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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东段屏山中学商业办公楼3楼
邮 编:64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四川利盟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端锦纶长丝及运动面料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王场产业园F06-2地块 |
四川利盟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环保投资128.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7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65.77亩(43850平方米),建筑面积102827.22平方米,涵盖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引进国际先进的纺丝设备,结合智能化生产系统,配套环保设施和绿色能源技术。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000吨化纤产品的生产能力,其中POY年产7000t、HOY年产5000t、FDY年产3000t;二期为年产DTY5年产000生产能力,本次环评仅评价一期项目。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施工扬尘: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轻拿轻放,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尘土等措施来减少扬尘产生。 (二)废水 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屏山县王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污水处理厂相关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 使用挖掘机、钻机、电锤等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轻拿轻放,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现场车辆管理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主要为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固废清运至指定建渣场地统一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纺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封闭的生产线中通过连通的设备在引风机的作用下引送至“喷淋+干湿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电供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煅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抽至“喷淋+干湿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电供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3.油剂挥发废气,主要使用环保型油剂,油剂采用密封包装,厂区加强通风可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4.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高于食堂楼顶排放。 5.中水回用处理站恶臭:中水回用处理站为地埋式,各水处理单元均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量较小,厂区通过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处理。 6.柴油发电机废气:先由自带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经抽排风系统抽至生产厂房楼顶排放。 (二)废水 1.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最终不能循环的部分)、纯水制备浓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塔定期排水、车间及地面冲洗废水:排至厂内中水回用处理站(10m3/d)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及地面冲洗、绿化用水等。 2.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经南侧市政管网进入屏山县王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污水厂排放标准后排入岷江。 (三)噪声 主要产噪设备为螺杆挤压机、煅烧清洗设备、超声波清洗设备、空压机、循环冷却水塔等。治理措施: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进行隔音,设备减振,建立设备定期维护的制度,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密封收集,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点(1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危废处置台账。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