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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街道陀公公园建设项目交易发包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6、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查结果的相关证明(核查发布日期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 在周或上一周) 删除,无需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相关证明。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请响应人收到本澄清后,在线递交回执。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浙江质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 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