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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5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功能厅3楼生态环境处二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宜宾普翼公司新建轻量化复合材料中试线项目 |
宜宾三江新区 |
宜宾普翼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中蓉圣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港路21号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一标段5号厂房,用地面积约2000m2。项目拟投资9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立一条铺层工艺的 HP-RTM 成型中试线,主要应用轻量化材料进行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试验生产,试验生产成功后转正式生产,预计试验生产能力为 10t/a,正式生产能力为 45t/a,产能共计 55t/a。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开卷、焊接粉尘通过密闭生产换气收集+高效滤芯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6.5m高排放筒达标排放。二是补强粉尘、有机废气、去毛刺后擦拭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换气收集+高效滤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6.5m高排放筒达标排放。三是高压注胶、脱模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6.5m高排放筒达标排放。四是激光切割有机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集气罩收集+自带高效滤芯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6.5m高排放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的生产、运输等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未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抹布、废砂纸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处置: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含油废物棉纱、手套等、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抹布、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