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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对河南谢人安防门帘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PVC透明软门帘、软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河南谢人安防门帘有限公司 |
年产2.3万吨PVC透明软门帘、软玻璃建设项目 |
新乡市获嘉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亢村镇薄口路东纬三路北侧 |
新乡市世青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26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并新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年产2.3万吨PVC透明软门帘、软玻璃建设项目。 |
1.废气:1#生产车间投料、搅拌、粉碎(PE塑料制品)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PVC塑料制品挤出、压光、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碱液喷淋塔(TA002)预处理后再与PE塑料制品注塑工序和珍珠棉发泡、挤出、制粒工序产生的废气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3)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生产车间木托盘、包装箱下料工序和3#生产车间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碱液喷淋塔废水经调整pH后和冷却水排水经厂区总排口通过管网排入获嘉县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加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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