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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预批量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设地点分为两处:①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红旗制造中心长青厂区内的预批量中心厂房,以下简称“长青工厂预批量中心厂房”;②一汽旗新动力(长春)科技有限公司创意厂区,以下简称“创意厂区”
建设单位: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预批量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版.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3MtJbih1JACIfETcwurew?pwd=r5xf提取码: r5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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