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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现将留坝至凤县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留坝至凤县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
项目地点:工程起点位于汉中市留坝县江口镇,止于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十里店村,管线自东向西途经留坝县江口镇及玉皇庙镇,凤县留凤关镇及双石铺镇。
建设单位: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A1区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