数据采集提供稳定有效的源头保障。 | 项/ | 一个油站一项 | |
| 2 | 加油站综合监管数据采集服务 | 加油机数据采集服务 | 非介入式边缘物联采集模式;通过加油机到站房的原通信经营链路方式实现加油机销售订单数据的实时采集,不在加油机内安装硬件设备,无需改动、拆装加油机,不破拆加油机计量编码器,不改造加油机原有电源线路,符合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加油机计量法的政策要求。数据采集内容包含订单编号、油品型号、油品单价、油品升数、单笔订单总额、原始泵码等全量数据采集;包含提放枪监控、数据加密、防作弊,油机状态监控、远程升级、远程维护等功能。 | 项/ | 一个油站一项 | |
| 3 | 智能AI视联数据采集服务 | 采集实时监控数据,将视频数据传输至平台。支持视频AI智能分析、远程巡检;通过AI智能分析,对加油站安全类情况(如:吸烟、接打电话、为非机动车加油、未按操作流程卸油、占用消防通道等)进行告警、统计加油站的日进站车辆数,加油车辆数,识别黑名单车辆。 | 项/ | 一个油站一项 | ||
| 4 | 油罐液位仪数据采集服务 | 根据油罐液位、油高、体积等采集油罐数据,具备远程升级、远程维护功能 | 项/ | 一个油站一项 | ||
| 5 | 加油站综合监管数据采集服务 | 集成服务 | 设备安装、调试、对接等实施工作 | 项/ | 一个油站一项 | |
| 6 | 机柜及辅材 | 设备安装所需机柜及安装相关辅材、耗材等 | 套 | 一个加油站一套 | ||
|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内容与功能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7 | 网络传输服务 | 物联网卡 | 陶瓷卡30G/年 | 张/ | 24 | 一个油站三张 |
| 8 | 网络专线 | 用于销售数据和监控视频数据传输,专线传输,安全性、稳定性高,上下行不低于30M | 条/站/ | 8 | 一个油站一条 | |
| 9 | 运维服务 | 运维服务 | 提供数据采集、传输等运维服务,含日常巡检、维修维护、升级优化等。 | 项/站/ | 16 | 首年免费,两年 |
| 10 | 网络传输服务 | 物联网卡 | 陶瓷卡30G/年 | 张/ | 48 | 一个油站三张,两年 |
| 11 | 网络专线 | 用于销售数据和监控视频数据传输,专线传输,安全性、稳定性高,上下行不低于30M | 条/站/ | 16 | 一个油站一条,两年 |
第二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52025CCS00133
项目名称: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相关数据采集设施的采购、建设安装和测
试验收工作,将我县8家民营加油站的相关数据接入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实现
对成品油流通的数字化监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
商文件中商务、技术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
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
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成交人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双方协商。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绛县商务局
地址:新绛县站北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子邮箱:********@qq.com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1 | 采购人 | 名称:新绛县商务局地址:新绛县站北路7号联系方式:******** |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室联系人:庞先生联系方式:********/180******** |
| 1.2.3 | 项目名称 | 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
| 1.2.4 | 项目属性 | 服务 |
| 1.2.5 | 项目编号 | 1408252025CCS00133 |
| 1.2.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2.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2.8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但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 1.2.9 | 采购内容 | 新绛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数据采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采购需求) |
| 1.2.10 | 合同履约期限 | 30日历天 |
| 1.2.11 | 项目地点 | 运城市新绛县 |
| 1.2.12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规范》要求 |
| 1.2.13 | 政府采购政策 |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 1.2.13 | 政府采购政策 | 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属于服务,本条不适用。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次采购属于服务,本条不适用。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本次采购属于服务,本条不适用。7.《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 |
| 1.2.14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 | 1、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1)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在评审时对供应商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
| 1.2.14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 |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2、根据最新一期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本项目采购清单中不含山西省推荐的创新产品和服务。 |
| 1.4.3 |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 1.4.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6.1 | 现场考察 | □组织☑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联系电话:******** |
| 1.7.1 | 答疑会 | □召开☑不召开,若需要召开答疑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
| 1.7.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 |
| 1.7.3 | 采购人澄清问题的时间 | 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澄清问题的时间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澄清和修改中一并明确。 |
| 1.10 | 分包 | □允许☑不允许 |
| 3.3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不需要编制和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
| 3.4.1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 3.5.1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
| 3.5.1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2)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递交或者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形式递交。(3)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4)交纳账户信息:开户名: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账号:2********071(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递交方式原路退还。注: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的应当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有效的票据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当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 3.7.3 |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 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明确要求签字盖章处(包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等)应为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或直接用单位和人员CA数字证书签章。若在评标时发现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字之处存在未盖章签字的,投标将被否决。 |
| 4.1.1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
| 4.2.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见采购公告 |
| 4.2.2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见采购公告 |
| 4.2.4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是☑否 |
| 4.2.6 | 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 无; |
| 5.1 | 开启时间及地点 | 见采购公告本项目支持线上远程开启,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
| 6.1.1 | 磋商小组组成及确定方式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评标专家应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 □是☑否,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
| 8 | 招标代理费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双方协商,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8200元整。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请各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
| 9.1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要求。 |
| 补充内容 | ||
| 2 | 同义词语 | 本采购文件中出现的招标人、发包人、买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采购人;投标人、承包人、卖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供应商;天、日等均指日历天。 |
| 3 | 解释权 | 采购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4 | 提供虚假资料处理方式 |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在资格性审查、评标及后续程序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将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1.2项目概况
1.2.1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3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4项目类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5项目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6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7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8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9采购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0合同履约期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1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2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3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定义
1.3.1“服务”指本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需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1.3.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3.3“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4.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4.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
应商。
1.4.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1.4.3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资格条件。
1.4.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供应商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者单位的;
(2)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
(3)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或
与之有关联关系的;
(4)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
(5)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
系的;
(6)供应商被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
接管或冻结的,尚在处罚期限内的;
(7)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串通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使用本项
目其他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加密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投
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
(7)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编制电子响
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
列号、硬盘序列号等一致的。
1.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4.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串通投标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4.10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
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现场考察
1.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现场。
1.6.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6.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答疑会
1.7.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7.2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送
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7.3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澄清内容在山西省政府
采购网发布,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8语言文件
1.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
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
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
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
翻译文件。
1.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
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9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分包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
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本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章采购需求;
第二章采购公告;
第三章投标须知;
第四章合同草案;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
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
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
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
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疑问,
应在本章第1.7.2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下
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并要求予以澄清。
2.2.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
本章第1.7.3条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但不得指明澄清
问题的来源。
2.2.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采购文件中的相关
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
2.2.4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
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澄清或修改
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2.5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的相关
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采购文件实质内
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报价、商务技术3个部分。
(1)资格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2)报价部分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
(3)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
3.1.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
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3.2.2供应商照搬照抄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
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
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
3.2.3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五章规定的内容、顺序和格式逐项填写,加*项必须作出实
质性响应,除特别注明外不允许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内容。
3.2.4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与响应文
件其余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3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
为方便评审,采购文件第五章提供格式的内容应当按照格式要求制作。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
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
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金额、递交形式、截止时间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2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人的投
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a、提供虚假、伪造资料谋取中标的;
b、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c、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同意,将
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d、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e、在提交最终报价后退出磋商的。
3.6投标报价
3.6.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报价应
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供应商考虑不周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
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2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如设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不得超
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3本次采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3.6.3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7.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3.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
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3.7.3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
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投标
4.1响应文件的加密
响应文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加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
4.2.4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5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3.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
4.3.2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直接进行撤
回操作。
4.3.3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撤回
响应文件后再次上传补充、修改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
4.3.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撤回,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启
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供应商须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后在
平台系统后台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
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3全部供应商解密后或解密时限过后唱标,唱标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5.4唱标后,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
6.磋商
6.1磋商小组
6.1.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
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
组组成及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1.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
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6.1.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
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
(4)与供应商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
6.2初步评审
6.2.1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将按资格性审查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进
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将被否决。
资格性审查标准
|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 2 | 财务报告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 2 | 财务报告 | 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 3 | 基本资质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 4 | 基本资质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 5 | 基本资质 |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 6 | 特定资质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评审现场由磋商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 |
| 7 | 特定资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 8 | 基本资质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6.2.2符合性审查
6.2.2.1磋商小组将按符合性审查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审
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将被否决。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2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设有最高限价 |
| 3 | 投标报价 | 的,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4 | 合同履约期限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5 | 服务内容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日历天 |
| 7 | 不存在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 (1)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4.5条规定的任意一种情形。(2)对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加*项做出实质性响应。 |
6.2.3供应商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形的,磋商小组将否决
其投标。采购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报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6.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或修正后报价超过最高限
价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
价格为准。
(3)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
6.3磋商程序
6.3.1采购人代表向磋商小组介绍项目情况;
6.3.2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做好磋商记录。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招
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必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6.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优先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
容。
6.3.4各供应商可根据变动情况对响应文件进行适当修改,但不得变动书面通知以
外的内容,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修改内容和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提交采购
代理机构。修改内容和最终报价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未签
字的或者是超过规定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
6.3.6采购代理机构将各供应商修改内容和最终报价送达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原
则、方法详见本章第6.4项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
作为评标依据。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6.4详细评审
6.4.1磋商小组按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并提交
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详细评审标准
一、商务部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1 |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 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每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满分为10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合同(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 10分 |
| 2 | 拟投入的技术人员能力 | (1)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初级每人得0.5分,中级每人得1分,高级每人得2分,满分为8分;同一人员以最高分计,不得重复计分。 | 10分 |
注:商务部分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二、技术部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1 | 组织实施方案 | 主要包括①对项目业务和技术需求的理解分析、②加油站检测评估方案、③数据采集设备技术参数、④系统集 | 35分 |
| 1 | 组织实施方案 | 成安装、调试方案、⑤与省平台对接测试方案、⑥验收方案、⑦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等。以上7小项内容,每小项满分5分。小项内容完善、可行且全面,有具体详细的描述,贴合本项目需求有针对性,能满足项目需求,该小项得满分5分;小项内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至该小项0分时止;小项无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缺陷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下同。 | 35分 |
| 2 | 保障措施 | 主要包括①进度计划安排及进度保障措施、②质量目标和质量保障措施、③数据安全及保密保障措施、④应急保障措施等。以上4小项内容,每小项满分5分。小项内容完善、可行且全面,有具体详细的描述,贴合本项目需求有针对性,能满足项目需求,该小项得满分5分;小项内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至该小项0分时止;小项无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 | 20分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主要包括①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联系方式、②售后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标准、③售后服务流程及响应时间、④日常巡检、系统维护、软件升级等运维服务、⑤人员培训等。以上5小项内容,每小项满分3分。小项内容完善、可行且全面,有具体详细的描述,贴合本项目需求有针对性,能满足项目需求,该小项得满分3分;小项内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至该小项0分时止;小项无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 | 15分 |
注:技术部分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三、投标报价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经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调整后的最低价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投标报价)×10%×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投标将被否决。 | 10分 |
备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
从业人员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Ⅰ、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Ⅱ、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报价的基础上扣除1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
④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
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6.4.2汇总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
6.4.3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并提交最终
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磋商小组必须要求供
应商在评标现场限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
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认定供应商仍然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其低于成本恶意投标,并否决其投标。
6.5响应文件的澄清和更正
6.5.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6.5.2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更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5.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更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6.6确定成交人
6.6.1磋商小组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推荐顺序),
得分相等时,以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第二
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的,磋商小组应当确定第一成
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成交人的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采购人未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
交人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6.6.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磋商小
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并说明理由,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按照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
成交人。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7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
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6.8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
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
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
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6.9采购项目废标
6.9.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
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9.2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
6.9.3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7.成交通知
7.1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
布成交公告,并在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
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8.采购代理费
采购代理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履约担保
9.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担保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9.1条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10.签订合同
10.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
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
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0.2成交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
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
议或声明。
10.3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
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
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0.4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1.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
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
料一并存档。
12.保密和披露
12.1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
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2.2披露
12.2.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
员披露。
12.2.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
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
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
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3.询问和质疑
1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13.1.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
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13.1.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
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1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3.1.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
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3.1.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3.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
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
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13.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
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1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递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
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
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3.1.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
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
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3.1.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13.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投诉。
14.违约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
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成交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招标代理费的;
(6)供应商未按响应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第四章合同草案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
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二)服务要求:
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
月()日。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二)结算方式:。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服务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
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
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
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
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
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
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
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
归还甲方。
第七条履约验收
。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
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
担。
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
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
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
战争等。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
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
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
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
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
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
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
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
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新绛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
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协商
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第十三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
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 甲方(章): | 乙方(章):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地址: | 地址: | ||
| 电话: | 电话: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本合同的签署地: |
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资格部分
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投标保证金………………………………………………………
二、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
三、商务技术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
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5、供应商业绩…………………………………………………………
6、供应商信誉…………………………………………………………
7、诚信投标承诺书……………………………………………………
8、组织实施方案…………………………………………………………
9、保障措施………………………………………………………………
10、人员配备情况表……………………………………………………
11、售后服务方案………………………………………………………
12、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一、资格部分
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 |||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
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