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应急物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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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2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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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称采购单位)现开展2025年应急物资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为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基础,着力提升全局应对灾害的抢险救援能力,我局拟购置应急物资一批。

二、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需求

(一)购置内容和要求

1.小型抓车挖掘机1辆

2.小型电动皮卡车2辆

3.电动厢式三轮车2辆

4.小型电动升降台1台

5.手持油锯大、小及高枝油锯各5把

6.砍刀30把

7.手锯20把

8.铁铲30把

9.冲击钻4个

10.投射灯4个

11.手持激光测距仪4个

12.对讲机10个

13.便携式移动电源5个

14.应急装备箱(小)10个

15.应急装备箱(大)18个

16.危化品防护服4套

17.防刺手套150双

18.防尘口罩200个

具体参数内容详见附件。

(二)项目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报价要求

采购预算上限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供应商运输费、税费等相关费用,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五、结算方式

项目费用以最终项目合同为准。

六、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按照项目采购评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出名次,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候选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文件。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报价时需提供各单项装备响应情况(含详细品牌型号、参数情况和单价情况),一式三份。同时,采购参数需求必须逐条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2.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响应文件制作日期前10天内的“信用中国”截图信息等。

3.其他材料(参照项目采购评分办法相关要求提供)。

(二)响应文件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响应文件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前送至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化城管科(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8楼,联系人:林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视为放弃响应。

附件1.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应急物资采购需求清单.xls

附件2.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应急物资采购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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