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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V12发动机升级及V6TD三代曲轴生产设备部分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利用一汽旗新动力(长春)科技有限公司凯达厂区3号厂房及1号厂房实施,凯达厂区3号厂房及1号厂房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奥大路1499号
建设单位: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V12发动机升级及V6TD三代曲轴生产设备部分改造项目验收监测表公示版.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6kpY01GJFc1XyuzQjvFyA?pwd=hrg8提取码: hr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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