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平市大沙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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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开平市大沙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开平市大沙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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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开平市大沙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开平市大沙河水库

建设地点

位于开平市西北部,灌区涉及开平市的龙胜、马冈、塘口、赤坎、百合、沙塘以及恩平市沙湖镇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开平市几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改造灌区衬砌渠道总长度30.265千米,其中总干渠衬砌18.366千米,南干渠衬砌2.457千米,北干渠衬砌5.349千米,灌排渠加固1.693千米,百合支渠清淤和衬砌2.400千米;铺设护渠路35.099千米;重建或加固渠系建筑物32座,其中重建渠首闸2座,重建、维修或加固排洪闸3座,加固獭塘渠底涵1座,重建或加固分水闸5座,重建分水涵7座,重建农桥14座;新建管养房1座、管护中心1座,重建管养房2座,总面积800平方米;灌区信息化监测站点建设129个、灌区监控中心建设1处及灌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本工程运行期主要为输送灌溉用水,运行过程无生产废气产生及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本工程运行期无新增人员,故无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

本次工程无新增提水泵站或抽水泵站或其他类型泵站,其他渠系加固后基本不产生噪声。因此建成后运行过程中基本无噪声产生。因此不会对工程段周边的居民区产生噪声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工程沿线200米范围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本工程建成后不会对周边居民区产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工程运行期无新增人员,故无新增生活垃圾。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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