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 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5
发布于
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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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

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_Toc13400 ">表一、项目概况

"#_Toc32613 ">表二、评价标准

"#_Toc7475 ">表三、生产工艺状况及产污环节

"#_Toc24690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_Toc11131 ">表五、检测内容

"#_Toc30835 ">表六、检测质量保证措施

"#_Toc10304 ">表七、检测结果及评价

"#_Toc12777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_Toc2923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_Toc24643 ">附件一、项目备案文件

"#_Toc30013 ">附件二、环评批复

"#_Toc5357 ">附件三、运营情况说明

"#_Toc25976 ">附件四、项目竣工与调试公示

"#_Toc17074 ">附件五、危废协议及处置单位资质

"#_Toc6528 ">附件六、排污许可证登记

表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钱江路108号1号厂房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主要产品名称:工业清洗剂、PCB板材清洗剂

设计生产能力:工业清洗剂2000t/a、PCB板材清洗剂1000t/a

实际生产能力:工业清洗剂2000t/a、PCB板材清洗剂1000t/a

项目环评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工建设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调试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验收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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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淮安锐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0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0万元

比例

10%

实际总投资

10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0万元

比例

10%

验收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通会员可解锁*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通会员可解锁*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通会员可解锁*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开通会员可解锁*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保局,苏环控[97]122号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苏环办〔2024〕16号);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淮阴环复〔2025〕30号。

表二、评价标准

验收

检测

标准

标号

级别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再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盐河。验收检测项目、评价标准见表2-1。

表2-1检测项目、评价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

类别

检测项目

标准限值

评价标准

废水

pH

6--9

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COD

300

BOD5

180

SS

200

氨氮

35

总氮

45

总磷

5

二、 废气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表2排放限值;厂区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验收检测项目、评价标准见表2-2。

表2-2检测项目、评价标准

排放口

工序

污染物名称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DA001

投料、搅拌、灌装废气

非甲烷总烃

15

60

3.0

厂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投料粉尘

颗粒物

15

20

1.0

0.5

/

投料、搅拌、灌装废气

非甲烷总烃

15

/

/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6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0

三、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验收检测项目、评价标准见表2-3。

表2-3检测项目、评价标准

类别

标准值

评价标准

昼间dB(A)

夜间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噪声

65

55

四、固废

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一般固废鉴别与暂存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相关规定、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一般固废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等方式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鉴别与暂存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要求、《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的要求。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项目批复(淮阴环复[2025]30号),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 水污染物(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量≤600/600吨,COD≤0.168/0.03吨、SS≤0.09/0.006吨、氨氮≤0.018/0.003吨、总氮≤0.024/0.009吨、总磷≤0.002/0.0003吨。

2、 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010吨、VOCs≤0.210吨。

废气(无组织):颗粒物≤0.015吨、VOCs≤0.234吨。

表三、生产工艺状况及产污环节

一、工程建设内容:

近年来国内外市场对洗涤剂产品需求强劲,呈现供不应求状况,国内生产企业20余家,规模小、产量低,真正具有竞争实力并能与国外同类企业相抗衡的企业屈指可数。产品结构单一、技术含量低、高档产品不多是产品的另一特点。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调研,结合自身技术资源和研发优势于江苏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投资1000万元,新建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淮安市淮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备案(备案证号:淮安高新数据投资备(2025)41号,项目代码:24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35716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通会员可解锁*,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淮安锐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淮阴环复[2025]30号”文予以批复。

*开通会员可解锁*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验收自查工作,对本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建成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明确了验收工作范围、验收评价标准、验收检测点位及因子等,并委托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验收检测工作。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日对该建设项目废气、噪声等污染排放状况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测。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等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回顾见表3-1。

表3-1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回顾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环评批复时间

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时间

1

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

工业清洗剂2000t/a、PCB板材清洗剂1000t/a

*开通会员可解锁*

淮阴环复[2025]30号

本次验收项目

本项目变动影响分析:对照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1.收集方式由集气罩改为管道密闭:在项目原环评中要求,将投料、搅拌、灌装废气及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DA001排气筒排放”;为积极响应绿色生产需求并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利用实验阶段使用的反应釜作为原料釜,并将主搅拌釜和原料釜使用管道直接接入废气处理设施的接入管道(即管道密闭),省去了集气罩环节,再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DA001排气筒排放”,提高了有组织废气的收集率,减少了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危废仓库占地面积变化:危废仓库由原有环评中的15m2实际调整为8m2。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项目整体生产能力不变,危废仓库处置或储存能力虽减小,但是根据验收数据(表3-11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汇总表)及公司情况(已与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本项目危废库仅作为暂存处),项目实际产生的危废仍能安全暂存于危废仓库中,危废仓库现有储存能力(8m2)能够满足实际需求。根据验收检测数据(表7-3~4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评价)本次变动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验收检测结果为处理效率均大于92%,而环评设计计算取值为90%),因此本项目未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气:投料、搅拌、灌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剩余未被收集处理的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设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3-2,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见表3-3,项目所在地见图3-1,平面布置见图3-2。

表3-2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环评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年运行时间(h)

洗涤剂搅拌罐

工业清洗剂

/

2000t/a

2000t/a

2400

洗涤剂搅拌罐

PCB板材清洗剂

/

1000t/a

1000t/a

2400

表3-3工程建设情况表

序号

项目

执行情况

1

立项

*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淮安市淮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该项目的备案,

案证号:淮安高新数据投资备(2025)41号,项目代码∶24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357161

2

环评

*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淮安锐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环评批复

*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的批复

(批复文号:淮阴环复[2025]30号)

4

建设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5

排污许可证

*开通会员可解锁*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

(登记编号:91320804MAE7TJ0D57001Y,有效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6

本次验收项目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

图3-1项目所在地

图3-2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 公用及原辅材料消耗、投资概况、设备清单、水平衡:

建设项目公辅工程清单见表3-4,项目原辅料消耗情况见表3-5,项目环保投资概况一览表见表3-6,项目生产设备见表3-7。

表3-4项目主体与公辅工程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主体工程

1#生产厂房

位于1楼,占地约2000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区

位于2楼,占地约100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储运工程

原料仓库

位于1楼,建筑面积1083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运输

汽运

与环评设计一致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市政管网供水

与环评设计一致

供电系统

由市政电网供电,年用电量约为20万kw·h

与环评设计一致

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与环评设计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

化粪池1座

与环评设计一致

废气治理设施

投料、搅拌、灌装废气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15米DA001排气筒,1套

与环评设计一致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

与环评设计一致

固废治理设施

一般固废

1座,15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危险废物

1座,15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表3-5建设项目原辅料消耗情况见表

序号

名称

重要组分、

规格、指标

环评年用量

(t/a)

实际验收日用量(t/d)

最大

贮存量

储存方式

来源及运输

1

五水偏硅酸钠

99%

73

0.195

0.8

袋装

外购/汽运

2

葡萄糖酸钠

99%

145

0.387

1.6

袋装

外购/汽运

3

EDTA-4Na

99%

145

0.387

1.6

袋装

外购/汽运

4

OP-10

99%

91

0.243

1.0

桶装

外购/汽运

5

MOA-9

99%

91

0.243

1.0

桶装

外购/汽运

6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

99%

5

0.013

0.5

储罐

外购/汽运

7

环保碳氢溶剂D70

99.9%

325

0.867

33

IBC桶装

外购/汽运

8

环保碳氢溶剂D80

99.9%

325

0.867

33

IBC桶装

外购/汽运

9

环保碳氢溶剂异构60

99.9%

330

0.880

33

IBC桶装

外购/汽运

10

醇醚类

二丙二醇甲醚

10

0.027

1.0

桶装

外购/汽运

11

NMP

99.9%

5

0.013

0.5

桶装

外购/汽运

12

黄原胶

99.9%

2

0.005

0.05

桶装

外购/汽运

13

甘油

99.9%

91

0.243

1.0

桶装

外购/汽运

表3-6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概况一览表

污染源

环保设施名称

投资(万元)

废气

DA001排气筒:投料、搅拌、灌装工序废气及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57

废水

依托现有,化粪池、雨污分流

1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措施

12

固废

新建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

30

绿化

厂区绿化工程,依托现有

/

合计(万元)

100

表3-7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设计

实际

变化内容

备注

规格/型号

数量

规格/型号

数量

1

搅拌罐

5M3、304

1

5M3、304

1

与环评一致

搅拌

2

储罐

5M3、304

1

5M3、304

1

与环评一致

成品罐装周转

3

原料罐

0.5M3、304

2

0.5M3、304

2

与环评一致

表面活性剂暂存

4

搅拌罐

3M3、304

1

3M3、304

1

与环评一致

搅拌

5

储罐

3M3、304

1

3M3、304

1

与环评一致

成品罐装周转

6

搅拌罐

2M3、304

1

2M3、304

1

与环评一致

搅拌

7

PP罐

2M3、304

1

2M3、304

1

与环评一致

搅拌

8

纯水仪

2T/h

1

2T/h

1

与环评一致

制水

9

空压机

7.5KW

1

7.5KW

1

与环评一致

动力源

三、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工业清洗剂生产工艺

图3-3PCB清洗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投料、搅拌:将环保碳氢溶剂D70、环保碳氢溶剂D80、环保碳氢溶剂异构60、二丙二醇甲醚、NMP、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表面活性剂)按照产品配比投入搅拌罐中,进行混合搅拌,在常温常压下进行,且在密闭的空间内,开启搅拌使其充分混合,搅拌速度60r/min,搅拌在常温下进行,全程密闭无需加热,搅拌过程中无化学反应。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G1)、噪声。

成品、灌装:搅拌均匀后的成品通过密闭管道进入成品罐,进行灌装出库。灌装过程中均产生有机废气(G2)、噪声。

(2)工业板清洗剂生产工艺

图3-4工业清洗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投料、搅拌:将纯水、五水偏硅酸钠、葡萄糖酸钠、黄原胶、甘油按照产品配比投入搅拌罐中,进行混合搅拌,在常温常压下进行,且在密闭的空间内,开启搅拌使其充分混合,搅拌速度60r/min,搅拌在常温下进行,全程密闭无需加热,搅拌过程中无化学反应。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含尘废气、有机废气(G3)、噪声。

检测:对每批次搅拌好的产品进行取样检测,主要对产品的粘度、闭口闪点、防锈性能、泡沫产生情况等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不添加其他检测试剂,通过检测设备对产品进行直接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直接在搅拌缸内添加某种原料进行微调,微调后重新搅拌检测,直到合格为止,检测合格后剩下的样品当做样品保存在样本瓶中,并贴上标签记录。检测后对检测仪器(主要为玻璃仪器)采用自来水添加洗洁精进行清洗,清洗的废水中含有大量油类物质,作为危废进行处理。每批次质检时间约为1h,年生产约350个批次,年工作时间为350h,检测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4)、检验室废液。

成品、灌装:搅拌均匀后的成品通过密闭管道进入成品罐,进行灌装出库。灌装过程中均产生有机废气(G5)、噪声。

四、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表3-8废水产生情况

工序/生产线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

最终去向

纯水制备

纯水机

浓水以及反冲洗水

COD、SS

回用于员工冲厕

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COD、SS、氨氮、总氮、总磷

化粪池

仪器检测

检测室仪器

清洗用水

切削液、防锈剂、清洗剂等试剂

不外排

作为危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图3-5项目水平衡图

2、废气

环评中:本项目投料、搅拌、灌装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及投料粉尘(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剩余未被收集处理的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表3-9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工序/生产线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环评设计污染物治理方式

实际建设情况

投料、搅拌、灌装

搅拌缸

DA001

非甲烷总烃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与环评一致

无组织

/

投料

/

DA001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与环评一致

无组织

/

图3-6有组织废气处理工艺及检测点位图(环评中)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

建设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根据源强计算,建设项目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约为1.9t/a。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1〕218号)等文件要求参照以下公式计算活性炭更换周期。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的动态吸附容量以10%计,活性炭更换周期T = m×s÷(c×10-6×Q×t)。

式中:

T—更换周期,天;

m—活性炭的用量,kg;(项目总活性炭装机容量288kg)

s—动态吸附量,%;(一般取值10%)

c—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mg/m3;

Q—风量,单位m3/h;

t—运行时间,单位h/d。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

表3-10本项目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结果表

工序

活性炭装置编号

活性炭填充量m(kg)

动态吸附量s(%)

活性炭削减VOCs浓度c(mg/m3)

风量Q(m3/h)

运行时间t(h/d)

更换周期T(天)

投料、搅拌、灌装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288

10

10.53(满负荷)

7500

8

46

3.51×10-3X(未满负荷)

1.38×105/X

注:其中X表示未满负荷时的产品产量,单位为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要求:“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本项目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值小于苏环办〔2022〕218号要求,对照文件相关规定,由于活性炭在使用一定时间后会饱和,需定期进行更换,满负荷时投料、搅拌、灌装活性炭建议企业每一个月更换一次;未满负荷时投料、搅拌、灌装活性炭建议企业根据实际产量(每1.38×105/X天)更换一次。

表3-11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汇总表

工序

/生产线

形态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

废物代码

环评设计处置措施

实际

产生情况

(t/a)

最终去向

工艺

处置量(t/a)

职工生活

固态

职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900-001-S61

环卫部门清运

7.5

1.5

环卫部门

废气处理

固态

收集粉尘

一般固废

900-099-S17

本单位回用

0.07

0.01

本单位回用

纯水制备

固态

纯水制备系统废物

一般固废

900-008-S59

委托资质单位

3

0.6

收集外售

废气处理

固态

废布袋

一般废物

900-009-S59

委托资质单位

0.2

0.04

设备维修

液态

废机油

危险废物

900-249-08

委托资质单位

0.32

0.06

已与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

设备维修

固态

废机油桶

危险废物

900-249-08

委托资质单位

0.02

0.04

原料包装

固态

废包装材料

危险废物

900-047-49

委托资质单位

1

0.2

检测清洗

液态

检测废液

危险废物

900-249-08

委托资质单位

0.337

0.06

废气处理

固态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900-039-49

委托资质单位

12.45

2.5

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气筒(DA001)

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气筒(DA001)

注:本项目排气筒废气可在房顶直接安全采样,因此检测平台未搭建。

废气排气筒标识牌(DA001)

危废仓库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4、噪声

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区已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产生及治理情况见表3-12。

表3-12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表

序号

装置及噪声源

数量

(台/套)

降噪措施/(dB)

工艺

1

搅拌罐

3

隔声、基础减振

2

纯水仪

1

3

空压机

1

4

PP罐

1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项目变动影响分析

表3-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动分析一览表

变动类别

属清单中重大变动的内容

原环评及批复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本项目为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生产项目

未发生变化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项目根据实际产生情况,危废仓库面积减小。

企业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将原环评中的危废仓库由15m2减小为8m2。建成后项目整体生产能力不变,危废仓库处置或储存能力虽减小,但根据验收数据(表3-11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汇总表),项目实际产生的危废仍能安全暂存于危废仓库中,危废仓库现有储存能力(8m2)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未发生变化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未发生变化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本项目拟建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钱江路108号1号厂房

未发生变化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产品品种:工业清洗剂、PCB板材清洗剂生产;

原辅料:五水偏硅酸钠、葡萄糖酸钠、EDTA-4Na、OP-10、MOA-9、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环保碳氢溶剂D70、环保碳氢溶剂D80、环保碳氢溶剂异构60、醇醚类(二丙二醇甲醚)、NMP、黄原胶、甘油;

生产工艺:投料、搅拌→成品、灌装;投料、搅拌→检测→成品、灌装;

生产设备:搅拌罐1台、储罐1台、原料罐2台、搅拌罐1台、储罐1台、搅拌罐1台、PP罐1台、纯水仪1台、空压机1台,共计10台。

未发生变化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项目物料均为汽运

未发生变化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投料、搅拌、灌装废气及投料粉尘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剩余未被收集处理的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将原有环评中的投料、搅拌、灌装废气及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DA001排气筒排放”,提升为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DA001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检测数据(表7-3~4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评价)本次变动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验收检测结果为处理效率均大于92%,而环评设计计算取值为90%),因此本项目未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污水排放口。

未发生变化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不涉及主要排放口,拟新建1个一般废气排放口。

未发生变化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未发生变化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未发生变化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未发生变化

由上表可知,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表五、检测内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后认为: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选址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钱江路108号1号厂房,符合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用地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建议,对预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小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影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拟建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关于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阴环复〔2025〕30号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及结论基本可信。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江苏省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钱江路108号1号厂房建设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

项目代码:24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357

二、在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本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你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光大水务 (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盐河。

(三)本项目投料、搅拌、灌装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剩余未被收集处理的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本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本项目运行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要求在厂区内建设15m2暂存场所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产生的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在厂区内建设15m2暂存场所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本项目以厂界为起点向外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

颗粒物≤0.025t(有组织≤0.010t、无组织≤0.015t);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0.444t(有组织≤0.210t、无组织≤0.234t)。

(二)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排放量(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量≤600/600m3,COD≤0.168/0.03t,SS≤0.09/0.006t,NH3-N≤0.018/0.003t,TN≤0.024/0.009t,TP≤0.002/0.0003t。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者安全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做到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你公司应当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你公司应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针对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你公司应按要求做好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

七、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本项目方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1

本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你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已严格落实。

2

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光大水务 (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盐河。

严格按照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

本项目投料、搅拌、灌装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剩余未被收集处理的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投料、搅拌、灌装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剩余未被收集处理的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

本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厂区已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本项目运行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要求在厂区内建设15m2暂存场所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产生的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在厂区内建设15m2暂存场所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已与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处置协议;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后期运营中,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6

本项目以厂界为起点向外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以厂界为起点向外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点,项目建成后,该范围内也不得建设类似敏感建筑。

7

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厂区已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已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仓库,并张贴规范化标识牌,危废库内已落实防腐防渗等要求。

8

你公司应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针对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你公司应按要求做好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

本项目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企业将严格按要求做好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局备案情况。

表六、检测质量保证措施

1、废水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见表5-1。

表5-1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DW001

COD、SS、氨氮、TN、TP

3次/天,连续2天

2、废气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见表5-2。

表5-2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

废气

种类

排气筒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有组织

DA001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进口Q1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烟气参数

3次/天,

连续2天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出口Q2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烟气参数

无组织

厂界

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各设置一个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气象参数

3次/天,

连续2天

1#生产

厂房

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1m,距离地面1.5m及以上位置处

非甲烷总烃、气象参数

3次/天,

连续2天

注:有组织废气检测点位图详见图3-4有组织废气处理工艺及检测点位图。

3、噪声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见表5-3。

表5-3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

序号

检测点位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1

本项目厂界四周

等效A声级

连续2天,每天昼一次

图5-1检测点位图

表七、检测结果及评价

本次检测的质量保证按照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质量手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水质检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分析过程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在分析的同时做10%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且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气体检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采样器在进现场前对气体分析、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

噪声检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检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

检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检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测仪器使用前经过校准,检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

表6-1废气、废水、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标准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废气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气相色谱仪

GC9790II

A-1-034

气相色谱仪

GC2000EXPEC

A-1-038

大流量低浓度烟尘烟气测试仪

JF-3012D型

A-2-800

A-2-799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附2017年第1号修改单)

分析天平

AL104

A-1-009

大流量低浓

度烟尘烟气

测试仪

JF-3012D型

A-2-800

A-2-799

低浓度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十万分之一

电子天平

MS105

A-1-008

鼓风干燥箱

101-1AB

A-2-219

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WRLDN-6100

A-2-242

大流量低浓度烟尘烟气测试仪

JF-3012D型

A-2-799

A-2-800

废气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

气相色谱仪

GC2000EXPEC

A-1-038

手持式气象参数仪

LTF-II-B型

A-2-813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1263-2022)

十万分之一

电子天平

MS105

A-1-008

恒温恒湿称重

系统

WRLDN-6100

A-2-242

手持式气象参数仪

LTF-II-B型

A-2-813

智能大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JF-3012

A-2-807

A-2-808

A-2-809

A-2-810

废水

pH值

《水质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便携式酸度计

JC-PH1B

A-2-811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滴定管

50mL

A-3-130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

电子天平

AL104

A-1-010

电热恒温鼓风

干燥箱

DHG9123A

A-2-012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TU1810

A-1-006

总氮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L6S

A-1-040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752N plus

A-1-037

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A-2-214

声校准器

AWA6022A

A-2-764

手持式气象

参数仪

LTF-II-B型

A-2-813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一、生产工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进行“三同时”验收检测。验收监测期间,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见下表:

表7-1生产负荷一览表

检测日期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生产能力

生产时间(天)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5.12.01

洗涤剂搅拌罐

工业清洗剂

2000t/a

300

6.67t/d

5.33t/d

80%

2025.12.02

洗涤剂搅拌罐

PCB板材清洗剂

1000t/a

3.33t/d

2.67t/d

80%

二、检测结果与评价

1、废水检测结果

表7-2生活废水检测结果与评价单位:mg/L,pH值无量纲

检测点位采样时间

pH值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氨氮

总氮

总磷

DW001

厂区总排口

2025.12.01

7.5

17

19

3.21

9.37

0.03

7.6

15

22

3.21

9.70

0.04

7.5

18

14

3.17

9.89

0.03

7.7

16

25

3.25

9.57

0.04

2025.12.02

7.4

18

22

3.72

9.70

0.03

7.5

16

16

4.21

9.62

0.04

7.4

19

14

4.32

9.84

0.03

7.6

17

21

3.98

9.92

0.03

执行标准

6-9

300

200

35

45

5

是否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评价

表7-3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评价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频次

废气量(m3/h)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处理效率

(%)

DA001排气筒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设施进口

2025.12.01

1

4943

19.5

0.096

/

2

20.7

0.102

/

3

19.9

0.098

/

4

5321

20.5

0.109

/

5

19.4

0.103

/

6

20.0

0.106

/

7

5586

20.3

0.113

/

8

18.5

0.103

/

9

20.1

0.112

/

2025.12.02

1

5294

18.9

0.10

/

2

19.2

0.102

/

3

19.3

0.102

/

4

5430

19.4

0.105

/

5

19.1

0.104

/

6

21.2

0.115

/

7

5383

20.1

0.108

/

8

18.7

0.10

/

9

19.7

0.106

/

DA001排气筒

“布袋除尘器+二级

活性炭吸附”

设施出口

2025.12.01

1

5067

1.30

6.59×10-3

93.1

2

1.19

6.03×10-3

94.1

3

1.24

6.28×10-3

93.6

4

5221

1.29

6.74×10-3

93.8

5

1.34

7.0×10-3

93.2

6

1.39

7.26×10-3

93.2

7

5440

1.31

7.13×10-3

93.7

8

1.37

7.45×10-3

92.8

9

1.27

6.91×10-3

93.8

2025.12.02

1

5340

1.42

7.20×10-3

92.8

2

1.27

6.44×10-3

93.7

3

1.22

6.20×10-3

93.9

4

5472

1.24

6.79×10-3

93.5

5

1.17

6.40×10-3

93.8

6

1.33

7.28×10-3

93.7

7

5578

1.27

7.08×10-3

93.4

8

1.29

7.20×10-3

92.8

9

1.34

7.47×10-3

93.0

出口标准值

/

60

3

/

出口达标情况

/

达标

达标

/

表7-4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评价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频次

废气量(m3/h)

颗粒物

排放

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处理效率

(%)

DA001排气筒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设施进口

2025.12.01

1

4943

25

0.124

/

2

5321

24

0.128

/

3

5586

26

0.145

/

2025.12.02

1

5294

21

0.111

/

2

5430

23

0.125

/

3

5383

21

0.113

/

DA001排气筒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设施出口

2025.12.01

1

5067

ND(<1)

/

98.0

2

5221

ND(<1)

/

98.0

3

5440

ND(<1)

/

98.1

2025.12.02

1

5340

ND(<1)

/

97.6

2

5472

ND(<1)

/

97.8

3

5578

ND(<1)

/

97.5

出口标准值

/

20

1

/

出口达标情况

/

/

达标

/

注:颗粒物未检出,因此处理效率按二分之一检出限计算。

3、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评价

表7-5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评价(厂界)

项目

检测日期

下风向监控点

上风向参照点

无组织G2

无组织G3

无组织G4

无组织G1

总悬浮

颗粒物(mg/m3)

2025.12.01

第一次

0.221

0.254

0.274

0.193

第二次

0.266

0.236

0.257

0.207

第三次

0.245

0.281

0.288

0.215

2025.12.02

第一次

0.237

0.245

0.266

0.197

第二次

0.270

0.277

0.284

0.211

第三次

0.264

0.254

0.292

0.226

浓度最大值

0.292

执行标准

0.5

达标情况

厂界污染物浓度达标

项目

检测日期

下风向监控点

上风向参照点

无组织G2

无组织G3

无组织G4

无组织G1

非甲烷总烃(mg/m3)

2025.12.01

第一次

0.95

1.04

0.95

0.41

第二次

1.08

1.04

0.90

0.44

第三次

0.96

0.87

1.07

0.49

第四次

0.99

0.84

1.12

0.41

第五次

1.02

0.95

1.09

0.42

第六次

1.08

1.05

0.98

0.54

第七次

1.01

1.11

1.11

0.47

第八次

1.13

1.02

1.07

0.55

第九次

0.97

1.10

1.10

0.58

第十次

1.08

0.92

1.12

0.42

第十一次

0.99

1.07

0.96

0.66

第十二次

1.01

1.04

0.93

0.46

2025.12.02

第一次

1.02

0.88

1.02

0.61

第二次

1.01

0.94

0.98

0.59

第三次

1.16

0.99

0.93

0.67

第四次

1.09

0.92

1.00

0.59

第五次

1.06

1.02

1.04

0.67

第六次

0.97

1.00

1.15

0.51

第七次

1.14

1.10

1.06

0.67

第八次

1.07

0.96

0.95

0.60

第九次

1.05

0.72

0.98

0.67

第十次

0.90

0.95

1.06

0.59

第十一次

0.99

0.93

1.03

0.69

第十二次

1.04

1.02

1.10

0.67

浓度最大值

1.16

执行标准

4

达标情况

厂界污染物浓度达标

气象参数:

检测点:G1上风向、G2下风向、G3下风向、G4下风向

检测日期

温度℃

气压kPa

相对湿度%

风速m/s

主导风向

2025.12.01

(总悬浮颗粒物)

第一次

15.3

102.0

48.6

3.2

东南风

第二次

14.7

102.0

55.2

3.1

东南风

第三次

10.5

102.1

62.4

3.3

东南风

2025.12.01

(非甲烷总烃)

第一次

15.3

102.0

48.6

3.2

东南风

第二次

15.3

102.0

48.6

3.2

东南风

第三次

15.3

102.0

48.6

3.2

东南风

第四次

15.3

102.0

48.6

3.2

东南风

第五次

14.7

102.0

55.2

3.1

东南风

第六次

14.7

102.0

55.2

3.1

东南风

第七次

14.7

102.0

55.2

3.1

东南风

第八次

14.7

102.0

55.2

3.1

东南风

第九次

10.5

102.1

62.4

3.3

东南风

第十次

10.5

102.1

62.4

3.3

东南风

第十一次

10.5

102.1

62.4

3.3

东南风

第十二次

10.5

102.1

62.4

3.3

东南风

检测点:G1上风向、G2下风向、G3下风向、G4下风向

检测日期

温度℃

气压kPa

相对湿度%

风速m/s

主导风向

2025.12.02

(总悬浮颗粒物)

第一次

10.3

102.3

69.5

4.1

东南风

第二次

8.5

102.4

70.4

4.2

东南风

第三次

7.4

102.4

71.6

3.9

东南风

2025.12.02

(非甲烷总烃)

第一次

10.3

102.3

69.5

4.1

东南风

第二次

10.3

102.3

69.5

4.1

东南风

第三次

10.3

102.3

69.5

4.1

东南风

第四次

10.3

102.3

69.5

4.1

东南风

第五次

8.5

102.4

70.4

4.2

东南风

第六次

8.5

102.4

70.4

4.2

东南风

第七次

8.5

102.4

70.4

4.2

东南风

第八次

8.5

102.4

70.4

4.2

东南风

第九次

7.4

102.4

71.6

3.9

东南风

第十次

7.4

102.4

71.6

3.9

东南风

第十一次

7.4

102.4

71.6

3.9

东南风

第十二次

7.4

102.4

71.6

3.9

东南风

表7-6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评价(厂区)

检测点

检测项目

检测日期

无组织

1小时均值

厂区内G5

非甲烷总烃

2025.12.01

第一次

1.23

1.28

第二次

1.26

第三次

1.26

第四次

1.38

第五次

1.33

1.27

第六次

1.35

第七次

1.19

第八次

1.20

第九次

1.36

1.30

第十次

1.34

第十一次

1.27

第十二次

1.24

2025.12.02

第一次

1.30

1.34

第二次

1.31

第三次

1.36

第四次

1.40

第五次

1.19

1.26

第六次

1.20

第七次

1.40

第八次

1.23

第九次

1.20

1.26

第十次

1.34

第十一次

1.23

第十二次

1.26

浓度最大值

1.40

1.34

执行标准

20

6

达标情况

厂区任意一次污染物浓度达标

厂区1h平均污染物浓度达标

气象参数:

检测点:厂区内G5

检测日期

温度℃

气压kPa

相对湿度%

风速m/s

主导风向

2025.12.01

(非甲烷总烃)

第一次

15.3

102.0

48.6

3.2

东南风

第二次

15.3

102.0

48.6

3.2

东南风

第三次

15.3

102.0

48.6

3.2

东南风

第四次

15.3

102.0

48.6

3.2

东南风

第五次

14.7

102.0

55.2

3.1

东南风

第六次

14.7

102.0

55.2

3.1

东南风

第七次

14.7

102.0

55.2

3.1

东南风

第八次

14.7

102.0

55.2

3.1

东南风

第九次

10.5

102.1

62.4

3.3

东南风

第十次

10.5

102.1

62.4

3.3

东南风

第十一次

10.5

102.1

62.4

3.3

东南风

第十二次

10.5

102.1

62.4

3.3

东南风

检测点:厂区内G5

检测日期

温度℃

气压kPa

相对湿度%

风速m/s

主导风向

2025.12.02

(非甲烷总烃)

第一次

10.3

102.3

69.5

4.1

东南风

第二次

10.3

102.3

69.5

4.1

东南风

第三次

10.3

102.3

69.5

4.1

东南风

第四次

10.3

102.3

69.5

4.1

东南风

第五次

8.5

102.4

70.4

4.2

东南风

第六次

8.5

102.4

70.4

4.2

东南风

第七次

8.5

102.4

70.4

4.2

东南风

第八次

8.5

102.4

70.4

4.2

东南风

第九次

7.4

102.4

71.6

3.9

东南风

第十次

7.4

102.4

71.6

3.9

东南风

第十一次

7.4

102.4

71.6

3.9

东南风

第十二次

7.4

102.4

71.6

3.9

东南风

4、噪声检测结果与评价

表7-7厂界噪声检测结果与评价单位:LeqdB(A)

检测时间

检测结果dB(A)

排放限值dB(A)

达标情况

N1东厂界外1米

N2南厂界外1米

N3西厂界外1米

N4北厂界外1米

2025.12.01

昼间

58

59

59

58

65

达标

2025.12.02

昼间

59

58

58

57

65

达标

气象参数:

1.*开通会员可解锁*噪声检测时气象条件:天气晴,昼间风速2.5m/s。

2.*开通会员可解锁*噪声检测时气象条件:天气晴,昼间风速2.2m/s。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表7-8生活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

污染物

项目

日均排放浓度(mg/L)

天数(d)

年排放量总计(t/a)

环评总量控制指标(t/a)

说明

生活废水

废水量

/

300

600

600

排放总量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

16.5

0.0099

0.168

悬浮物

20

0.0120

0.09

氨氮

3.63

0.00218

0.018

总氮

9.63

0.0058

0.024

总磷

0.04

0.0001

0.002

表7-9项目废气总量核算

排气筒编号

污染物名称

平均排放浓度(mg/m3)

平均排放速率(kg/h)

年工作时间(h)

本次验收排放总量

(t/a)

满负荷工况排放总量

(t/a)

环评总量

控制指标

(t/a)

DA001排气筒

颗粒物

ND(<1)

3×10-3

2400

0.0072

0.009

0.010

非甲烷总烃

1.29

6.86×10-3

2400

0.0165

0.021

0.21

其中:颗粒物未检出,平均标干流量为5353Nm3/h,则低浓度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03kg/h(取检出限一半计算)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类别

污染物达标情况

总量控制情况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

本项目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项目生活废水污染物总量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及废活性炭已与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处置协议;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固体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

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间等效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验收监测

总结论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无重大变动。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排放的废气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及废活性炭)已与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安全处置协议,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清洗剂及PCB板材清洗剂项目

项目代码

24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357161

建设地点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钱江路108号1号厂房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2000吨工业清洗剂、1000吨PCB板材清洗剂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2000吨工业清洗剂、1000吨PCB板材清洗剂

环评单位

淮安锐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淮阴环复[2025]30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竣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排污许可登记)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登记编号

91320804MAE7TJ0D57001Y

验收单位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检测单位

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检测时工况

大于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

所占比例(%)

10%

实际总投资(万元)

1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00

所占比例(%)

10%

废水治理(万元)

1

废气治理(万元)

57

噪声治理(万元)

12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30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间

300天

运营单位

淮安瀚孚斯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804MAE7TJ0D57

验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

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污染物:

废水量

/

/

600

600

化学需氧量

16.5

300

0.0099

0.168

悬浮物

20

200

0.0120

0.09

氨氮

3.63

35

0.00218

0.018

总氮

9.63

45

0.0058

0.024

总磷

0.04

5

0.0001

0.002

废气污染物:

颗粒物

ND(<1)

20

0.009

0.01

非甲烷总烃

1.29

60

0.021

0.21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排放总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件一、项目备案文件

附件二、环评批复

附件三、运营情况说明

附件四、项目竣工与调试公示

附件五、危废协议及处置单位资质

附件六、排污许可证登记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