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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甲智甲创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智能门及其它智能家居产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开通会员可解锁*22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5293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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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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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台智能门及其它智能家居产品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 |
江门甲智甲创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开平市翠山湖新区翠山东路6号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占地面积为10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920平方米,从事智能装甲门制造,年产10万台智能门及其它智能家居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淋胶、发泡、热压、固化线(固化、天然气燃烧)、危废间废气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漆、面包炉(固化、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翠山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性漆喷枪浸泡用水回用于水性漆调配用水;水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翠山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淋塔、水帘柜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