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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四区26栋401建设“广东安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从事锡膏,助焊膏生产,年产量分别为200t、20t。项目租赁厂房面积1200m2,租赁合同见附件2。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尚未投产,现申请办理新建环保备案手续。
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环境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料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另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通知,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料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本项目需要编制备案类“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建设方委托我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结合该工程的性质、特点以及该区域环境功能特征,通过现场勘察调研,以及查阅有关资料;在工程分析基础上,按照相关导则和标准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