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检测线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河南郑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项目名称: 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检测线技改项目
项目编号: 国企招采-2025-336 交易分类: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监督部门: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检测线技改项目,招标人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检测线技改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36

2.3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东风路6号。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检测线检测设备的设计、制造、预验收、包装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陪产服务、设备移交确认和最终验收、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2.5招标范围:包括1条检测线检测设备的设计、制造、预验收、包装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陪产服务、设备移交确认和最终验收、质保期售后服务等。乙方必须仔细的分析设备系统,确保该系统设计满足甲方工艺、物流、产量等的需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个工程,保证甲方正常投入生产。四轮定位仪、前照灯测试仪、综合转鼓试验台的计算机运行流程程序必须向甲方开放。甲方可以实现自行调整或增减检测项目、自行修改检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0 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2.7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整体质保一年。

2.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地方(为本招标及本合同目的,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声明函(声明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制造、工艺设备和安装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作为同一法人主体独家承制的3个及以上在乘用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新增检测线业绩。

注:(1)业绩内容包含:节拍应为在单条检测线设备JPH≥20的产线,且至少包含四轮定位、灯光检测、转鼓试验台等;(2)必须满足以第一承包人身份与国内主流汽车主机生产厂,签订检测线整线合同(一个合同内同时包含非接触四轮定位、转鼓、灯光、联网系统,其中灯光仪与四轮定位为同一品牌 )同时供应商需具备整线设备生产制造能力;(3)所附业绩中至少有1个业绩的最终验收日期在近5年内;(4)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和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发票或收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款凭证等),发票、收款记录无金额限制,如合同无法体现主要内容,另需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方企业、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对于以上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牟县东风路6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丹丹、丁姜瑞、闫岩、张小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tianpingzhaobiao03@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wangyu@sundregroup.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