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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开通会员可解锁*22的暂行办法之第5条改为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 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深圳市兴利兆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工程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深圳市兴利兆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萌社区劲松一路60号荣泰佳工业园厂房7栋102
建设内容:从事塑胶配件和模具(自用)生产,年产量分别为100吨,10套。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梁军照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公示内容和时间
(1)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2)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