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包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陕西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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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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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JZB2025-CS1090

二、项目名称:食堂包厨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包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同心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创汇社区A区商铺12号楼商业裙房三层c7号铺 综合评分法 678,555.00元 85.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包厨):

服务类(陕西同心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食堂包厨 餐厅人员工资福利,食堂采购全部委托供应商完成,厨房500元以下日常零星物品采购费用等,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执行 质量要求,人员要求,供应商工作要求等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项目服务期为17个月:2026年全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31日 服务标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78,55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乾、李京哲、李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不足8000.00元,统一按照800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0 1902 9000 5250 4055 备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需向代理公司无偿提交装订成册并加盖鲜章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3套(壹正贰副),电子版PDF格式U盘一份。(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需密封。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食堂包厨 1.017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窑店街道兰池二路与秦义南路交叉口兰池大厦A座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8F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中心曾艳、高杰、高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食堂包厨报价明细附件.pdf

食堂包厨(ZJZB2025-CS1*开通会员可解锁*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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