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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长制服务中心河北省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海港区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行政审批局三楼310受理室(06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火灾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承 诺文件 |
1 |
秦皇岛市海港区河长制服务中心河北省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海港区段) |
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石河花场峪支流天女小镇段 |
秦皇岛市海港区河长制服务中心 |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
该项目主要对石河(天女小镇段)河道两岸2.1公里岸坡进行生态化改造及两岸1.9公里岸线进行生态化提升;修复1.2公里河床地形地貌形态;对天女小镇段进行4386平方米绿化种植;布置水车广场,布置古代水利机械设备;对石河河湖管护设施进行升级,新增河长管护告示牌、“四个一”设施、在线水质监测点、水位流量视频一体站、水位计及雨量计。 |
附件1 |
无 |
见附件2 |
秦皇岛市海港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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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河幸福河湖项目(海港区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doc
相关承诺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