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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迈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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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迈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迈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炭步镇鸭一村合进路199号之九十四105厂房 |
建设单位 |
广州迈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迈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村合进路199号之九十四105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为1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87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木制音响外壳、塑料音响外壳的生产,年生产木制音响外壳10万个、塑料音响外壳10万个。 |
环评机构 |
广州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槽罐车拉运至炭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冷却塔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赤坭污水处理厂。水帘柜、喷淋塔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2)废气: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进入一套水喷淋塔(含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废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废模具、机加工粉尘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网版及碎布、漆渣、水帘柜及喷淋塔废水、废活性炭等收集后交有危险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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