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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对广东普辉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普辉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省道234线以北,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四号街西侧1001
建设投资:3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广东普辉塑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广东普辉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分两期建设,改扩建内容如下:
(1) 新增废塑料回收利用厂区,增加废塑料回收利用生产线及配套的附属设施。一期年处理常规废塑料3514吨,二期年处理常规废塑料3486吨,改扩建后项目年处理常规废塑料7000吨。
(2) 以再生塑料粒作为原料,生产塑料编织袋、涂料袋、饲料袋、水泥袋筒料;
(3) 项目产品规模不变,一期生产塑料编织袋3000吨、涂料袋1000吨;二期生产塑料编织袋2600吨、涂料袋1000吨、饲料袋200吨、水泥袋筒料200吨;改扩建后生产塑料编织袋5600吨、涂料袋2000吨、饲料袋200吨、水泥袋筒料200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普辉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振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揭阳市诚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邮箱:198152672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 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