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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缙云县壶镇镇雅韵工艺品加工厂年产200万个木柄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镇雅韵工艺品加工厂年产200万个木柄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缙云县壶镇镇雅韵工艺品加工厂
建设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锦绣路33号1号厂房二楼东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 验收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12.30-2026.01.27(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叶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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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壶镇镇雅韵工艺品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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