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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平台对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浙江华仁医药有限公司、松原市联华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债权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
基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息总额 | 本金余额 | 欠息 | 代垫费用等 | 担保措施 |
| 债权1 | 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24,217,941.67 | 270,000,000.00 | 352,636,666.67 | 1,581,275.00 | 1、抵押物:浙江省绍兴区柯桥区华联国际商贸城4幢177室等共计3833.9平方米房产; 浙江省绍兴区柯桥区蓝天商业中心2幢301-1室等4间5062.7平方米房产。共计8896.6平方米房产抵押。 2、保证人:浙江华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沈冬云、韩小萍。 |
| 债权2 | 浙江华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373,283,314.00 | 162,000,000.00 | 210,289,750.00 | 993,564.00 | 1、抵押物:浙江省绍兴区柯桥区华联国际商贸城3幢3套房产3547.31平方米;浙江省绍兴区柯桥区蓝天商业中心2幢201-3室1套717.13平方米。共计4264.44平方米房产抵押。 2、保证人:浙江华仁医药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冬云、韩小萍。 |
| 债权3 | 浙江华仁医药有限公司 | 428,081,738.61 | 190,000,000.00 | 236,945,441.61 | 1,136,297.00 | 1、抵押物:浙江省绍兴区柯桥区华联国际商贸城4幢159室等24套房产1760.76平方米;浙江省绍兴区柯桥区蓝天兴都商务大厦301室等3套房产、蓝天商业中心2幢2套房产,蓝天市心广场2幢124室等5套房产5574.5平方米房产。共计7335.26平方米房产抵押。 2、保证人: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冬云、韩小萍。 |
| 债权4 | 松原市联华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科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2,542,552.92 | 162,000,000.00 | 339,157,027.78 | 1,385,525.14 | 1、质押物:张栋梁、杨旭生以持有的联华石油100%股权质押。 2、抵押物: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规划路西侧蓝汐花园在建工程6,565.15平方米和剩余土地18,741.5平方米抵押。 3、保证人:张栋梁保证担保。 |
注:1、本公告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欠息(含利息、罚息等)、代垫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实际金额以依据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2、标的资产债权4共同债务人天津科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破产重整,对该债务人欠息计算至破产重整受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止。3、部分担保物存在被处置、被占用等情况。4、如有意向,可联系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联系人查阅相关资料。
二、挂牌价格
竞价起拍价:378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或整数倍/次。
三、竞价方式
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时5分钟,出价金额高于或等于起拍价均可成交,出价高者竞价成交。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标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管理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价保证金及款项支付
1、有意竞买人可于公告刊登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随时交纳保证金300万元,请确保预留充足的注册及报价时间,并确保支付宝账户(或关联的银行账户)余额不少于300万元。
2、竞价成交后(如仅有一家合格投资人报名竞价,将补登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且无新的竞买人参与竞价,则确定本次竞价成交),竞得者即为受让方。若竞价成交,平台生成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并完成线上缴费。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债权转让价款。
3、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2日内,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楼支行
账号:0302 0602 2930 005 8803
4、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则视为受让方违约,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如已签署),未交割的标的资产自动返还至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并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债权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损失,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损失和风险,违约金及损失优先从受让方已支付的款项(包括保证金、转让价款等)中扣除。
六、注意事项
1、受让方正常履约即可享有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起(不含当日)取得的全部利益,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风险。
2、自基准日(不含该日)起至标的资产债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至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指定账户之日(不含该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不进行标的资产交割,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有实质决策管理权,由此产生的管理结果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导致竞买人的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不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具体债权情况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请仔细阅读竞价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不得因已存在或未来可能存在的妨碍债权资产及担保价值实现的事实或潜在风险而对受让该标的债权资产及担保措施提出任何抗辩或权利主张。
5、竞买人须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标的资产的资格。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6、在竞买人出价前,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有权随时撤销或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并由淘宝网阿里资产平台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7、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次竞价所提供的附件协议内容,相关协议以中信资产天津分公司与受让方最终签订的版本为准。
8、受让方应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做好合规访谈,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等工作,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如不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9、标的资产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0、受让方应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完成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并公告通知等工作,相关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11、受让方同意受让债权4后委托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管理处置,委托处置期限五年。不设立委托处置清收目标,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按照净回现金额的80%收取处置报酬。回收净现金额=处置回现-委托期间处置费用。委托期间处置费用由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先行垫付,并在处置回现中优先扣除。受让方全权授权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对标的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具体条款由受让方另行与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八、联系方式
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董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吴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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