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论证扶余市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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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论证扶余市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扶余市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25〕3号)《扶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余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扶政办明电〔2025〕7号)精神,结合扶余市实际,公开论证扶余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公开论证扶余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品牌联盟或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场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1.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建设改造。支持向乡镇农村下沉供应链的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自建物流。其中,批发企业须具备批发资质,面向乡镇农村自主开展仓储和配送服务,为4个以上以销售日用消费品和鲜生农产品为主的乡镇农村实体店铺配送货品,且单个实体店铺的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零售企业须在乡镇或农村自主经营4个以上实体店铺,且每个实体店铺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以销售日用消费品和鲜生农产品为主、每3日内需往返乡镇或农村为实体店铺配货1次以上的。计划支持1个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建设改造。

(1)支持内容。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建设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仓库、冷库的改造升级,补助购买货架、托盘、装卸、物流配送车辆、出入库信息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等设备设施。

(2)补助资金。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自建物流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其中,用于服务功能升级的补助资金,不得低于该项目补助总额的70%。

(3)建设改造要求。通过专家评审优先选择服务范围广、顾客满意度高、经营效益好、销售规模大、发展后劲足、长期扎根乡镇农村发展的优势商贸流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改造自建物流购置的配送车辆在取得登记证、行驶证等落籍手续后,每辆车补助不超过车辆购置总额的50%(补助以购车发票为准,不含车辆落籍等其它费用),并承诺为乡镇农村配送5年以上、且5年内不得转籍。项目选址综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场地,或供销、商贸流通企业等市场主体现有物流仓储配送基地。

(4)建设时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

(二)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2.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建设改造。计划改造1个县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

(1)支持内容。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每个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

(3)建设改造要求。农产品商品化货预处理中心,通过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优势农产品流通法人企业和下沉供应链的电商、物流、供应链和邮政、供销等具备条件的法人企业承办。综合考虑使用具备条件的集贸市场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符合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及设备设施。

(4)建设时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

3.支持农产品上行。人参与其它农产品上行项目包括:渠道体系建设、品牌体系建设等项目。每县每年可组织或参加省内外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拓展人参与其它农产品上行渠道的促销活动。支持对人参与其它优势特色农产品申请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

(1)支持内容。人参与其它农产品线下促销活动主要补助与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促销活动相关的筹备、组织及实施期间的相关费用。人参与其它农产品品牌建设主要支持申请区域公共品牌、“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SC)等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

(2)补助资金。人参与其它农产品上行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全额补助。在项目周期内,人参等农产品上行补助资金占中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补助额度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3)活动要求。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线下促销活动销售产品20%以上为我省人参及其制品、70%以上为本地其它农产品,无偿销售脱贫村、脱贫户自愿出售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按招标或专家评审等正规流程优先选择人参流通企业或产供销一体化、大型商贸流通、电商供应链等法人企业承办。

(4)建设时限。2026年年底完成。

(三)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在县城、乡镇、本县风景名胜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综合体、大中型超市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配备数字化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自动售货机、二维码等人参品牌产品链接数字化幕墙、简易人参样品展柜等。其中,数字化人参销售专区(柜)配备的触摸查询一体机的查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参宣传片,与人参相关的检验检测信息,淘天、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网店销售的省内人参品牌产品等信息。

(2)补助资金。单个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在市场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县政府可全额补助投资改造。

(3)建设改造要求。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有人参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须承诺为人参展示促销5年以上、且5年内须按县政府要求随时更新内容。项目选址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根据经营场所合理规划。对符合条件、申请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各县政府均应予以支持。

(4)建设时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

二、评审资料

1.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明确项目投资额,涉及工程类需提供2、3);

2.申报单位提供施工图(如涉及工程类);

3.申报单位提供效果图(如涉及工程类);

4.申报单位提供项目工程量清单;

5.申报单位提供项目最高限价;

6.申报单位提升2025年度任意一月社保证明;

7.申报单位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月完税证明;

8.评审保证金支付凭证。

开户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行银行

账 号:2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806

三、论证程序

(一)论证公告发布。本次论证公告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工作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jlfy.gov.cn/ztzl/xysyjsgzzl/

提交论证资料的截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评审资料递交地址为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507 。

(二)论证。扶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出具论证结果。

(三)公示。扶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论证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四)费用。本次论证保证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5%,待论证结果公示后退还保证金。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论证人信息

名称:扶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扶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507

项目联系人:从瀚文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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