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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2021年度智能交通过保设备大运维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MMFZ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巢湖市2021年度智能交通过保设备大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部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如下:
1、评分办法中“3、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三级以上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 1 分,二级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2 分、一级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 3 分。”
疑问:该项目预算金额为 386.7692 万元,此处设置的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一级标准与本项目规模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更改为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二级以上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 3 分。”
答复:修改为“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 3 分。”
2、评分办法中“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类)的得 2 分;具有 ITSS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证书的得 2 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2 分;具有安全员B 证,得 1 分。最高得 7 分。”
疑问:该项目是智能交通项目运维,非新建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类)、ITSS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安全员B 证叠加使用,与项目要求不符。招标文件要求此加分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因此,建议删除该条评分要求。或者更改为“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类)或具有 ITSS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证书和安全员 B 证或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7 分。”
答复:不予更改。运维项目正是因为非新建项目,设备陈旧,各系统更为混杂,涉及内容繁多,如机电设备运维、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管理服务等,故对项目经理要求较高,设置多个加分项,与合同履行能力密切,是合理的。评分项中并没有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多个证书,叠加使用,才得分的问题。
3、评分办法中“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供应商具有智能交通项目的运行维护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4 分;满分 16 分。”
疑问:因维保业绩维护周期长,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时间限制范围较窄,建议更改为常规的以近 5 年业绩评审的标准,即放宽到“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智能交通项目的运行维护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4 分;满分 16 分。”
答复:不予更改。本项目要求从*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至公告日期,已超过四年时间,每年一个业绩,为了体现智能交通迅速发展及投标人运维业务的连续性的特点,且没有要求验收报告,作为加分项,是合理的设置。
4、评分办法中“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类)或智能交通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1 本得 2 分,最高 2 分;具有软考类(网络工程师、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其中 1 本证书得 2分,最高得 4 分。本项目最高得 6 分。”
疑问:该项目是智能交通项目运维,非新建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类)或智能交通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软考类(网络工程师、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其中 2 本证书的要求与项目要求不符。招标文件要求此加分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因此,建议删除该条评分要求。或者更改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证书:具有交通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或具有软考类(网络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其中任意 2 本证书的得 6 分。”
答复:不予更改。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交通智能化技术对接、平台巡检、数据分析。其熟悉智能交通紧密相关的网络、数据库、中间件、相关软件平台和应用软件,是运维团队在信息化方面运维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在技术方面履行合同的重要保证。设置加分项,是合理的,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正是因为不是新建项目,一般情况不需软件设计开发,故不需系统分析师证书。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公安局
地 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名仕嘉苑西侧约140米
联系方式:魏主任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51#
联系方式:袁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巢湖市2021年度智能交通过保设备大运维服务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