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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高安镇坪水村文旅基础设施提升
更正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盛越漳字202500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安县高安镇坪水村文旅基础设施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西路33号4幢3号
中标(成交)金额:¥728000.00元
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福建新源美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圣王大道大唐世家22幢S206号
中标(成交)金额:¥:777000.00元
2. 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华安县高安镇坪水村文旅基础设施提升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张松俊 |
闽2352*开通会员可解锁* |
更正为: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福建新源美建设有限公司 |
华安县高安镇坪水村文旅基础设施提升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吴云英 |
闽2352*开通会员可解锁* |
3.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闽招协[2021]32号文,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取费再折扣后取整,折扣率按8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824万元(人民币)
更正为: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闽招协[2021]32号文,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取费再折扣后取整,折扣率按8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216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因成交供应商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成交(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故成交供应商更正为福建新源美建设有限公司。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高安镇坪水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高安镇坪水村
联系方式:钟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李园)20幢1218室
联系方式:梁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