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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锦龙建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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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锦龙建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锦龙建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赤坭镇黄沙塘新庄自编69号之五 |
建设单位 |
广州锦龙建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主要设置一栋两层办公楼、四个原料堆场(包括两个石堆场、两个砂堆场)、罐区、生产区(设置两条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从事水泥预制件生产,年产水泥预制件12万件(合19215.36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槽罐车拉运至赤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经市政管网排入赤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设备、车辆、场地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抑尘、养护工序。(2)废气:项目砂石装卸及堆场扬尘采用对砂石原料堆场进行三面围挡+洒水进行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粉煤灰卸料和贮存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计量粉尘、搅拌粉尘采用“围挡+洒水”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采用洒水车洒水、出入车辆冲洗等措施进行降尘;汽车尾气、浇筑、脱模废气自然扩散于大气环境中。(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沉渣及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废布袋按一般工业固废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油脂、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原料桶(脱模剂、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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