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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在项目建设单位潍坊晓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组织召开了潍坊晓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塑料颗粒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人员一致同意潍坊晓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塑料颗粒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过整改后通过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潍坊晓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塑料颗粒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街道机场路618号潍坊港峰纺织有限公司院内6号仓库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张伟峰*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