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
发布时间:
2025-07-16
发布于
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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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宾康润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四川省宜宾市、四川高县经济开发区-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

宜宾康润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技改在宜宾市第三垃圾焚烧环保发电厂(焚烧生活垃圾600吨/天)内进行,依托厂区内的垃圾焚烧环保发电设备设施及工艺技术,投资50万元,增添渗滤液浓水回喷设施设备,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能力120吨/天。本次技改不新增用地。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场地洒水,不外排。项目施工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扬尘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固废部分回收,部分无害化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

本项目拟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现有项目焚烧的生活垃圾成分相似;本项目产生的垃圾及一般固体废物渗滤液、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等废水依托厂区已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出水中的pH、COD、BOD5、氨氮、SS、总磷、氯化物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的相应标准限值,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可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相关标准要求后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回用,浓水用于石灰制浆及回喷炉膛;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与化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水、循环冷却系统等排水等清净下水混合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厂内污水管网外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

本次技改后,项目焚烧炉烟气依托现有烟气治理系统进行处理,现有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PNCR+半干法(Ca(OH)2)/干法(Ca(OH)2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组合净化工艺,焚烧烟气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同时参考《欧盟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4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按照50mg/m3、120mg/m3执行,颗粒物为低于现状排放量24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按8mg/m3管控。

干法药剂贮仓、石灰贮仓、活性炭贮仓、飞灰贮仓顶部各安装1台振动式仓顶除尘器(共4台,除尘效率99.9%),粉尘经贮料仓顶部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

卸料大厅、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系统等恶臭源依托现有恶臭治理措施:卸料大厅封闭设置,利用垃圾池负压将垃圾池内空气送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设1套植物液喷雾除臭装置;垃圾池封闭设置,利用抓斗对垃圾不停地进行搅拌翻动减少恶臭产生,正常运行时垃圾池内空气经微负压送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由20m排气筒排放;渗滤液处理站与垃圾池内空气一并送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与垃圾池共用活性炭吸附系统。

③噪声: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已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新增的设备主要为渗滤液浓水回喷设施设备,其余生产设施均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新增的渗滤液浓水回喷设施设备不新增噪声源。厂区现状噪声源已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根据《宜宾市第三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本次技改完成后全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烟固化飞灰经检验符合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后去配套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填埋;净水系统产生的污泥,除盐水系统更换的反渗透膜、超滤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超滤、纳滤、反渗透滤膜、污泥,除臭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废矿物油,预处理池污泥,办公生活垃圾去厂区焚烧炉焚烧;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的废滤袋、化验室固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以及环评提出的其他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⑥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和防止地表漫流、垂直入渗的措施。

⑦环境风险:依托企业现状应急消防设施和应急事故池、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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