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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恒东模具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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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花都区花城恒东模具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恒东模具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花城街大运南路3号金乐工业园E栋1楼-3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恒东模具厂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已建成的1栋6层厂房中的第一层部分车间进行生产和办公,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项目生产塑料零件,以外购的ABS树脂颗粒、PC树脂颗粒、PE树脂颗粒等为原料,经注塑等工序进行生产,年产用于电器组装的塑料零件26.5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众璟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水:本项目选址位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定期更换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天马河。②废气: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TA001)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述未收集处理的废气和色粉投料粉尘、破碎粉尘、模具加工粉尘、电火花加工油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③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以及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④固废: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注塑生产;废包装材料、废模具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废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并设专人管理,按要求设置警示及识别标志;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金属碎屑、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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