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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儿童医院总院(深圳路院区)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
比选文件
采购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拟对安徽省儿童医院总院(深圳路院区)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有所要求资格并能提供优质洗涤服务的企业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购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2、项目名称:安徽省儿童医院总院(深圳路院区)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包;
4、比选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5、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44.98万元;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资格要求: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专业的洗涤公司: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接送货物的运输车辆(参选人须就此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4、采购人不提供洗涤场所,参选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且满足布类用品洗涤感染管理要求的固定场所。场所若为自有房产,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租赁房产,须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房产证明材料是指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文件) ;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
备注:参选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参选
三、报名截止时间:比选公告发出后5天。
四、报名方式:将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发送至ahetyyzbb@sina.com。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邮箱)通知。
六、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安徽省儿童医院深圳路院区行政楼8楼802。
七、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儿童医院总院(深圳路院区)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儿童医院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比选内容 |
入围一家安徽省儿童医院总院(深圳路院区)医用织物洗涤服务公司 |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1个包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参选单位信誉要求 |
参选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 |
□接受 ☑不接受 |
| 比选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 |
| 采购单位书面澄清 |
发送至参选单位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
| 采购单位主动修改比选文件 |
发送至参选单位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 偏离 |
详见比选文件 |
| 比选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比选截止之日算起)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参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参选文件外封包的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2、开标一览表、参选函、参选报价表须有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参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
| 参选文件要求 |
1份正本, 4 份副本并提供参选文件电子档,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
| 参选文件密封袋标识 |
封套上应写明: 1、安徽省儿童医院总院(深圳路院区)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 2、参选单位名称: ; 3、参选单位姓名、电话、邮箱。 |
| 是否退还参选文件 |
否 |
| 评审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及地址 |
另行通知 |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 |
√是 □否 |
| 项目控制价 |
44.98万元,参选人分项报价不得超过表中各分项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
| 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完成,按月核算医用织物服务费,按点验合格后的件数据实结算,支付前由乙方提出结算清单,待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前15天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 其他要求 |
1、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由于对比选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以及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参选文件,而造成参选失误,将由参选单位承担其风险。 2、参选单位在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采购清单、参数等各项条款,如有疑问应在比选文件规定时间前向采购单位提出,如到期未提出的,将被视为认可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采购单位将不再接受参选单位针对比选文件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 3、采购单位拥有对采购清单项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权利,因清单数量增加或减少涉及价格变化,按照该清单项单价进行调整。 |
| 采购单位声明 |
因参选单位违法违规中标,导致采购单位项目无法正常按进度实施,应赔偿采购单位的损失。采购单位重新采购。 |
| 成交通知 |
1、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儿童医院官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签订合同 |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
| 开标 |
1、本项目现场开标; 2、各参选人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参选文件并签到; 3、唱标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参选文件评分。 |
| 开标流程 |
唱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参选文件进行评分。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洗涤服务范围:医院范围内所有医用织物的洗涤,包括下收,下送、缝补、折叠、补扣子和熨烫等。根据医院规定的时间按时将待洗物品从各病区、部门收取,并将洗净物品送回至各病区、部门。
二、洗涤服务要求及报价要求
具有完备的医用被服洗涤设施与流程,根据医用被服物品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提供的干净的洗涤布草须满足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质量要求:布草、衣物、服饰等应完整、无污渍划痕、无破损、零补丁、熨烫平整和折叠符合临床使用要求。| 总院洗涤项目预算 |
||||
| 序号 |
类别 |
总件数 |
最高投标单价(元) |
小计 |
| 1 |
垫单 |
65000 |
1.25 |
81250 |
| 2 |
被套 |
35000 |
1.6 |
56000 |
| 3 |
枕套 |
30000 |
0.28 |
8400 |
| 4 |
婴儿被套 |
8000 |
0.75 |
6000 |
| 5 |
病人衣 |
9000 |
1.24 |
11160 |
| 6 |
工作服上 |
14000 |
2.22 |
31080 |
| 7 |
工作服下 |
11000 |
1.45 |
15950 |
| 8 |
奶巾 |
2500 |
0.25 |
625 |
| 9 |
婴儿棉衣 |
300 |
1.15 |
345 |
| 10 |
椅套 |
100 |
1.43 |
143 |
| 11 |
包布 |
3000 |
0.8 |
2400 |
| 12 |
枕芯 |
500 |
1.16 |
580 |
| 13 |
棉被 |
200 |
5.7 |
1140 |
| 14 |
帽子 |
50 |
0.6 |
30 |
| 15 |
中单 |
13000 |
0.83 |
10790 |
| 16 |
床栏 |
50 |
3.3 |
165 |
| 17 |
婴儿衣 |
2600 |
0.48 |
1248 |
| 18 |
婴儿被芯 |
1800 |
1.9 |
3420 |
| 19 |
隔离衣 |
27000 |
1.76 |
47520 |
| 20 |
毛衣 |
150 |
4.8 |
720 |
| 21 |
窗帘 |
500 |
3.4 |
1700 |
| 22 |
羽绒服 |
100 |
9 |
900 |
| 23 |
夏凉被 |
150 |
4.8 |
720 |
| 24 |
绑带 |
150 |
0.34 |
51 |
| 25 |
治疗巾 |
66000 |
0.75 |
49500 |
| 26 |
大包布 |
18000 |
1.05 |
18900 |
| 27 |
长包布 |
9000 |
1.25 |
11250 |
| 28 |
中包布 |
26000 |
0.82 |
21320 |
| 29 |
洗手衣 |
35000 |
1.35 |
47250 |
| 30 |
台套 |
400 |
0.98 |
392 |
| 31 |
大被芯 |
300 |
5.7 |
1710 |
| 32 |
小被套 |
100 |
1 |
100 |
| 33 |
大洞巾 |
6000 |
1.76 |
10560 |
| 34 |
中洞巾 |
8600 |
0.75 |
6450 |
| 合计 |
449769 |
|||
备注:以上洗涤物件及数量根据院方以往就诊数据测算,仅作为本次比选的报价参考。参选人分项报价不得超过上表中各分项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参选。参选人的报价须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须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社保、办公消耗、设备、工具、物耗、洗涤服务过程中收、送、交接、洗涤(含钉纽扣)、消毒、库房管理、运送车辆、办公劳保防护用品、被褥类的换季保管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合同签订后院方将根据实际洗涤数量,按月据实结算。
三、考核方案
1、甲方监管员对乙方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之处,将根据《安徽省儿童医院布类用品洗涤管理规范》扣罚质量分,整改后仍未达质量标准,扣罚双倍质量分,所有扣分将带入月质量考核。
2、实行月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范围为所有服务区域。考核实行100分制,标准见《安徽省儿童医院布类用品洗涤考核标准》。
3、实行月满意度调查制度,调查对象主要为各使用部门(科室)的医护人员,实行100分制(满意度调查表使用问卷星)。
4、每月服务质量综合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1)满分100分,其中服务质量考核占80%,满意度占20%。
(2)月综合考核9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90分的,每低于1分,扣罚服务费用人民币500元,85分以下每低于一分扣1000元。
(3)若乙方考评得分<90分(不合格),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标准及完成时限;乙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安徽省儿童医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质量检查标准
| 项目 |
检查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值 |
扣分标准 |
扣分 |
|
| 人员管理20分 |
素质仪表 |
1.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着装整齐规范。戴圆帽、戴手套、戴口罩。 2.言语文明,态度和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
现场查看 |
4 |
一项不符扣1分 |
|
| 岗位培训 |
1.上岗前必须先培训,以后每月有一次集中培训,且有培训记录,掌握岗位基本技能和职业防护要求。 2.了解医院基本情况、岗位职责、服务流程,符合规范要求,熟悉医院规章制度。 |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
8 |
一项不符扣2分 |
||
| 服务管理 |
1.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有专(兼)职质管员,有配送专职管理员。 2.防护和消毒用品配备齐全,补充及时。 3.积极协助查找遗失于被服里的物品。 4.服务公司主管每月至少一次主动到使用部门征求意见并有记录。 |
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资料 |
8 |
一项不符扣2分 |
||
| 服务规范40分 |
收送规范 |
1.工作流程先“送洁”后“收污”,每天工作完成后工作服应及时清洗。 2.清洁、污染被服不得裸运、经电梯运送不得超高。 3.下收下送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运行,不得损坏、碰撞公共物品。 4.每日收送的班次及时间应符合双方达成的协议。 5.送洗的被服丢失一周内必须查找归还到位,否则按原价付款以购买补充。 |
现场查看 |
20 |
一项不符扣4分 |
|
| 收送单据 |
1.下收和下送被服时,双方应当面清点确认数量并签字。 2.当面填写两联单,一联病区留存,一联作为核算办费用结算,填写的字迹应清晰方便辨认,数字准确无误,无涂改。 |
现场查看 |
5 |
一项不符扣2分 |
||
| 配送工具 |
1.医院与洗涤厂之间有专用运送车辆,洁污应分车运送,并有“洁、污”标记。 2.下收和下送被服应分别配有污染推车和清洁推车,车轮采用无声材质,洁车每日清洁每周消毒、污车使用后及时消毒并记录。 3.配送车辆应停放指定地点。 |
现场查看 |
10 |
一项不符扣2分 |
||
| 布草质量及满意度 |
1.使用中的被服类及手术敷料类布草应零补丁。 2.护理部每月向临床科室护士长等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应≥90%。 |
现场查看 |
5 |
满意度低于9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
||
| 服务质量30分 |
洗涤程序及洗涤剂 |
符合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要求。 |
现场查看 |
10 |
未按照行业洗涤标准,一项不符扣5分。 |
|
| 洗涤质量 |
洗涤后出厂的被服均应达到干净、整洁、干燥、无破损的标准,肉眼检查无明显污迹血渍、无异味,难以洗净的特殊污染被服及有陈旧性污渍的被服应及时报废。 |
现场查看 |
10 |
一项不符扣2分,出现质量问题三天没有整改成效的本项不得分。 |
||
| 熨烫质量 |
所有经熨烫后的被服应平整、无明显皱褶,折叠符合规范和临床要求。 |
现场查看 |
5 |
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每件扣0.5分。 |
||
| 缝补质量 |
被服掉扣、掉带及时补、钉。 |
现场查看 |
5 |
发现补、钉不及时或不合格的每件扣0.5分。 |
||
| 感染控制 10分 |
洗涤、配送各环节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定,感染控制等制度健全并得到执行,经医院专业感染控制人员检查合格,感染控制参见“医院感染控制标准”。 |
现场查看 |
10 |
|||
四、其他要求(服务要求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要求,针对可能存在的生物污染风险,对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类收集
1. 应在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部门内对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和感染性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时应减少抖动。
2. 使用后医用织物宜根据使用对象、使用用途不同进行分别包装,并按下列原则实行处理:
(1)清除织物中可能混入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帽、 口罩、手套)、医用锐器(如手术刀片、医用针头)、随身用品(如笔、纸张、证件)等物品;
(2)清理出来的无价值物品,被感染性织物污染的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没有明确生物污染风险的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3)清理出来的证件等有价值物品可选择消毒处理后使用,被感染性织物污染的其终末消毒方法与要求按照 GB 19193 执行;没有明确生物污染风险的参照WS/T 367 执行。
3. 感染性织物宜在患者床边收集。
(1)感染性织物可使用符合 GB/T 42067 要求的专用水溶性包装袋,封闭交接。
(2)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 ”标识。
(3)专用水溶性包装袋的实际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容量的四分之三,并在洗涤、消毒前持续保持封闭状态。
(4) 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可采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采用符合一定防渗和防撕裂强度性能要求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装;其包装袋和包装箱(桶)有文字或颜色标识。
(5) 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封闭。
(6)有条件的可使用数字化智能系统设备进行分类收集。
(7) 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专用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专用存放容器应每周清洗消毒不少于 1 次,若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盛装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二、运送
1. 医疗机构应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运输工具,消毒前不应交叉使用。
2. 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应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车辆和/或容器,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
3. 感染性织物与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的运输工具、容器消毒前不应交叉使用。
4. 感染性织物与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在运送车辆厢内宜分区域放置。
5. 运送感染性织物的专用包装容器应有明显标识。
6. 专用运输工具、运送车辆和容器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
三、分拣
1. 感染性织物不宜分拣。
2. 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洗涤消毒前应在洗涤消毒作业场所污染区指定区域内,根据使用对象、使用功能、洗涤消毒工艺、受污染程度等情况进行分拣。
3. 分拣前应重点检查各类织物内是否有金属等锐器。
4. 有条件的可在分拣环节使用数字化智能系统设备进行分类管理。
5. 分拣时清理出来的没有明确生物污染风险的无价值物品可按生活垃圾处理;有价值物品可选择消毒处理后使用,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
四、储存
1. 使用后医用织物应暂存于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间)的专用容器内,并有明显标识;暂存时间不应超过 48 h。
2. 清洁织物应存放于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的专用容器或柜架内,并有明显标识。
3. 清洁织物存放柜架宜距地面高度≥20cm,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宜低于 70%。
4. 清洁织物存放环境空气相对湿度达到本标准 5.4.3 规定时,存放时间不宜超过 30d;未达到规定时,存放时间宜适当缩短。
5. 清洁织物储存过程中,若发现有污渍、异味等感观问题或超过推荐的存放时间应重新洗涤。
6. 有条件的可在储存环节使用数字化智能系统设备进行分类储存管理。
7. 使用后医用织物每次移交后,应对其接收区(间)环境表面、地面进行清洁,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物表、空气消毒。
8. 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环境受到污染时应进行清洁、消毒。
五、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1.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
(1)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
(2) 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使用功能、织物面料和污渍性质、污染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功能性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方法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
(3)医务人员的医用织物宜专机洗涤、消毒,不宜与其它医用织物混洗。
(4) 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它医用织物混洗,洗涤过程不应添加增白剂。
(5)手术相关的医用织物(如洗手衣、手术衣、手术单等)应单独洗涤、消毒。
(6)布巾、地巾应单独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并干燥备用。
(7)枕芯、被芯(被褥)、床垫宜使用具有干燥功能的清洗专用设备单独洗涤、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的可使用床单位消毒器进行消毒处理。
(8)洗涤剂、漂白剂等的选用应遵守配伍原则,避免发生拮抗作用,洗涤方法应按洗涤设备使用说明书和附录 A 执行。
(9)若选择化学消毒的,消毒方法应按消毒剂使用说明书和附录 A 执行。
(10)首选热洗涤方法。选择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热洗涤方法见附录 A。
2. 感染性织物
(1)洗涤消毒的原则应符合本标准 6.1.1.1~6.1.1.9 要求。
(2)不应手工洗涤,应按本标准4.4.3 要求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进行专机洗涤、消毒。
(3)首选热洗涤方法,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4)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的感染性织物,应在封闭状态下直接投入洗涤设备内。
(5)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先浸泡消毒再进行预洗,消毒方法见附录 A.2.3.3。
(6)被朊粒(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其他传染病有明确规定的,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消毒方法见附录 A。
六、洗涤设备及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1. 洗涤设备的消毒
(1)在没有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的状态下,感染性织物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有效消毒剂或消毒湿巾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表面进行擦拭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使用水溶性包装袋的可不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2) 感染性织物若选择冷洗涤方式洗涤,工作完毕后,应对其设备采取高温热洗涤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将水温提高到 75℃ 、时间≥30min 或 80℃ 、时间≥10min 或 A0 值≥600。
(3) 若选用自动化成批连续洗涤机组,其内舱及其传输通道表面的消毒可按洗涤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
2. 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1)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采用有效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也可对台面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应每天保洁。
(2)污染区室内若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次数宜达到 10 次/h,最小新风量宜不小于 2 次/h;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8 执行。
(3)工作区域的物体表面和地面有明显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不包括汗液)或排泄物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
(4)当工作环境受到明确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时,应选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与要求按照 GB 19193 执行。
(5)应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手、环境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 1 次卫生学抽检,符合 GB 15982 Ⅲ类环境规定,其中物体表面的抽检重点为洗涤设备入口、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工具、工作台面等,环境空气的抽检重点为清洁区的储存区(间)。
(6)当发现有疥疮患者使用过医用织物或医用织物上有螨、虱、蚤等体外寄生虫时,除对医用织物采用煮沸或蒸汽(100℃ , 时间≥15 min)等方法杀灭外,应对污染环境及时选用安全有效环境友好型的卫生杀虫剂,如拟除虫菊酯、氨基甲酸酯或有机磷类杀虫剂等,采取喷雾等方法进行杀虫,具体方法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执行。
(7)医疗机构洗涤消毒作业场所按照 GB 18466 规定对污水开展相应微生物指标监测;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参照 GB 18466 规定对污水开展相应微生物指标监测;污水排放均应符合 GB 18466 要求。
七、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
1. 指标要求
(1)感观指标:清洁织物外观整洁、干燥,无异味、异物、破损。
(2)理化指标:
a. 针对医用织物主洗环节开展的湿热消毒温度和维持时间的质控,应符合附录 A.2.4 要求。
b. 清洁织物表面的 pH 应达到 6.5~7.5;测定方法参见附录 B.1。
(3)微生物指标
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检测方法参见附录B.2。
表 1 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及要求
| 项 目 |
指 标 |
| 细菌菌落总数/(CFU/100cm2或CFU/件) |
≤200 |
| 大肠菌群 |
不得检出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
| 真菌菌落总数/(CFU/100cm2或CFU/件) |
≤100 |
2. 检测要求
(1) 感观指标应每批次进行检查。
(2) 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开展其主洗环节的温度与维持时间的质控和清洁织物pH 测定。
(3) 微生物指标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应每半年检测 1 次;梅雨季节或清洁织物存放环境空气相对湿度高于 70%时应增加检测真菌;根据工作需要或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用织物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八、资料管理与保存
1.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作业场所的各项相关制度、服务合同、卫生质量检测报告,以及所用消毒剂、消毒器械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电子版)等资料应建档备查,及时更新。
2. 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收集、交接时,应有记录单据,记录内容应包括医用织物的名称、数量、外观、洗涤消毒方式、交接时间等信息,并有质检员和交接人员签字。从事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还应有单位名称、交接人与联系方式并签字,供双方存查、追溯。日常质检记录、交接记录等信息应具有可追溯性。
3. 信息记录的载体可为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可追溯信息保存期不少于 1 年。
针对以上生物污染风险的识别点,甲方被服监管员和督查小组会不定期到洗涤现场对洗涤运作、质量等进行监督。对洗涤服务质量、感染控制及服务保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直至完全符合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及满意度调查,并进行综合评分。
为方便布类用品的配送、周转,甲方提供相应仓储用房和一部内线电话,用于布类用品的收发、中转、保管,务必做好区域消防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区域安全、防火、防盗、保险及卫生等工作全权负责,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应按价赔偿。
做好相关的应急预案,保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洗涤任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确保甲方布类用品的及时洗涤和正常供应。乙方部门主管每月至少一次征求甲方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有困难的,应在24小时内给出书面意见。
甲方被服监管员每月收集相关科室对洗涤、熨烫、送洗服务等的质量满意度信息。若上述相关要求,乙方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将给予相应处罚,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备注:上述所有要求参选单位必须全部满足并提供书面承诺,否则按照无效参选处理。
第四章 合同内容
安徽省儿童医院总院(深圳路院区)医用织物洗涤
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更好的完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促进医用织物洗涤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医用织物洗涤服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服务范围:服务型洗涤。乙方为甲方提供协议所规定、能满足甲方正常医疗活动所必须的各类医用织物的洗涤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附件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对乙方的洗涤服务质量、感染控制及服务保障情况进行全面监测、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服务费、实施违约处罚及决定合同是否续签的直接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和本协议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处理直至完全符合要求。
2、甲方因开展新业务、新项目等需要乙方给予协助的,乙方须给予积极协助。
3、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根据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处以乙方500-2000元/次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当月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1)经乙方洗涤加工的医用织物单次洗涤质量标准达标率在90%以下的;
(2)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洗涤服务影响甲方正常业务开展的;
(3)乙方违反医院感染控制规定的;
(4)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违反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的;
(5)被服熨烫不平整,折叠不符合规范和不符合临床要求;
(6)出厂被服有掉扣、掉线未缝补的,被服有破损洞眼未缝补。
4、甲方委托护理部牵头成立考评小组,每月开展1次全院范围综合考评(含厂区现场检查、临床科室满意度调查、洗涤质量抽检),考评结果在检查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诉及佐证材料,考评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出具最终结果。
5、甲方每月不定期按医院管理要求对洗涤物品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3点标准处罚。
6、甲方有权对为乙方提供的仓储周转用房进行医院感染控制、水、电、消防等安全方面的督察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限期完成甲方的整改要求。
7、若乙方考评得分<90分(不合格),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标准及完成时限;乙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的义务
1、为方便医用织物的配送、周转,甲方提供给乙方二间仓储用房和一部内部电话,用于医用织物的收发、周转、保管,但安全、防火、防盗、保险等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接受甲方管理,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
2、甲方的布品管理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对乙方医用织物的收集、发放、清点、登记给予必要的配合。
3、根据保障正常业务周转的需要,按时为乙方提供合理的各类周转医用织物。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的计价标准和核算方式要求甲方按期支付洗涤费用。
2、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接收被服时可依据本合同的条款,对符合以下情况的被服给予拒收:
(1)被服破损严重,破损面积达到10%或以上的。
(2)被服污渍、药渍、血渍、胆汁、便渍或其他污染面积20%或以上的。
(3)医护服装笔油印面积超过5CM或以上的,如果洗涤不净,责任不在乙方。
五、乙方的义务
1、按照《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WS/T 508-2025)及本合同附件要求履行服务工作,确保洗涤质量持续稳定达标。政府有关部门对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有新的强制性要求的,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部门要求执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配送的专门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无传染病、能胜任工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及疫情防控规定,不损坏甲方财物,凡造成损坏按价赔偿。
3、收洗医用织物,按要求集中清点,填制一式三联的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清单,经双方交接人员确认签字。
4、乙方因违章操作造成医用织物丢失、非正常损坏或污染不能使用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5、因乙方清洗不净的衣物,乙方须为甲方免费重新清洗。
6、乙方不得在甲方提供的仓储周转房里存放甲方洗涤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
六、洗涤费用结算方法
按月核算医用织物服务费,按点验合格后的件数据实结算,支付前由乙方提出结算清单,待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前15天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税发票。
七、对不在本协议所附《布类用品洗涤服务价格表》中的,其洗涤服务价格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相近医用织物确定,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及时沟通商定。
八、甲方日常监管工作委托护理部负责,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监管人员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或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1、无故终止或不履行本协议的,乙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并支付50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因洗涤质量不达标、违反医院感染控制规定等导致影响甲方正常业务开展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支付100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连续2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3次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支付50000元违约金;
4、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洗涤服务费用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合同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须确保甲方医用织物的及时洗涤和正常供应,直至合同期满。
十一、乙方同意为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所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机械进出场费、原材料价格的变化风险等一切费用均已计算参选报价及分项报价表中;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内,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十二、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对考核标准作出调整,无需经乙方同意。
十三、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四、反商业贿赂条款
1、各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各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各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3、各方均严格禁止其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经办人发生本条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将受到单位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2条、第3条之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十五、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及相应澄清和修改;
2、乙方投标书;
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附件
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补充合同或协议。
合同文件是一个整体,其内容互为补充。
附件1:安徽首儿童医院医用织物洗涤风险责任书
附件2:安徽首儿童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3:安徽首儿童医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质量检查标准
附件4:安全责任书
附件5:廉洁协议
附件6:价格表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貮份,乙方执貮份。
甲方:安徽省儿童医院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安徽省儿童医院医用织物外包洗涤风险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要求,针对可能存在的生物污染风险,对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类收集
1. 应在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部门内对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和感染性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时应减少抖动。
2. 使用后医用织物宜根据使用对象、使用用途不同进行分别包装,并按下列原则实行处理:
(1)清除织物中可能混入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帽、 口罩、手套)、医用锐器(如手术刀片、医用针头)、随身用品(如笔、纸张、证件)等物品;
(2)清理出来的无价值物品,被感染性织物污染的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没有明确生物污染风险的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3)清理出来的证件等有价值物品可选择消毒处理后使用,被感染性织物污染的其终末消毒方法与要求按照 GB 19193 执行;没有明确生物污染风险的参照WS/T 367 执行。
3. 感染性织物宜在患者床边收集。
(1)感染性织物可使用符合 GB/T 42067 要求的专用水溶性包装袋,封闭交接。
(2)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 ”标识。
(3)专用水溶性包装袋的实际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容量的四分之三,并在洗涤、消毒前持续保持封闭状态。
(4) 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可采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采用符合一定防渗和防撕裂强度性能要求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装;其包装袋和包装箱(桶)有文字或颜色标识。
(5) 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封闭。
(6)有条件的可使用数字化智能系统设备进行分类收集。
(7) 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专用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专用存放容器应每周清洗消毒不少于 1 次,若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盛装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二、运送
1. 医疗机构应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运输工具,消毒前不应交叉使用。
2. 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应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车辆和/或容器,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
3. 感染性织物与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的运输工具、容器消毒前不应交叉使用。
4. 感染性织物与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在运送车辆厢内宜分区域放置。
5. 运送感染性织物的专用包装容器应有明显标识。
6. 专用运输工具、运送车辆和容器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
三、分拣
1. 感染性织物不宜分拣。
2. 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洗涤消毒前应在洗涤消毒作业场所污染区指定区域内,根据使用对象、使用功能、洗涤消毒工艺、受污染程度等情况进行分拣。
3. 分拣前应重点检查各类织物内是否有金属等锐器。
4. 有条件的可在分拣环节使用数字化智能系统设备进行分类管理。
5. 分拣时清理出来的没有明确生物污染风险的无价值物品可按生活垃圾处理;有价值物品可选择消毒处理后使用,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
四、储存
1. 使用后医用织物应暂存于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间)的专用容器内,并有明显标识;暂存时间不应超过 48 h。
2. 清洁织物应存放于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的专用容器或柜架内,并有明显标识。
3. 清洁织物存放柜架宜距地面高度≥20cm,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宜低于 70%。
4. 清洁织物存放环境空气相对湿度达到本标准 5.4.3 规定时,存放时间不宜超过 30d;未达到规定时,存放时间宜适当缩短。
5. 清洁织物储存过程中,若发现有污渍、异味等感观问题或超过推荐的存放时间应重新洗涤。
6. 有条件的可在储存环节使用数字化智能系统设备进行分类储存管理。
7. 使用后医用织物每次移交后,应对其接收区(间)环境表面、地面进行清洁,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物表、空气消毒。
8. 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环境受到污染时应进行清洁、消毒。
五、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1.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
(1)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
(2) 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使用功能、织物面料和污渍性质、污染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功能性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方法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
(3)医务人员的医用织物宜专机洗涤、消毒,不宜与其它医用织物混洗。
(4) 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它医用织物混洗,洗涤过程不应添加增白剂。
(5)手术相关的医用织物(如洗手衣、手术衣、手术单等)应单独洗涤、消毒。
(6)布巾、地巾应单独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并干燥备用。
(7)枕芯、被芯(被褥)、床垫宜使用具有干燥功能的清洗专用设备单独洗涤、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的可使用床单位消毒器进行消毒处理。
(8)洗涤剂、漂白剂等的选用应遵守配伍原则,避免发生拮抗作用,洗涤方法应按洗涤设备使用说明书和附录 A 执行。
(9)若选择化学消毒的,消毒方法应按消毒剂使用说明书和附录 A 执行。
(10)首选热洗涤方法。选择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热洗涤方法见附录 A。
2. 感染性织物
(1)洗涤消毒的原则应符合本标准 6.1.1.1~6.1.1.9 要求。
(2)不应手工洗涤,应按本标准4.4.3 要求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进行专机洗涤、消毒。
(3)首选热洗涤方法,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4)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的感染性织物,应在封闭状态下直接投入洗涤设备内。
(5)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先浸泡消毒再进行预洗,消毒方法见附录 A.2.3.3。
(6)被朊粒(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其他传染病有明确规定的,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消毒方法见附录 A。
六、洗涤设备及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1. 洗涤设备的消毒
(1)在没有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的状态下,感染性织物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有效消毒剂或消毒湿巾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表面进行擦拭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使用水溶性包装袋的可不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2) 感染性织物若选择冷洗涤方式洗涤,工作完毕后,应对其设备采取高温热洗涤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将水温提高到 75℃ 、时间≥30min 或 80℃ 、时间≥10min 或 A0 值≥600。
(3) 若选用自动化成批连续洗涤机组,其内舱及其传输通道表面的消毒可按洗涤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
2. 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1)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采用有效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也可对台面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应每天保洁。
(2)污染区室内若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次数宜达到 10 次/h,最小新风量宜不小于 2 次/h;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8 执行。
(3)工作区域的物体表面和地面有明显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不包括汗液)或排泄物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 执行。
(4)当工作环境受到明确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时,应选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与要求按照 GB 19193 执行。
(5)应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手、环境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 1 次卫生学抽检,符合 GB 15982 Ⅲ类环境规定,其中物体表面的抽检重点为洗涤设备入口、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工具、工作台面等,环境空气的抽检重点为清洁区的储存区(间)。
(6)当发现有疥疮患者使用过医用织物或医用织物上有螨、虱、蚤等体外寄生虫时,除对医用织物采用煮沸或蒸汽(100℃ , 时间≥15 min)等方法杀灭外,应对污染环境及时选用安全有效环境友好型的卫生杀虫剂,如拟除虫菊酯、氨基甲酸酯或有机磷类杀虫剂等,采取喷雾等方法进行杀虫,具体方法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执行。
(7)医疗机构洗涤消毒作业场所按照 GB 18466 规定对污水开展相应微生物指标监测;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参照 GB 18466 规定对污水开展相应微生物指标监测;污水排放均应符合 GB 18466 要求。
七、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
1. 指标要求
(1)感观指标:清洁织物外观整洁、干燥,无异味、异物、破损。
(2)理化指标:
a. 针对医用织物主洗环节开展的湿热消毒温度和维持时间的质控,应符合附录 A.2.4 要求。
b. 清洁织物表面的 pH 应达到 6.5~7.5;测定方法参见附录 B.1。
(3)微生物指标
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检测方法参见附录B.2。
表 1 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及要求
| 项 目 |
指 标 |
| 细菌菌落总数/(CFU/100cm2或CFU/件) |
≤200 |
| 大肠菌群 |
不得检出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
| 真菌菌落总数/(CFU/100cm2或CFU/件) |
≤100 |
2. 检测要求
(1) 感观指标应每批次进行检查。
(2) 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开展其主洗环节的温度与维持时间的质控和清洁织物pH 测定。
(3) 微生物指标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应每半年检测 1 次;梅雨季节或清洁织物存放环境空气相对湿度高于 70%时应增加检测真菌;根据工作需要或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用织物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八、资料管理与保存
1.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作业场所的各项相关制度、服务合同、卫生质量检测报告,以及所用消毒剂、消毒器械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电子版)等资料应建档备查,及时更新。
2. 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收集、交接时,应有记录单据,记录内容应包括医用织物的名称、数量、外观、洗涤消毒方式、交接时间等信息,并有质检员和交接人员签字。从事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还应有单位名称、交接人与联系方式并签字,供双方存查、追溯。日常质检记录、交接记录等信息应具有可追溯性。
3. 信息记录的载体可为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可追溯信息保存期不少于 1 年。
针对以上生物污染风险的识别点,甲方被服监管员和督查小组会不定期到洗涤现场对洗涤运作、质量等进行监督。对洗涤服务质量、感染控制及服务保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直至完全符合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及满意度调查,并进行综合评分。
为方便布类用品的配送、周转,甲方提供相应仓储用房和一部内线电话,用于布类用品的收发、中转、保管,务必做好区域消防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区域安全、防火、防盗、保险及卫生等工作全权负责,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应按价赔偿。
做好相关的应急预案,保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洗涤任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确保甲方布类用品的及时洗涤和正常供应。乙方部门主管每月至少一次征求甲方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有困难的,应在24小时内给出书面意见。
甲方被服监管员每月收集相关科室对洗涤、熨烫、送洗服务等的质量满意度信息。若上述相关要求,乙方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将给予相应处罚,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徽省儿童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1、甲方监管员对乙方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之处,将根据《安徽省儿童医院布类用品洗涤管理规范》扣罚质量分,整改后仍未达质量标准,扣罚双倍质量分,所有扣分将带入月质量考核。
2、实行月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范围为所有服务区域。考核实行100分制,标准见《安徽省儿童医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质量检查标准》。
3、实行月满意度调查制度,调查对象主要为各使用部门(科室)的医护人员,实行100分制(满意度调查表使用问卷星)。
4、每月服务质量综合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1)满分100分,其中服务质量考核占80%,满意度占20%。
(2)月综合考核9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90分的,每低于1分,扣罚服务费用人民币500元,85分以下每低于一分扣1000元。
安徽省儿童医院
年 月 日
安徽省儿童医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质量检查标准
| 项目 |
检查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值 |
扣分标准 |
扣分 |
|
| 人员管理20分 |
素质仪表 |
1.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着装整齐规范。戴圆帽、戴手套、戴口罩。 2.言语文明,态度和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
现场查看 |
4 |
一项不符扣1分 |
|
| 岗位培训 |
1.上岗前必须先培训,以后每月有一次集中培训,且有培训记录,掌握岗位基本技能和职业防护要求。 2.了解医院基本情况、岗位职责、服务流程,符合规范要求,熟悉医院规章制度。 |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
8 |
一项不符扣2分 |
||
| 服务管理 |
1.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有专(兼)职质管员,有配送专职管理员。 2.防护和消毒用品配备齐全,补充及时。 3.积极协助查找遗失于被服里的物品。 4.服务公司主管每月至少一次主动到使用部门征求意见并有记录。 |
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资料 |
8 |
一项不符扣2分 |
||
| 服务规范40分 |
收送规范 |
1.工作流程先“送洁”后“收污”,每天工作完成后工作服应及时清洗。 2.清洁、污染被服不得裸运、经电梯运送不得超高。 3.下收下送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运行,不得损坏、碰撞公共物品。 4.每日收送的班次及时间应符合双方达成的协议。 5.送洗的被服丢失一周内必须查找归还到位,否则按原价付款以购买补充。 |
现场查看 |
20 |
一项不符扣4分 |
|
| 收送单据 |
1.下收和下送被服时,双方应当面清点确认数量并签字。 2.当面填写两联单,一联病区留存,一联作为核算办费用结算,填写的字迹应清晰方便辨认,数字准确无误,无涂改。 |
现场查看 |
5 |
一项不符扣2分 |
||
| 配送工具 |
1.医院与洗涤厂之间有专用运送车辆,洁污应分车运送,并有“洁、污”标记。 2.下收和下送被服应分别配有污染推车和清洁推车,车轮采用无声材质,洁车每日清洁每周消毒、污车使用后及时消毒并记录。 3.配送车辆应停放指定地点。 |
现场查看 |
10 |
一项不符扣2分 |
||
| 布草质量及满意度 |
1.使用中的被服类及手术敷料类布草应零补丁。 2.护理部每月向临床科室护士长等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应≥90%。 |
现场查看 |
5 |
满意度低于9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
||
| 服务质量30分 |
洗涤程序及洗涤剂 |
符合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要求。 |
现场查看 |
10 |
未按照行业洗涤标准,一项不符扣5分。 |
|
| 洗涤质量 |
洗涤后出厂的被服均应达到干净、整洁、干燥、无破损的标准,肉眼检查无明显污迹血渍、无异味,难以洗净的特殊污染被服及有陈旧性污渍的被服应及时报废。 |
现场查看 |
10 |
一项不符扣2分,出现质量问题三天没有整改成效的本项不得分。 |
||
| 熨烫质量 |
所有经熨烫后的被服应平整、无明显皱褶,折叠符合规范和临床要求。 |
现场查看 |
5 |
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每件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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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缝补质量 |
被服掉扣、掉带及时补、钉。 |
现场查看 |
5 |
发现补、钉不及时或不合格的每件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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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染控制 10分 |
洗涤、配送各环节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定,感染控制等制度健全并得到执行,经医院专业感染控制人员检查合格,感染控制参见“医院感染控制标准”。 |
现场查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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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书
甲方:安徽省儿童医院
乙方: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做好维护保养与维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服务单位须接受安徽省儿童医院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2、服务单位须执行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使用单位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保、维修,确保维保保养质量。
3、服务单位须制定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
4、服务单位须负责协助使用单位做好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服务过程中,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制定整改方案,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向使用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5、服务单位须在发生设备设施的事故时及时采取有限措施组织抢救,使用单位全力配合,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6、现场内不得发生火灾事故,所有动火必须满足医院的相关规定(动火规定见附件),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7、服务单位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对使用单位设备设施等造成损失,所有责任均由服务单位承担,服务单位必须及时做好修复,并达到使用单位验收合格标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安徽省儿童医院总院(深圳路院区)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廉洁协议
甲方:安徽省儿童医院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构建“亲清”医商关系,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产品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服务合同约定服务。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洗涤服务检查、管理制度,对洗涤物品进行定期查验检测,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三、甲方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因故未能拒收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及时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个人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以学术活动为名提供讲课费、宣传费、劳务费及旅游,娱乐活动等。
六、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纪检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分标准
评 分 细 则 (满分100分)
| 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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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具体细则 |
| 公司业绩 (20分) |
每提供一份近三年以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医院洗涤服务业绩合同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洗涤服务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能反映签约单位、最终客户、合同内容(含清单,价格)、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内容的关键页面,否则不计分; (1)合同中须体现最终用户名称; (2)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明确签订时间的不得分; (3)同一单位不同时间的业绩证明材料仅计分一次; |
| 价格分值 (10分) |
以有效报价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相等的满分,其余得分=(基准价*10)/参选报价。 |
| 服务方案及需求理解(20分) |
评审专家对各参选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服务方案具体,全面且符合医院需求得12<F≤20分,服务方案较为具体,较全面,较为符合医院需求的得6<F≤12分,服务方案一般,片面,与医院需求不贴切的得1≤F≤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评审专家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满分20分。注:服务方案应具有明确的服务目标、流程、完善的服务思路和策略。 |
| 规范流程方案 (10分) |
评审专家对各参选人提供的对医护被服、手术敷料、新生儿被服、感染类物品的洗涤规范流程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流程规范严谨,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6<F≤10分,方案满足本项目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F≤6分,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10分) |
评审专家对各参选人提供的停水停电、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下应急管理方案的完备性、可行性、针对性等综合评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方案深入详细且贴合本项目的得6<F≤10分,方案较为详细,较为贴合本项目的得3<F≤6,方案一般的得1≤F≤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评审专家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满分10分。 |
| 服务设施设备 (14分) |
1、参选人所用洗涤原料具有国家认可的环保证书或检测报告的,得 1 分。 2、设备设施:根据各参选人提供的洗衣厂房设备设施配备完善情况(洗涤、烘干、熨烫、折叠等设备)。参选文件中需体现设备种类和使用情况,需提供自有设备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及洗涤设备型号、购置年限等。(优秀得5<F≤9分,良好得3<F≤5分,一般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厂房布局符合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要求:具备完全隔离屏障: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的设置必须全封闭式、实质性隔断,除分别开设通道门 人员进出和物品由污到洁运送外,两区之间空气不能对流(提供实景图片),4分。 |
| 体系认证 (5分) |
参选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注:参选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
| 增值服务 (5分) |
评审专家对各参选人提供的配套特色服务进行综合评分:配套特色服务丰富,可行性、实用性强的,得3<F≤5分,配套特色服务较为丰富,具有可行性、实用性的,得1<F≤3分,配套特色服务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可行性、实用性有待完善的,得 1≤F≤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6分) |
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 人):每提供一份具有医院洗涤服务业绩且在项目中担任负责人的,得 2 分,满分6分。注:参选文件中同时提供 1)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等评审因素的4需同时提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备注:F代表本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