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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25-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变更公告)
我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旌德县2025-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旌自然资规挂字〔2025〕6号)以下简称原公告),依据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 文件要求,现对原公告中第六项其他公告事项更正如下:
一、增加第9点为:根据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要求,上述地块受让人应在项目供地、竣工、验收阶段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交地(房)即交证”。
二、除以上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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