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2027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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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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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2027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拟对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2027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2、联系人:周老师、高老师

3、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2027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51*开通会员可解锁*08

3、征集项目简介:为加强和规范会议定点管理,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本区域内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实施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确定符合资格及技术商务要求的新津区区域内(除风景名胜区外)服务单位加入框架协议。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北京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 天津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3 河北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4 山西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 内蒙古自治区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6 辽宁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7 吉林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8 黑龙江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9 上海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0 江苏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1 浙江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2 安徽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3 福建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4 江西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5 山东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6 河南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7 湖北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8 湖南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9 广东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1 海南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2 重庆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3 四川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4 贵州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5 云南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6 西藏自治区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7 陕西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8 甘肃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9 青海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采购包一 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2027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详见服务要求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采购包一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2027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排序:1

服务名称:服务内容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标准:1.总体要求 (1)会议分类(参照《成都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成委办〔2014〕25号)执行) 一类会议: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要求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重要工作会议,主会场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 300 人;以区委、 区政府名义召开的有关方面工作会议;主会场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 200 人。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数量。 二类会议:各单位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者镇(街道)、区级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 200 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 15%以内。 三类会议:各单位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镇(街道)、有关部门或者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 100 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 10%以内。 四类会议: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 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 50 人。 (2)会议时间: 会议会期,一类会议会期按批准方案执行,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半天(含报到和离开时间)。 (3)会议费收费内容: 会议费收费内容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3.1.会议定点场所的会议室费用: 根据会议室规格明确每半天收费标准,并明确单独使用会议室情形下的收费标准。会议室规格可按照大、中、小三种类型进行区分,其中,大型会议室可容纳200(含)人以上;中型会议室可容纳100(含)人以上;小型会议室可容纳100人以下。会议室应当提供会议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服务,单独收费的特定设备及服务项目,需明确其收费标准。 3.2住宿房间费用: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 3.3伙食费费用:按每人每天确定标准并明细到单餐。 3.4线上会议服务费用:能够明确对应具体会议的设备租赁费、线路费、电视电话会议通话费、技术服务费、软件应用费、音视频制作费等。供应商按照单次会议收费内容和标准进行报价。 (4)会议费限价: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会议不安排住宿的,不得将住宿费调剂用于其他支出。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如下: 一类会议:住宿费:360元/人 ·天;伙食费:150元/人 ·天;其他费用:90/人 ·天;合计:600/人 ·天。 二类会议:住宿费:280元/人 ·天;伙食费:150元/人 ·天;其他费用:70/人 ·天;合计:500/人 ·天。 三、四类会议:住宿费:240元/人 ·天;伙食费:110元/人 ·天;其他费用:50/人 ·天;合计:400/人 ·天。 注:所有费用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 参会人员在 50 人以内的会议(四类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除外地代表)。 (5)报价要求 会议定点场所招标计价采取综合单价和分类计价方式。所列价格均为最高限价(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价格为无效。 (6)服务标准(实质性要求) 6.1会议服务总体要求: 定点会议场所承接会议服务应当贯彻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24〕43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规〔2025〕13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行发〔2025〕29号)、《成都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行〔2016〕6号)、《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委办〔2014〕25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成财行发〔2024〕20号)等相关文件等精神,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川财规〔2025〕13号)文件执行。 定点会议场所承接定点会议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娛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除特定会议外,不统一发放会议文件袋(包)、笔记本、笔等用品。 会议服务包括线下会议和线上会议。线上会议是指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的会议,含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会议。 定点会议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 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不得因价格优惠而降低服务质量。 (7)总体服务要求 (适用于所有类型供应商) 7.1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供应商须确保其会议场所具备以下全部硬件条件,且持续符合国家及地方各项强制性法规与标准。 1.通用要求 (1)场所须交通便利,功能分区明确,满足会议接待全流程需求。 (2)全区域配备有效的冷暖空调设备,确保各空间通风良好。 (3)所有设施设备须养护良好,保持整洁、卫生,并处于有效工作状态。 (4)会议室规格可按照大、中、小三种类型进行区分,其中,大型会议室可容纳200(含)人以上;中型会议室可容纳100(含)—200人;小型会议室可容纳100人以下。 2.分项功能区域要求 (1)公共区域 ① 具备能确保会议使用的停车场地。 ② 会议期间设专职人员负责车辆停放调度与安全。 ③ 设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 ④ 走廊地面干净整洁,光线充足,无障碍物。 ⑤ 紧急出口标识清楚,配备应急照明灯且位置明确。 (2)会议设施 ① 会议室须配备满足会议使用的音响与冷暖空调设备。 ② 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与布置会议室。 ③ 设专职服务员,能提供制作会标服务。 ④ 能够提供会议明细账单。 ⑤ 提供投影设备或LED屏。 ⑥ 提供有线、无线网络。 7.2服务质量与人员要求 1.服务基本原则 (1)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贫富、亲疏,不以貌取人。 (2)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3)对客人诚实、公平交易。 (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2.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1)仪容仪表: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符合上岗要求;表情自然、和蔼、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2)举止姿态:举止文明、姿态端正、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对客人问题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3)语言:语言文明、礼貌、简明、清晰,提倡使用普通话。 (4)业务能力: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5)应急保障:具备卫生急救方案、网络信息及时查询服务能力。 (6)服务运营:具备整套适应自身运营、有效的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7)为确保会议服务的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所有定点会议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并在上岗前出示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7.3运营、保密与安全保障 1.保密与信息安全 为确保会议期间的信息安全和参会人员隐私,供应商及其所有员工须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严禁泄露参会人员的个人信息及采购人明确禁止泄露的任何信息。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非因接收方原因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 2.全面安全保障 (1)人员与责任:供应商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拟派员工购买法定保险,独立负责履约过程中的一切人身、财产及环境安全问题。 (2)团队稳定:供应商须与所有拟派人员存在合法合规的劳务或劳动关系,承担可能产生的劳动或劳务纠纷责任。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成交后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提前取得采购人同意。因服务人员须更换时,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并提交拟更换人员信息,同时供应商应保证拟更换人员不低于本项目对原服务人员的要求,且交接过程不影响项目正常履行。 (3)现场安全:所有设备组装和铺设须避免安全隐患,符合消防要求。现场布置行为规范,会场及灯光音响等设备结构必须稳固。 (4)制度与执行: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章制度开展项目,所提供的服务、物料等均需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人员、装备、制度三落实,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检查与指导。 7.4医疗应急保障服务要求 为妥善处理会议期间的常见医疗突发情况,保障参会人员基本健康与安全,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医疗应急保障服务能力: 1. 人员与响应 应建立明确的内部应急响应流程,确保在接到参会人员医疗求助时,能迅速派出具备急救知识的人员前往处置。 2. 设备与药品 (1)供应商必须在会议报到处、主会场等关键区域的显著位置,配备便携式急救药箱和法律法规要求必要的急救设备,并设有清晰指引,供应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2)急救药箱应物品齐全,至少包含:创可贴、无菌纱布、绷带、碘伏棉签、烫伤膏、抗过敏药、肠胃药(如黄连素)、止痛药等常见医药物品,并定期检查,确保所有物品在有效期内。 3. 应急联络与协作 (1)供应商须预先掌握会议地点附近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二甲医院)的具体地址、联系电话及行车路线,并形成书面文件备查。 (2)应能协助症状较重或需要专业医疗的参会人员,优先通过120急救系统或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安全地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就医。 4.供应商提供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服务能力要求 (一)类型一:仅提供会议服务的供应商 本类供应商须满足第一大部分"总体服务要求"的全部条款,无额外附加要求。 (二)类型二:提供会议服务与餐食服务的供应商 本类供应商除须满足第一大部分"总体服务要求"的全部条款外,还须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1.餐饮 按会议类别安排相应标准的餐饮。会议用餐原则上采用自助餐。具体根据二阶段中采购人要求确定菜品大体品种、荤素搭配情况及数量供应。承接会议前应根据采购人具体工作要求,提供会议类别一日三餐(早餐、中餐、晚餐)的菜单方案。餐费价格根据框架协议二阶段与采购人具体商定的价格进行据实支付结算,二阶段商定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开放式协议一阶段商定的协议价格。 1.1 菜品质量与出品 (1)菜品制作应色、香、味、形俱佳,口味适中,咸淡适宜,注重营养搭配。 (2)所有菜品须为现场烹饪制作,严禁使用变质、异味或过期原料。中心温度须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3)严禁提供未经充分清洗的食材,或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食材,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食用的动植物。 1.2.食材管理与溯源 (1)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购溯源体系,对大宗或重要食材能随时提供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确保来源可追溯。 (2)食材储存应严格遵循其特性(如生熟分开、温度、湿度要求),防止交叉污染与变质。 1.3 菜单设计与多样性 (1)应能根据会议预算、会期及采购人要求设计并提前提供早、中、晚餐的正式菜单,供采购人审定。 (2)菜品应多样化,每餐提供足量的荤素搭配菜品,并确保汤品、主食供应充足。 1.4 服务与特殊需求保障 (1)餐厅须采用明确、清晰的菜品标识牌,对辣度、主要过敏原或特殊食材进行提示。 (2)应具备处理特定民族习俗饮食需求的能力,其相关食材的采购、储存、加工及烹制过程应符合相应规定。 (3)上菜节奏应服务于会议议程,确保菜品温度适宜,并备有应对参会人员临时加班等情况的餐食预留与加热服务。 1.5.安全与应急 (1)严格按食品卫生规定,对每餐次的所有成品菜品进行留样,并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2)应制定餐饮服务应急预案,确保在出现菜品供应不足、食品安全投诉等突发情况时,能迅速响应并有效处置。 2.餐厅 (1)具备提供早、中、晚餐服务的餐厅。 (2)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匹配。 (3)设有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 (4)餐具无破损,卫生、光洁。 (5)配备冷暖空调设备。 3.厨房 (1)配备完整的厨柜、厨具、用具及洗刷、消毒设备。 (2)有足够冷气设备,冷菜间、面点间独立分隔,温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内含空气消毒设施。 (3)粗加工间与其他操作间隔离。 (4)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 (5)设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封闭设施。 (6)厨房与餐厅间设隔音、隔热、隔气味的弹簧门。 (7)采取有效的蚊蝇、蟑螂等虫害消杀措施。 (8)按食品卫生规定,配备专用菜品留样保鲜设备。 (三)类型三:提供会议服务与住宿服务的供应商 本类供应商除须满足第一大部分"总体服务要求"的全部条款外,还须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1.前厅 (1)设与接待能力匹配的前厅与24小时总服务台,标识清晰。 (2)提供会议服务项目宣传品与明细价目表。 (3)具备客房、餐饮、会议室预订功能。 (4)提供贵重物品保险箱或寄存室。 (5)设客人休息场所,提供行李寄存与提取服务。 2.客房 (1)以单间和标间为主,装修良好、室内整洁。 (2)配备软垫床、梳妆台/写字台、衣橱及衣架、座椅/简易沙发、床头柜、床头灯、电视机等全套家具。 (3)具备防盗装置、安全通道及清晰的应急疏散图。 (4)独立卫生间,配备抽水马桶、梳妆台、浴缸/淋浴,采取有效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5)配备冷暖空调、稳定充足照明、排风系统、电源插座。 (6)提供国内和国际长途电话。 (7)提供会议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 (8)每日全面整理客房及卫生间,按需更换床单被单,补充客用品。 (9)提供干净卫生的床品及卫生间棉织品。 (10)提供饮用热水设备及有线、无线网络。 3.运营保障机制 (1)优先保障:无论旺季或淡季,必须优先为会议代表预留和提供协议价客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或要求提高价格或者降低会议服务标准及质量。 (2)预留能力:应具备保障会议住宿需求的能力,根据实际会议组织人员预定的住宿人数予以充分保证。 4.供应商提供的执行协议价格的住宿房间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30间。 (四)类型四:同时提供会议、餐食及住宿服务的供应商 本类供应商须满足第一大部分"总体服务要求"的全部条款,并同时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1.餐饮 按会议类别安排相应标准的餐饮。会议用餐原则上采用自助餐。具体根据二阶段中采购人要求确定菜品大体品种、荤素搭配情况及数量供应。承接会议前应根据采购人具体工作要求,提供会议类别一日三餐(早餐、中餐、晚餐)的菜单方案。餐费价格根据框架协议二阶段与采购人具体商定的价格进行据实支付结算,二阶段商定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开放式协议一阶段商定的协议价格。 1.1 菜品质量与出品 (1)菜品制作应色、香、味、形俱佳,口味适中,咸淡适宜,注重营养搭配。 (2)所有菜品须为现场烹饪制作,严禁使用变质、异味或过期原料。中心温度须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3)严禁提供未经充分清洗的食材或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食材,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食用的动植物。 1.2.食材管理与溯源 (1)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购溯源体系,对大宗或重要食材能随时提供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确保来源可追溯。 (2)食材储存应严格遵循其特性(如生熟分开、温度、湿度要求),防止交叉污染与变质。 1.3 菜单设计与多样性 (1)应能根据会议预算、会期及采购人要求设计并提前提供早、中、晚餐的正式菜单,供采购人审定。 (2)菜品应多样化,每餐提供足量的荤素搭配菜品,并确保汤品、主食供应充足。 1.4 服务与特殊需求保障 (1)餐厅须采用明确、清晰的菜品标识牌,对辣度、主要过敏原或特殊食材进行提示。 (2)应具备处理特定民族习俗饮食需求的能力,其相关食材的采购、储存、加工及烹制过程应符合相应规定。 (3)上菜节奏应服务于会议议程,确保菜品温度适宜,并备有应对参会人员临时加班等情况的餐食预留与加热服务。 1.5.安全与应急 (1)严格按食品卫生规定,对每餐次的所有成品菜品进行留样,并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2)应制定餐饮服务应急预案,确保在出现菜品供应不足、食品安全投诉等突发情况时,能迅速响应并有效处置。 2.餐厅 (1)具备提供早、中、晚餐服务的餐厅。 (2)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匹配。 (3)设有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 (4)餐具无破损,卫生、光洁。 (5)配备冷暖空调设备。 3.厨房 (1)配备完整的厨柜、厨具、用具及洗刷、消毒设备。 (2)有足够冷气设备,冷菜间、面点间独立分隔,温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内含空气消毒设施。 (3)粗加工间与其他操作间隔离。 (4)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 (5)设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封闭设施。 (6)厨房与餐厅间设隔音、隔热、隔气味的弹簧门。 (7)采取有效的蚊蝇、蟑螂等虫害消杀措施。 (8)按食品卫生规定,配备专用菜品留样保鲜设备。 4.前厅 (1)设与接待能力匹配的前厅与24小时总服务台,标识清晰。 (2)提供会议服务项目宣传品与明细价目表。 (3)具备客房、餐饮、会议室预订功能。 (4)提供贵重物品保险箱或寄存室。 (5)设客人休息场所,提供行李寄存与提取服务。 5.客房 (1)以单间和标间为主,装修良好、室内整洁。 (2)配备软垫床、梳妆台/写字台、衣橱及衣架、座椅/简易沙发、床头柜、床头灯、电视机等全套家具。 (3)具备防盗装置、安全通道及清晰的应急疏散图。 (4)独立卫生间,配备抽水马桶、梳妆台、浴缸/淋浴,采取有效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5)配备冷暖空调、稳定充足照明、排风系统、电源插座。 (6)提供国内和国际长途电话。 (7)提供会议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 (8)每日全面整理客房及卫生间,按需更换床单被单,补充客用品。 (9)提供干净卫生的床品及卫生间棉织品。 (10)提供饮用热水设备及有线、无线网络。 6.运营保障机制 (1)优先保障:无论旺季或淡季,必须优先为会议代表预留和提供协议价客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或要求提高价格或者降低会议服务标准及质量。 (2)预留能力:应具备保障会议住宿需求的能力,根据实际会议组织人员预定的住宿人数予以充分保证。 7.供应商提供的执行协议价格的住宿房间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30间。

技术保障: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排序:2

服务名称:其他服务要求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服务内容:商务要求(各类型供应商均适用)

服务标准:1.征集定点场所所在地域范围:新津区区域内(除风景名胜区外)。供应商承诺实际营业地址位于新津区区域内(除风景名胜区外)。 2.结算依据:会议费按照本框架协议二阶段与采购人确认的协议价格据实结算费用。 3.支付方式: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方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合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会议组织方通过公务卡或转账结算,严格按承诺报价执行。 4.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4)供应商应当遵守服务对象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未全面履行采购合同,服务对象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按照成都市财政局下发《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行发〔2025〕29号文)中的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承接会议、不按照约定费用标准执行及其他违反协议约定事项的,要解除协议并不得批准其参加下一轮会议服务政府采购。具体违约行为参照《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川财规【2025】13号)执行。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全部费用。 6.适用范围:各地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川财规〔2025〕13号)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相关文件有新规定,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8.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注:上述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根据自身提供的服务内容类型须实质性满足对应参数要求。

技术保障: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一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新津区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方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合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会议组织方通过公务卡或转账结算,严格按承诺报价执行

4) 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4)供应商应当遵守服务对象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未全面履行采购合同,服务对象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按照成都市财政局下发《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行发〔2025〕29号文)中的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承接会议、不按照约定费用标准执行及其他违反协议约定事项的,要解除协议并不得批准其参加下一轮会议服务政府采购。具体违约行为参照《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川财规【2025】13号)执行。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全部费用。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采购包一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 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 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 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⑤ 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⑥ 若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除提供其自身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提供其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以及总公司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⑦ 若为预算单位内部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独立法人机构,除提供自身执业证明外,必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并附上级主管单位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该上级单位公章。 注: 1.上述第①至⑦条要求,供应商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类提供即可。 2.供应商须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食服务的供应商适用)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提供住宿服务的供应商适用) 3.供应商须提供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即由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提供会议服务或住宿服务或餐饮服务的供应商适用) 4.特殊主体的补充规定(提供会议服务或住宿服务或餐饮服务的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适用): 4.1 针对武警、部队系统的宾馆、培训中心等: 4.1.1 供应商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与前述消防安全要求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 4.1.2 供应商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外经营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的对外服务批准文件。 4.1.3 供应商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或收费标准文件。 注: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电子签章。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食服务的供应商适用)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提供住宿服务的供应商适用) 3.供应商须提供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即由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提供会议服务或住宿服务或餐饮服务的供应商适用) 4.特殊主体的补充规定(提供会议服务或住宿服务或餐饮服务的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适用): 4.1 针对武警、部队系统的宾馆、培训中心等: 4.1.1 供应商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与前述消防安全要求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 4.1.2 供应商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外经营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的对外服务批准文件。 4.1.3 供应商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或收费标准文件。 注: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电子签章。
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采购包一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符合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服务要求。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新津区区域内(除风景名胜区外)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5、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系统固化原因,征集公告 三、项目概述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中“征集人”应为“服务对象范围”。本项目征集人为: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1;联系人:曹凌霞、夏爽、周吉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8828、8868、8835。

2、监督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

3、报价要求及供应商须要提供的资格要求、其他相关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4、本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一阶段供应商在系统报价须按照附件中供应商所报出的报价表为基础,按统一结算率“100%”进行报价。二阶段的报价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二阶段报价不高于一阶段签订的框架协议价格。(实质性要求)

征集人: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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