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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赣州市本级]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2027年食堂和超市管理(项目编号:JXSN2025-GZ-G010)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2027年食堂和超市管理(项目编号:JXSN2025-GZ-G010)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2027年食堂和超市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数 智 交 易 平 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N2025-GZ-G010
项目名称: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2027年食堂和超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市购2025F000144414 | 食堂经营服务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服务,服务期限:采用1+1年模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约定合同到期,如达到采购人考核标准要求,则合同顺延(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数 智 交 易 平 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场: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详见告知牌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3.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是 (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主场+1副场”方式进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赣州市贺兰山路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彩红、钟齐繁、吕洲、邓博炜
电话: ********
采购需求.docx 采购公告.pdf
采购需求
1、服务需求
(一)本电子化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人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电子化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且不允许负偏离。
(二)所有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所属行业:餐饮业
1、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人: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食堂和超市经营管理服务
(4)服务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服务,服务期限:采用1+1年模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约定合同到期,如达到采购人考核标准要求,则合同顺延(续签)一年。
(5)采购预算总金额:********.00元(含干部职工餐卡实际充值金额、劳务费)。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6)设施设备:机关食堂主要设备设施配备到位(包括空调、冰箱、灶具、蒸饭器、消毒柜、餐桌椅等设备),超市冰柜、货架等设施需中标方自行配备。
2、管理方式
(1)机关食堂管理方式:委托中标人管理的食堂是采购人“非独立核算、非经营性、非盈利性”的机关食堂。
(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管理的食堂和超市应以服务采购人干部职工为目的,不可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对外转包。
(3)中标人可配套经营餐厅超市,超市所有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政中心大院内超市商品的正常售价。
(4)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食堂生鲜蔬菜类、生鲜肉蛋鱼禽类、粮油干货类等物品(以下简称“食材”)。
(5)具体管理要求:
①服务内容为负责采购人食堂早餐、午餐、晚餐饮食制作和接待用餐,厨房、餐厅、包厢的卫生清理,食谱的制定、协助食材验收等工作。
②中标人负责向采购人食堂派遣配备具有从事餐饮行业多年、经验丰富、稳定合规的工作队伍,人员配置须达到8人(其中必须有经理1名、食品安全员、主厨和面点师各1人),工作团队名单、成员详细身份信息及健康证明等须报送采购人备案。其中,经理须具备餐饮工作经验,有一定协调管理能力、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诚实肯干,善于沟通,具有亲和力;派遣的人员须持有有效的饮食行业健康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配置清单,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岗位)及健康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备注:
1、投标人配置的经理、主厨须具有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中标后拟派到场工作的人员(8人,其中必须有经理1名、食品安全员、主厨和面点师各1人)须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③食堂餐饮场所、设施设备和餐饮用具盘好清单后全部委托给中标人维护管理,人为损害由中标人添置,归属于甲方的固定资产(冰箱、冰柜、空调、消毒柜、电视、炊具、蒸饭柜等)维修费由中标人承担,食堂和超市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中标人承担,其它低值易耗品(不包含锅、碗、汤盅、筷子、切菜板、汤匙、茶杯)由中标人根据需要自购,食堂厨房油烟机的清洗费由采购人承担。
④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菜品需满足采购人多种菜式、不同口味的需求;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安排的主厨炒出的菜式,进行试吃,如果口味不符合大部分干部职工的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调整主厨,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6)卫生管理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当日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②厨房、餐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洗,无“四害”、无卫生死角。
③餐具要勤清洗、勤消毒,做到无毒无菌,每餐洗净后必须放进消毒柜高温消毒,冰箱、碗柜要经常清洗;每餐后相关器皿清洗干净,加盖放整齐。
④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操作分区域,并确保无过期、变质食品。
⑤食堂工作期间穿着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据岗位分工不同,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发套、手套、围裙、口罩等相应卫生防护用品。
(7)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①蔬菜一般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置两天以上,每日进行查验,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
②肉食、鱼类等要保持新鲜。
③熟食必须使用专一熟食工具,不得用手拿放,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熟食在熟食间单独处理。
④剩食品必须采取保鲜膜密封遮盖放入冷藏柜,变质变味食品不得再售卖。
⑤鲜菜、肉类、干货成品和半成品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放或放置地上。
⑥包装食品必须标识清楚,符合检验合格规定标准,及时使用,避免过期。
(8)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②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③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离开时须随手关闭各类非必用电器电源,做到人离电断。
④中标方需保持地面干燥、防滑,避免因地面湿滑引发安全事件。
(9)服务质量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穿戴整洁,注意个人仪容仪表,禁止吸烟等不卫生行为。
②须按机关用餐时间开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回收餐具,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保证每天随时能提供餐饮服务。
③做好厨具设备维护和固定资产的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运行良好。
④中标人负责管理维护食堂设施设备及物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⑤严格落实成本费用的监督与考核制度,努力控制好成本,严禁浪费现象。
⑥负责制定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⑦严格落实财产保管和仓储管理制度,做好经管资产管理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⑧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管理和调配工作。
(10)机关节能要求
①中标人应当加强食堂区域节约粮食宣传,按照要求对食堂餐厨垃圾处理进行登记,使用国家鼓励支持的节能降耗产品,使用可降解的垃圾袋。
②对现有不符合节能标准的用电、用水器具,由采购人实施有计划的淘汰和更新,禁止私拉电线,严禁私自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它电具。
③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工作人员用水时不准离开,不准任水自流。
3、供应时间及标准要求
(1)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应保证供餐。周一至周五供餐时间为:早餐7:45至8:30,中餐11:45至13:00,晚餐17:30至18:30。中标人应严格遵守用餐时间,确保准时准点供应早餐、中餐、晚餐、接待、值班、应急用餐。周六至周日及节假日,中标人应安排工作人员值班,确保加班跟值班人员用餐。如有变动,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
(2)供餐菜品及供餐要求:
①早餐品种应不低于12种(面点类、粉类、粥类、油炸类、小菜类、粗粮类、素菜类等)
供餐方式及标准:贩售制,早餐菜品须明码标价,价格按实结算,供就餐干部职工自由选择。
②中餐品种不低于12个(主荤菜4个,副荤菜5个,素菜2个,小菜1个),汤盅1份,水果。
③晚餐品种不低于3个(主荤菜1个,副荤菜1个,素菜1个),汤1份。
供餐方式及标准:机关食堂为自选餐。午餐套餐:12元/餐(主荤菜2个、副荤菜1个、素菜1个、小菜1个、汤盅1份、水果);10元/餐(主荤菜1个、副荤菜1个、素菜1个、小菜1个、汤盅1份、水果);8元/餐(主荤菜1个、副荤菜1个、素菜1个、水果)。晚餐套餐:固定8元/餐(主荤菜1个、副荤菜1个、素菜1个、水果)。
④每周的菜谱及产品成本核算表需提前交给采购人审查备案,如有调整须事先报告。
⑤普通接待用餐:为自选餐,30元/餐(主荤菜2个、副荤菜1个、素菜1个、汤盅1份、水果)。
⑥其他公务接待用餐:由采购人根据需要确定委托接待用餐,按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规定程序供餐,认真做好各类接待及服务工作,提高接待服务水准。公务接待用餐要根据接待对象情况,动态调整菜谱菜式,确保符合口味需求。
(3)供餐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餐饮必须确保安全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荤素搭配适宜,营养丰富,适应季节,所有原材料必须新鲜、安全、卫生。食堂每周要精确计算运营成本,每周五制作并公布下周菜谱。每月至少推出1-2个新式菜品。
4、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向采购人提供的食材中,通过采购平台向贫困地区采购的农副产品费用不低于9.3万元的食材。
(2)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监督。
(3)中标人提供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如大米、食用油(指定使用非转基因、农副产品采购平台用油)、面粉等,须经采购人指定品牌,具有经过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质量标识。
(4)中标人提供的所有食材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及质量标准。
(5)中标人提供的蔬菜类、肉品类(猪肉、羊肉、牛肉、鱼、排骨、鸭肉、鸡肉等肉类必须新鲜非冰冻)及相关物品必须达到国家食品相关卫生标准:1.畜禽肉类原料应提供动物卫生检疫合格证明;2.果蔬类原料应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散装干果蔬类原料或水发食品原料应提供生产加工单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3.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食品需提供口岸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符合标签标识管理规定,标识清楚、完整、不脱落;4.中标人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厨房用具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6)中标人采购的蔬菜、水果、肉类等食材须由中标人安全管理员采用农残快速检测等设施进行抽样检测,并将每次检测的报告结果报采购人检查备案,确保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项指标无异常,防止超标农产品流入食堂。
(7)中标人供应食堂的熟食(含面点、炸点、卤味、肉丸等)须为中标人自制品。
(8)合同期间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及检查,所有食材均达到食品安全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卫生制度和食品安全规定,坚持每日消毒和每餐食品留样,规范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自觉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检查。
5、经营管理超市服务要求
(1)超市营业时间:上午7:45至8:30,中午11:30至14:00,晚餐17:00至18:30。如有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2)超市应经营符合国家标准的副食百货,日杂用品、生活用品,供应知名品牌商品,不得售卖过期或临期食品,禁止售烟及国家违禁食品和商品。
(3)中标人须提供足够品类的商品,尽量满足机关干部职工日用商品需求,做到及时备货供货,主动提升服务。
(4)中标人要主动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超市所有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政中心大院内超市商品的正常售价。
6、结算方式
(1)采购人向干部职工配发“餐卡”,每月往“餐卡”充值,干部职工用餐、超市商品消费持“餐卡”或刷脸消费。
(2)食堂和超市的结算金额由持卡人的刷卡金额据实结算给中标人,公务接待按公务接待的规定和程序结算支付。
(3)结算时间为次月汇总上月应结算的金额,经采购人按规定程序审核后,转账至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对公账户。
(4)采购人按月向中标人支付劳务费用。按本月实际在编人员办餐卡人数,人均160元/月,拨付食堂劳务费用。
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人支付其他费用,中标人派遣配备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劳务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工作赔偿等各项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因中标人处理不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赔偿采购人。
7、增值服务
投标人承诺在三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给采购人提供每人一份(包含但不限于:①粽子、鸭蛋②月饼、汤圆③鱼饼、鱼丸);(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8、考核评价
(1)采购人制定日常考核办法,结合考核结果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2)一个年度内,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合同自动解除,中标人按当年度全年承包费的10%支付违约金,并负责解决用工解除等全部后续问题。
①发生食品安全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不限于:发生轻微食物中毒(如五人以下,三人以上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则认定为考核不合格,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物源头性疾病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人员伤亡后果:造成消费者或员工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30人以上食物中毒等严重健康损害需医疗介入的情形。广泛社会影响:导致事件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网络平台被曝光并产生重大负面舆论,或受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开通报、警告及以上行政处罚。重大经济损失:单次事故给采购人(或最终用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刑事犯罪界限:事故性质恶劣,导致供应商或其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责任。
②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经采购人规劝整改无效的;包括不限于:供应商在合作期间被发现相关证件造假、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或多次提供虚假、无效的食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核心承诺违约: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时承诺的产品品牌、品类或降低产品等级,以次充好,且经规劝拒不纠正。持续性交付问题: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出现三次及以上交货延迟、数量短缺,或三次及以上供应禁止/限制采购的食品品类,严重影响了食堂或超市的正常运营。漠视整改要求:对于采购人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书》中明确指出的一般性问题,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整改,或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累计达到三次。
(3)考核评价
①开展满意度调查及考核评分。每周对食堂和超市现场检查,在《机关食堂和超市质量检查表》评分;每季度组织不少于80%以上的干部职工开展满意度调查,在《机关食堂和超市满意度调查表》评分,两项考核各占50%分值权重,80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如三次(含)以上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②采购人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中标人存在的问题,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中标人存在的问题(一季度出现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③发生轻微食物中毒(如五人以下,三人以上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则认定为考核不合格,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④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物源头性疾病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⑤出现第③、④项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做出违约金处罚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机关食堂和超市质量检查表
| 时间 : 年 月 日 | ||||
| 项 目 | 内 容 | 存在问题 | 分值 | 得分 |
| 原材料 | 粮油、调味品、肉、蛋、禽、菜等食材是否按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定点供货且有协议,发现1处扣1分。 | 5 | ||
| 是否有动物检疫、农药残留检测等合格证明,发现1处扣1分。 | 5 | |||
| 主材(大米、食用油等)和辅料(酱油、醋、盐、鸡精等)、清洗食品、餐盘用具的洗涤剂是否国内品牌,发现1处扣1分。 | 5 | |||
| 仓库原材料堆放整齐,无过期、霉变食品,发现1处扣1分。 | 5 | |||
| 冰 柜 | 冰柜菜品生、熟是否分开,冰柜内无臭味、异味,发现1处扣1分。 | 5 | ||
| 后 厨 | 调料、食品、物品是否做好防蚊防虫处理,菜板与菜刀是否蔬菜与肉类分开使用,发现1处扣1分。 | 5 | ||
| 不使用的菜筐菜盆碗碟是否洗净存放好并摆放整齐,蔬菜、肉类是否洗净,原料是否干净容器盛放,发现1处问题扣1分。 | 5 | |||
| 个人卫生 | 厨房工作人员有无健康证,工作期间是否穿着工作服和厨师帽并戴口罩,衣服穿戴整齐,干净无油垢,发现1人未按要求扣1分 | 5 | ||
| 卫生消毒 | 食堂地面与餐桌等有无用消毒液适时消杀,发现1处扣1分。 | 5 | ||
| 餐厅设施是否卫生,墙面顶篷是否有蜘蛛网,发现1处扣1分。 | 5 | |||
| 碗筷有无污渍,是否每餐消毒,发现1次扣2分。 | 5 | |||
| 禁塑垃圾分类 | 是否使用塑料袋和塑料快餐盒,厨余垃圾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其它垃圾是否按要求存放,发现1处扣2分。 | 5 | ||
| 食物留验 | 每餐食物是否食物留验,留验食物是否和当天食谱对应,留样食品至少保留2天以上,食谱需要留底待查,1次未落实扣2分。 | 5 | ||
| 节能检查 | 水龙头、电器不用时是否及时关闭水龙头及电源;是否使用塑料袋和快餐盒;是否按需取餐,杜绝浪费,光盘行动,发现1处扣1分。 | 5 | ||
| 公告栏 | 食堂每周是否张贴公布食谱,供餐菜品的标准及报价是否公布,其他公布事项,发现1次未落实扣2分。 | 5 | ||
| 小超市 | 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变质及过期物品,发现1处扣1分。 | 5 | ||
| 商品是否标价合理,服务是否到位,发现1处扣1分。 | 5 | |||
| 相关资料 | 采购情况需留好相关凭证待查,发现未采购、未列计划采购扣5分。 | 5 | ||
| 提供员工饮食行业合格健康证、体检证明,发现1人未提供扣1分。 | 5 | |||
| 提供蔬菜、水果农残抽样检测,根据甲方要求未提供报告扣2分。 | 5 | |||
| 总分 | ||||
| 意见建议 | ||||
检查人签字:
| 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 |||||
| 填表时间: | |||||
| 服务类别 | 序号 | 服务项目 | 得分 | 不满意原因或意见、建议 | |
| 菜品质量(50分) | 1 | 早餐品种搭配及质量(10分) | |||
| 2 | 午餐及晚餐 | 食材搭配(5分) | |||
| 3 | 食材品质(10分) | ||||
| 4 | 菜品口味(10分) | ||||
| 5 | 例汤质量(5分) | ||||
| 6 | 米饭质量(10分) | ||||
| 卫生状况(30分) | 7 | 食堂大厅卫生状况(5分) | |||
| 8 | 食堂操作间卫生状况(5分) | ||||
| 9 | 餐桌卫生状况(5分) | ||||
| 10 | 餐具卫生状况(5分) | ||||
| 11 | 食品卫生状况(10分) | ||||
| 服务态度(10分) | 12 | 管理人员服务态度(4分) | |||
| 13 | 服务员服务态度(3分) | ||||
| 14 | 厨师服务态度(3分) | ||||
| 其它服务(10分) | 15 | 会议、接待、值班用餐保障(10分) | |||
| 总分(满分为100分) | |||||
食堂日常考核管理及处罚规定
| 序号 | 食堂经营过程出现的问题 | 处罚标准(元/次) |
| 1 | 食品食材供货商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或供货商无有效资质 | 5000 |
| 2 | 食品食材凭证不全或无凭证者 | 500 |
| 3 | 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登记不全或与凭证不符 | 500 |
| 4 | 采购不合格食品和原料 | 1000 |
| 5 | 对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豆角类蔬菜不按规定浸泡、摘选、煮熟 | 500 |
| 6 | 食堂内销售白酒的 | 500 |
| 7 | 使用无健康合格证人员 | 1000/人 |
| 8 | 员工不按规范穿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进入食堂,有其中之一的 | 200/人次 |
| 9 | 工作人员在食堂吸烟、喝酒、打闹其中之一的 | 500/人次 |
| 10 | 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传染性疾病上岗的 | 500,并责令其离开岗位 |
| 11 | 边吃东西边售饭或直接用手抓食品 | 200/人次 |
| 12 | 乱放私人物品 | 200/人次 |
| 13 | 操作间地面及水池杂物不及时清理,炊事器具、设备,灶台,餐具等使用后不及时清洗或清洗不干净 | 200/次 |
| 14 | 工作区间消防设施不全、随意摆放不定位、挪作他用的 | 500 |
| 15 | 食堂仓库、操作间、就餐区等发现有老鼠屎、蟑螂等 | 200 |
| 16 | 售饭窗口、窗口机、餐桌不干净或摆放不整齐 | 200 |
| 17 | 仓库不干净整洁,库内食品未做到离地上架、分类,食品码放不整齐、存放私人物品等 | 500/项 |
| 18 | 冰箱(柜)未定期清理、除霜、除臭、冲洗、消毒,有血水、油垢、异味,存放私人物品;冰箱(柜)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分类摆放,标志不清楚等 | 500/项 |
| 19 | 生、熟案不分,盛生、熟食品器皿不分、蔬菜不洗就切、先切后泡、有泥沙、洗净的菜与未洗的菜没有分开摆放的 | 500 |
| 20 | 荤素不分、生熟不分,素、荤、熟、生同刀同砧、同容器,半成品与成品、食品原料不分开,剩饭、剩菜与新鲜食品一起加工、销售的 | 500 |
| 21 | 食品不落实留样规定的,或不足48小时,没有留样记录 | 1000 |
| 22 | 有剩菜过夜,处理不及时的 | 1000 |
| 23 | 餐具未消毒,清洗不干净有污渍 | 500 |
| 24 | 蒸饭夹生、馒头碱性过大发黄或发酸 | 500 |
| 25 | 出售的菜肴中有杂物、异物,如菜青虫、头发等 | 500 |
| 26 | 出售的菜肴中有变质或有异味的 | 1000 |
| 27 | 出售的菜肴、面食质量不高或未达到质量要求 | 500 |
| 28 | 不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制作饭菜,其中早、中、晚餐未达到规定供餐品种及数量 | 500 |
| 29 | 未明码标价的 | 500 |
| 30 | 售饭时违反文明服务守则,和就餐人员吵、骂、打架的 | 300-1000 |
| 31 | 食堂工作人员不接受职工投诉和合理的要求,当场不及时处理的 | 500-1000 |
| 32 | 对就餐人员发牢骚、说难听的话。对职工的要求不理不睬、发脾气、态度生硬、用语粗俗、表情冷漠、使用方言的 | 500 |
| 33 | 不能完成单位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不能配合检查及接待工作 | 500-1000 |
| 34 | 违反“禁止现金交易”规定的 | 1000 |
| 35 | 不落实门禁要求的,操作间有非食堂人员出入 | 500 |
| 36 | 其它影响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问题 | 500 |
| 37 | 违反单位其它规定的 | 1000 |
| 38 | 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响应不及时 | 500-3000 |
| 39 | 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或者媒体曝光等 | 3000-20000 |
| 40 | 应严格成本核算,对各类接待用餐严格核算成本、收入,做好财务统计报表。发现瞒报、漏报、谎报等情况的 | 5000-10000 |
9、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不得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的名义在外进行债务和担保活动。如采购人因此受到牵连,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外,还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失。
(2)在管理期间,因中标人或中标人员工原因导致在经营场地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包含但不限于调解、和解及生效裁判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的责任),中标人同意对采购人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等额补偿。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管理协议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中标人应依法与其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中标人应做到依法用工,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费,保证从事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如需调整食堂服务人员的应事先通报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
(4)中标人员工在从事本项目餐饮管理服务工作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工亡及非工伤、工亡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包含但不限于调解、和解及生效裁判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的责任),中标人同意对采购人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等额补偿。
(5)中标人应自觉遵守治安及消防规定,提高安全意识,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如因发生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包含但不限于调解、和解及生效裁判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的责任),中标人同意对采购人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等额补偿。
(6)如发生根本性违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10、一般性违约情形
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一般性违约。
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整改通知书》,并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如人民币_10000_元)作为违约金。同一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三次一般性违约的,采购人有权将其升级视为根本性违约,并启动合同解除程序。
(1)日常运营规范违规:①在每周例行的《机关食堂和超市质量检查表》评分中,单次评分低于80分合格线的。②未按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或留样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经指正后再次发生的。③后厨、仓储、就餐及销售区域卫生状况不达标,存在“脏、乱、差”情形,经书面指出后未在限期内整改的。
(2)服务质量与承诺履行不到位:①在每季度组织的干部职工满意度调查中,《机关食堂和超市满意度调查表》综合评分低于80分合格线的。②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缩减经营品类或服务项目,对干部职工的日常需求造成影响的。③服务人员态度恶劣,与就餐人员或顾客发生争吵,经查证属实的。
(3)管理流程与配合度欠缺:①无正当理由,未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交运营、库存或财务等相关报表,影响采购人监管工作的。②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工作协调要求(如重大活动餐饮保障)配合不力,或对指出的非根本性问题推诿、整改迟缓的。
(4)设备与资产使用维护不当:①因操作或维护不当,导致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且未及时修复或赔偿的。②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内由采购人提供的设施布局或功能用途。
11、根本性违约情形
(1)转包或分包本承包合同的经营项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转包或分包:
①中标人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业务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分包行为。
(2)在承包经营期间,违规操作或发生问题的:
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通过留样食品证实是供应食品问题的(若供应食品发生安全问题,未留样则一律视为供应食品有问题)。
②中标人擅自使用柴油、煤炭、木炭等非清洁能源的。
③发生火灾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④经查证使用非正规或过期变质食材累计三次以上的。
(3)在承包经营期间,连续拖欠员工工资或货款两个月以上,且遭到对方追偿的。
(4)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经营的名义在外进行债务、担保和抵押活动的。
(5)中标人在经营期内未达到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或未履行承诺服务的,经采购人书面告知后一个月内仍不达标的。
以上行为视为根本性违约,如发生根本性违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
2027年食堂和超市管理(项目编号:JXSN2025-GZ-G010)的
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2027年食堂和超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N2025-GZ-G010
项目名称: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2027年食堂和超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市购2025F000144414 | 食堂经营服务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服务,服务期限:采用1+1年模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约定合同到期,如达到采购人考核标准要求,则合同
顺延(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
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
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
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场: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详见告
知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
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
***********)。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
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活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
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政府采购)》(网址:***********)。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
系电话:********;3.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4.本项
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
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5.本项目
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是(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主场+1
副场”方式进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赣州市贺兰山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彩红、钟齐繁、吕洲、邓博炜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