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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5]159号
二、项目名称: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 福建晋旗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1号中海寰宇天下45#楼6层619办公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成交金额(元) |
| 1 |
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提供完整监理档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材料归档完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林伟、高君炜、李伯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的50%收取:(0万元,100万元] :1.5%。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帐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105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磋商文件规定均不予以价格扣除。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成交人得分如下:福建晋旗建设有限公司;得分:99.40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 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村金桥125号
邮编: 350000
联系人: 李伯瑜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邮编: 350000
联系人: 吴莹莹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