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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4278 |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二期工程便利店招租项目 |
| 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二期工程一层医疗街北侧 |
| 面积/数量 | 114.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2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95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每年租金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便利店)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须经营包括鲜花、新鲜水果及果篮、日用品、面包、饮料、乳制品、鲜食、非即溶咖啡、冻品及预包装食品等不少于10个大类、1500个品种的商品,其中自营鲜食中,米饭类,面类等品种达到25个以上。在符合相关规定及医院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应提供母婴产品、医疗辅助用品、住院日常用品等医疗相关商品,并提交相应经营资质及商品资料供出租方审核备案;同时须保障夜间热食供应,严禁销售烟酒类商品,所有售卖商品的关键信息(如品名、品牌、规格、价格等)须提前报出租方审批同意。2.承租方能够提供四种以上便民服务(礼品包装、外送服务、微波加热、自助售卖机等)。3.能够实现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员工卡等支付方式,并向客户提供打印凭证及发票。4.承租方须具备科学化的产品采购、物流配送系统。5.承租方能够支持24小时全年无休营业,逢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日期,承租方提出调整经营时间要求,得到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调整。6.承租方承租后不能出现任何三无、过期食品销售情况,所有销售商品都必须在保质期内销售,必须达到国家商品的检验标准,能够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承租方需要具备食品、产品溯源追查管理能力,如因食品、产品问题造成出租方及其他损失、赔偿及罚款的,均由承租方承担。7.经营场地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装修布局需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医院消防管理要求。承租方须承担该场地的装修、装饰、水电、暖通等相关费用。该项目经营到期后的所有装修固定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在装修过程中,承租方破坏出租方建设设施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8.承租方若为非连锁品牌,商品的销售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正常价格,且同类商品售价不得超出周边同类商店。若承租方为连锁经营企业,商品的销售定价必须与深圳其他分店一致(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设置平价商品销售区,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要提供销售清单定价表格到出租方备案。承租方如需调整商品价格,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交新的定价表格备案。经营期间出租方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店面商品售价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非连锁品牌售价高于周边同类商店或连锁品牌售价高于深圳市内其他连锁门店的定价,视为承租方违约,首次将处以2000元罚款,第二次处以4000元罚款,且承租方均须就高价商品按原价十倍支付违约金;若三次发现售价高于备案价或周边商店售价10%的,出租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终止服务合同。9.承租方须在出租方指定区域内放置自动售卖机,每台设备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设备摆放总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具体数量及摆放位置由出租方确定,承租方须出具承诺函。每台自动售卖机所售产品至少10种;总产品种类须达30种或以上。设备内销售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上架销售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称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因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损和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出租方有权依法检查监督承租方自助售卖机的安全、卫生等措施和经营管理情况。若收到市民关于自助售卖机服务的相关投诉,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合理有效的投诉进行整改,承租方应限期完成整改。自动售卖机支持微信及支付宝支付方式。自动售卖机应提供但不限于常温及冷藏两种机型。提及的物资以及设备数量均为出租方初步设想,实际情况以出租方最终要求和通知为准;出租方提供摆放场地并决定设备摆放位置,出租方根据需求要求调整位置时,承租方须配合办理且不得收取二次搬运及调试费用。设备安放地点位于室外场地时,承租方应当配置遮阳避雨设施。10.承租方应提供订货微信小程序或APP,允许消费者通过扫二维码下单及线上支付;承租方须响应出租方要求,对接医院统一患者服务信息平台,并提供线上下单服务。11.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上级检查工作,配合出租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卫生监督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依法实施的各项检查。12.承租方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不乱摆卖,不乱张贴,不制造噪声。13.承租期间,承租方如需在经营场地加装水电管线等,须经出租方批准并按出租方要求加装,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批准擅自加装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14.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无论因任何因素导致亏损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缴租金。承租方需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15.承租方应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对租赁区域内蚊、蝇、鼠、蟑进行四害消杀。16.经营场地使用前承租方应自费自行办理相关政府要求的消防、营业、环保、卫生、税收等证照和批文,并报出租方备案。在承租期内,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办证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7.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规章制度。否则,若给出租方带来损失,并造成人员健康和出租方声誉受到重大影响的,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8.意向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意向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商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19.承租方须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操作系统,产品过期后,系统自动锁定,收银台扫码时显示异常并无法结账。20.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 知悉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有效存续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并加盖意向方公章)。2.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方公章)。3.意向承租方承诺经营的品牌门店数量须在5家及以上(提供承诺书、品牌注册文件或授权书、门店清单、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查询有效存续截图加盖公章)。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渠道查询为准,意向承租方提供公告期内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意向方公章)。5.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提供税务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文件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缴纳时间自招租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纳税额不得为0,社保缴纳人数不得为0)。6.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承租方同一个名称(含不同分店)或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负责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供股权信息并加盖意向方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工商信息查询单;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需的材料;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联系人 | 王经理;郑先生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合同期限:1.1合同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承租方合同履约为“优秀”(平时考核占70%、年度满意度考核占30%)出租方可与承租方续签一年合同,但累计合同总期限不超过三年。1.2合同履行期间,因场地不再对外出租、需用于医疗业务或者出租方将其用于其他项目时,出租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合同于该通知送达的第31天提前终止,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要求。2.押金: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出租方应同时出具收据。合同期满后,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如无被罚没或扣除押金的情况,出租方于合同到期或合同解除后30日历天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3.租金:3.1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按季度缴纳。每季度的上一个月底前完成租金支付,每季度首月完成上季度水电费支付。出租方每季度按照水电表实际使用量与承租方核算水电费。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押金中扣除后要求承租方补齐。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缴纳的上述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3.2租金递增:从第二年起,租金按上一年的5%逐年递增。调整后的租金自下一年的首日起生效。 4.一卡通结算规定:4.1出租方在商铺内提供安装消费刷卡一卡通设备,供出租方员工刷一卡通消费使用。出租方员工持员工卡在便利店门店消费结算的,承租方提供打印凭证并通过刷卡机信息系统记账。如因刷卡机故障,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通知后尽快更换,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2双方应在每月【10】号前核对上一月员工消费账单。任一方对账单有异议的应在核对期间内提出,超期视为认可对方提供的账单。4.3账单核对无误后承租方须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含税)出租方自收到承租方发票后原则上于15个工作日内将双方确认款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承租方。5.关于服务承诺:(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出租方沟通联络,承租方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 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出租方日常业务联系。如专职主管人员有变更,须提前10个日历日书面告知出租方。(2)承租方需提供服务人员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3)承租方须主动接受出租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 经营、服务等方面),承租方屡教不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承租方需提供日常服务及管理规划、客户投诉处置方案。(5)承租方需提供水、电、消防等方面应急措施(需提供相应的应急方案)。(6)承租方需免费提供营业数据对接接口,上报给出租方管理平台,或承租方需提供收费系统后台的账号及密码,供出租方随时查询及审核监督。6.其他说明与要求:(1)承租费用:承租方在参与承租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桌椅、装修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理。(2)承租方按承租文件承诺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3)按国家规定由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收以及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4)承租方自行解决其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证以及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因租赁经营而 发生的一切费用。承租方须承担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5)承租方工作人员的人数应足以保证服务的质量,确保所有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在醒目位置公示。(6)合同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投入的相关设备设施等已经形成房屋附合物的(如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可以作价转让给下一经营者,如果腾退场地时,下一经营者尚未确定的或者不愿意受让该等设备设施的,承租方应当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且出租方不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7.违约责任:7.1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出租方无关。 7.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开门营业。 7.3.承租方应付出租方的有关费用等,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时计付,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租金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4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的活动。不得经营便利超市无关的业务。承租方只能在室内经营,不得占道经营,如遇店庆或其他活动,在不影响行人走动前提下需占用其他位置,需经出租方报批并同意。如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占道经营一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7.5承租方销售商品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者不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的,每发现一次,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0%】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7.6承租方出售过期食品(饮品)或使用变质、被污染的原材料制作食品(饮品)出售或在制作食品(饮品)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每发现一次,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0%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7.7因卫生、安全、消防、环境、缴费等问题和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特别是食物中毒事件,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7.8价格违约: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制定商品价格,未在出租方指定的期间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处以每次2000元的违约金。7.9出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7.10承租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租赁押金,并由承租方对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拖欠租金3个月及以上的;(2)在维修、装修、运营过程中导致物业及附属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的;(3)擅自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4)承租本物业后转租、分租或改变物业用途的;(5)经营品牌涉及侵权行为的;(6)其他不当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7.11出租方不承担因产权和经营场地安全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7.12合同免租期为2个月,含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因装修进度缓慢、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交货期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出租方有权按2000元/天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需马上补充。逾期累计十五天的(含),按严重违约处理,承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7.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应及时提出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以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1)因法律法规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的;(3)相关事项已经合同约定或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未能履行的。7.14特别载明:如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或单位改制等情形,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7.1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做适当的调整。8.对承租方的考核评价办法(一)评价条款:出租方负责对承租方进行日常评价与监督,实行季度考核制度。每季度根据《便利店管理日常考核表》(附表一)对承租方在环境卫生、商品价格、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详见附件,出租方有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及细则进行调整。(二)考核得分以整数形式呈现,并依据下列标准确定评分等级:优秀: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良好:考核得分80分(含)至89分(含);一般:考核得分70分(含)至79分(含);差:考核得分70分以下;(三)经济处罚: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季度考核得分低于70分时,处以人民币4000元的罚款,该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承租方应予以补足。(四)退出条款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承租方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应于接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退出经营。退出时,未形成附合物的设备、家具、装饰装修等可自行取回,但需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已形成附合物的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即时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1)发生轻微食物中毒(五人及以上、九人及以下),认定为该季度考核不合格,并组织审查,限期整改;发生2次以上(包括2次)轻微食物中毒,解除或终止合同。 (2)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10人(含10人)以上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解除或终止合同。 (3)出租方便利店管理日常考核表每年度内 3次以上(包括 3次)考核差的,解除或终止合同。(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承租方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受到下列行政处罚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予续签:1.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2.在一至三年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意向承租方可同时参加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工程快餐店、咖啡烘焙店(书吧)、便利店及鲜花水果店共四个项目报名。但最多只能中选其中一个项目。四个项目的中选竞价顺序为:1、快餐店、2、咖啡烘焙店(含书吧)3、便利店、4、鲜花水果店。竞得其中一个招租项目的承租方,不得参与后续其他项目竞价流程。如发现任何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规避本条款、意图同时获得多个项目承租权的行为,将无条件取消该承租方所有报名项目及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10.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签订租赁合同的主体须与报名主体一致,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和/或出租方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意向承租方进行追究。(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评审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12.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13.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14.计算租金面积:114m²(含一层医疗街54㎡+仓库40㎡+售卖机流动点位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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