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华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字体: 小 中 大 】
根据广州华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华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联社旧社西街2号庆扬厂车间11栋 |
建设单位 |
广州华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联社旧社西街2号庆扬厂车间11栋,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主要从事加工生产化妆品瓶盖,年产化妆品瓶盖109.2吨。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在注塑机产污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软帘围挡,形成包围型集气罩,注塑工序NMHC、臭气浓度经“局部负压”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包装固废、金属碎屑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塑料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危废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并设专人管理,按要求设置警示及识别标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含油废抹布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