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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金鸿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金鸿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佛山市金鸿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璜矶风水村龙高公路旁大圳口梅照明厂房首层一车间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生产塑料配件700吨/年、模具80套/年。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8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8万元。验收产能塑料配件560吨/年、模具64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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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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