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6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持召开了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编制单位和技术专家(验收组名单附后)。建设单位报告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新疆正则环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汇报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呼图壁县城以北14km、县城至芳草湖农场公路以西0.5km处,呼图壁河以东1.2km,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E86°52′45.115″、N44°17′47.019″。行政规划隶属呼图壁县管辖。东、西、南、北侧均有农田分布,南侧2km处为下三工村。项目位于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空地上,周边500m内无学校、医院、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建设规模及内容:①新增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包括:安装地埋式分类垃圾箱82座,购置三轮保洁电瓶车150辆,购置大件家具破损装运车1辆,清雪车10辆;②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实施提升改造,包括:新建2.5km垃圾专用道,新建2000m²车库,更换垃圾防飞散网1200m,场区非作业面用膜覆盖,建设填埋气收集利用系统1套,购置设备挖机1台,打药车1辆,水车2辆;③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填埋区西侧25m处的预留空地内,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30m³/d;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5t/d(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实际未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原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保报建情况

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批复文号“新环监函〔2007〕396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验收,并通过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昌州环发〔2014〕104号”。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于2013年建成,总占地面积8万m²,设计总有效库容61.2万m³,使用年限10年。共分东西两个填埋作业区,东作业区占地4.8万m²,库容46.2万m³,西作业区占地3.2万m²,库容15万m³。管理区(办公区)位于填埋区南侧,修建了2间办公室、1间消毒间、1间配电室、5间车库和2间生活区。填埋区西侧建有1处渗滤液收集池,容积300m³。城区办公点设置于县环卫中心院内,包括6间办公室、10间车库。

(2)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过程

*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编制了《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文件《关于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昌州环评〔2024〕26号)。

(3)项目建设过程

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建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后项目移交给运营单位呼图壁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后续运营和维护。

(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

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我单位进行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派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监测及调查,结合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拟定总投资10000万元,设计环保投资4880万元,设计环保投资占比48.80%。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8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比10.8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已建成的工程及配套的环保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开通会员可解锁*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昌州环评〔2024〕26号)以及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照项目拟建设内容和实际建设内容后可知,本项目实际未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单元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但不属于重点变动,无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是渗滤液处理单元即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池体、管道全封闭设置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部,定期喷洒除臭剂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处理的废水主要是原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通过本次配套建设的渗滤液深度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30m³/d。渗滤液产生量为15m³/d,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m³/d,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满足项目污水处理需求。

本项目非灌溉期产生的污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呼图壁县污水处理厂。呼图壁县污水处理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³/d,现状实际处理量约6000m³/d,经处理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从水量方面分析,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6.4m³/d,占呼图壁县污水处理厂富余处理量比例较小,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呼图壁县污水处理厂水量产生明显冲击负荷影响。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去向合理。

(三)噪声

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2)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3)隔断噪声的传播途径,固定声源置于室内;对高噪设备如各类风机与水泵加装减震基础、柔性接头,对空气动力性噪声设备引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并对其加装减震基础;对管道采用支架减振,包扎阻尼材料;加强管理,通过实施标准化作业、加强设备维护、正确使用机械等措施,使机械在较好的状态下运行,避免不正常设备运转;

(4)设置绿化隔离带,根据环境、景观设计要求对噪声场地四周设置乔灌结合绿化隔离带;

(5)在总平面布置上充分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如将高噪声的设备远离厂界,利用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维护,限速行驶以减少因振动产生的车辆噪声;禁止车辆途经沿线居民点时鸣笛,以降低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落实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四)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具体如下:

(1)生活垃圾

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生活垃圾。

(2)渗滤液处理站污泥

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干化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运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因此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五)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严格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备案,备案号:652323-2022-16-L。

目前应急预案已超过3年有效期,正在重新制定中。

(六)排污许可证

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依法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证书编号:12652323MB0732156J001V,有效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四、验收监测结论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的上风向参考点和项目区的下风向各个监控点检测TSP浓度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周界限值1.0mg/m³。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浓度限值20(无量纲)、0.06mg/m³、1.5mg/m³。甲烷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要求,填埋场上方甲烷气体含量小于5%,填埋场建(构)筑物内甲烷气体含量小于1.25%。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昼夜噪声正常工况下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出水监测项目全部同时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中的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限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干化后送至填埋场卫生填埋,实际无固体废物外排。

五、验收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踏勘,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达到了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减少设备运行故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落实和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

(3)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巡检和防护,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验收组长(建设单位):

验收副组长(运营单位):

验收组员:

七、验收人员信息

呼图壁县城生活垃圾场提质增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联系电话

组长

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组长

呼图壁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

谢东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退休)

高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朱淑环

新疆中测众联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高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钱翠翠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