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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扬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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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扬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扬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花城街大华村大华社大华大街27-28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扬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大华村大华社大华大街27-28号厂房,占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6742.2平方米,主要从事纸箱、塑料袋、封箱胶的生产,年产纸箱60万平方米、塑料袋360吨、封箱胶200万平方米。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料。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宏哲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塑料袋吹膜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纸箱印刷、粘合工序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二、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不添加任何药剂的间接冷却水定期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废包装材料、塑料废料、纸材废料贮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专业单位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印板、清洗废水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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