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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JSZC-320614-JDGS-G2025-002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4-JDGS-G2025-0029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
对海永镇主要道路两侧 (海西路、鸽龙港河两岸、海长路、永隆路、常东路沿线及2024年新增的6处景观节点)共计18.76万平方米的公共绿地进行养护, 其中一级养护面积 4.58万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14.18万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海永镇海长路68号
联系人:黄骏杰
联系电话: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宁海南路195号501室
联系人:陈霞
联系电话: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霞
电话:189********
JSZC-320614-JDGS-G2025-0029采购文件.doc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0614-JDGS-G2025-0029
采购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JSZC-320614-JDGS-G2025-002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14-JDGS-G2025-0029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万元。
5、最高限价:9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
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05月 21 日至2025年 05月 27 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3.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 并自行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下载获取。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06 月 13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 月 13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类型:服务
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5.“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6.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7.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8.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
10.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 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11.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12.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技术、软件支持电话:********;********
1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
联系方式: 黄先生 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
联系方式: 陈女士 189********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项目需求
(4)开标和评标
(5)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6)质疑提出和处理
(7)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5.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构成
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3.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 六十(60)天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5.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5.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
2.1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
3.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
3.2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
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
3.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
4.投标文件的拒收
4.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5.1 投标文件的撤回
5.1.1 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政府采购网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5.1.2 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2 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5.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当天投标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1.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2.评标委员会
2.1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3.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公布评标结果时一并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
4.投标的澄清
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评标委员会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5.8 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6.1无效投标条款
6.1.1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6.1.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
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6.1.12中标供应商对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中标人应提供绿化利用率,倡导城市绿化低碳环保理念、因地制宜促进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
6.1.1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6.1.14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6.1.15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6.1.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6.2废标条款:
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2.5 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
6.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1.确定中标单位
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1.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中标通知书
3.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八)其他说明: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成交供应商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分别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60%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计取。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 采购项目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
对海永镇主要道路两侧(海西路、鸽龙港河两岸、海长路、永隆路、常东路沿线及2024年新增的6处景观节点)共计18.76万平方米的公共绿地进行养护, 其中一级养护面积4.58万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14.18万平方米。
面积或行道树可能存在误差,以实际为准,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由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综合考虑,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实施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项目造价的要求。
二、养护内容
包含区域范围内所有植物如树木、草坪、花卉等,按目标管理要求进行松土、施肥、修剪、涂白、保洁、切边、树池整理、中耕除草、扶正加固、抗旱排涝、绿化补植、病虫害防治、草花布置、防寒、应急抢险及甲方临时交办的养护工作。
三、 服务要求:
根据绿化养护路段的重要程度将养护管理分为一级养护路段、二级养护路段(永隆路、海西路及启海线两侧、海长路东侧、鸽龙港河西侧南部按照二级养护;永隆路沿线6处景观小品及常东路西三厂路南沙南西路东节点绿化、海西路中分带、鸽龙港河东、鸽龙港河西侧北部、常东路两侧按照一级养护)。
1.绿地养护服务标准:达到《南通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通政园管【2020】43号)文中的等级养护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内的日常养护作业要求。
2.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要求:一级养护区域植物保存率100%,二级养护区域植物保存率90%—95%。
3.养护合同期间,如出现重大养护缺陷,甲方有权扣留自缺陷出现之日起的养护费用,直至缺陷更正,如乙方不响应甲方的养护缺陷更正要求,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养护缺陷更正,甲方可在支付第三方相应缺陷更正费用后,直接从养护款内扣除相应费用,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绑扎苗木的钢丝绳、铁丝等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
5.乙方负有保护绿地的职贵,如发现第三方无证开挖而未及时制止并上报,导致绿地损坏,由乙方先行赔付,并有权向第三方进行追责。赔偿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相关赔偿金一次性在养护经费中予以扣除,对相关护绿不到位的行为予以考核扣分处理。
四、日常养护作业要求:
1、绿地及行道树养护(包括水生植物)
主要包括叶面除积尘、浇水、中耕松土、除草、修剪、切边、涂白、支撑加固、扶正、抗旱、排涝、病虫害防治、施肥、防寒、树木补植等。要求树木生长旺盛、无空缺,无明显斜倒,行道树无缺株断线,树体无杂藤缠绕、寄生树。一级养护区域保存率达100%,二级养护区域保存率达90%—95%。
(1)浇水及抗旱: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本地季节特点,各类树木的生物生态习性,适时淋水、浇水、抗旱,既要满足树木生长要求,又要做到树木叶面无积尘。一般连续15天晴好天气,即要进行淋水浇水作业。7-9月高温季节,每天浇透水1次(如遇中雨除外)。特殊情况,甲方发出浇水专项指令后,按指令按时、保质完成浇水任务。
(2)中耕松土:保持土壤常年疏松,无板结。
(3)除草:要求日常保持绿地无杂草,做到除早、除小、除净。不得随意使用化学除草剂。一级养护区域杂草率控制在10%以内,二级养护区域杂草率控制在20%以内。
(4)修剪:根据不同树种的习性,景观配置要求,适时修剪。绿地内乔灌木修剪,要体现群落结构、景观层次。绿篱,球类、色块修剪要求轮廓整齐线型流畅,外型饱满,无飞头,赤脚、斑秃现象。无影响交通、架空线、市政设施的树枝。
乔木按习性及时抹茸、修剪,做到无明显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枯枝烂头,行道树枝下高、总高及冠幅基本一致;树冠完整,定杆整齐,整枝合理均匀,通风透光良好。紧贴基部节点不留死杈,剪口平整并涂防腐剂。对于剪口直径大于15㎝的粗壮大枝,要分段截枝、以防树枝撕裂。至少每年对养护区域内乔木进行一次全面修剪。花灌木修剪及时、合理,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
绿篱、色块及球类修剪适时,轮廓明显、曲线流畅、整齐平整,球类圆整。
(5)切边和树穴整理:对草坪与硬质铺装以及绿地内树穴、绿、色块、花境与草坪交接处要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流畅清晰。
(6)涂白:每年11月上旬前对相关乔木进行一次涂白,涂白高度整齐一致,涂白液按要求配制。
(7)加固及扶正:新栽、高大、浅根系树木要支撑加固,倾斜树木及时扶正,尤其要加强台风季节树木防倾斜倒伏的措施。
(8)病虫害防治: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根据病虫情报,防治及时、有效,用药正确,配比科学,安全操作,不发生药物危害,无大面积病虫害危害现象,无大面积树干蛀空、树皮腐蚀等现象。
(9)防寒:按规范要求及时有效地做好冬季植物防寒和积雪清除工作。
(10)绿化补植:承包期内做到一级养护区域植物保存率达100%,二级养护区域保存率达90%—95%。所有地被、草坪、色块、花卉无空缺。原则上绿地补植需按原品种原规格实施。如乙方认为该区域生长过密、可以不补植,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现场确认后已甲方最终决定为准。合同截止日6个月前绿化补植必须到位,确保成活率达到要求。合同截止日6个月内,乙方不得再对现场缺陷进行补植,如甲方有特殊情况除外。
(11)草坪养护:草地色泽正常、地形优美,及时挑除杂草、控制病虫害,一级养护区域草坪覆盖率应达100%,杂草率10%以内;二级养护区域草坪覆盖率应达95%,杂草率20%以内。草坪生长高度:冷季型草坪冬季保持6-8cm;暖季型夏季不超过8cm,冬季尽量低剪。
草坪每年修剪次数:一级养护区域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二级养护区域暖地型2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
草坪每年施肥不少于两次,施肥用量及面积须报甲方验收。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草坪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草坪与乔灌木、球类、色块、花境边缘应进行切边,切边界沟清晰,线型流畅。
(12)有机覆盖物:对绿地内的宿根植物等,在秋冬季地上部分枯退化后,使用有机覆盖物(树皮等)进行覆盖,不得黄土露天。
2、草花栽植专项
每次布置前将方案报送甲方代表,审定后实施(未经甲方代表审定先行实施的不予计量)。布置前做好填(取)土、耕翻、清杂、施肥、地形整理等前期作业。按图施工,必须使用F1代优良品种,株型丰满、分枝匀称(3-5主分叉以上)、高度适中一致(同一地段高度一致)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花径大于12cm,初花率70%以上,覆盖率100%。布置图案优美、花色鲜艳、品种搭配合理、充分体现设计意图。
平均年更换不少于5次,每平方米不得少于45盆。同一地段前后两次不得布置相同品种,同一品种在同一地点布置不得超过三个月,羽衣甘蓝的布置时间不得早于10月底,布置量不超过总量的60%,冬季不得使用红甜菜。秋季草花布置时,必须保证秋小菊布置量不少于10%。布置后必须落实专人巡查、维护,确保花坛、花箱、花池等设施完好无损,全日动态保洁及时中耕除草,适时施肥、浇水、修剪残花。做到无枯萎、黄化、缺株、漂浮垃圾等现象,全年景观效果良好,并确保五一、国庆、春节等节日期间处于最佳观赏期。
各批次草花更换空置时间不超过2天,并确保工完场清。当期草花出现局部枯委要及时更换。每批次草花更换时通知甲方现场监管,并及时办理计量验收手续。
如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乙方的草花栽植投标单价扣减不合格面积的费用。
3、施肥专项
施肥原则:每年不少于两次(春、秋季实施,所用肥料为腐熟有机肥添加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复合肥),草坪类、草花类施肥每年不少于三次,另根据树势需要适当追肥,喜酸性树利另外增施硫酸亚铁等酸性肥料。
乙方根据甲方按照施肥原则发布的施肥专项通知组织实施,实施前告知甲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管。乙方也可以根据各自养护绿地的特点,增加施肥内容,以促进树木生长,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景观节点设施维护专项
(1)节点附属设施完好、放置整齐、外观保持清洁。
(2)排水沟、铺装地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淤泥。
(3)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
(4)发光字保存完好,亮灯率100%以上。
第二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后,对中标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如满足招标方要求,且在下一年度预算保障、采购内容不变、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季度考核有一次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续签资格。)
(2)服务地点:海永镇。
(3)绿地养护服务标准:达到《南通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通政园管【2020】43号)文中的等级养护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内的日常养护作业要求。
二、项目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设备和工作用房要求
1、项目组人员
需派遣一名项目负责人以及足额的现场养护作业人员以确保能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养护人员不少于15人)。 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因生病、离职等原因需要变更的,至少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变更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招投标文件要求,并须经招标人同意,同时需向招标人支付1万元/次违约金。合同期内每类人员累计更换都不得超过2次;未提出书面申请,但事实已更换的,一经查实,项目负责人私自变更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次违约金,其余人员1万元/次违约金。项目组人员须按时参加招标人召集的会议,无故缺席每次向招标人支付2000元/人违约金,迟到每次向招标人支付500元/人违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累计通报批评3次的招标人方可强制要求更换项目组成员,以上费用当月从养护费用中直接扣除。养护期内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养护管理工作的,招标人有权提出要求更换,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更换。
合同履行期内,项目负责人每日在本项目有效巡查8小时及以上(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至5:30),现场养护作业人员每日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及以上(作息时间根据季节自行调节,并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报采购人),正常工作时间需确保在岗在位,经招标人抽查,累计发现3人/次未在岗,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在非工作时间,因天气原因等突发情况或检查发现养护区域绿化存在问题急需处理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确保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以及不少于5名60周岁以下的男性员工)到达现场。
2、作业人员
(1)考虑到全部户外作业,男性配备比例不低于50%,男性65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
(2)中标人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及南通市的最新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
(3)中标人作业人员所需防护、配套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装配和提供,包括制服、养护服务所需设施设备和用品。所提供设施设备必须保障能正常使用并符合安全规程。每位作业人员需配备具有定位、防水功能全新的监护手表,保证养护期内具备定位功能。中标单位应按季节和要求进行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牌,服装需每天保持整洁,不敞胸。
(4)绿化养护费中应包括为作业人员办理的人身安全保险或意外伤害险或养老保险,在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保险证明提供给采购人。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保险种类由中标单位自行选择)。
3、作业设备
中标人应投入本项目足量的作业车辆,应配备不少于以下车辆:巡查轿车1辆(非营运小型轿车)、核定载质量≥1.5吨的轻型栏板货车1辆、核定载质量≥3吨的洒水车1辆、电动液压升降机登高车1台。
中标人应投入本项目足量的作业设备,应配备不少于以下设备:手推式草坪机、电动绿篱机、高枝绿篱机、电动割灌机、电动高枝锯、电动碎枝机、手提式打孔机各1台。
车辆、设备损坏时应及时维修,平常需做好保养、维护工作。
注:(1)车辆需为中标人自有或租赁,且在有效使用期内,合同签订前需将行驶证及车险有效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
(2)养护作业车辆需加装便捷式GPS定位器;
(3)投标人应提供购买作业设备的增值税发票;
(4)在合同履行期间,以上要求配备的所有车辆及设备应全程在海永镇区域内使用或待命,经采购人检查,每发现有1次车辆或设备不全的,处2000元罚款且应在2天内配齐,罚款从该季度养护费中扣除,累计发现3次或无法按时配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工作用房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提供位于海永镇区域内的不少于100㎡的办公场所及不少于200㎡的设备仓库。(租赁或自有,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报采购人处备案核查)
三、付款方式
根据季度综合考评得分平均分,每半年支付一次。
以上付款均不计息。中标供应商每次申请付款,需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交采购人财务审批通过后支付。中标供应商应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100%足额发放。
四、其它相关说明: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成交供应商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分别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60%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计取。
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情况和影响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充分考虑本项目施工应采取的措施方案,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根据现场情况考虑相应的投标报价,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项目造价的要求。
5、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意外险、高温补贴、加班费、装运费、维护费、劳护用品、服装、工具、常规保洁耗材、机械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折旧费等)、设备购置费、后期缺苗补苗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完成本服务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所报的服务费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可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帐户名: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财政局,开户行:海门农商银行海永支行,帐号:32********00001192),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六、拟签订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样本)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甲方: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1、 项目需求简介:
对海永镇主要道路两侧(海西路、鸽龙港河两岸、海长路、永隆路、常东路沿线及2024年新增的 6 处景观节点)共计 18.76万 平方米的公共绿地进行养护,其中一级养护面积 4.58 万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 14.18 万平方米。
二、履约时间、地点:
养护时间: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履约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后,对中标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如满足招标方要求,且在下一年度预算保障、采购内容不变、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季度考核有一次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续签资格。)
履约地点:海永镇。
三、养护内容:
包含区域范围内所有植物如树木、草坪、花卉等,按目标管理要求进行松土、施肥、修剪、涂白、保洁、切边、树池整理、中耕除草、扶正加固、抗旱排涝、绿化补植、病虫害防治、草花布置、防寒、应急抢险及甲方临时交办的养护工作。
4、 服务要求:
根据绿化养护路段的重要程度将养护管理分为一级养护路段、二级养护路段(永隆路、海西路及启海线两侧、海长路东侧、鸽龙港河西侧南部按照二级养护;永隆路沿线 6 处景观小品及常东路西三厂路南沙南西路东节点绿化、海西路中分带、鸽龙港河东、鸽龙港河西侧北部、常东路两侧按照一级养护)。
1、绿地养护服务标准:达到《南通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通政园管【2020】43号)文中的等级养护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内的日常养护作业要求。
2、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要求:一级养护区域植物保存率 100% ,二级养护区域植物保存率 90%—95% 。
3、养护合同期间,如出现重大养护缺陷,甲方有权扣留自缺陷出现之日起的养护费用,直至缺陷更正,如乙方不响应甲方的养护缺陷更正要求,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养护缺陷更正,甲方可在支付第三方相应缺陷更正费用后,直接从养护款内扣除相应费用,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绑扎苗木的钢丝绳、铁丝等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
5、乙方负有保护绿地的职贵,如发现第三方无证开挖而未及时制止并上报,导致绿地损坏,由乙方先行赔付,并有权向第三方进行追责。赔偿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相关赔偿金一次性在养护经费中予以扣除,对相关护绿不到位的行为予以考核扣分处理。
五、日常养护作业要求:
1、绿地及行道树养护(包括水生植物)
主要包括叶面除积尘、浇水、中耕松土、除草、修剪、切边、涂白、支撑加固、扶正、抗旱、排涝、病虫害防治、施肥、防寒、树木补植等。要求树木生长旺盛、无空缺,无明显斜倒,行道树无缺株断线,树体无杂藤缠绕、寄生树。一级养护区域保存率达 100% ,二级养护区域保存率达 90%—95% 。
(1)浇水及抗旱: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本地季节特点,各类树木的生物生态习性,适时淋水、浇水、抗旱,既要满足树木生长要求,又要做到树木叶面无积尘。一般连续 15 天晴好天气,即要进行淋水浇水作业。 7-9 月高温季节, 每天 浇透水 1 次(如遇中雨除外)。特殊情况,甲方发出浇水专项指令后,按指令按时、保质完成浇水任务。
(2)中耕松土:保持土壤常年疏松,无板结。
(3)除草:要求日常保持绿地无杂草,做到除早、除小、除净。不得随意使用化学除草剂。一级养护区域杂草率控制在 10% 以内,二级养护区域杂草率控制在 20% 以内。
(4)修剪:根据不同树种的习性,景观配置要求,适时修剪。绿地内乔灌木修剪,要体现群落结构、景观层次。绿篱,球类、色块修剪要求轮廓整齐线型流畅,外型饱满,无飞头,赤脚、斑秃现象。无影响交通、架空线、市政设施的树枝。
乔木按习性及时抹茸、修剪,做到无明显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枯枝烂头,行道树枝下高、总高及冠幅基本一致;树冠完整,定杆整齐,整枝合理均匀,通风透光良好。紧贴基部节点不留死杈,剪口平整并涂防腐剂。对于剪口直径大于 15㎝ 的粗壮大枝,要分段截枝、以防树枝撕裂。至少 每年 对养护区域内乔木进行一次全面修剪。花灌木修剪及时、合理,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
绿篱、色块及球类修剪适时,轮廓明显、曲线流畅、整齐平整,球类圆整。
(5)切边和树穴整理:对草坪与硬质铺装以及绿地内树穴、绿、色块、花境与草坪交接处要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流畅清晰。
(6)涂白:每年 11 月上旬前对相关乔木进行一次涂白,涂白高度整齐一致,涂白液按要求配制。
(7)加固及扶正:新栽、高大、浅根系树木要支撑加固,倾斜树木及时扶正,尤其要加强台风季节树木防倾斜倒伏的措施。
(8)病虫害防治: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根据病虫情报,防治及时、有效,用药正确,配比科学,安全操作,不发生药物危害,无大面积病虫害危害现象,无大面积树干蛀空、树皮腐蚀等现象。
(9)防寒:按规范要求及时有效地做好冬季植物防寒和积雪清除工作。
(10)绿化补植:承包期内做到一级养护区域植物保存率达 100% ,二级养护区域保存率达 90%—95% 。所有地被、草坪、色块、花卉无空缺。原则上绿地补植需按原品种原规格实施。如乙方认为该区域生长过密、可以不补植,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现场确认后已甲方最终决定为准。合同截止日 6 个月前绿化补植必须到位,确保成活率达到要求。合同截止日 6 个月内,乙方不得再对现场缺陷进行补植,如甲方有特殊情况除外。
(11)草坪养护:草地色泽正常、地形优美,及时挑除杂草、控制病虫害,一级养护区域草坪覆盖率应达 100% ,杂草率 10% 以内;二级养护区域草坪覆盖率应达 95% ,杂草率 20% 以内。草坪生长高度:冷季型草坪冬季保持 6-8cm ;暖季型夏季不超过 8cm ,冬季尽量低剪。
草坪每年修剪次数:一级养护区域暖地型 6 次以上,冷地型 15 次以上;二级养护区域暖地型 2 次以上,冷地型 10 次以上。
草坪每年施肥不少于 两 次,施肥用量及面积须报甲方验收。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草坪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草坪与乔灌木、球类、色块、花境边缘应进行切边,切边界沟清晰,线型流畅。
(12)有机覆盖物:对绿地内的宿根植物等,在秋冬季地上部分枯退化后,使用有机覆盖物(树皮等)进行覆盖,不得黄土露天。
2、草花栽植专项
每次布置前将方案报送甲方代表,审定后实施(未经甲方代表审定先行实施的不予计量)。布置前做好填(取)土、耕翻、清杂、施肥、地形整理等前期作业。按图施工,必须使用F1代优良品种,株型丰满、分枝匀称(3-5主分叉以上)、高度适中一致(同一地段高度一致)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花径大于 12cm ,初花率 70% 以上,覆盖率 100% 。布置图案优美、花色鲜艳、品种搭配合理、充分体现设计意图。
平均年更换不少于 5 次,每平方米不得少于 45 盆。同一地段前后两次不得布置相同品种,同一品种在同一地点布置不得超过 三 个月,羽衣甘蓝的布置时间不得早于 10 月底,布置量不超过总量的 60% ,冬季不得使用红甜菜。秋季草花布置时,必须保证秋小菊布置量不少于 10% 。布置后必须落实专人巡查、维护,确保花坛、花箱、花池等设施完好无损,全日动态保洁及时中耕除草,适时施肥、浇水、修剪残花。做到无枯萎、黄化、缺株、漂浮垃圾等现象,全年景观效果良好,并确保五一、国庆、春节等节日期间处于最佳观赏期。
各批次草花更换空置时间不超过 2 天,并确保工完场清。当期草花出现局部枯委要及时更换。每批次草花更换时通知甲方现场监管,并及时办理计量验收手续。
如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乙方的草花栽植投标单价扣减不合格面积的费用。
3、施肥专项
施肥原则: 每年 不少于 两 次(春、秋季实施,所用肥料为腐熟有机肥添加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复合肥),草坪类、草花类施肥 每年 不少于 三 次,另根据树势需要适当追肥,喜酸性树利另外增施硫酸亚铁等酸性肥料。
乙方根据甲方按照施肥原则发布的施肥专项通知组织实施,实施前告知甲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管。乙方也可以根据各自养护绿地的特点,增加施肥内容,以促进树木生长,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景观节点设施维护专项
(1)节点附属设施完好、放置整齐、外观保持清洁。
(2)排水沟、铺装地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淤泥。
(3)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
(4)发光字保存完好,亮灯率 100% 以上。
六、合同价款:
永隆路、海西路及启海线两侧、海长路东侧、鸽龙港河西侧南部按照二级养护标准,单价 元/平方米,养护面积 141800 平方米;永隆路沿线 6 处景观小品及常东路西三厂路南沙南西路东节点绿化、海西路中分带、鸽龙港河东、鸽龙港河西侧北部、常东路两侧按照一级养护标准,单价 元/平方米,养护面积 45800 平方米。
养护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7、 付款方式:
根据季度综合考评得分平均分, 每半年 支付一次。
八、考核管理结果的综合运用
1.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
(1) 每月5日 为上月养护成效考核日,如遇节假日或周末顺延。取月均分作为该季度综合考评得分,根据两个季度的综合考评得分平均分核发养护费。
(2)考评综合得分基准分为 85 分。根据季度综合考评得分平均分进行养护经费核减的方法如下:得分大于等于基准分的,不核减;低于基准分 5 分以内的(含),扣除该次应支付养护费用的 10% ;低于基准分 5 分以上、 10 分以下的(含),扣除该次应支付养护费用的 20% ;低于基准分 10 分以上的,扣除当次应支付的养护费。
(3)根据季度综合考评得分平均分进行经费核减后扣除罚款,得出当次实际应发经费。
2.考核结果与日常管理工作挂钩
乙方任一季度考核综合考评得分低于 75 分的,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
九、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若乙方在承包养护期间,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将承包的绿地养护管理部分或全部转包他人;
(2)未履行合同条约和承诺、违反原招标文件内的工作要求;
(3)日常考核不合格:任一季度考核不合格(考核得分在 75 分以下);
(4)甲方对原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及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
十、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检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条款;
2、对乙方养护质量按时进行考核。
(二)乙方职责:
1、 履行合同条款;
2、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规定上报以下资料:
①增加或变更工程量的签证和工程量发生变化的竣工草图(需经甲乙双方确认);
②其它工程备案资料等。
4、负责养护资料收集、整理、编制;
5、应在合同签订前为相关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程险。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人: 法定授权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人员配置花名册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是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意外险 |
备注 |
附件2
海永镇绿化养护合同月度考核细则( 年 月)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标准 |
打分要点 |
本次扣分 |
|
| 1 |
总体评价 |
10 |
景观效果佳,各类植物生长茂盛、无明显残缺树木,修剪规范,无明显杂草、垃圾,环境整洁。 |
根据景观效果从高到低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级,分别扣0分、2分、4分、6分、8分。 |
||
| 2 |
绿化养护 |
行道树 |
15 |
行道树全冠、分枝分层合理、长势良好、无缺株断线、枯株死树;修剪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枯死枝、伤损枝、下垂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市政设施的树枝;树体无杂藤缠绕、寄生树。 |
行道树存在缺失、死树的每株扣1分;长势不良、残疾树,枯枝死杈、杂藤、寄生树未及时清理,有明显倾斜、明显病虫害或虫壳的每株扣0.5分;主侧枝分布不均匀、内膛杂乱,未合理修剪、严重影响架空线、市政设施及影响交通讯号的每株扣0.5分;行道树树穴池覆盖物缺失,切边不及时、剥芽不及时或留芽不合理每株扣0.2分。 |
|
| 乔木 |
15 |
长势良好、生长季节叶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枝干生长正常,无枯死枝;树体无杂藤缠绕、寄生树。 |
存在缺失、死树、倒伏的每株扣1分;长势不良、残疾树,枯枝死权、杂藤、寄生树未及时清理,存有残留树桩、空塘的每株扣0.3分;主干明显倾斜的、有明显病虫害或虫壳的,未规范、合理、及时修剪的,切边不及时、剥芽不及时或留芽不合理每株扣0.2分。 |
|||
| 灌木 |
15 |
灌木、整形植物及色块修剪及时,整齐无死株,无枯枝败叶,无修后枝叶残存或散落不清理。花灌木能够正常开花结果,观枝植物冬态效果良好。 |
存在缺失、死树、黄土露天的每处扣0.5分;长势不良、存在残缺现象、严重退化未采取有效措施,枯枝死杈、杂草、杂藤、杂树未及时清理,有明显病虫害的每处扣0.2分;未规范、合理修剪的每处扣0.2分;切边不及时、未及时修剪(包括花后修剪)的每处扣0.2分。 |
|||
| 草坪 |
15 |
草坪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无可视斑秃;生长季节不枯黄,无明显杂草,杂树、杂藤及时清理;修剪及时,修剪高度合理。 |
色泽不正常、存在枯黄、空秃,面积小于1m(含1m)的每处扣0.2分,面积大于1m、小于5m(含5m)的每处扣1分,面积大于5m的每处扣2分;存在恶性杂草、杂藤和杂树的每处扣0.5分:存在明显杂草、病虫害的每处扣0.2分;切边不及时、修剪不及时,留草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场地明显不平整的扣1分。 |
|||
| 地被、草花、攀援植物、水生植物 |
15 |
植物生长茂盛、枝条繁茂,无明显病虫害症状;修剪适时、无枯枝残叶、残花,攀援植物无病弱藤蔓;无明显杂草,杂树、杂藤及时清理。地被花卉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草花盛花率≥60%,花期整齐,图案清晰。 |
存在枯死、缺株,残花败叶未及时清理的,切边不及时的,每处扣0.5分;长势不良,草花盛花率和密度、规格未满足要求,草花存有的残花未及时更换,花卉图案不清晰、不平整的,每处扣0.2分。 |
|||
| 3 |
规范管理 |
15 |
大型行道树、乔木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及时松绑清理;树体无钉子、悬挂及缠绕物;空缺树池因季节原因无法及时补植的,应及时增加覆盖物等采取有效措施;养护管理人员到位,做到安全文明作业;暴雨后0.5小时内无积水;植株未出现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景观节点的其他附属设施需保持外观整洁干净,无明显污渍及灰尘;甲方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养护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并按照时间要求完成。 |
支撑不整齐、不规范、残缺的,每处扣0.5分;未及时松绑、铁丝嵌入树木,树体钉子未及时清除的,每株扣0.5分;不及时清理包扎草绳每株扣0.2分;空缺树池未及时进行补植或采取其他措施、残留树桩未清理、危树不处理,每处扣1分;未安全文明作业,影响交通或妨碍市民正常生活的,每次扣0.5分;暴雨后未及时排除积水的,每次扣1分;植株出现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每处扣0.5分;景观节点其他附属设施外观有明显污渍及灰尘的、金属部位锈蚀、发光字不亮的每处扣0.5分;未及时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的,每次扣3分。 |
本次考核得分:
考核人员: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开标
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四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 商务技术分:70分
| 序号 |
类别 |
分值 |
评分内容 |
| 1 |
业绩 |
15 |
投标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类似绿化养护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15分。 注:每个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一不可,合同不能体现内容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 |
驻场人员及响应时间 |
12 |
拟派项目组工作人员数量、非工作时间响应要求及办公用房需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项目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设备和工作用房)。 1.拟派项目组人员除满足基本要求外,每承诺增加一名技术人员得1分(人员要求同项目负责人)、每承诺增加1名养护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8分。 2.采购项目需求中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达到现场的时间满足基本要求外,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4分,最高得4分。 填写附件商务承诺函,未提供或格式不正确的不得分。 |
| 3 |
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 |
14 |
投标人配备至本项目的作业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项目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设备和工作用房)。 1、以下7项设备:手推式草坪机、电动绿篱机、高枝绿篱机、电动割灌机、电动高枝锯、电动碎枝机、手提式打孔机。每新增一项设备得1分,本项最多8分。 2、以下3项设备:电动液压升降机登高车2台、割草船1台、核定载质量≥1.5吨的轻型栏板货车2辆。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6分。 注:(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购买车辆设备的增值税发票);注:(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购买车辆及设备的增值税发票) |
| 4 |
养护工作组织方案 |
8 |
投标单位应对项目养护作业流程的认识针对性强、全面、切合实际,需编制日常养护工作的组织方案,对投入人员的工种安排、工作流程安排、进度安排等编制实施计划。由评标综合比较后酌情打分: 方案完善优秀、工作流程专业精准、进度安排高效合理的得8分;方案完善合理、工作流程专业准确、进度安排合理的得6分;方案较为完善合理、工作流程较准确、进度安排较为合理的得4分;方案基本完善合理、工作流程基本准确、进度安排基本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或明显不符合的不得分。 |
| 5 |
精细化管护措施 |
6 |
针对本项目管护特点,从养护技术措施、草花种植方案制定、特殊天气养护方案、造型修剪优化、冬季养护方案等方面编制精细化特色管护措施。由评标综合比较后酌情打分: 编制的精细化管护措施符合本项目情况、养护水平高的得6分; 编制的精细化管护措施较为符合本项目情况、管理水平较高的得4分;编制的精细化管护措施基本符合本项目情况、管理水平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明显不符合的不得分。 |
| 6 |
作业设备安全管理方案 |
5 |
在所有作业设备操作使用的过程中,从为了消除因使用机械设备损害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和环境遭到污染的现象发生,避免事故的发生、实行安全生产而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等方面编制作业设备安全管理方案。 编制的安全管理方案合理可行、能很好地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得5分;编制的安全管理方案较为合理可能、能较好地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得3分;编制的安全管理方案基本合理可能、基本可以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得1分;未提供或明显不符合的不得分。 |
| 7 |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方案 |
5 |
为确保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从积极开展控制工伤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监管减少或消灭工伤事故、配备保障劳动者安全的劳保用品、作业人员意外受伤救治措施等方面编制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方案。由评标综合比较后酌情打分: 编制的安全管理方案合理可行、能很好地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得5分;编制的安全管理方案较为合理可能、能较好地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得3分;编制的安全管理方案基本合理可能、基本可以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得1分;未提供或明显不符合的不得分。 |
| 8 |
应急处置方案 |
5 |
海永镇位于地处崇明岛且紧靠长江,汛期及自然灾害天气受影响较大,从处置灾情、防洪防汛等方面编制应急方案,如何领导、部署、协调处理灾害,如何迅速执行发包人下达的应急任务。由评标综合比较后酌情打分: 编制的应急处置方案、响应措施,完善、迅速、合理的得5分; 编制的应急处置方案、响应措施,较为完善、迅速、合理的得3分;编制的应急处置方案、响应措施,基本完善、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明显不符合的不得分。 |
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响应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
②请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③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签订合同前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价格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
(八)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三份通过邮寄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陈女士,189********),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 成 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四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四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6)(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
二、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1.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
三、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价格标)
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标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
四、价格标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表式);
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0)
(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 价格标资料 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
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交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若新公司成立至今(以营业执照发放时间距开标截止时间不足30日为准)或员工入职至今未满足要求提交月份的,提交新公司成立至今或员工入职至今的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证明。
附件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 ________________ _ (项目名称), _______ __________ (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 )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日 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 。联系方式: 。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绿化养护服务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6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证明文件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7
商务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合同履行期内,拟派项目组人员除满足基本要求外,承诺承诺增加 名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时间等人员要求同项目负责人)、承诺增加 名养护人员。
2、合同履行期内,采购项目需求中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达到现场的时间满足基本要求外,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项目负责人以及不少于5名60周岁以下的男性员工)到达现场。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被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注: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
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9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 项目名称 |
详见投标文件 |
元 |
| 总价(大写): |
金额大写 |
投标人盖章(公章):
26
附件10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分项报价明细表
| 项目名称 |
养护等级 |
养护面积(平方米) |
养护单价 (元/平方米) |
合计投标报价(万元) |
备注 |
|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一级养护 |
45800 |
二级养护单价不得大于一级养护单价 |
||
| 二级养护 |
141800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25年月日
附件11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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