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5219]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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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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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房屋建筑 服务 公开招标 中心服务热线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JG2025-5219
招标单位 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
建设单位 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投标登记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发放招标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招标答疑提问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9:45:00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2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一阶段开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00 2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解密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501604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私营投资,外商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2.71%,私营投资45.91%,外商投资51.38%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693.86㎡,总计容面积101940.23㎡,总建筑面积为147934.2㎡。可售5栋32层住宅(自编号17/18/19/20/21#)、1栋38层住宅(27#),建筑面积95168.23㎡;公建配套,建筑面积950㎡;住宅配套80平米。
招标内容 负责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前期阶段、地下阶段、展示区及主体阶段、二批主体、首批竣备及二批主体、首批交付及二批竣备阶段、二批交付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75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 3.4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 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分 开标地点 2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里溪大道4号102房
招标人联系人 樊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9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巫奕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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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文件-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挂网).pdf

招标公告-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挂网).pdf

招标文件-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挂网).docx

合同文本-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挂网).docx

招标公告-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挂网).docx

SL2********-2********6.GZZB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

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1页共82页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4定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2页共81页

第一卷

第3页共81页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4页共81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里溪大道4号102房联系人:樊工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9楼联系人:巫奕健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详见招标公告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以实际数据为准。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且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项目所涉及的政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3 质量标准 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1.12.1 实质性要求和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1 条件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系统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停止提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3.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答疑纪要。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3 到招标文件澄清 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3 报价方式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监理费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750.00万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戒价: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人员组织、单价、单价分析表、费用明细、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本项目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招标文件不予退还情形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
3.4.2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1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3.7.2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3.7.3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3.7.4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4.1.1(A)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本项目不适用。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如有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不适用。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5.2.1 开标程序 本项目不适用。
5.2.2 开标程序 本项目不适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2(B) 开标程序 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开标时,本项目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注:①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从大到小进行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②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公示期限:3日
7.4 定标 (1)定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投票计数法的“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方式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审结果或票数及理由、中标人等内容。(4)定标后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担保内容、担保范围、担保金额、担保要求等须按合同约定格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2、提交投标文件备用投标人将按《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介质可以是光盘或U盘),在规定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时间、地点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备用。备用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不得加密。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提交的备用投标文件。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备用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备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备用投标文件,并按备用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 特别提醒 安全事故的;(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存在行贿情形的;(5)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6)违反合同约定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的;(7)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任职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8)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9)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1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2)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10.2 送达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0.3 招标失败的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4 中标候选人公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4 示要求 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10.5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与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两份(介质可以为光盘或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按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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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

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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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

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

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

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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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

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

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

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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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

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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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

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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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

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

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

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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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

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

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

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

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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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

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

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

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

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

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

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

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

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

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

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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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

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

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

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

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

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

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

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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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

认回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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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

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

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

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

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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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开标异议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

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

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

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招标项目的招标人【除组成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

相关业务的代表外(如有)】、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

(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

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七《评标

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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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

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

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

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

第29页共81页

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

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

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并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的约定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的约定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

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第30页共81页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

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

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1页共81页

附件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导出为准)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

附件六:确认通知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通知格式)

第32页共81页

附件七: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

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

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

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

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

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

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

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

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

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

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

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

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

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

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

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

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

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

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33页共81页

声明人:(签名)

第34页共81页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通过制”评标办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从大到小进行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格式六①~⑤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机器码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35页共81页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串通投标情形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的规定为准)。
3 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从大到小进行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3.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随后即告解散。
4 定标办法 4.1定标委员会的组成(1)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定标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定标会召开时间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全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人员见证下进行。4.2定标原则:具体详见本附表附件1。4.3定标表格:具体详见本附表附件2、3。

第36页共81页

附件1:定标原则

定标原则

1、本项目定标办法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过程资料,对比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等情况,

综合考虑各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

比较后,采用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投票计数法的“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方式

确定中标人。

2、定标细则

(1)定标委员会阅读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清标工作小组出具的清标

报告。

(2)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本项目

按以下因素进行定标:

序号 评审因素 具体内容
1 价格因素 对评审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进行分析,结合中标候选人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优】投入的人员团队水平、监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支持程度与报价的匹配度高。【中】投入的人员团队水平、监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支持程度与报价的匹配度一般。【差】投入的人员团队水平、监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支持程度与报价的匹配度较低。
2 资信因素 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企业综合能力及信誉、业绩、获奖情况进行评审。(1)ISO认证情况【优】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中】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其中3~5个。【差】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其中0~2个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2)纳税情况【优】投标人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须含2024评审年度)。【中】投标人连续1~4个年度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须含2024评审年度)。【差】投标人没有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
2 资信因素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交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扫描件或省级或以上国家税务局官网(含在国家税务局官网单列的城市)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证书或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上注明的公示评价(评定)年度为准。(3)监理业绩情况【优】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3个或以上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中】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1-2个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差】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没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3 方案因素 对各阶段监理方案、对本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等监理大纲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1)施工监理方案【优】监理工作目标明确,监理工作依据、制度、流程完善;监理工作内容及管理手段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中】监理工作目标一般明确,监理工作依据、制度、流程一般完善;监理工作内容及管理手段一般合理可行、措施一般具体、针对性一般。【差】监理工作目标不明确,监理工作依据、制度、流程不完善;监理工作内容及管理手段不可行、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2)对本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优】针对本项目建设特点进行监理的重点难点分析、提出相关解决技术措施方案、措施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中】针对本项目建设特点进行监理的重点难点分析、提出相关解决技术措施方案、措施一般具体、针对性一般。【差】针对本项目建设特点进行监理的重点难点分析、提出相关解决技术措施方案、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
4 团队因素 【优】拟投入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满足招标文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基本要求,具有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中】拟投入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较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基本要求,具有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差】拟投入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不满足招标文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基本要求,没有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

(3)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采用

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投票计数法的“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方式确定中标人。

(4)定标委员会中的各成员应独立行使投票权。

(5)定标委员会根据投票情况确定中标人后,撰写、签署定标报告。定标报

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6)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后即解散,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

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不得私自带离。

3、(1)定标后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法定

情形的,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重新

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因质疑或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含业绩、

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人。

(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

中未被发现的,其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第39页共81页

附件2:定标评语

定标评语

项目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语(针对价格因素、资信因素、方案因素、团队因素、答辩因素撰写评语)
价格因素
资信因素
方案因素
团队因素
价格因素
资信因素
方案因素
团队因素
…… ……

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40页共81页

附件3:投票表格

投票表格

项目名称:

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

每个空格限填一个单位名称,同一行的空格内的单位名称不得重复。每轮投票

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投标单位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

候选投标单位。不能进入下一轮(或名次)的投标单位,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

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单位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

确定名次。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单位总数如下:

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总数
投标人数 3至4 5名及以上
第1轮 2 4
第2轮 1 2
第3轮 1

(1)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

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定标委员会报告。

(2)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

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

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41页共81页

(第三章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版))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通过制”评标办法,所有通

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被推荐为合格

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从大到小进行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

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

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

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第42页共81页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

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

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

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

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见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

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

4定标办法

(见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

第43页共81页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附)

第44页共81页

第二卷

第45页共81页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监理管理要求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

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693.86㎡,总计容面积101940.23㎡,总建筑面积为147934.2

㎡。可售5栋32层住宅(自编号17/18/19/20/21#)、1栋38层住宅(27#),建

筑面积95168.23㎡;公建配套,建筑面积950㎡;住宅配套80平米。

3.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

4.监理范围及内容:负责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

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前期阶段、地下阶段、展示区及主

体阶段、二批主体、首批竣备及二批主体、首批交付及二批竣备阶段、二批交付阶

段的监理服务。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二、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

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

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

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

监理服务。

施工期:本项目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基础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

出的开工令为准),*开通会员可解锁*27#楼实景展示区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

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注:施工期不等同于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以合同

约定及实际实施为准。

第46页共81页

三、质量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管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智

慧工地建设目标

1.质量目标: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且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项目所涉及的政府

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覆盖率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

100%,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整改率100%;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

诉查办率达到100%。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

人数为零,确保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3.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

理规定》、《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标准》、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广州市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

〔2014〕754号)、《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

建质〔2017〕815号)、《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试行版)》(穗建

质〔2021)316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

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穗建规字〔2020〕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

139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指导图

集(防高坠篇)的通知、《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穗

建质〔2020〕1号)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6号)等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定和文件要求,加强建筑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扬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噪声污染、扬尘污染

等环境污染问题零投诉。

4.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

建安工程费。

5.进度目标:严格落实一级总控计划,确保按时完工验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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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管理工作总体要求

1.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

位进行质量监控,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确保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应按相应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实现本

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及文明施工的目标的难度较大。

3.招标人提请投标人详细阅读和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内容,准确把握

招标人对本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结合本企业的资源和实力,对本项目

的投标作出最优的监理方案和最合适、最有竞争力的报价。

4.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每日在现场投入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数量及

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5.在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期内,在合同约定的施工监理范围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设

计变更、或设计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或工期跨度变化时,工程监理报酬总额将

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已含于投标报价中。

6.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

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作好善后工作,

按已实际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监理报酬,但监理人不

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7.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

或多次进出场,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监理

酬金中。因工程中间停工而不退场的,监理人可与招标人协商减少停工期间驻场监

理人员的数量,但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不作调整。

8.本项目招标人将根据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情况,严格实行量化考核,结合考核结

果,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合同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且相关的监理服务须达到令

招标人满意的程度。中标人如未能按合同附件2-《各阶段工作成果文件的要求》

的约定提交相关工作内容的工作成果,或提交的工作成果未能达到约定的支付审核

标准,或招标人对监理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未能达到约定的令人满意的程度,均视

作监理人对该承诺的违反,招标人将于合同酬金总额中扣减相关监理服务项目的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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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监理人对于履行监理职责方面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关约定执行。

9.监理临时设施场地的一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由监理人自行配置,费

用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总额内。

10.驻场的监理人员日常生活和用餐应自行独立解决,严禁向施工单位搭食及与施

工单位的人员混住。

11.为了加强招标人与监理人的沟通与协调,招标人另行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招

标人监理代表)常驻项目监理机构,监督并协助项目监理机构工作。

12.为了保证专业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监理单位应确保其现场监理人员满

足招标人对于人员资历、专业、经验的相关要求,并确保其现场管理人员的稳定。

如果监理单位投入的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无法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

应根据招标人的指令立即更换。或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到岗位,委托人有权另行

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的工资已包括在本合同监理酬金内,

此费用由监理人向所聘监理人员支付。必要时招标人有权从本合同监理酬金中直接

支付。

13.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以及安全生产控制和信息沟通与管理,招标

人建立了一套项目信息管理处理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及通信技术,以计算机、

网络通信、数据库作为技术支撑,对项目全过程所产生的各种信息,及时、准确、

高效地进行管理,为项目实施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为此,监理人应相应建立与

招标人的项目信息管理处理系统软、硬件相配套的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系统,制定

沟通与信息管理程序和制度,以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项目信息可以数据、表格、

文字、图纸、音像、电子文件等载体方式表示,保证项目信息能及时地收集、整理、

共享,并具有可追溯性。保证验收资料(含影像)的完整性。

14.监理单位必须组织和监督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于全市建设工地纳入视频监管的通知》(穗建质〔2017〕1166号)、《广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工作要求及管理指引的通知》

(穗建质〔2018〕207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

上报、决策、实施,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

点部位进行质量监控。

第49页共81页

15.监理人应确保监理纪录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严禁事后补

资料的情况发生。

16.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总平面的组织策划进行审核,在施工总平面经招标人审

批同意后负责施工总平面的管理协调工作,包括场内排水组织、施工临设布置、场

内交通疏解、红线内临时施工道路的调配使用维修。

17.监理人在监理期内承担协调供水、燃气、供电、通讯工程等各工种交叉施工的

工作,相关费用包括在其投标总价内。

18.监理单位施工前应做好周密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方

案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持每天一般巡视与有目的的检查、工程薄弱环节的抽

查相结合,做到眼勤、腿勤、手勤,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并及时、彻底地解决,

不留隐患,使工程在有效的控制下顺利进行。

19.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

及成品保护工作。

20.监理单位应积极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相应管理要

求贯彻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实现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

及文明施工的目标。

21.监理单位需对项目所有的检测(监测)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合并,并编制本项

目关于具体检测(监测)项目清单及费用估算的工作方案,按甲方规定格式提交检

验监测费用清单,报招标人审核。

22.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认真读图、看图,对设计方案是否合

理、图纸深度是否满足要求、图纸是否存在错漏碰等方面进行复核,并提出合理

化建议;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招标清单开项、项目特征描述等的合理性、

准确性进行复核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总

平面布置、临水、临电、场地管线摸查、土石方挖运摸查、为配合第三方检测等

方案编制(含预算)或方案复核。

五、监理管理人员要求

(一)监理管理人员架构要求

1.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按要求组建项目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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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

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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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

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已根据《广东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5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501604)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

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

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693.86㎡,总计容面积101940.23㎡,总建筑面积为

147934.2㎡。可售5栋32层住宅(自编号17/18/19/20/21#)、1栋38层住宅

(27#),建筑面积95168.23㎡;公建配套,建筑面积950㎡;住宅配套80平

米。

2.1.3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负责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

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前期阶段、地下阶段、展示区及

主体阶段、二批主体、首批竣备及二批主体、首批交付及二批竣备阶段、二批交

付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2.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

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

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

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

第2页共8页

期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施工期:本项目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基础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

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开通会员可解锁*27#楼实景展示区竣工。具体开工时间

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注:施工期不等同于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

期以合同约定及实际实施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5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

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

***********)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

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

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

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

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

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

第3页共8页

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

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

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

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

***********]。

3.4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

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

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

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

(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

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

的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

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

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

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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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

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

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

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

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在投

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

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

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

料)。

4.3.1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

4.3.2在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登记

信息。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字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递交)时间为: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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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电

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

否可以读取)。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

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4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

息为准。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

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6.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

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

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

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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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006、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里溪大道4号102房

人:樊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9楼

人: 巫奕健电 话: ********
电子邮箱: ********@163.com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里溪大道4号102房

人:樊工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里溪大道4号1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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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

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

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

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

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

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

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

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

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

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

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第8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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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1.总则17

2.招标文件20

3.投标文件21

4.投标26

5.开标27

6.评标28

7.合同授予29

8.纪律和监督30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3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35

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35

1.评标方法44

2.评审标准44

3.评标程序44

4定标办法4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1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里溪大道4号102房联系人:樊工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9楼联系人:巫奕健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F2-1南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详见招标公告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以实际数据为准。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且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项目所涉及的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系统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停止提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3.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答疑纪要。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3 报价方式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监理费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750.00万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戒价: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人员组织、单价、单价分析表、费用明细、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本项目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招标文件不予退还情形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
3.4.2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1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3.7.2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3.7.3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3.7.4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4.1.1(A)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本项目不适用。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如有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不适用。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5.2.1 开标程序 本项目不适用。
5.2.2 开标程序 本项目不适用。
5.2(B) 开标程序 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开标时,本项目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注:①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从大到小进行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②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公示期限:3日
7.4 定标 (1)定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投票计数法的“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方式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审结果或票数及理由、中标人等内容。(4)定标后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担保内容、担保范围、担保金额、担保要求等须按合同约定格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2、提交投标文件备用投标人将按《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介质可以是光盘或U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备用。备用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不得加密。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提交的备用投标文件。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备用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备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备用投标文件,并按备用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存在行贿情形的;(5)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6)违反合同约定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的;(7)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任职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8)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9)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1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2)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10.2 送达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0.3 招标失败的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4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10.5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与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两份(介质可以为光盘或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按需提供。

第二章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招标项目的招标人【除组成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外(如有)】、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

(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的约定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的约定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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