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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 企业概况
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炯诚新材料”)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工业集中区内,距离洪江市区5公里,注册资金3000万,公司成立于2015年,正式投产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怀化恒安石化有限公司部分场地,租用场地占地约1976平方米,但实际使用面积约为3196m2。公司原有职工40人,公司主要采用浓硫酸、盐酸、镍铜合金、ABS合金、双氧水为原料,通过反应生产碱式碳酸镍。公司主要产品为碳酸镍,年产1000吨。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全面停产,并于同月拆除设备。现场地目前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二、调查范围
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怀化恒安石化有限公司生产区的一栋生产厂房,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976m2,但实际使用面积约为3196m2。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为295m2,单层原料仓库建筑面积约850m2,危废暂存间约5m2,储罐区占地面积约70m2,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976m2。本次调查范围为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使用用地范围。
三、主要产品及生产工艺
本企业年产1000吨碱式碳酸镍。碳酸镍主要采用浓硫酸、盐酸、镍铜合金、ABS合金、双氧水为原料,通过反应生产碱式碳酸镍,其生产工艺主要分为溶解、除杂、母液沉镍、洗涤、烘干等工序。
四、采样布点
(1)土壤采样点布设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表1中几种常见的布点方法及适用条件分别为系统随机布点法、专业判断布点法、分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中“6.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点位的布设章节”,地块可根据原地块使用功能和污染特性,选择可能污染较重的若干单位作为土壤污染物识别的工作单元。原则上监测点位应选择工作单位的中央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如生产车间、污水管线、废弃物堆放处等。
因本项目地块内各土地使用功能不同且有可能导致不同污染特征明显差异,且项目地块内功能单元划分为生产区、办公区以及生活区。因此地块采用采用分区布点法。
此外,一、本地块的土壤对照监测点设置在厂区外部区域。二、对照监测点位选取在外部区域的垂直轴上。三、对照监测点选择为在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裸露土壤。T1、T2、T3、T4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中6.2.1.1章节所述的可能污染较重的工作单元因此布点。T5为厂外对照点。
对于面积较小的地块,应不少于5个工作单位。采样深度为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采集0m-0.5m表层土壤样品。
调查场地内各生产单元独立构成调查地块。其中场地内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场地外共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
(2)地下水采样点布设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中“地块内如有地下水,应在疑似污染严重的区域布点,同时考虑在地块内地下水径流的下游布点。如需要通过地下水的监测了解地块的污染特征,则在一定距离内的地下水径流下游汇水区内布点。”据此,本项目在生产车间中部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在生产车间靠近危废间处设置地下水监测井2。
五、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监测单位为湖南乾诚检测有限公司。
(1)土壤检测结果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T1生产车间中部、T2生产车间靠近危废间、T3储罐区、T4生产车间左上角、T5厂外对照点等五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5.3.2条: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无污染,无需做进一步详细调查。
(2)地下水检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及表2中Ⅲ类标准。 无需做进一步详细调查。
湖南国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