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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铭硕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社区上井第二工业区广兴腾产业园A7栋101建设“深圳市铭硕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从事碳纤维板材生产,年产量为300万件。项目租赁厂房面积1100m2。
2025.09.15-2025.09.16,广东源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崇泽生态环境研究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深圳市铭硕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监测任务。其深圳市崇泽生态环境研究有限公司主要以深圳市铭硕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参考依据,编制了《深圳市铭硕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废气:
项目拟将机加工、打磨成型产生颗粒物经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热压成型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热压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经通过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废水:
根据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横岭水质净化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水质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噪声:
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并对其加强基础减振及支承结构措施,如采用橡胶隔振垫、软木、压缩型橡胶隔振器等。再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②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
③设置独立空压机房,空压机底部设置减震垫,排气口安装消声器。
④风机安装消声装置。
根据《噪声污染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洪宗辉)中资料,本项目 1 砖墙双面粉刷的区墙体,理论的隔声量为49dB(A),考虑到门窗面积和开门开窗对隔声的负面影响,实际隔声量(TL+6)为 22dB(A)左右。设备的减震垫降噪量约为5-8dB(A),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且夜间不生产,故项目营运期的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灭蝇、灭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另外,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即要使用专用储存设施,并将危险废物装入专用容器中,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胶带必须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等,防止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